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剛仔細看行政院的懶人包,也看到這張鍾孔炤的圖文。
https://www.facebook.com/ey.gov.tw/posts/1285167494844460
歸納幾個重點:
1.網上看到的,還有原本小編也不解的週休二日,就寫週休二日,幹嘛寫[一例一休]?勞動部是在寫文言文嗎?@@'''
***看完內容後,來。我們平心而論,如果週六不設定為[休假日]~勞工權益是受損的。
[引內文說明:因為勞基法中例假日就是不能加班,如果是休息日才可以出勤加班,所以才會有「一例一休」之版本。縱使雇主要求於休息日出勤加班,仍須徵得勞工同意。]
想想傳統產業的工廠勞工,當工廠接單趕訂單交件時,週六需加班,修法後拿到的工資比以前多,對勞工的收入是增加的。
2.網友也擔心資方違法不給加班費,勞動部訂的加班費加倍計算也是白搭!
***小編也擔心啊!
所以勞動部如果在修法的同時,將對資方的勞檢和罰則訂清楚,相信這次對台灣勞資雙方修法的健全性是好的。
3.台灣的基本工資太低,如能調高,那我們勞工會很開心。只是冷靜來看也別說坦護哪一邊啦!台灣的經濟環境更好,政府也才有大聲請資方調漲薪水的氣魄>@@<。
4.這個修法對原本就週休二日的勞工有沒有影響?沒有啊!照休兩天。但如果突然老闆喊來加班時,加班費加倍ㄋㄟ。(不過回到小編提到的2.預防資方不給加班費,勞動部如果在修法的同時,將對資方的勞檢和罰則訂清楚,我們勞工才有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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