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監察機關已經還予太極門清白的狀況下,一筆金額絕對不可能同時有兩種認定,腦袋永遠搞不清楚的國稅局,欺騙國家,欺騙總統,欺騙官員,欺騙法院,欺騙人民。
#依國稅局的標準大家法律都要重修啦
#轉型正義試金石
太極門稅案源自於刑案,國稅局明知起訴書中對相關金額之性質認定相互矛盾,竟然未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之立法精神,等待判決確定所得性質,也沒有依職權調查,更沒有給當事人說明之機會,自始至今未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盡舉證責任,更未依法、依職責逐筆實質查核,僅憑刑案不實起訴書違法強徵課稅至今20年。
稅務災難最典型案件「太極門案」學者專家:賦稅人權重要指標、轉型正義的試金石
http://www.humanrightwatch.cc/?p=37046#.WB8-TYVOI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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