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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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沒去上課 在 宅媽花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6/25 #單親媽媽日記
連假的第一天,大家都還好嗎?昨天下午看即時路況,南下已經塞到爆了,中壢人社團有人發文說從桃園回楊梅開了兩個小時,連續假期加上防疫大家都悶壞想往外衝,還是要提醒大家進出人多的場所務必勤洗手,除非能確保社交距離,否則最好還是繼續戴著口罩喔!
來跟大家報告一下昨天到今早的家事,同時本篇也會跟大家聊到為什麼我要寫這些那麼負面的家務事。
昨天是尚謙上巴柔、尚宇上美術班的日子,兩個孩子上課時間剛好都是晚上七點。有長期發摟我的粉絲都知道,我在剛接回兩個兒子時,是完全不假手他人來教育他們的,我自己買了大量的教材教具與書籍,打算自己手把手的在他們課後的時間指導他們。
是一直到最近,尚宇拒絕學習的情形越來越嚴重,而情緒失控時的行為也越來越極端,從原本只是進入刺蝟模式不看不聽不回答,到開始攻擊他人、破壞傢俱。
新讀者關心的看醫生問題,一個月前因為尚宇嚴重失控,我打電話叫了救護車將他強制送往桃園療養院,但因為他沒有任何的身心科就診記錄,加上桃療急診收容的患者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安全性,因此醫師不希望讓尚宇留院。
我在社工的協助之下,順利幫尚宇排到了桃療的初診,並且也安排時間做了精神與智能鑑定,但是報告得等到7/2才會出來。他現在會有藥物可以服用,是因為我前幾天帶尚謙回診時,醫師聽完尚宇這幾個月的行為後當機立斷開藥讓我先帶回家的關係。
為了不讓尚宇長時間沈溺於電視、電腦等聲光產品的刺激,我詢問了他想要學習的課程,因此才會報名了美術、昆蟲與直排輪課,真要講說我擅自幫他報名的課程,只有感覺統合的體操課而已,其餘都是他自己表示想上的。
昨晚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我請尚宇關掉電視準備上課,也請尚謙準備好道服準備出門,此時尚宇表示他不要上課,甚至說上美術課是在浪費他的時間。我表示美術課是他自己想上的,而我費用也都繳了,若真的不想上的話,這期結束後就不要續約了。
但是尚宇持續跳針表示不要上課,於是我就跟他說那今晚就不上課了,但是電視也得先休息,因為已經從中午放學看到現在了(下午1點到6點半),語畢我將DVD播放器收了起來,這時候尚宇就爆氣了。
『那都是妳逼我去上的課!我根本不想上課!』
『整天說自己沒有錢!還不是都因為拿去上這些浪費時間的課!』
『就算妳把電視收起來我也不會出門的!』
『我討厭妳!妳這個爛媽媽!』
因為這段時間實在太常聽到他說我是爛媽媽了,所以昨天還算淡定地出門送尚謙去道館,出門到回家約莫十分鐘時間,到家時我們家鐵門已遭到尚宇的破壞。鎖匠費時兩個多小時才將整個鎖鋸下來並且換成新的,師傅說看起來是尚宇將暗鎖給鎖上後,用力將門關上才導致鐵門完全無法打開。
貼心的師傅在安裝好新的門鎖後,把暗鎖拿掉了,以免鬧劇又再次發生。
而昨晚的尚宇原本又打算睡在大門口不進家門,他們的父親將於今日早晨來接他們兩兄弟回屏東過節,尚宇大吼大叫著說他不要回屏東,他也不要跟我住,他不喜歡爸爸也討厭媽媽,他要一個人生活不要跟任何人住。
後面我已經完全無力再去安撫他,只跟尚謙交代準備好明天要回屏東的衣服、早點睡覺,然後我就回房間了。在房間裡頭,我有聽見尚謙試圖開導尚宇,一開始還會跟他分析住在屏東與跟我同住的利弊,到後來也開始不耐煩,直接跟他說不然明天回屏東後就別回來了。
接著時間來到了今早,前夫抵達中壢後來電,我隨即起床刷牙洗臉叫醒兒子們,並且在尚宇的房間裡頭看見了這充滿怨念的字卡,客廳還有遺留多張同樣但寫錯字的,『媽』左邊的『馬』字,他中間會寫成『井』。
不過最後他還知道哪一張才是正確的,這大概是撐起我繼續給他時間的最後一線光芒吧?在他今年二月剛搬來中壢與我同住時,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大小、我、好...全部加起來應該不會超過二十個國字,在我的 #讓他很不開心 #都在逼他寫字 之下,已經學會了不少新的生字。
兒子們在我目送之下都上了前夫的車子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少數讀者無法理解的一件事,為何前夫家庭有不當管教方式我卻還讓他帶走孩子?
