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勇哥物語]-448
《阿扁踹共》不接受採訪,在家也能講
—施明德夫婦在監察委員王美玉24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泰源事件」調查報告後,指控阿扁所謂的三件事,完全是瞎掰、胡扯、亂咬與誣陷。阿扁很遺憾躺著也中槍!開槍的是求當立法院長,爭取海基會董事長未遂的紅衫軍倒扁總指揮官!
第一件、所謂陳水扁總統於2003年,「批示」美麗島事件、林義雄滅門血案和陳文成命案相關的142件國家檔案「永久保密」。
事實真相是,阿扁從未批示過任何將美麗島事件等政治檔案列為永久保密的公文。總統在2003年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必須在10日內依憲法37條、72條公布經行政院長副署的《國家機密保護法》。這是總統的憲法義務。其中第十二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不適用前條及檔案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並未針對美麗島事件等任何政治檔案做規定或批示。施明德對永久保密的法律規定有意見,應該去找行政立法二院把《國家機密保護法》給修掉,不應胡亂牽拖公布法律的總統!
第二件、所謂阿扁擔任美麗島事件受難者黃信介的辯護律師,受難者坐牢後,就輪到這個當年收了黃家二十萬辯護費用的律師,出馬打著勇敢的「義務辯護律師」招牌。
事實真相是,阿扁從未收過黃家二十萬的辯護律師費用。黃家為感謝阿扁挺身為信介仙在軍事法庭做辯護,隔年(1981)信介仙胞弟黃天福委員夫婦為阿扁首度參選台北市議員全力助選,政見台是他們的,第一份文宣「永遠第一的陳水扁律師」,就是天福兄執筆的,後來一起辦黨外《蓬萊島雜誌》並一起坐牢。信介仙更是對阿扁疼惜照顧提攜有加,特別是阿扁台北市長連任失敗,信介仙身穿雨衣陪同最孤單最餒志的阿扁連三天謝票,給阿扁最溫暖的擁抱!
第三件、所謂前一陣子施明德的友人告訴他,長榮海運董事長張榮發晚年常常聊天,有一天問張董事長,你那麼大的公司為什麼當年會聘請陳水扁這麼小咖的律師?張董回答:「我那裡有,那是調查局派給我們的律師。」
事實真相是,阿扁大三以第一名考上律師高考,大四就在大律師事務所學做海商專業律師。獨自開業後,業務蒸蒸日上,雖然是20多歲的年輕律師,卻小有名氣,國營陽明、招商局,省營台航,民間復興航業都請阿扁擔任法律顧問。有一年,長榮海運被西德商提告求償3000萬元,菜鳥的小咖律師阿扁受委託打贏由全國最大律師事務所最大牌律師陳長文代理訴訟的官司,一、二、三審長榮海運全都勝訴,就這樣才請阿扁當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這跟調查局有什麼關係?當年還沒有美麗島事件發生,阿扁也還沒有從政,調查局會看上阿扁並介紹顧問公司,未免扯的太誇張太離譜了吧!?
(完整版)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19528W0017
(精華版)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19528P14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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