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世界自殺防治日」,請和我們一起重視,結合家庭、校園、衛政三方的資源與專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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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統計,新北市去(2020)年的自殺死亡人數為635位,在自殺通報人次與占率方面,24歲以下,總共有2,475例,占率高達42.8。其中14歲以下的通報人次為641,占率為11.1,若再納入25~44這個年齡層,44歲以下占率高達76.6,顯示自殺防治工作的推動與再改進,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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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世界自殺防治日」的今天,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校園專輔待改善 心理健康不漏接」記者會,說明台灣現行青少年校園心理健康促進促施所遇到的困難,並提出建議精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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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記者會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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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表示,根據去(2020)年死因統計報告指出,自殺(蓄意自我傷害)已連續第 4 年成為國人主要死因第 11 名,死亡人數雖較 2019 年減少 5.3%,但今年上半年全台自殺通報數,也比去年同期多了 3 千人次。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自殺已經成為 15-24 歲、25-44 歲兩個年輕世代的第 2 大主要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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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檢視過去衛福部的承諾,邱顯智委員強調,據「2025 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所設立的自殺防治目標,政府近年成績不盡理想,也未達成 2020 年的中程目標,自殺防治工作長期而言未見顯著改善,政府應該持續精進、有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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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表示,兒少面臨的心理壓力與求助門檻,絕不小於成人。自殺是多重因素造成,因此,防治工作是跨領與跨團隊的巨大工程。然而,目前自殺防治策略與教育部三級輔導機制,實務執行面仍存有諸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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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殺通報系統 #亟待跨部會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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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醫院端的第一線人員反映,衛政自殺通報系統與教育端的校安通報系統,長期以來橫向聯繫狀況不佳。王婉諭委員已於今年 3 月針對此情況進行質詢,促使兩部會決議將衛福部的自殺通報系統介接到學生學籍資料、休退學狀況,但目前尚未落實。另外,囿於各級學校之輔導紀錄表單格式不一,且各級學校之輔導系統尚未整合,因此仍無法介接受通報學生是否接受過輔導諮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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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檢視學生輔導需求 #輔導人力資源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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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 2018 年至 2019 年的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相關報告指出,自殺身亡個案當中,高達 67% 未曾尋求校園三級輔導資源,顯示各級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間顯存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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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委員進一步說明,目前負責三級預防的各縣市輔諮中心,組織型態為隨時可能被裁撤的「任務編組」性質,且礙於地方財政,專輔人員採一年一聘約聘制、調薪幅度低、專業人力薪資與自費市場落差過大,再加上行政工作負擔重,導致流動率高等情況時有所聞。