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為一位優秀的讀者?】
這次分享的文章,來自俄國作家納博科夫。
他以一些優秀的文學作品為例,談到我們該如何成為更好的讀者,以及優秀作家的三個方面:說故事的人、教育家、魔法師。
一起來看看他的說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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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讀者與優秀作家 / 納博科夫
我的計畫是找幾部歐洲名家作品來進行研究。做的時候想本著一種愛慕的心情,細細把玩,反覆品味。因此,「怎樣做一個好讀者」或「善待作家」這類標題,或可作為這些針對不同作家的不同討論的副題。早在一百年前,福婁拜就在給他情婦的一封信裡說過這樣的話:誰要能熟讀五六本書,就可稱為大學問家了。
我們在閱讀的時候,應當注意和欣賞細節。如果書裡明朗的細節都一一品位理解了之後,再作出某種朦朧暗淡的概括倒也無可非議。但是,誰要是帶著先入為主的思想來看書,那麼第一步就走錯了,而且只能越走越偏,再也無法看懂這部書了。拿《包法利夫人》來說吧。如果翻開小說只想到這是一部「譴責資產階級」的作品,那就太掃興,也太對不起作者了。我們應當時刻記住,沒有一件藝術品不是獨創一個新天地的,所以我們讀書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研究這個新天地,研究得越周密越好。我們要把它當作一件同我們所瞭解的世界沒有任何明顯聯繫的嶄新的東西來對待。我們只有仔細瞭解了這個新天地之後,才能來研究它跟其他世界以及其他知識領域之間的聯繫。
另外一個問題,是我們能不能指望通過一部小說來瞭解世界、瞭解時代?當然誰也不至於天真到以為只要看看由那些新書俱樂部四處兜裝楨漂亮的標以歷史小說的暢銷書,就能對過去有所瞭解。但是文學名著又當怎樣看呢?比如珍·奧斯丁,她只瞭解牧師家庭的生活,而她書中描寫的卻是英格蘭地主階層的縉紳生活和田園風光,我們可以相信她所描繪的這幅圖畫嗎?再如《荒涼山莊》,這本書寫的是荒唐的倫敦城裡的荒唐傳奇,難道我們可以稱其為百年前的倫敦大觀嗎?當然不行。這裡所討論的其他同類小說也當如實看。事實上,好小說都是好神話,並且這裡選的小說更是最上乘的神話了。
就天才作家(就我們能猜測到的而言,而我們相信我們的猜測是正確的)而言,時間、空間、四季的變化,人們的行為、思想,凡此種種,都已不是授引自常識的古已有之的老概念了,而是藝術大師懂得以其獨特方式表達的一連串獨特的令人驚奇的事物。至於平庸的作家,可做的只是粉飾平凡的事物:這些人不去操心創造新天地,而只想從舊家當、從做小說的老程式裡找出幾件得用的傢伙來炮製作品,如此而已。不過他們的天地雖小,倒也能匯出一些有點趣味的花樣來,招得平庸的讀者一時的喜愛,因為這些讀者喜歡看到自家的心思在小說裡於一種令人愉快的偽裝下得到反映,但是一個真正的作家會發射星球上天,會仿製一個睡覺的人,並急不可待的用手去搔他的肋骨逗他笑。這樣的作家手中是沒有現成的觀念可用的,他們必須自己創造。寫作的藝術首先應將這個世界視為潛在的小說來觀察,不然這門藝術就成了無所作為的行當。我們這個世界上的材料當然是很真實地(只要現實還存在),但卻根本不是一般所公認的整體,而是一攤雜亂無章的東西。作家對這攤雜亂無章的東西大喝一聲:「開始!」霎時只見整個世界在開始發光、熔化,又重新組合,不僅僅是外表,就連每一粒原子都經過了重新組合。作家是第一個為這個奇妙的天地繪製地圖的人,其間的一草一木都得由他定名。那裡結的漿果是可以吃的;那隻從我身邊竄過、身上帶斑點的動物也許能被馴服,樹木環繞的湖可以叫「蛋白石湖」,或者更藝術味一點,叫「洗盤水湖」,那雲霧是一座山峰,只是他登上山頂,當風而立。你猜他在那裡遇見了誰?是氣喘吁吁卻又興高采烈的讀者。兩人自然而然的擁抱起來了。如果這本書永垂不朽,他們就永不分離。
