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題是 請依台灣現行之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說明下列費用申報之規定極限額
(1) 何謂內部憑證,外部憑證, 記帳憑證並請舉例說明
(2)薪資之通常水準限額
(3)雜項購置(修繕費)與雜項設備(資本支出)之區分原則
(4)轎車及其折舊申報限額
(5)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其退休金之申報限額
(6)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其退休金之申報限額
(7)請說明旅費支可申報之項目及期限額為和
(8)依政治獻金法之規定 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參選人之香菇規定為和 請說明之
修繕費雜項購置 在 營利事業列報修繕費應注意哪些事項?(2227)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的相關結果
凡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2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2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000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 ... ... <看更多>
修繕費雜項購置 在 【資產管理】雜項購置的認定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的相關結果
... 查核準則第七十七條之一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 ... <看更多>
修繕費雜項購置 在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84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