而負責二級預防的專業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同樣存在人力不足及行政工作負擔過重,以致影響輔導效能及學生接受輔導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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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大學端專業輔導人力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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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就大專院校的部分指出,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專科以上學校學生 1200 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 1 人,但實際上大專院校內部的諮商輔導體制同樣存在人力缺口,以及有難以專業久任的嚴重問題。
陳椒華委員說明,因為目前一年一聘的方式,除造成專業輔導人員流動率居高不下外,他們還需要從事無關輔導諮商專業的行政業務,加上專輔人員長期待遇不足,與人力不穩定等問題 ,都是大專院校在學生輔導上成效不佳的原因,也明顯影響學生接受輔導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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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統計,每年休學的高中職生有近 2 萬人,大學生更是高達 8 萬人。而在疫情期間,這些離開學校的學生,也可能同時的失業,而變成「雙失」的年輕世代。然而「雙失」的年輕世代因為離開校園,因此無法獲得學校系統的心理諮商資源,其自身的經濟狀況,也難以負擔心理諮商所需的費用。因此,整個社會或是家庭與醫療系統,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去承接這樣的需求,是一個令人非常擔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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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委員呼籲,教育部與衛福部應積極研擬因應措施,協助離校後的年輕世代,仍有適當管道,能及時獲得諮商或治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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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張家銘醫師表示,儘管從去年統計來看,台灣同日本、韓國情況,自殺人數略有下降,但疫情期間,國人工作就學和民生經濟都受到影響,自殺防治仍不可輕忽。另外,去年台灣 0-14 歲族群的自殺人數卻反而上升,擔憂恐有「年輕化」的趨勢,而 15-24 歲去年狀況雖有好轉,但自殺通報數還是上升,有 1 萬多人試圖自殺,他們事後是否有被關心跟協助,需要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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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銘醫師強調,這群出生在網路通訊發達的 Z 世代,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往往不會尋求協助,平均而言,Z 世代的憂鬱症和自殺風險都在增加。今年年初,有位 17 歲高中生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希望精神與心理疾病的知識能納入課綱,教育部也確實應該思考讓大家更能認識精神疾病,察覺情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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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銘醫師也分享校園自殺防治有三個面向,分別是自助、助人、求助,同學要能認識自身心理狀況,並學習與同儕間的陪伴與支持,學校也應暢通求助管道,建立穩定的專輔資源和人力。青少年的自殺防治工作,需要大家繼續關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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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政府應結合家庭、校園、衛政三方的資源與專長,共同守護兒少心理健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尤其在校園三級輔導機制中,接受諮商輔導個案,往往都需要長期深入的服務,因此,教育部須正視專輔人力流動率高、專輔人員行政工作繁重、專輔人力實聘率無法符合應聘數量等問題,讓專業人力得以專業久任,提高輔導效能,都需要政府重新檢視及提出因應措施。