在一次巡迴講學途中,某天晚上我到了一所偏遠的地方醫院,講課的時候,我提出了一道小測驗題,列舉「優秀讀者十大條件」,讓學生從中選四項足以使人成為優秀讀者的條件。原題不在手邊,現在記得大體是這樣的。請從下面的答案中選出四條作為一個優秀讀者所應具備的條件:
1、 參加一個圖書俱樂部。
2、 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
3、 著重從社會經濟角度來看書。
4、 喜歡有情節有對話的小說,而不喜歡沒有情節、對話少的。
5、 事先看過根據本書改編的電影。
6、 自己也在開始寫東西。
7、 有想像力。
8、 有記性。
9、 手頭應有一本詞典。
10、有一定的藝術感。
當時,學生對作品大多看重情感上的認同、情節、社會經濟角度、歷史眼光。當然,你可能已經猜到了,一個優秀的讀者應該有想像力,我自己也在不斷培養,而一有機會就向別人宣傳。
順便說一句,我這裡所指的「讀者」是一種泛泛的說法。奇怪的是我們不能讀一本書,只能重讀一本書。一個優秀讀者,一個成熟的讀者,一個思路活潑、追求新意的讀者只能是一個「反覆讀者」。聽我說是怎麼回事。我們第一次讀一本書的時候,兩隻眼左右移動,一行接一行,一頁接一頁,又複雜又費勁,還要跟著小說情節轉,處於不同的時間空間——這一切使我們同藝術欣賞不無隔閡。但是,我們在看一幅畫的時候,並不需要按照特別方式來移動眼光,即使這幅畫像一本書一樣有深度、有發展也不必這樣。我們第一次接觸到一幅畫的時候,時間因素並不介入。可看書就必須要有時間去熟悉書裡的內容,沒有一種生理器官(像看畫時用眼睛)可以讓我們先把全書一覽無餘,然後來細細品味其間的細節。但是等我們看書看到兩遍、三遍、四遍時情況就跟看畫差不多了。不過總也不要把視覺這一自然進化而來的怪異的傑作跟思想這個更為怪異的東西混為一談。一本書,無論什麼書,虛構作品也罷,科學作品也罷(這兩類書的界限也並不如人們一般想得那麼清楚),無一不是先打動讀者的心。所以,心靈,腦袋,敏感的脊椎骨,這些才是看書時候真正用得著的東西。
好,既然如此,就讓我們來研究一下這樣一個問題:悶悶不樂的人看一本輕鬆愉快的書,他的心理活動會怎樣?首先,他的悶氣消了,然後好歹便踏進了這本書的精神世界。但是,要開始看一本書,尤其年輕人倘若又聽到他們私下認為太保守、太正統的人稱讚過這本書,往往下不了這個決心。不過決心既下,隨後的收穫也是豐富多彩的。文學巨匠當初運用想像寫出了一本書,後來讀這本書的人也要善於運用想像去體會他的書才是。
但是,讀者的想像各不相同,至少有兩種。讀書的時候哪一種合適?一種屬於比較低的層次:只從書裡尋找個人情感上的寄託(在這類寄情讀書法名下還可以分列許多細目),這種讀者常常為書裡某一個情節所深深打動是因為它勾起了他對往事的回憶。也有人特別鍾愛某一本書,只因為其中提到某國某地、某處風景、某種生活方式,使他頓興戀舊之情。還有一些讀者就更糟了,只顧把自己比作書裡某一個人物。這些不同種類的等而下之的想像,當然不是我所期望的讀者。
那麼,一個人讀書,究竟應該怎樣讀才合理呢?要有不摻雜個人情感的想像力和審美趣味。我認為,需要在讀者作者雙方心靈之間形成一種藝術上的和諧平衡關係。我們要學的超脫一些,並以此為樂才好,同時又要善於享受——盡情享受,無妨聲淚俱下,感情激越的享受偉大作品的真諦所在。當然這種事情要做到非常的客觀是不可能的,因為真有價值的東西無不帶有若干主觀成分。譬如,分明你們坐在這裡,卻可能只是我的幻覺;而我也許只是你的一個噩夢。但是,這兒我要說的是:讀者應該知道他在什麼時候,在哪一處得收拾起他的想像,這需要他弄清楚作者筆下是一種什麼樣的天地。我們必須用眼睛看,用耳朵聽;必須設想小說人物的起居、衣著、舉止。《曼斯費爾德莊園》裡范妮·普萊斯的眼珠是什麼顏色,她那間陰冷的小屋子是怎麼佈置的,都不是小事。
氣質人人不同,但是我可以馬上告訴你:讀書人的最佳氣質在於既富藝術味,又重科學性。單憑藝術家的一片赤誠,往往會對一部作品偏於主觀,唯有用冷靜的科學態度來沖淡一下直感的熱情。不過如果一個讀者既無藝術家的熱情,又無科學家的韌性,那麼他是很難欣賞什麼偉大的文學作品的。
