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05~110/01/13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依公立醫療院所之體格檢查,經審核其身心及體能狀態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品行端正、熱忱務實、態度積極、配合度高、擅溝通協調及抗壓性高。
(四)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一)採尿業務:於檢察官、觀護人室督導下,依「採驗尿液實施辦法」、「地方檢察署辦理施用毒品犯受保護管束人尿液採驗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列事項
1.受理並引導受採尿者進行尿液採集作業。
2.填寫尿液採集作業相關表格及電腦資料登錄。
3.全程監看受採尿過程,確保尿液檢體分裝完畢及有無調包、攙假情事。
4.檢測及記錄尿液檢體溫度。
5.負責尿液檢體之冷藏、監管、回收及登錄。
6.尿液檢體送驗業務(含聯繫檢驗機構及盲績效相關事宜)。
7.採尿業務相關報表及數據統計作業。
8.其他採尿程序相關指派事務
(二)遵守公文機密維護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三)處理採尿相關文書作業、採尿處所環境清潔及安全維護。
(四)其他交辦之觀護、司法保護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一)工作待遇:每月薪資依基本工資計薪。
(二) 僱用期間:自報到當日起開始僱用,試用期間為3個月,經考核通過則予以正式僱用,試用或正式僱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無採尿經驗者,須於前一週進行職前教育訓練。)
(三)甄選方式:分兩階段甄選。
1、第一階段:本署就相關資料書面審查,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請自行上網查閱,本署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
2、第二階段:請於面試當日攜帶身分證以供查驗。面試就應試人之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專業知能與實務經驗等綜合評分。
(四)甄選結果公告:
1、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6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
2、錄取人員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時間報到,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以棄權論。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隨時注意本署網站公告事項。
(六)服務地點:本署(屏東市棒球路11號)及第二辦公室(屏東市棒球路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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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即日起至110年1月13日(星期三)前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於完成寄送後,來電告知承辦人「報考人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利掌握報考人數。
(二)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簡文發觀護人收」(地址:900屏東市棒球路1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採尿員)」字樣,恕不接受親自報名。
(三)報名所附之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名人私章,並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取消甄選資格。又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承辦人聯絡電話:08-7535255轉3509簡文發觀護人。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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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極了
"監委尹祚芊及王幼玲指出,107年4月至7月,發生5起精神障礙者的家庭不堪壓力,照顧者自殺或和被照顧者彼此傷害的悲劇。足見國內部分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及弱勢家庭,於遭逢生活困境及面臨照顧壓力時,猶未能獲得適當的支持及協助,致長照憾事不斷發生,政府社會安全網仍存有漏洞。
監委指出,公衛護理師或關懷員多數缺乏精神衛生護理照護訓練,專業能力與經驗均不足,建議衛福部應強化公私協力,讓民間團體參與。但精神病人之症狀以思維、情緒及行為障礙為主,生理功能未必失能,尚難符合目前居家護理所收案標準,種種均不利於社區居家精神病人獲得更完善之關懷及照護,應予糾正改進。
監委特別指出,現行衛生體系雖已介入提供關懷訪視,但未能有效整合就醫、就業、就學及福利相關資源,且病情穩定者仍無法被社區或雇主友善接納,現有社區支持及服務並未能使個案能於友善社區中生活及工作,急需改善。
