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連不可教化,也不會有事
法官、檢察官、勞工局、健工,連多名館長的證人都證明館長犯罪
但法官卻同情館長,是為什麼呢?
簡述一下過程
館長在直播說艾瑪性騷擾去摸人家男教練被告上法院,被健工開除
然後館長被檢察官起訴了
勞工局證明艾瑪被多名男同事性騷擾而離職
(健工被開罰已上新聞)
當然也沒有艾瑪被告的官司
被勞工局跟檢察官證實館長說謊就算了
連館長的3個證人(還是他的員工哩)都承認館長說謊
最厲害的是法官也知道館長說謊
但他竟然勸艾瑪和解
理由是館長這麼紅,所以做錯事,不可以道歉
館長公然說謊侮辱他人,公開道歉會傷害館長
連法官都勸我們做人要敢做「不敢當」
以後看到小孩做錯事,卻不想承擔
你不要罵他
他未來可能是台灣的法官呀👍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做錯 事不 敢 承認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討好自己不等於事事以我優先
#只是凡事也要為自己著想 #討好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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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身邊都有這樣的人:他們忍不住要討好別人,他們可能難以說出自己真正的想法,或是不願意特立獨行;就算沒做錯事,也可能會道歉;變更計畫時會懷有罪惡感;他們覺得與其要解釋為什麼沒辦法,不如直接答應。也許他們兼有以上行為,也許你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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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也總愛討好別人。守時是我的一貫作風,我在母親預產期當天早上準時出生。我從小就擅長討別人開心。每當我父母舉辦派對,我一定會把握娛樂賓客的機會;我也心甘情願拜訪老人家,為他們唱聖誕頌歌。我就像一隻變色龍,擅長融入任何社交場合,施展取悅別人的能力,滿足他人的期望。成年之後,在職場上或和朋友相處時,我還是不自禁討好別人,把別人的快樂當作自己的優先要務,似乎欠缺拒絕他人的能力。我想方設法避免別人討厭我(事實上,我更不想要討厭自己),不過討好的行為妨礙我依照自己的想法真誠過活,使我身心俱疲。我現在很少討好別人了,也因此身心都舒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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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擔任心理治療師的臨床實務中,我每天都看到在這種複雜的兩難局面中苦苦搏鬥的人:他們沒辦法討好每一個人,卻又不允許討好自己。我會與案主合作,協助他們認清一個令人寬慰的事實:有些人無論如何都不會滿意,所以祕訣就是別再試著討好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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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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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以為,討別人開心是周到、體貼、親切的作法。事實上,這是因為你渴望掌控別人的反應,避免被討厭的感受讓自己心裡不舒服。討好是一種策略,目的是讓自己安全地握有掌控,並以慷慨或隨和的假象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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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好者禁不起別人的失望,被討厭更是無法忍受。我們害怕被批判、被認為有所不足。被需要的感覺就和被愛一樣令人滿足。我們討好是因為害怕失去對方,但在此過程中,討人歡心不僅徒勞無功,我們還失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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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好行為的根源很容易理解。人類屬於群居動物,我們依賴群體提供火源、食物及保護,假如被討厭,後果相當嚴重。恐懼、罪惡、羞愧都是本能的感受,目的是保護我們安穩地生活在群體之中。不要觸怒別人,以免失去篝火旁的位置、被驅逐到荒野之中,或死於飢餓掠食者的爪子之下。如果懲罰可能是死亡,那就別惹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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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代生活已和遠古大不相同,但這些感受卻沒有隨之演化。我治療室中的案主只不過是忘記別人的生日、打電話請病假、取消和朋友的晚餐約會,卻都感覺彷彿犯下滔天大罪。