一個孩子從尼安德特峽谷裡跑出來大叫「狼來了」,而被後果然緊跟一隻大灰狼——這不成其為文學,孩子大叫「狼來了」而背後並沒有狼——這才是文學。那個可憐的小傢伙因為扯謊次數太多,最後真的被狼吃掉了純屬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這一點:在叢生的野草中的狼和誇張的故事中的狼之間有一個五光十色的過濾片,一副棱鏡,這就是文學的藝術手段。
文學是創造,小說是虛構。說某一篇小說是真人真事,這簡直是侮辱了藝術,也侮辱了真實。其實,大作家無不具有高超的騙術,不過騙術最高的應首推大自然。大自然總是矇騙人們。從簡單的因物借力進行撒種繁殖的伎倆,到蝴蝶、鳥兒的各種巧妙複雜的保護色,都可以窺見大自然無窮無盡的神機妙算。小說家只是效法大自然罷了。
回頭再來看看那個孩子叫狼的故事。我們也許可以這樣說:藝術的魔力在於孩子有意捏造出來的那隻狼身上,也就是他對狼的幻覺;於是他的惡作劇就構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終於被狼吃了,從此,坐在篝火旁邊講這個故事,就帶上了一層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個孩子是小魔法師,是發明家。
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看待一個作家:他是講故事的人、教育家和魔法師。一個大作家集三者於一身,但魔法師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他之所以成為大作家,得力於此。
我們期望於講故事的人的是娛樂性,是那種最簡單不過的精神上的興奮,是情感上介入的性質以及不受時空限制的神遊。另一種稍有不同倒也未必一定高明的讀者是:把作家看作教育家,進而逐步升格為宣傳家、道學家、預言家。我們從教育家那裡不一定只能得到道德教育,也可以求到直接知識、簡單的事實。說來可笑,我就知道有些人看法國小說或俄羅斯小說,目的指在於從中瞭解巴黎有多快活,俄國有多悲慘。最後,而且定重要的還是這句話:大作家總歸是大魔法師。從這點出發,我們才能努力領悟他的天才之作的神妙魅力,研究他詩文、小說的風格、意象、體裁,也就能深入接觸到作品最有興味的部分了。
藝術的魅力可以存在於故事的骨骼裡,思想的精髓裡。因此一個大作家的三相——魔法、故事、教育意義往往會合而為一而大放異彩。有些名著,雖然也只是內容平實清晰,結構謹嚴,但給我們在藝術上衝擊之大,不亞於《曼斯費爾德莊園》,或是狄更斯式的富於感官意象的跌宕文字。在我看來,從一個長遠的眼光來看,衡量一部小說的品質如何,最終要看它能不能兼備詩道的精微與科學的直覺。聰明的讀者在欣賞一部天才之作的時候,為了充分領略其中的藝術魅力,不只是用心靈,也不全是腦袋,而是用脊椎骨去讀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領悟作品的真諦,並切實體驗到這種領悟給你帶來的興奮與激動。雖然讀書的時候總還要與作品保持一定的距離,超脫些。如果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帶著一種既是感官的,又是理智的快感,欣然瞧著藝術家怎樣用紙板搭城堡,這座城堡又怎樣變成一座鋼骨架玻璃的漂亮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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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的緬甸之旅
某種程度算是在旅行人生裡畫上一條分界線
正巧在那趟旅行的前後
發生了一些事
和一位曾經很敬重的前輩朋友unfriend
那趟旅行也遇到非常囧地第一天一個人就被下班的住持鎖在佛塔裡
不過那趟旅行卻也是2015年旅行中拍了最多自認美麗的畫面
