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悠遊卡狂刷300元 結果反被法院判罰2萬2
#領口的荷葉編:結局有夠慘...
#悠遊卡 #侵占遺失物 #詐欺
侵占遺失物判刑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貪小便宜的下場啊~(搖頭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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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遺失物判刑 在 陳鴻禧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鴻禧於議會質詢警察局長👮,有關📣「校園安全、基層員警勤務、遺失財物處理流程檢討」等問題🕵️。
🗣️馬籍女大生命案震驚全國,鴻禧建請警察局長要針對縣內校園及鄰近道路進行安全總體檢,加強燈光照明及警民巡邏,有必要時加裝監視器及設置巡邏箱,以遏阻不法,讓家長安心。
🗣️警方猝死案例層出不窮,工作時間長壓力又大,希望未來在警力充足的情況下,縣內員警的勤務班表能夠比照新北市警察局,試辦「一週一勤務」,讓員警在上班的5天內,每天都固定上午或下午起班(早上8時或下午3時),不要讓員警的時間過於破碎。
🗣️近年來在台北、新北、宜蘭,發生多起警員侵占民眾遺失財物的情況,之前在宜蘭縣的案例是,礁溪分局前警員邱員值班時,民眾送交拾獲的皮夾,該員竟私下取走皮夾內的4090元,把空皮夾還給黃姓失主,後來東窗事發遭判刑2年10個月。
顯然警方處理民眾遺失財物流程有問題,雖然不是在局長任內發生的案件,但希望警方還是要重視此事,檢討警員處理民眾遺失財物的流程,避免未來再次發生侵占民財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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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校園安全
#員警班表要合理
#鴻禧關心您的安全
侵占遺失物判刑 在 〈淺談拾獲遺失物的法律問題〉 撰文者 的推薦與評價
1. 刑法第335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 刑法第337 條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