📢📢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 新制8/1上路囉~~🚗
💕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的學童,依照子女數可享有不同的福利,減輕家長負擔。
👨👩👦政府鼓勵婚育生子,提出「0到6歲國家養」的口號,推出的福利政策希望能減輕父母家庭負擔,更有精神可以照顧好孩子。
👶2至未滿6歲的幼兒,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較舊制再減少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學費,2、3胎減繳也等同免費。
※資格條件:
2~未滿5歲及滿5足歲就讀公立、非營利園所、準公共化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的兒童,得享學費補助;另經濟弱勢(年所得70萬元以下),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補助金額:
1.公立幼兒園:今年8月起,家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1,500元,明(2022)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3胎的就學費用再降低後也免費了。
2.非營利幼兒園:今年8月起,家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2,500元,明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2,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繳費再少繳1,000元、3胎的就學費用再降低後也免費了。
3.準公共化幼兒園:今年8月起,家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3,500元,明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3,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繳費再少繳1,000元、3胎繳費再少繳2,000元。
4.私立幼兒園:2至未滿5歲(幼幼班、小班、中班)只能每月領育兒津貼;滿5歲~6歲(即大班生)學費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分上、下學期各一次撥付給家長,每學期最多以6個月計,補助額度每學期第1胎21,000元;第2胎補助24,000元;第3胎補助27,000元。入學且就讀滿1個月,由幼兒園統一提出申請,報送主管機關審查無誤後,由園方轉發予家長。
※申請時間:
上學期為9月1日至10月15日;
下學期為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
※申請方式:
由幼兒園主動協助家長辦理申請。
※常見問題Q&A
Q1:免學費是不是代表任何費用都不用繳?
幼兒園的收費項目中,包括學費、雜費、代辦費等費用,所以免學費補助是除了「學費」這個項目不用繳,其餘費用都要繳喔~
Q2:怎麼知道小孩就讀的幼兒園有沒有此項補助?
基本上,除了公立幼兒園以外,準公共化幼兒園、私立幼兒園必須是政府核定的幼兒園才具申請資格喔~所以提醒爸比媽咪可以先上網搜尋各縣市符合申請要件之幼兒園,再考慮是否讓孩子就讀喔!
提供連結給爸媽們查詢:https://ap.ece.moe.edu.tw/webecems/pubSearch.aspx
Q3:我是單親爸爸,家戶年所得要怎麼計算呢?
如果是單親家庭,就要計算符合補助對象幼兒與其監護人的年所得總額。也就是說,該名幼兒監護權歸爸爸,則計算該名幼兒及爸爸的年所得總和;如果雙方父母均具有監護權,就必須計算該名幼兒及父母的家戶年所得總和。
Q5:我家寶貝5歲了,為什麼不能申請110學年度「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免學費計畫的補助?
不能申請補助可能的原因如下:
第一,孩子就讀的幼兒園可能是以補習班名義立案的機構,或是未符合補助要件的私立幼兒園。
第二,不是2015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1日間出生的幼兒。
第三,已經享有中央政府其他就學補助,而且額度超過幼兒全學期應繳的收費總額。
🤝🤝地方政府額外補助🤝🤝
2~6歲幼兒園補助▶️公立:免學費;私立: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5千元
弱勢加額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5千元
#吳顯森議員吳呈賢處長 ~關心您~
#孩子就學補助
低收入戶補助金額2022 在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年度租金補貼已開放申請】
本年度將提供2個補助申請梯次,分別為2021年8月2日至8月31日、以及2022年2月14日至2月25日。因為疫情影響,第一梯次的租金補貼申請以線上申辦與郵寄為主,不開放現場收件,因此民眾需前往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線上申請」網站辦理申請手續。
租金補貼劃分3等級、最高每月補貼8000元
和往年不同的是,2021年的租屋補助將依照申請人的資格給予不同的補助金,共劃分為3個等級,額度從每月2000元至最高8000元不等。租金補貼的金額會依照縣市、申請人是否具備弱勢身分而有所差異,簡單來說,如果具備弱勢、低收入戶身分,則申請人有機會領取比過往更多的租金補貼!
#而若是沒有特殊的資格身分則請領到的金額可能會較去年減少。
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
低收入戶補助金額2022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上午十點,我和 王婉諭委員、 吳玉琴 委員、 吳怡玎委員、 蔡壁如 委員以及 張其祿委員,一同出席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政府不要繼續擺爛!儘速辦理疫情租屋紓困!」線上記者會。
疫情肆虐下,租屋族的生計受到極大的衝擊,我也在記者會上提出三點訴求,包括 #租金補貼納入紓困方案、 #修正紓困特別條例,以及 #落實租賃市場調查。
1⃣租金補貼儘速納入紓困方案。
時代力量在紓困4.0協商中提案請內政部針對因疫情生活陷困的租屋者,訂定租屋補助紓困方案。
提案通過後,內政部卻拿出今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的擴大方案虛應故事,補貼金額雖然從每月2,600至5,000元調整為每月2,000至8,000元,#實際上卻要到2022年才會開始補助。
崔媽媽基金會於6月10日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畫」,一個月內就累積了154件的申請案,申請民眾96.5%都具備弱勢身分,#有半數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
在疫情之下,除了一般勞工收入受影響,社會弱勢的處境更是雪上加霜,#這個群體多半不是紓困方案所涵蓋的對象,在 #沒有收入、#領不到勞工紓困 的情況下,租金補貼納入紓困刻不容緩。
2⃣延長積欠房租終止契約期限、讓房客得和房東「無痛解約」。
時代力量多次表示 #應修正紓困特別條例,減輕受疫情影響的租屋族壓力,納入現行欠房租2個月以上可終止契約,#延長為4個月。
德國的國會在去年的3月25號就修正民法施行法240條,規定在面對疫情的衝擊下,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連續兩個月未繳房租,即終止租約趕人。
我國卻遲遲沒有訂定出相關規範,因此我再次呼籲 #內政部及 #法務部 #盡快針對延長終止契約期限研議相關規定。
除了延長終止契約期限,讓不動產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協議和#無痛終止契約,對承租人的權益保障亦十分重要。
不少不動產租賃契約,會約定承租人如果要終止租約,#必須給出租人違約金或者剩下租期的租金。也因為這些條款,出租人其實享有非常有利的地位,也沒有太多和承租人談判的動機。
面對這樣的狀況,應該要讓承租人有和出租人談判減少租金或延期清償的機會。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也要讓出租人可以 #終止契約,而且 #不用給付違約金或押金等負擔。
從崔媽媽基金會提供的資料可見,在疫情升為三級後,5月的法律諮詢案中有12.59%為疫情案件,6月更是暴增到28.4%。相較於2020年前半年疫情案量的月平均數約佔總案量2.3%的比例。
其中,今年5月至6月 #終止租約 及 #押金返還 爭議相關的諮詢案件量的月平均值(54件),竟為2020年1到6月同類案件的6.75倍(8件)。
3⃣為掌握補貼對象,即時制定相關政策,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刻進行租屋市場調查。
我國由於對租屋市場掌握程度不足,#導致政府面對疫情卻無法即時制定相關政策,並對不動產出租人做出有效的管制,以致於房客在疫情期間租金片面被房東調漲的情事頻傳,進一步使房客的困境更加嚴峻。
我也多次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要求內政部落實住宅法第47條,#確實進行租賃市場的調查,以掌握國人居住需求以利進行有效且即時的相關法制作業。
⚠疫情期間,繳不出房租、店租怎麼辦:https://reurl.cc/xGWV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