不論是景色、人物還是動物
以下是2018年台南市文化局樂讀誌邀稿的一則文章
文裡有提及被鎖在蒲甘佛塔一事
<<關於閱讀這事兒>>
關於閱讀,想起小時候,經常於放學後或是週六假日泡在鄉下圖書館的兒童閱覽區,翻閱圖畫書或繪本,儘管國小時因應參與國語文競賽包括作文、朗讀、演講、字音字形比賽,總被迫閱讀一些艱澀的讀本或是背下「吉光片羽」裡的精選摘句,但那不屬於自主閱讀。
仔細回想,我自主的課外閱讀習慣,大抵是從國中時期養成的,國中時期的班導師是位篤信佛教的國文老師,她在教室內置設了個大書櫃,擺放滿一系列九歌、爾雅等出版社的書籍,以及元明清歷史原文名著,規定我們班同學每週閱讀一本書並且用打洞的資料卡紙來寫讀書心得,因為如此,我從那年代開始與琦君、白先勇、廖玉蕙、三毛等文學家透過文字交會,起初那看似令人煩惡的課後作業,在一年之後累積了厚厚一本資料夾的讀書心得報告,發現越讀越起勁,心得報告也越寫越順手,就這樣習慣閱讀、也透過書寫心得報告練習將閱讀後所產生的啓發與想法再次轉換成文字。
高中時期,我就讀所謂的升學高校,標榜升學的第三類組特殊班醫科班,顧名思義,即為目標為考上醫學系的升學班。在繁重課業壓力下,從事休閒娛樂活動會讓當時的我產生罪惡感,而課外閱讀成了名正言順的正當休閒,那個時期的自己閱讀了大量關於生物、醫學、生物科技、心理學、社會學、神話故事與英文原文名著,此時的自己未料及自己將來會走上如何的路。
直到高中畢業離開家裡,到台北上大學念書,一個偶然,好友偕伴同行前往紐西蘭自助旅行,自此開啓了另一種閱讀世界歷史地理的方式:旅行。
自此貝加爾湖不在僅是課本上一句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而是腳下所踩踏的沁涼湖水,西伯利亞鐵路不光是一條跨越歐亞的偉大鐵路,而是待在列車包廂上與金髮碧眼的俄羅斯乘客一家人用英俄小辭典比手畫腳交談的真實體驗。
書籍的閱讀與旅行的閱讀,此後對我而言密不可分,我喜愛閱讀我正在旅途中相關主題的讀物,能即時映證所讀與所見的知識,能同時讓旅程與閱讀添加趣味。
最特別的一次旅程中閱讀經驗,莫過於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發生在緬甸蒲甘的那回,當時我初抵緬甸,興致勃勃租著電動機車開始參拜這萬塔之城,直到晚間將近七點,我前往一座佛塔參拜,涼風從開放式的廊柱間穿梭,正當心想原來這裡也有像京都寺院有夜間參拜的開放,也正因這舒爽微風感到心境平和,悠悠哉哉地參觀與構圖拍攝照片,參觀完畢走回入口處時,才赫然發現鐵柵欄門已鎖上,而進來時門口的住持和販售線香與鮮花的小販皆不見蹤影,此時才驚覺,原來稍早前遙聞門口傳來的喧雜聲,是佛塔要關門,住持與小販正準備收拾離開的聲音。就這樣,我隻身前往緬甸的第一天,就被關在佛塔裡了。我觀察研究了鐵柵欄門的鎖,重新環繞了佛塔一圈,試圖找出其他可以逃圍的出口,結果皆徒然,拿出裝著台灣電信卡的手機撥旅館的電話也撥通失敗,我打量了一下四周環境,判斷沒什麼危險,不哭不鬧不慌不忙,打開背包檢視,撈出香蕉、礦泉水,以及正巧稍早在另外一座佛寺前書攤所買的英文版翁山蘇姬傳和我是馬拉拉(I am Malala),我忖度著有吃的、有喝的,大不了到隔天天亮住持就會來開門,索性就著鐵柵門旁倚坐,在大佛的目光下閱讀起來。後來,有人路過意外發現被鎖在佛塔的我,找來住持替我開門,讓我脫離在佛塔裡過夜的窘境,卻成了我旅行人生中難以忘卻的一則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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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樁懸案各自表述觀察】駱以軍《明朝》#超級推薦 #2019最後一天來跟大家分享明朝
我們所處的世界,必然等同我們肉眼所見嗎?還是說,生命本身,就是一樁懸案各自表述觀察的各有見解?但即便千家百科 各有各的學科分派,最終仍難掩真相只有一個的事實存在?