不論任何事情,只要影響別人或令人稍微不舒服,他們都會極度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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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好並不是某種怪癖或個性,而是制約的產物。本書後續將說明討好行為的發展歷程,從出生、童年、青春期一路談到成年,解釋今日所做的選擇如何一再強化早期建立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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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好的陰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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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討好行為常被貼上女性專屬的標籤,的確,就文化刻板印象來說,女孩的成長過程經常被教導要保持恬靜、以他人為優先。不過現今任何人都可能有討好問題,不論性別、年齡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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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長久以來,這個問題都只被輕描淡寫地帶過,說討好者只是「隨和」或「人太好」。相關陳述的口吻一貫輕鬆,甚至是戲謔。建議治療方式相當輕浮、不屑一顧,例如勸討好者:「不要管其他人怎麼想就好了」,或是將應對方法武裝成「啥事都不在乎」的哲學,勸討好者不要理會攻擊辱罵者,或是「別去理那些鳥事」,不過實際上,我們應該全心處理、明快解決。如果解決方法真的就像「不要在意」一樣簡單,那我們早就照做了。事實是,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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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好是一種犧牲自我的強迫症行為,對討好的對象和討好者本身來說,傷害力一樣強大。討好並不是一種可以學習與之共處的良性習慣,這不是充滿好意又無傷大雅的小怪癖。這是焦慮的展現,是因為討好者害怕失去掌控(他人的情緒)而出現的行為。討好者會想方設法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避免影響他人或引發不快。不論是討好或極力避免使他人不開心,如果放任這種衝動,討好者可能出現焦慮、憂鬱的狀況,身體健康惡化、自我價值低落、自暴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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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要討好的人比以往更多。在忙碌的現代生活中,要討好的對象無窮無盡,我們的角色和責任往外延伸、擴張,界線模糊不清。旁人期待我們在職場上保持彈性、隨時回應朋友的需求、擔任伴侶的好搭檔,還要抽身照顧年幼子女及年邁父母,永遠沒有打卡下班的一刻。社群網路將討好者推到無遠弗屆的線上觀眾面前,他們的自尊來源被外包給行銷演算法及陌生人比讚的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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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覺得自己有忍不住討好別人的毛病,我許多案主一開始也這麼認為,以為自己絲毫不受他人意見影響,準備好獨立揮灑自己的人生。最明顯的討好行為是想方設法讓身邊的人更輕鬆自在,不過這只占討好者的一小部分,討好行為還有其他多種形式及偽裝。人際關係中如果存在討好的壓力,可能引發多種反應,包括藉由故意不討好來表現自主,不過這些反應都只是自我價值低落、缺乏權力、害怕拒絕的防禦行為。下一章我將介紹四種不同類型的討好者,他們反映的都是同樣的問題:無法自在地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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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問題是有出路的。
◼️不是要你選擇自私,
◼️只是要你能夠安然地回應自己的需求,
