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不好意思,我很少在粉專分享類似的訊息,但我覺得,台灣的媒體在「負責任」這部分,實在做得太不夠。所以看到這則由財政部發的澄清訊息,認為應該要分享一下,讓更多人知道。如果您也認同,就一起轉起來。
💢重要說明💢
風傳媒質疑私菸案財政部想要大事化小,
抱歉,這才剛開始,請不要大驚小怪喔!
今日風傳媒報導:『私菸案大事化小!
走私變成「擅自移動貨物」財政部輕罰華航15萬』
這樣以偏概全的新聞標題,為私菸案處置妄下結論,
不但無故掀起爭議,更是抹滅財政部關務署的努力。
這絕對不是事實‼️
請全民不要誤會‼️
💡這只是先針對 #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管理不善 開罰,
依〈海關緝私條例〉及〈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處以最高罰鍰 #新臺幣15萬元。
💡本案涉及刑事責任,目前檢調偵辦中。
依 #刑事優先原則,必須等司法機關調查結果出爐後,
如果涉及其他行政裁罰的適用,我們將再作後續處置。
#財政部只是走第一步
#菸品案處置尚未結束
保稅倉意思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華民國財政部的小編辛苦了!】
我要肯定中華民國財政部的小編,辛苦了!花納稅人的錢、花精力、加班製作懶人包來回應我今早在記者會上的質疑,讓我受寵若驚,不過我也有點啼笑皆非。堂堂一個國家的財政部,花了一整個下午、晚上加班製作了這麼精細的懶人包來解釋 #臉書留言隱藏功能 的技術說明, 也真是令人讚嘆,我看臉書總部要好好謝謝你們了。
如果財政部能在第一時間針對我的疑慮作出澄清,就不會延伸出這麼大的風波。
其實很多人對於自己在行政單位的留言常常被被「#河蟹」掉感到困擾,昨晚幾位網友向我表達他們的留言被財政部河蟹掉,我也只是就我收到的陳情內容提出疑慮,希望財政部能夠解釋,既然財政部傾全部之力製作這麼精細的懶人包來解釋,就端看網友們能不能接受這個說法了......。
最後,回到法律層面,爆發本次特勤走私香菸案,是史上頭一遭,且皆是利用法律模糊地帶犯法,故本案所涉及的法律解釋及適用都有可以討論的空間。因此,我再提出幾個問題,請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讓我們知道財政部在現階段已經盡力裁處本案的違法行為。
1|所謂「違反保稅菸品行為」具體而言是指華膳的什麼作為?是華膳將私菸「搬運」至倉庫內?還是將私菸「搬運」出倉庫?還是其他行為?
2|如果華膳搬運的是 #走私菸,請問「搬運走私香煙」跟「私運貨物進口」有什麼差異?兩者似乎都是走私行為,而且可能根本就是「一行為」而非「數行為」,那麼是否也應該一併適用「刑事先行」原則而都應該先由法院判決,不是先由財政部處分?
3|退步言之,刑事先行此乃原則,但也容許例外情況行政機關擁有裁量權限可以先行處分,待司法判決後,如需撤銷再行撤銷,以遵守一事不二罰原則。在這樣的前提下,是否有《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的適用空間?財政部應該說明清楚本案是否涉及貨物進、出我國國境?縱使是機邊交易,免稅商品仍必須在出海關前亦即入境前購買才能免稅,難道就不該當「私運貨物進口」嗎?請問華膳有無搬運走私菸以外的 #其他走私貨品?如果華膳搬運的是其他走私貨品,而不能援用《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時,請問財政部應該如何處理?
財政部的小編們,夜深了,早點休息喔。(對了,有加班費嗎?還是責任制?)不好意思,我們的發文都是自己來,沒有外包出去喔!
保稅倉意思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網友整理出來黃大議員質詢的狀況,大家試試看如果你是被質詢的人會不會覺得抓狂?
韓國瑜還回答他發大財已經是EQ很高了,要我就是回答他 X你X了!