本書故事是臺灣超會說故事的作家駱以軍,以中國歷史上,因瘋狂與怪異聞名的明朝,摻雜不知作者其人、傳說紛紜或民間流傳的戲劇小說與誌異資料等,佐附駱式文字招牌-從常人乍見平庸不過的生活日常,開枝想像散葉異度時空的文字炫彩,用宇宙維度的顛覆重構,及歷史轉科幻的馳騁想像,來對生命各項提出這樣的一個問號。
全書知識濃度甚高,包羅萬象的博雜浩瀚,給人一種目不暇給的感覺,甚至可視為知識長河流經的繪卷,不過提綱挈領,除卻「明朝」的走動翻飛,其實可以明湯顯祖膾炙人口的《牡丹亭》,及雨果獎長篇科幻小說獎得主劉慈欣的《三體》系列,作為理解重點。
一來,全書敘述展演的「視野」,或說人類生命歷史的存在流變,可能非是「過去-現在-未來」這樣平面直線的魚貫序列與因果推演,而是如克里斯托弗.諾蘭(Christopher Nolan)《星際效應》(Interstellar)那樣,三維甚至多維宇宙次方的呈現,彼此影響,並且相互連動牽連。
且書中大篇幅探討慾望與遺憾,但這其實與佛洛伊德心理學想傳達的概念相類-慾望沉潛在意識的冰山下,遺憾留待在人的心中成為未爆彈,但基本都是在人肉眼未可得見的地方,而這一切幾乎都只能在夢中展現-
既似〈遊園驚夢〉夢境作為成全遺憾與滿足慾望的處所,也似莊周夢蝶,人並不知,究竟是莊周夢蝶還是蝶夢莊周,滿是人與蝶、蝶與人及人蝶不分是耶非耶的錯亂。
所以書中才會說,「嚴格說,我們都是一堆墨」,誰也不知誰的真實日常,會否不過誰的小說繪卷,誰的筆下創作或實驗成果而已。是以,宇宙世界,彷彿俄羅斯娃娃的層層疊疊,觀看與被觀看間,並非是神與人,或外星與人類這樣簡單的區分可以了結。
於是,關於「存在」這件事的思考辯證(不管是不是人類),那樣浩瀚蔓延的無窮止盡,或許也只有無窮大的數學符號∞,或說神話創世,銜尾蛇(Ouroboros) 圓無止盡,生滅不息且無盡迴旋的象徵符號可以代表。
既論至此,更有一點有趣的觀察:或許可能是因為現世代,預期並寄予希冀盛世到來,卻不幸面對各項幻滅悲摧而導致厭世的遺憾,近幾年來,暢銷書榜上,屢屢得見人們對所謂歷史、神話與正統等顛覆再詮的貪饜。
不僅僅是在論述詳解上的呈現,那些佔盡人們休閒時光版面的小說戲劇等,歷史改編重詮或時光走廊的穿越變得非常常見,幾乎可說是到了滿地遍野的地步。
那麼,這個時候或許有人問,書中有書(自有或別有),且彼此世界交相跨越,這是否可成為小說的一種展演?其實,這樣的問法並不全然正確,事實上,書中有書的小說展演,在很久以前就開始了,並儼然有百花齊放的態勢。
以前曾介紹過,早期書中書的寫作技巧,往常不過是作為一種追兇的線索、謎團破獲、特殊氛圍渲染營造,或作為劇情串接,用以與他人互動的媒介。所以書中書,不管是自有一書或別有他書,它本就有由此來古典新詮、後設改編甚而氛圍發想再現的作用與存在意義。
關於此點,只要想想古往今來多少人使用神話(希臘悲劇)、民間童話(格林童話)、經典名著(莎士比亞)於創作中或改編,就可豁然開朗了,如榮獲英國布克獎的加拿大國寶級女作家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近期挑戰莎士比亞的《暴風雨》的《血巫孽種》(Hag-Seed),即是一例。