個案服務紀錄表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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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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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
個案服務紀錄表 在 中醫師 李嘉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記得以前還在中國附醫中醫部服務的時候,帶著住院醫師、實習醫師去中醫會診查房,曾經有一位實習醫師在把完剛接受放射線治療鼻咽癌患者的脈,出病房就流鼻血了,我說患者目前真的很熱,但是你的上焦熱也很盛,才會更容易感傳,請他伸出舌頭給我看舌診,果然前方朱點很多。
看病一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打打電腦、開開藥就好,因為是醫者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去和患者交流,所以醫者更必須要有自己的一套養生排病氣的方法。
我前一陣子才跟芳療師朋友提到這個問題,剛好也有中醫診所推拿師問我有沒有精油可以保護氣場不被患者干擾呢?
不論是芳療師或是推拿師,其實最重要的是看你的患者是什麼問題來尋求治療的。
首先先講推拿師的部分:
1.痠痛問題如果是外傷如挫傷,有明顯撞擊的情形,多數會造成血瘀,需要使用化瘀類的精油,如永久花、岩玫瑰、乳香,我首推永久花,因為他還含有酯類,可以鎮靜心神。
2.拉傷是肌肉筋膜過度拉伸,需要從肝主筋方面著手,可以使用酯類或一些單萜醇類精油,酯類如真正薰衣草、羅馬洋甘菊都很適合,其中羅馬洋甘菊性味偏涼,能涼血散瘀,幫助鎮定與消炎。單萜醇類可以用芫荽、玫瑰天竺葵、甜馬鬱蘭。說到芫荽,想必很多人又要皺眉頭了,其實他做成精油的氣味有點接近花梨木,氣味非常迷人,可以溫和的補氣及化濕,也常用於腸胃化濕的方面。玫瑰天竺葵可以養陰舒肝,收斂緊實肌膚,是舒緩筋膜及肌肉的常備精油。甜馬鬱蘭能舒筋緩急、鎮孿止痛,對於緩解肌肉痙孿及疼痛效果顯著。
3.扭傷則要看甚麼狀況下扭傷,以及扭傷的部位,如果是最常見的腰扭傷,多數有腎虛的問題,當然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下焦寒氣太重導致,如果是腎虛,就需要單萜烯中含有松油萜的精油,可以激勵腎精,我最近特別愛歐洲赤松加上髯花杜鵑的組合,一剛一柔,調節前列腺素的合成,緩解筋骨虛弱的痠痛。
4.患者的工作環境也很重要,我之前遇過患者工作需在冷凍庫進出,用了溫熱藥才比較舒服,這時候可以選月桂、薑、肉桂等,月桂溫暖促進循環的力道不會太猛烈,對於不是特別寒的體質也適用少量。
5.沒有扭傷、挫傷、拉傷,身體卻是經常痠痛,多數有壓力大、自律神經失調衍生的肌肉筋膜緊繃,需要使用養陰平肝法(所以就說要來我的新書分享會呀),你可以選擇中醫芳療百科中氣鬱的精油+陰虛的精油,例如大馬士革玫瑰+苦橙葉(中醫芳療百科P311改善纖維肌痛症),或是佛手柑+玫瑰天竺葵,單純佛手柑也有養陰平肝的功效。
6.痰濕體質也會造成筋膜腫脹疼痛,這時候可以觀察一下痠痛的部位以及患者的體型,痠痛的部位有腫脹或是患者體型壯碩,可以使用檸檬尤加利,能緩解關節及肌肉痠痛。
我沒有選冬青或是胡椒薄荷精油,是因為這兩個精油只是讓你的痛感短暫麻痺,並不會徹底緩解你的痠痛。
所以我說了這麼多,其實可以調成這個配方:歐洲赤松2D、髯花杜鵑2D、羅馬洋甘菊2D、佛手柑2D、永久花2D、檸檬尤加利2D、玫瑰天竺葵2D、甜馬鬱蘭2D、月桂2D、芫荽2D,以20ml甜杏仁油稀釋後,平常或是上班時可以多塗抹自己的腰膝及肝腎經,擴香的效果不大。(大家也可以自行運用調配再來跟我討論。)
芳療師的問題就會比較複雜了,因為往往遇到的不只是痠痛的問題。我的芳療師朋友曾經告訴我,有一次他做完一個個案,個案精神奕奕,他自己反而病倒了。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在中醫芳療診察室P367放上諮詢紀錄表,為的是讓大家可以開始習慣紀錄個案的狀況及用油,有時候你的個案可能自己調配了油給你,你最好還是問一下成分,不然經常會發生你的體質偏熱,你的個案體質偏寒而調了熱性用油,治療完自己卻上火的情形。
選一個兩全其美的用油是需要經過練習的。
另外在診間,你可以擺設一些鹽燈、白水晶、淨化植物等,幫助淨化氣場、吸收病氣。
下班後的保健尤其重要,最好每天可以淋浴,或是運動,微微汗出是最理想的狀況。
平日的筋骨鍛鍊,需要做到動態及靜態兩方面,包括能達最高心跳的運動、瑜珈伸展、重力訓練等。
有些氣功派別會教導如何排病氣,或是運用天然的玉石幫助排病氣,也可以詢問這些氣功朋友們。
個案服務紀錄表 在 學校申請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計畫-個案紀錄表 的相關結果
(問題類別). □親職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家人互動. □婚姻關係□個人發展. □資源連結. □親密關係□人際關係. □特殊議題. 評估. (問題成因). □個人因素□社會環境. ... <看更多>
個案服務紀錄表 在 【老人個案紀錄表範例】資訊整理& 個案訪視紀錄相關消息... 的相關結果
老人個案紀錄表範例,你想知道的解答。老人個案紀錄表範例,個案照顧服務計畫的擬訂與執行,財團法人私立廣恩老人養中心.社工督導周慧敏...住民定期做客觀評. ... <看更多>
個案服務紀錄表 在 附錄一、服務紀錄參考格式 - 衛生福利部 的相關結果
個案 滿意度提高(可用10 分量表評量,如10 分為. 最滿意,1 分為最不滿意). 簽章. 案家、專業人員、評估人員. 三、. 服務紀錄表(每次服務均需填寫)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