會有這樣疑惑的讀者相信家庭狀況都是幸福美滿,也從未寫過訴狀、上過法庭,敝人由衷羨慕也祝福諸位,你們的世界可以一直都這樣單純美好直至永遠。
首先,家暴的情形並非天天發生,施暴者也不只是前夫一人,有些家人是在酗酒後開始傷害孩子,清醒的狀態下還是對孩子們挺好的。然後酗酒的這位家人已經往生極樂了,其餘的家人包含前夫本人,皆無酗酒的行為。
前夫的母親,也就是孩子們的祖母,我相信是不會傷害小孩的,因為她已經到了溺愛程度,即便會體罰孩子,也絕對不會是過去孩子所說的:『OO會拿椅子摔我們,摔到椅子整個壞掉。』頂多就是打屁股吧?
第二點,前夫家庭是非常重視家族團圓的,不論是什麼樣的節日他們都會聚在一塊,而這也是十多年前我愛他的其中一個原因,我渴望的就是這樣的家庭。至於為何最後要離開請自行看部落格的自傳,我不想再解釋一遍了,懶得找的話我允許你們留言 #我想看妳為什麼要離婚 ,我直接貼連結給你們去爬OK?
正是因為我知道他們家這樣的傳統,我相信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在親戚全部聚在一塊的時候傷害孩子的。相反地,在這個家族成員全員到齊的時刻,一般人多半只會竭盡所能展現自己家庭最美好的一面而已,所以我並不擔心孩子這幾天會被傷害。
第三點,不希望讓孩子們回去屏東,這是出自於我自己的私心,並非孩子們自己的意思,縱使過去五年他們在屏東有經歷過被傷害的事件,但也不能抹去屏東的家人們也有對他們非常好的時候。他們的叔叔(前夫弟弟)甚至會在OO酗酒後要傷害孩子們時出面保護他們,因此對於前夫家庭,他們並不排斥回去 #短暫過節。
對我而言,他們家裡的人都是曾經傷害過我的人,但這不表示孩子們得跟我一樣去討厭他們。就如同對他們的家人而言,我是曾經拋棄孩子離家出走的母親,期間甚至還會酗酒、亂搞男女關係的賤女人,不論我現在如何地為孩子們盡心盡力,也改變不了我過去曾經做過這些的事實。
再重複一次,沒看過我自傳裡為何我會離家出走、酗酒、亂搞男女關係的,拜託不要來用你們的道德標準譴責我。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把我打死,謝謝。
第四點,在法律上,我沒有孩子們受到不當管教的確切證據,只有兩個兒子們口述而已,他們過去在屏東生活的時間,受到家暴時我也不在場我甚至不知情,因此也不用想說驗傷、聲請保護令什麼的,那段時間我連想順利見上孩子們一面都是問題了。
當初我是因為直接請律師幫我寫訴狀向前夫提告,我才順利得以執行我該有的探視權,雖然後來仍舊常常看不到孩子,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總之,在法律上,我沒有權利限制前夫不得與孩子們會面,而且當初在奪回獨立監護權時,我答應他的條件就是 #連續假期與寒暑假讓孩子們回屏東陪伴家人 。
我必須坦白地說當時的確是為了讓他交出監護權才這樣講,但我是一但話說出口就絕對會做到的人,對我而言信用可以比我的生命更加重要,而這也是我最後離開前夫的主要原因,我很喜歡電影《投名狀》裡,姜午陽的一句台詞:『人無信就是畜生!』雖然我的監護權爭奪之路完全就是龐清雲所說的:『兵不厭詐,這是戰爭!』
總合以上四點,我想應該能夠讓那些,不明白為何我不拒絕讓前夫帶走孩子的讀者朋友們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了吧?
如果還是不明白的話,那就別發摟我了,可能去看點什麼小玉放火的影片會比較適合諸位。
抱歉,我的文章需要稍微動一下腦子的。
最後要來說明,兒子長得那麼可愛幹麼不利用八萬粉絲的人氣賣賣兒子們可愛的臉蛋,接一些育兒的業配推坑媽媽讀者們就好,幹麼那麼辛苦寫這些充滿負面能量的文章,業配也接一些冷門的廠商跟無法大量生產導致價格無法壓低的產品。
我老實說啦,益生菌的合作案我至少就收過四家不同廠商的邀約,我也相信其中有一家跟敏益菌名字很像的益生菌,螢幕前的讀者們至少一半以上有看過他們家下的廣告。大廠牌有足夠資金去下廣告,我們國立體育大學就沒錢啊🤷♀️
但我接合作不是看利潤有多好,既然決定要走業配部落客來養家,那我的口碑自然是不能輕易被毀掉的。我不想賺一筆大的之後,從此沒人再相信我介紹的產品;我只想穩穩的賺足每個月的開銷,最好還有餘力存個幾千塊直到孩子們長大這樣即可。
人無信就是畜生啦!