後續才轉作推理懸疑相當盛行的結構佈局-以書中書虛實交相出界的迷離,亦即使書中人物與書中之書的內容主角遭遇漸趨一致,而讓讀者或主角在難辨虛實中深感駭異,乍見平行的兩線,實際是兩相隱射類同遭遇與身份混淆的雙面陷阱,成為彷彿惡夢輪迴人無以相避的呼應驚心。
而在世界暢銷小說的研究耙梳裡,我發現,世界暢銷小說的結構佈局與文本類型,確實存有共同的SOP與特色元素可循,這就像是神話學大師坎伯的英雄之旅,起承轉合的冒險行經,亦如人生所歷,自有其律可循,而一些乍見不可思議或無可想像的吉光片羽,其實也都存在意義。
但或許世界暢銷小說公式自有其SOP可循(寫什麼像什麼,文本分類原則即為其特性),人們並可由此建構出大綱雛形,再另行演繹個人創意、時代流行、人物劇情等寫作技巧的曲折細膩等。
但一部藝術作品的最高境界,不僅是文學,更是古往今來藝術美學範疇的對決,那就是--當作品形神兩相對立時,形似會不如神似,神肖是更甚於形肖的排比的。
就像金庸名著《倚天屠龍記》張三豐傳授張無忌太極,「你還記得多少?」直到「我全忘了」的問答精義。
據說修練太極拳的精義,就在於「用意不用形,意在形之先」,要能突破形的囿限,意會神傳,才能無往不利,但這樣高妙的境界,顯然並非吾等凡俗之人可輕易抵達。
另,古語有言,禮教吃人,而中國明朝,又是一個極為壓抑的朝代,這也就是為何中國明清戲曲主題,雨後春筍量產類比《牡丹亭》等的劇情,這都是因為,「存天理,去人欲」的禮教束縛,太過不近於人情也太過叫人窒息了。
《明朝》是一本混雜有真實歷史與想像虛構來轉寫的科幻小說,而科幻小說的類型特色,多針對宇宙世界的存在疑義、歲月時光的遞嬗之謎、生物種族(不管在不在地球上)的繁衍爭競,還有各項生命未解或遭另詮的質疑做開展論證,它正得這樣的神髓,不能也不該以形式囿限之。
所以,最末這裡我要借作家林斯諺《馬雅任務》開首題詞所轉引、美國科幻大家菲利普.狄克(Philip K. Dick)的名語,來為這篇書評作結:「科幻小說的心理功能,在於讓讀者逃離他所居住的現實世界;它解構了時間、空間,以及現實。」《明朝》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讀完全書,只能說,作家駱以軍真的是天才高妙的小說家,讀的時候總是感受到文字讓內心震撼,真的非常特殊的想像與字句精彩。
參考書目
駱以軍《明朝》,臺北:鏡文學,2019。
★真相只有一個的一樁懸案,如世界文明發生事件,可人類卻是各自表述觀察各有見解,分為神話、文學、人類、歷史、科幻、玄奇、文化、心理與社會等各學科概念。
★此處或可另參考華裔美籍作家姜峯楠(Ted Chiang)得獎顯赫的短篇小說集《妳一生的預言》(Stories of Your Life and Others)(即電影《異星入境》(Arrival)原著小說),人一生所見所歷的喜怒傷悲與事件,竟可彼此串聯一同示現。
★劉慈欣《三體》系列,因內容博雜,又有三部曲之廣,需另開新篇講,在此不另贅述;不過此一系列作為科幻小說的經典代表,特色元素的具備,倒是一樣都不少-世界(含宇宙)文明存在的探討、外星與人類的爭競友好,宇宙時間維度的遞嬗,生命浩瀚各種未解謎團等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