監院也提出的調查意見,認為國內已建置精神病患照顧體系,但仍有部分病人未積極尋求醫療照護服務,未規律就醫、治療配合度低、無病識感及病情不穩定,顯見民眾對精神疾病之識能不足,衛福部及各縣市衛生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掘有醫療照護需求的精神疾病家庭,適時提供協助,均應檢討改進。
監院也表示,衛福部已建置精神照護通報系統,但其使用介面或資料查詢、整合功能並不友善,應優化資訊系統,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下,進行相關系統之介接整合,以提升精神病人及其家庭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監院點出,衛福部應強化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除提供諮詢、多元支持性服務、照顧技能之教育訓練等,以協助紓緩照顧重擔外,並於必要時協助個案連結或轉介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多元社區服務資源,適時給予其需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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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安風險與因應之道
2017/02/08 | 劉先覺 好險網董事長
日前國內多家券商同時遭到網路駭客攻擊,造成短暫無法下單情形,這是駭客利用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簡稱DDoS),導致對外網頁頻寬滿載,無法進入公司網頁情形,這也是自2015年以來在全球各地甚為猖獗、成長最快速的「綁架式網路攻擊」(Ransomware)的形態之一。
根據資誠企管2015年全球資訊安全調查報告,全球的網路駭客攻擊僅是被察覺的事件已經高達平均每日11萬7千多起,在歐美已經有近十億筆資料曾經遭到入侵,國際策略研究中心(CSIS) 與McAfee電腦資安公司的一份聯合網路風險報告書上預估網路犯罪造成全球每年高達約四千五百億美金的經濟損失。隨著網路的全球化與將近ㄧ兆個相聯的物聯網(IoT),網路資安問題已經成為全世界的政府、醫院、學校機關以及所有企業所需面臨的重大課題。
然而,根據調查報告,在各種類型的企業經營風險之中,網路資安風險卻是企業在因應準備的工作上做的最為不足的一環。 一般的錯覺是大型企業最容易遭受攻擊,事實上中小企業因為缺乏足夠資安防護資源,但是又可能與大型的上游供應商有所網路聯結,且其客戶資源寶貴,所以反而是最容易受到駭客攻擊的目標! 畢竟網路資安的首要工作就是需要相當經費的資訊硬體、軟體以及監視系統,其次才是資安的流程管理與員工的教育訓練,因此,一般企業在網路資安防護不週的主要原因,除了是因為低估了網路風險的嚴重性以外,有六成的企業表示是因為「預算經費不足」。
因應日趨嚴重的網路風險問題,各國政府幾年前開始研究相關法規的制定,初期多僅偏重在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議題,美國的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Twitter、雅虎、Sony, Target百貨等公司在陸續遭受網路攻擊事件之後,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針對網路資訊安全法案不斷的增補與加強,包括鼓勵一般私人企業主動聯結與通報美國聯邦政府資安平台的Cyber Security Act,以督導與協助私人企業改進其網路資安的防禦工作。
在政府的鼓勵之下,美國已經有數十億美元的資金投資於數百家的網路安全Cybersecurity公司,進行開發與研究各式的網路安全防禦工作,包括主機與終端系統、雲端系統、物聯網、威脅偵測以及網路異常活動搜察等等的防禦工程,目的在於偵測處理多種類型的網路攻擊,例如:破解密碼型的Brute Force attack、各種偽裝詐騙的Social Engineering frauds、阻斷服務的DDoS等等各式的惡意病毒malware, spyware, phishing軟體。
面對這些網路駭客各種可能的攻擊,歐美許多大型的保險與再保公司除了提供客戶資安教育訓練、協助建立資安標準化作業流程等各項防護措施以外,自然也同時提供企業與個人各種相關的網路資安保險商品,幫助客戶分散風險、降低損失,其中包括了系統修護、商業收入損失、法律訴訟、消費者賠償、公司形象重建、網路資安診斷、甚至董監責任保險等等的保障與損失理賠。
此外、針對不同行業類別的企業或機關,例如醫院、學校、金融業、零售業以及水電能源公司等,另外還有設計不同保障的加註條款。
目前依然是以北美為主的全球網路資安保險市場在2015年的保費收入約為20億美金,隨著歐洲、亞洲、澳洲等地區的網路資安保障需求的增高,預計在2025年全球的網路資安保費收入會成長到200億美金左右。在美國,醫療機構因為其責任重大且風險意識高漲,所以除了一般大型企業客戶以外,醫療機構儼然也成為網路資安保險的主力客戶。可惜的是一般中小企業依然是投保率偏低,其實對於這些中小企業來說,網路資安保險的保費以在美國為例,通常大約僅是該企業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一左右,是一筆相對來說不算高但是卻非常值得付出的代價。
在面臨快速成長、擴張、普及的網路科技時代,網路的資安問題是所有不論規模大小的企業、政府、醫療與學校機關都必須正式面對、謹慎處理防範的重要課題。同時、保險公司也有絕對的義務與責任協助其企業法人客戶盡量做好事前的風險防護工作以及事後降低損失的賠償與復建疤作,政府更是應該積極修改相關立法,以確保各個企業機關務必能夠在這個網路科技的新世代完善其網路資安工作,盡到最大的企業責任。
資料來源:http://ctee.com.tw/News/Exper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