◼️就像你回應他人的需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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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喜歡、被需要的代價是犧牲自己,那其實並不值得。總有一天,我們必須做出決定:要繼續討好下去,還是真誠地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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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營關係來說,討好自己其實才是負責、慷慨大方的方式。做到這一點,我們可以在尊重對方的同時真誠過活,我們擁有同時幫助他人與自己的資源及能力,撥出一些心力關注自己並不會減損對他人的關心。關心不是派,分給自己一些,別人不會少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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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重質不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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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提供討好的替代之道,但不是阻止你關心他人,事實上,本書呼籲更加關心、提升關心的品質。更加真誠、公平、適當、一致地關心自己和他人。付出適當程度的關心,敢於承受某些人無法接受你真實樣貌的風險,這樣你才能擁抱另一些人對你無條件的接納。付出適當程度的關心,不要將替你判刑、行刑的責任強加於他人之上。付出適當程度的關心,承認除非我們擁有拒絕的權力,否則就無法發自內心地答應。如果我們沒有拒絕的選項,那答應根本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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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將協助你適應被討厭,而不是只是保持沉默;引導你復元,而不是一味擔心失敗;教導你接受批判,而不是逃避。我沒辦法告訴你如何停止討好別人,卻又不會讓任何人不開心,我只能告訴你,就算稍微不討人喜歡,你還是能照常過生活,甚至過得更好。如果在一段關係中,你無法表達自己的需求與感受,這種關係根本就不牢靠,此外還占據了建立其他穩定健康關係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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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嘗試解釋討好行為的原初動機,並以另一種角度加以說明,為討好者提供建議,協助你從照顧別人的位置上退下來,轉而開始照顧自己。我們會發現,他人對待我們的方式其實只是反映他們與自我的關係,而不是對我們的公正評價。我們可以學習關注自己的感受與需求,如果發覺自己感覺憎恨,那就該與憎恨的對象設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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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將教你如何做自己,教你如何停止苦苦追逐他人,並留在原地吸引他們;協助你認清這個事實:屬於你的終會自然開花結果,而強摘的果子不甜;鼓勵你花時間與適合自己未來的對象相處,如果不適合,就把他們留在過去。本書教你成為更好的朋友、伴侶、子女、家長,協助你透過更加關心自己,進而提升關心他人的品質,而不是承擔他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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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也會協助你為失去做好準備,因為失去是成長的必經之路。有些人不希望你停止討好。如果他們告訴你:「你變了」,你要知道,他們真正的意思是:「我不喜歡你不照我的方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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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討好陷阱:心理師的情緒解方-有些人無論如何都不會滿意,那就別再嘗試討好他們》,作者艾瑪.里德.特雷爾為英國私人機構The Therapy Loft臨床治療所的心理治療師與臨床主管,為個人和團隊提供治療諮詢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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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因為拒絕別人的請求會有罪惡感?讓別人失望的時候會感到不自在?極力避免發生爭執的場面?對他人的意見很不耐煩,索性全部拒絕假裝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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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發現自己不論怎麼做都徒勞無功……那麼,你也落入了討好的陷阱中。本書告訴你該怎麼做才能繞開討好陷阱。作者艾瑪身為心理師,分享多年臨床實務和無數次治療服務, 帶你看穿討好的真相:討好不是體貼周到,討好只是一種策略!一種掌控別人反應的策略,一種避免被討厭的策略。然而,當討好成為情緒的困擾、壓力的根源時,便落入了討好的陷阱中卻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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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這些案例故事,都能引起你的共鳴,並汲取對自己有所助益的建議。每個章節提供反思問題、見解與技巧,幫助你深入瞭解自己,認清討好的陷阱,為人生指引一條更好的路。本書教你如何向願意珍惜你的人付出關心,而這,就從你自己開始。
