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停車二三事】
五一勞動節快樂!祝福勞工朋友,您辛苦了。
今天除了是勞動節,今天起板橋的停車也有一些改變,提醒鄉親,不管您是開車還是騎機車,都和您的權益有關,請注意。
今天起(5/1)起,板橋區溪頭街及江翠北側地區時光公園旁(華江橋下空間),都將開始收費,其中華江橋下停車位,收費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早上7點到晚上8點;溪頭街則是連假日都要收費,從週一至週五早上7點至晚上8點,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早上8點到下午6點。兩處費率都是每小時20元,採半小時計費。
使用者付費是理所當然,但是既然納入收費,停車管理就要提升,不能只開單,但沒有維護停車空間整潔及秩序。對開車族來說,在板橋要找停車位,很不容易,但是極少數路段會有報廢車輛長期佔用停車格,甚至車窗上夾滿了停車收費單,還是沒人聞問,讓真正有需求的人找不到位置停,交通單位應該積極處理這類狀況。
另外,今天起,新北有14處地點有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其中板橋有五處電動機車停車格,分別位於:介壽公園,捷運新埔站3、4號出口,捷運江子翠站3、4、6號出口,捷運亞東醫院站及捷運府中站。
一般機車如果誤停在電動機車停車格內,從5/1日起就會被取締開罰,最高罰款1200元,機車族要小心。
如果您是騎電動機車,也別忘了先上網登錄申請停車優惠,在新北市境內電動機車可享路邊停車免費優惠,但前提是,一定要先登錄。
提醒交通單位,鼓勵民眾騎電動機車立意良好,但現有機車族權益也要兼顧,如何妥善規劃停車空間,照顧民眾停車需求,需要多費心。
圖片: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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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停車格 罰款 在 Re: [閒聊] 原來汽車臨停在機車格沒有違規- 看板biker 的推薦與評價
這個我也被打槍過 圖不貼 我貼內文就好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該處為機車停車格 該車 停在兩格機車停車格上(有駕駛下車畫面)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汽車占用機車停車格位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無法顯示該車有停
車(如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交通秩序、
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該案件是送影片
駕駛下車開後車門(五門掀背)
然後被打槍囉
自從收到這一封
我只要臨停等人 看到機車格黃牌一樣停進去(人坐車上就可以)
只能說 鬼島XDDD
記得拍三分鐘 或者 前後&清晰駕駛座無人(隔熱貼太黑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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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補一個 如果遇到要檢舉 "限時段停放"停車格 道理同上
一樣要必須證明 停車樣態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於公告禁止停車時段停車後照鏡已收起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設有禁止停車標誌處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並現場勘察,該車停放
路段設有07-09時停車格禁止停車、例假日開放停車標誌,其影像無法顯示該車有停車(如
駕駛人是否在場、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
交通秩序、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 引述《blackkeyss (阿彌陀喵)》之銘言:
: 上次在北投找車位時
: 發現一台汽車停在機車格裡
: 於是拍下來檢舉
: 這邊上傳其中一張照片
:
: 結果北投的承辦人回覆
: 「因機車格無處罰臨時停車,該照片無法確定車上有無駕駛人或停車超過三分鐘,違規
事
: 實尚有爭議」
: 看了一下法規
: 可能真的是模糊地帶?
: 如果要檢舉這種臨停不罰的
: 真的要拍駕駛座了
: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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