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新制上路!】
準備迎接新的一年,除了除舊佈新
新制上路也要超前部署記清楚👀
1⃣🚗🛵 #汽機車族注意
強化機動車輛噪音管制,透過聲音照相設備取締違規高噪音車輛,自 110 年 1 月 1 日正式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提升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成效
2⃣💧 #放流水標準
依事業及污水下道系統廢水特性,增列或加嚴真色色度、自由有效餘氯、氨氮、 重金屬(加嚴 9 項及新增錫)、 有害物質(新增 7 項)等管制項目,強化風險控管,以維水體品質
3⃣🌱 #保護土壤及地下水
強化地上儲槽前端污染預防效能,修訂「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增訂設置防汚設施、定期監測、申報及備查程序等規定,由業者自主監測,保護土壤及地下水資源,並自 110 年 1 月 1 日實施
4⃣🧪 #預防汞產品毒害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製造及進口 9 類含汞產品,包括特定電池、開關及繼電器、普通照明緊湊型螢光燈、普通照明直管型螢光燈、普通照明高壓汞燈、電子顯示螢光燈、化粧品、殺蟲劑/殺菌劑/局部抗菌劑、非電子測量儀器等
5⃣♻️ #資收業者看這裡
自 110 年 3 月 1 日起調整電視機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以液晶類為例,由 275 元/台調為 317 元/台,冷暖氣機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由297 元/台調為 353 元/台
#元旦新制
#2021新年快樂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當污染已成習慣,居民生活如何改善? 本日環保局業務報告,森堡首先針對產博園區揚塵空污問題、山外溪上游牛隻養殖污染問題及莒光公園寵物排泄物等三件陳情案,向環保局提出公開檢舉,請環保局依法進行必要的宣導、裁罰等行政措施,藉以改善環境問題。 其中環保局長亦承認山外溪養殖戶問題是陳年舊案,既然是陳年舊案...
保護土壤及地下水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辦理校園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宣導活動, 落實學童環保意識!
土水保育人人有責,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為了讓環保意識從小扎根,今年辦理學校說故事宣導活動,透過環保繪本的故事內容,讓愛護土壤及地下水的觀念和方法,深植在學童的心中,使學童體認到如何從生活中落實保護土壤及地下水的方法,從中學習土壤及地下水相關知識,進而重視土壤及地下水之環境問題。
今年截至6月,環保局已經辦理六場「學校說故事宣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工作活動」,特地邀請前新北市書香文化推廣協會理事長蔡幸珍老師針對國小學童進行繪本導讀,藉由「小水滴哭什麼」繪本宣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觀念,將地下水擬人化與形象化,傳達環境之價值觀與態度,讓學童認識地下水資源之重要性。
除由講師講述繪本故事外,環保局透過「地下水監測井模型」說明地下水監測井的構造和型式,以及帶領學童至校園內認識真正的監測井,並以貝勒管採取監測井中地下水,讓學童了解水質之重要性。
活動過程中搭配有獎徵答讓學童快樂參與其中,以提高學童對於活動之參與度,最後提供問卷供學童填寫,增加學童對於課程之瞭解程度。
今年藉由學校說故事宣導活動,讓國家未來主人翁了解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後對人類社會及個人健康之嚴重影響,使學童從小能培養愛護土水環境之觀念,並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之永續利用盡一份心力。
保護土壤及地下水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當污染已成習慣,居民生活如何改善?
本日環保局業務報告,森堡首先針對產博園區揚塵空污問題、山外溪上游牛隻養殖污染問題及莒光公園寵物排泄物等三件陳情案,向環保局提出公開檢舉,請環保局依法進行必要的宣導、裁罰等行政措施,藉以改善環境問題。
其中環保局長亦承認山外溪養殖戶問題是陳年舊案,既然是陳年舊案,行政部門又不予處置,這是嚴重的行政怠惰,更是置下游居民飲用水水質安全於不顧,森堡不僅要求環保局即刻改善,後續也會持續追蹤本案。
此外,產博園區因大面積開挖,工地揚塵造成的空汙問題,森堡這邊已受理多位民眾陳情檢舉,質詢過程中楊局長也承認環保局也是受害者。
目前,環保局針對產業園區辦理的環境監測,是基於102年建設處委外的環境影響評估進行,從102年至產博園區開工,環境因子是否已有變化,當初的評估結果是否與現況有所落差,森堡除要求檢討102年環境影響評估,也希望環保局提供環境影響評估資料,並將監測資料上網公告,大家再一起來檢視!
除了上述污染問題外,森堡亦針對「減容貨櫃」、「環境保護基金年度業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劃」、「興建廢棄物倉儲貯存廠」、「廚餘製成堆肥」及「建置露燃地圖,推動熱后點管制」提出質詢,詳情請見質詢影片。
保護土壤及地下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保護土壤及地下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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