結果這個議員還截頭截尾去中間,剪接了影片說韓國瑜什麼都不懂、只會跳針發大財,讓牠翻白眼,我才想對妳翻白眼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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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所謂的自經區準備到哪裡了?」
韓「我們這兩天就會準備給你」
黃「已經有準備好了嗎?」
韓「從機場到保稅倉庫......(略), 我們這邊都替您爭取」
黃「所以你說這些保稅倉庫因為高雄沒有, 所以要積極爭取爭取, 是嗎?」
韓「我們現在的需求超過這個,好不好?」
黃「甚麼意思?所以到底有沒有?」
韓「議員,我們會把準備白紙黑字的報告準備給議會參考好不好?」
黃「可不可以請市長不要避重就輕?」
(雖然沒有,只是告訴她會準備報告)
韓「我們請副市長來回答」
黃「所以市長不知道是嗎?」
葉「現在雖然有保稅倉庫,但現在港區還有一些設施,」
黃「這是我現在想問的,但是我要請誰回答就是誰回答。請不要換人回答」
黃「所以現在就有保稅倉庫,所以不需要阿」
韓「我們希望人流金流法律都能夠有完整的配套」
黃「文字在這裡,謝謝」
(強詞奪理AGAIN)
韓「法規上都需要鬆綁」
黃「你說馬政府時期一樣嗎?」
韓「議員,我們....」
黃「我們請副市長回答」
(自己換人)
葉「政治不是重點,而是法規需要鬆綁.....」
黃「我們就是要討論政治問題」
(打斷回答)
葉「法規問題是需要討論的,有很多細節要經過討論整理出來,這還是需要向中央提出.....」
黃「你們想法裡有這一條嗎?」
(打斷AGAIN)
葉「哪一條?」
黃「我寫的這一條?他跟馬政府有甚麼關係?」
葉「我們並沒有討論到這個問題,他涉不涉及人流的影響並沒有變數,而且不只是中國大陸,包括歐美人士,他們已經提過台灣很不方便。」
黃「那到時候可以把馬政府的版本納進去討論嗎?」
葉「那是法規問題,立法上的限制議會也不能解決。這是需要觀念上溝通的。」
黃「你們到底要甚麼,太抽象了。」
韓「我們的目標就是高雄要發財阿」
(被民進黨拿去做文章的說詞)
黃「所以你們要說清楚啊,這樣呼巄我」
(被民進黨認為表面很好(?)的連珠炮)
韓「我們的目標就是高雄要發財」
黃「這都是我們的目標」
(剛剛說的呼巄不見了,自己說是目標)
韓「我們所做得一切都是為了高雄好」
黃「那具體上你要做甚麼,自經區要做甚麼你知道嗎?」
(問題拐回來搞笑了)
韓「我們剛才已經討論過了」
黃「這不是用高雄發財就可以呼巄過去」
(韓並沒有這樣回答,而是被人預設立場跳針)
韓「我們所做得一切都是為了高雄好,高雄要發財,自經區只是其中之一,好不好?」
黃「自經區你要做甚麼阿?市長你真得懂自經區嗎?」
(跳針往不存在的目標跑,討論一個做甚麼的自經區)
韓「那當然有概念阿」
黃「那為什麼我剛問的問題你一個都回答不出來」
(自己設立一個別人都回答不出來的奇幻 Flag)
韓「因為你.....」
黃「因為我要知道具體上,自經區包含什麼樣的內容,要知道哪些人跟那些品項要進到這個自經區」
(打斷別人回答AGAIN,然後問了一個她剛才沒問過的「自經區包含甚麼內容」)
韓「黃議員你已經先入為主拿馬政府去比較了,所以我覺得詳細請你拿紙本報告為準,在那之前我不想跟你報告」
黃「那我現在不談馬政府嘛,你告訴我你要甚麼」
(這個等下會拐回來突襲別人的問題說不知道要什麼)
韓「我們不是講過嗎?」
黃「你說高雄要發大財」
(自己繼續搞一個高雄發大財的FLAG)
韓「總目標當然是高雄發大財」
黃「所以你的自經區就等於高雄發大財,沒有詳細規劃」
(自己繼續搞一個高雄發大財的FLAG,然後批評別人沒有想法跟實質規劃)
韓「自貿區只是其中之一」
黃「我們就只是想知道這個部分,你一樣都回答不出來」
(基本上剛才說過要討論的,根本就丟得一乾二淨,或著說她知道這部分還要討論,就故意說市政府沒有規劃跟具體內容)
韓「甚麼叫我回答不出來」
黃「你回答了甚麼?」
(跳針AGAIN)
韓「我已經講過了,不只是過去的概念,要把高雄的需求談出來」
黃「那你要說高雄自港區那些限制讓你們覺得被綑綁,需要放寬那些限制」
(無視剛才重複提起要討論,然後預設高雄市政府要先全部都知道的立場)
韓「我們都希望人流物流法規都能鬆綁」
黃「鬆綁甚麼?給我一個例子就好」
(打斷別人回答AGAIN,然後要提一個還不存在的自經區有一個「例子」
葉「我們去矽谷有提到過,希望台灣有一個生產區域,可以百分之百維護資安安全。請問這是不是一個鬆綁的方向?」
黃「所以有自經區可以怎樣幫助他們?」
葉「對美國來說,要她們相信資安安全可以相信,她們要派人過來,自經區可以讓她們的人員方便進出,沒有中國大陸。」
黃「我們有這些技術了嗎?還是我們正在籌備中?」
(對一個剛提出需求的參訪,,問有沒有技術準備,她真的就只是來亂的)
葉「我們有技術,而且是世界一流的,但是受到政府不必要的法規,所以我們需要自經區」
黃「好,這個就很具體,可不可以請副市長把法規限制送到我們辦公室。」
(當然,不知道她們有沒有參與討論,但是要人直接送資料給他們(?),等一下會順帶加上一個市政府甚麼都不懂得Flag,當然最後是韓市長一個人扛了)
葉「我們可以概念上的告訴大家,修法上有很多專家會參與」
黃「所以副市長也不知道法規上的問題」
(想要打斷AGAIN,預設了副市長不知道法規的問題)
葉「我當然知道很多法規問題」
黃「那你就告訴我到時候送過來的就這東西,我要知道的不是一直講空話說高雄發大財。這樣沒有用嘛。」
(當正副市長回答了之後,她繼續跳針高雄發大財)
黃「我這邊用馬政府時代的法條來講,自經區會是沒有法條可以管理送進來的東西,無視我們還必須送貿易局去管理」
(無視了自經區的目的,順帶攻擊抹黑自經區沒有法條,而正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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