業配的原因講完了,下一張照片會解釋為什麼不寫點歡樂的曬娃甜蜜文或是曬男友的閃光文,幹麼寫這些充滿負能量還會被批評不會教小孩的厭世教養文,有興趣的朋友自行點閱,感恩🙇🏻♀️
《以下業配兼公告》
#本月業配的敏益菌即將截止
這次業配的敏益菌適合給容易打噴嚏、流鼻水、眼睛紅腫癢的敏感族群,上一梯跟團的粉絲朋友們許多都有來信表示效果非常顯著,且大人小孩都有看得見的改善喔!
快來買: https://reurl.cc/ZO5j0p
#參與預購逾期未付款視同棄單
由於花花平日要忙孩子們的事情,因此沒有太多時間能夠對帳、催款,7/1下午三點我就會將出貨名單與款項交給廠商,因此錯過這時間沒有轉帳給我的話就直接視同棄單唷。
#業配就是我唯一收入來源拜託道德魔人不要再來嘴我消費兒子來行銷自己業配的產品那麼會嘴先捐錢給我啦幹
保護令沒去上課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很高興今天能夠受邀,參加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 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服務一周年的記者會。會中聽到推廣大使 林語菲 Patrick Lin 分享自己小時候所被霸凌、歧視的故事,令人難過,卻也又敬佩他的勇敢。
語菲說,小時候因為自己的性別氣質陰柔,國中階段常常遭受同儕的言語霸凌,「娘娘腔」、「不男不女」等,幾乎都已經聽到麻痺。甚至連上廁所都會遭到男同學的訕笑,會被同學要求要檢查有沒有小雞雞,甚至還強拉他到女廁,跟他說「這才是你該來的地方」。長期處在同儕的惡意玩笑之下,讓他幾乎不敢在下課時間去上廁所,只敢利用上課前的1、2分鐘,刻意避開人潮。
但在某次,卻還是被欺負他的同學堵到,他們群起把語菲拖進廁所反鎖,用盡各種語言辱罵,甚至還往裡頭潑髒水、粉筆灰。上課鐘響,他只能默默的把自己狼狽的外表清理乾淨,全身濕淋淋地走回教室上課。
到了高中之後,霸凌依然跟著他。一次體育課,許多同學約他打籃球,沒想到卻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在球場上當著一百多人的面前,把他的褲子脫下,「有啦,林語菲有雞雞」。當下他腦筋一片空白,遠遠看到老師就站在一群同學之間,卻沒有制止他們,或是伸出援手。
曾經他也想過要輕生了結生命,好在碰到音樂,轉變成為他悲傷情緒的出口,幫助他走過這段難熬的日子。如今,他決定勇敢站出來,就是想告訴更多目前也正處在泥濘中的孩子們,「你們沒有錯,你們也可以過得很好。」
聽完語菲的分享,難過心疼之餘,卻也敬佩這麼勇敢的他。
作為一位母親,或許我永遠無法想像那種每天遭到霸凌、訕笑的日子,但我真的不希望,未來再有任何孩子,遭受到這樣的欺侮。
我一直認為,我們的社會之所以美好,就是因為有像語菲這樣把自己負面的經驗,轉為積極正向的力量,勇敢閃耀自己不同光芒的人,和像勵馨基金會這樣,伸出援手給予支援的團體存在。
一直以來,多元性別者經常遭遇歧視、被出櫃、被暴力對待的困境,除了需要整體教育更加強具多元性別的性平觀點,以及像勵馨持續進行的陪伴與支持服務外,也需要平等且完善的法制,來保護多元性別、性傾向者,這是身為中央民意代表的職責所在。
另外,我們也發現,同性婚姻當事人有遭受配偶父母暴力對待的情形,但卻因法制面的疏漏,而無法受到保護。《748施行法》中並沒有準用民法第 969 條關於姻親的定義,因此,同性婚姻當事人與對方的父母,並沒有成立姻親關係。
基於目前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3 條規定,同性婚姻當事人與對方的父母,若沒有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就不會在家庭成員的範圍內,也就不屬於可聲請保護令的範圍。
我們相信,這樣的情形不會只是個案,台灣雖然已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但是社會上仍存在部分不理解同性婚姻、甚至抱持著恐同態度的人們。若同性婚姻當事人的父母,抱持著不理解的態度,進而發生威脅、騷擾子女或其配偶的行為,此時,國家有義務提供保護令介入的機制,不應該因為法制的疏漏,而造成差別對待,這個部分,也會是未來我們推動修法的方向之一。
就像一直以來我所強調的,我希望未來的孩子,都能夠勇敢地活出自己,並且尊重、擁抱彼此的差異,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多元的美好國家。
我們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