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的平衡在於雙方都懂法守法
這社會不是只有慣老闆,同時也有惡員工的存在。
我協助過被老闆惡意栽贓扛責還不給離職的朋友,順利平反離職;也幫忙被離職員工惡意申訴的小老闆,補破網之餘建立防護網。要對付慣老闆,自己要懂法;而要對付惡員工,企業更必須要守法,否則不只懲戒不了惡員工,還會反被惡人整得慘兮兮。
友:「最近真的不知道是水逆還是怎樣,之前找的人還沒找到,最近又被勞檢。」
我:「勞檢?」
友:「你知道我們公司不用打卡,但卻因為這件事被罰,後來才知道是被一個才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的員工檢舉,真是好心被人欺。」
我:「恩,但沒有員工出勤紀錄確實違法,儘管你是給彼此方便,但要是碰到有心人,反而是給自己找麻煩。所以,再怎麼方便還是要懂的保護自己。但你是有惹到他嗎?不然他怎麼會去檢舉?」
友:「應該是他想要資遣費,但他那時才工作不到兩個禮拜就請了3、4次的假,還沒上手就一直請假,我就請他走人,結果他跟我要資遣費,不覺得莫名其妙嗎?」
我:「這確實會有爭議,若他請假是合法合規,你請他走人確實是該給付資遣費,重點是這也沒多少錢,付了也算保平安。」
友:「唉,我也算上一課了。但是也有可能付了他還是去檢舉呢?」
我:「所以,你現在最重要的是建立護城河。」
許多中小企業雖然有人資,但多數是人事行政。畢竟員工數不多,不需要多花錢請選用育留的全方位人資,但也因此造成許多漏洞,使得制度面沒有跟上法規;這樣不只好人才留不住,更讓壞員工有可趁之機。尤其他的員工數不足十人,還是會計兼人事的狀態,經過簡易的合規諮詢,至少協助他把法律該注意的部分補好。
這次的經驗也奉勸老闆們,員工離職時,雇主該給的都要給,還要給好給滿,比較不會招致員工怨懟,而衍生後續不必要的勞資爭議。千萬不要計較那些該給的小錢,該給而不給,等於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萬一被回馬槍申訴,反而要被罰錢。做到好聚好散,勞資關係自然和諧沒煩惱,畢竟花錢事小,罰錢損商譽事大。
以下是許多中小企業最常忽略而被罰的項目:
-沒有員工出勤紀錄,罰2~30萬
-沒有工資明細,罰2~30萬
-沒有勞動契約(聘書),罰2~30萬
-沒有訂定工作規則(雖然規定30人以上才要,但建議不滿30人時就要做。),罰2~30萬
-沒有給足加班費,罰2~100萬
-每有保存出勤紀錄至少五年(5年內都可以告),罰9~45萬
當然,對於不合法又苛刻員工的企業,也實在無須客氣。�
#企業不懂法等著當冤大頭
#個人不懂法等著被壓榨囉
#勞資關係好一切沒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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