做錯 事不 敢 承認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幾天陸續有朋友傳來一則關於我的一樁醫療糾紛新聞。先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好,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其實就像我鼓勵媽媽把流產、產後憂鬱等看似負面的事件書寫下來一樣,我也一直認為醫師紀錄醫療糾紛的過程,除了可以紓解情緒,還能幫助到其他受困於官司的同業們。既然有記者報導了,我想乾脆就來分享一下,不吐不快。
回想這個案例,在事前我就預感這一刀不好開,因為媽媽腹部脂肪較厚,所以分娩新生兒的過程中勢必會比較困難,開始剖腹時我便如臨大敵。動用更多人力協助,手術刀劃下去時,才發現不僅是脂肪,腹腔內也有輕微的沾黏,要把寶寶抱出來,著實得花上不小力氣。
記得結束後,我的手術服被汗水濕透,右手也因過度用力痛了整天。所幸寶寶出來的時間沒有因此被耽擱,胎頭一露出子宮就放聲大哭,算是有驚無險。產婦在手術台上也頻表示「對不起,我很難開吧!感謝大家。」而當天嬰兒室就告知對方,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傷到手而骨折,我深感遺憾但也明白我已盡力,因為這真的就是生產難以避免的併發症,該注意的我也都有做到,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無法做得更好。
沒想到事隔幾個月,所有的感謝和新生命的喜悅卻化為一封存證信函,指控我過失傷人,要求賠償。說不憤怒是騙人的,我覺得我好像辛苦救人的消防員,在大火中把人從倒塌的傢具中拉出,卻因救援過程不慎將民眾手拉傷而得吃上官司,讓我無奈地在內心怒吼「這還有天理嗎?」
等沈澱了幾天,心情漸漸平復,我開始不斷告訴自己遇到了就勇敢面對,畢竟人民有訴訟的權利,更何況再怎樣想,情理法上我都站得住腳,沒有任何疏失。
**有關醫師成了犯人的那些碎碎念
只是直到踏入法庭那一刻,雖從小看過不少司法戲劇,聽過不少「前輩」分享被問話的經驗,心中的緊張感還是很強。尤其法警不假辭色把你身分證收走那一刻,被告的感覺更加濃厚,再加上聽到檢察官大聲斥責上一場的詐欺犯,我忽然有種「我是誰?我在哪裡?我到底做了什麼?」的荒謬感。與其說對那位產婦生氣,倒不如說我對整個制度感到不滿,為何我要和殺人、性侵、強盜犯一樣,被國家機器起訴,醫療糾紛有沒有除罪化的可能性?
雖然知道疾言厲色、口氣很差是檢察官偵查的手法,我應該早有準備不會害怕,但對完身份,輪到我說明案情時,我還是可以清楚聽到自己加快的心跳聲,看到自己微微顫抖的雙手。
小心翼翼地講完手術經過後,我補了一句「哎!當初媽媽也很感謝,誰知道.....」「最後一句是廢話,每個告醫師的病人當初都很感謝你,這句話你要記住」檢察官不耐地這樣打斷我。雖然有點殘忍,但這句話我卻至今牢記在心中。
**開庭當成人生歷練 走過了似乎也就不那麼怕
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也曾提出賠償金尋求和解。坦白說在過去,醫師面對醫療糾紛時確實常有花錢消災的心態,一來免去出庭的麻煩,二來避免上報曝光。再加上律師也提醒我,這類案件通常會延宕多時,賠償是不合理的權宜之計,我承認有那麼一瞬間我也覺得認賠作收給錢了事算了,不要管什麼公平正義了。但認真一想,若我鄉愿地這樣做,豈不就是助長這種濫訴的風氣,成了共犯結構的一份子。「沒關係,拖就拖,養案子當養孩子。我們就和他耗」下定決心後,我和律師這樣說。
後來事情也比我想得順利許多,開庭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的偵查庭,面對同一位檢察官,我似乎就不那麼害怕。不再。幫我出庭當證人的兩位學長也安慰我說,「沒被告過,產科學不算畢業啦!」當我為耽擱到他們工作而道歉時,他們還異口同聲表示:「也不是第一次上法院,當證人還好。」
回想事件發生到最後刑事不起訴、民事無罪,轉眼竟過了兩年。雖然漫長但因有著老闆的支持和律師的協助,讓我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反倒意外地增加人生經驗值,心理素質在過程中也提升不少。
只不過這次新聞的曝光讓我蠻意外,很狐疑這有任何報導的價值?但也讓我再次應證在新聞標題中,醫師就是男醫師,女醫師很特殊,就得強調是「女」醫?趕快截圖保留下來,當作日後演講的素材。
先生也在一旁開玩笑:「你真的長得不夠美,所以沒叫你美女醫師,而且也沒放照片,妳該建議記者放書的封面幫你宣傳啊!」好啦!雖然你是我最大的心理支柱,但你講話真的讓人白眼翻不完。
最後我想和各位同行分享的是,雖然很不希望用到,但醫療糾紛險還是一定要保。另外和每個人該有家庭醫師一樣,平時最好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才不會在被告時慌了手腳。如果自己沒有疏失,大可不用怕「丟臉」就賠錢了事,我們又沒做錯事,據理力爭又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