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感染案例呈現降低
疫苗施打率必然也會慢慢提高
然而,與世界其它國家一樣~
#一旦爆發了社區感染要歸零恐難!
病毒確實可怕
尤其又有多種變異毒株
即使降級解封、施打了疫苗仍要有自保及保護他人維護社會公衛安全的觀念,這是人人該做的。
#論目前的公共場所實名制
立意良好,無非是要追蹤查核有感染者足跡的室內或密閉公共場所,及提醒或框列或提醒非感染者,讓非感染民眾知道自己也曾經曝險過,至少達到自我管理。
目前實名制,主要是掃瞄進出各室內公共場所QR Code 再傳給1922,而有疾管局資料庫的軌跡紀錄。
然而,因為有些人沒手機(特別是老人家),還有一些手機確實是無法掃瞄成功傳輸的問題,於是而有紙本實名制的補救。
我們所看到的進入室內公共場所紙本實名制填寫處旁,都有擺設消毒噴劑,紙本、還有共用書寫的筆。
或許,依照這些規定,確實戴好口罩再進入填寫、噴手消毒,只要始終不碰口鼻、揉眼,加上勤洗手,應該是沒事,但是確也非100%不感染的保證。
#我的經歷:
我的職務,還是要出門服務,也跟大家一樣難免要進出室內公共場域。
我的手機相當奇怪,只有掃瞄一次成功,也順利傳到1922之後,從來就沒成功過了,我也不知道問題在哪裡,店家及管控人員也表示,確實有不少人手機是不行的。
再看,也難怪使用紙本實名依照規定登錄的人很多很多。
我習慣就是自備一支筆,只要需實名制場所,我完全照時間登錄,因為書寫時也要碰觸很多人接觸的桌面,所以也馬上消毒,一直挫。
我曾經一天噴手消毒30幾次,料敵從嚴。
本月市政府
公告桃園市桃園區某日有一位確診者公共場所的足跡,那是3天後才公告。
#阿娘喂!
#當日確診者時間之後我有去過同一個室內公共場所。
從知道那一刻起,心裡難免疙瘩,一直注意有無身體異狀,得知後,我就從嚴閉關沒出門,市民服務的事透過電話及其它傳訊或交待助理辦理,一天天熬,時間也過了,幸好沒事。
在市政府公告確診者足跡後,因為我有落實實名制,我一直在等市政府相關單位,會不會傳訊息給我,提醒我有風險足跡,要求我確實做好自我管理?
#結果是:
#沒有任何提醒
從我的例子這個角度來看,確診者足跡那一日,該同一公共場所的紙本登錄實名制的民眾,應該都沒有收到提醒。
#那請問一下這種實名制是不是虛設?
#會不會再形成破口呢?
我相當質疑,如果只是流於形式的防疫,我先前有提,要歸零難度高,再從這面向看,是難上加難。
有憂慮有微詞批評之外,
#我當然要提出一點自己看法及建議:
我們不是一直再喊很夯的「大數據」嗎?
網路資料庫分析以我們世界仰賴我們80%以上高階晶片的科技國家絕對是沒問題的。
法律沒規定出門要帶身份證,提示身份證,不見得會有電話資料。
但是請民眾配合攜帶健保卡,民眾會配合的,也只有健保卡會有行動電話,至少也會有家用市話!
從出身到老年人瑞的台灣人,甚至有居留證的移工都有健保卡,幾乎就是接近100%的涵蓋性。
去年以健保卡領口罩的方式,應該可以為實名制發揚修改適用在各類別公共場所為防疫上安全統籌管理。
從全世界病毒傳染現況來看,日後幾年全世界都還會與病毒共存幾年。
如果面對這樣的現實
,行政院如果有警覺CDC如果願意重視這潛在破口,尤其有位優秀的唐鳳委員,充分利用健保卡,應該不是辦不到。
當然,我也完全明白,要建置刷卡機,需要一點時間,也要成本。但為國人安全起見,我認為該做。
只有透過這樣資訊化、科學化的管理,在防疫上一定會有助益的。
至於通知簡訊確實也是一筆費用,然而是具有完全的社會公益性,應該可以跟各電信公司談談。
健保卡領口罩規定 在 桃園蘆竹張桂綿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桂綿口罩實名制報報 #新制上路
😷實名制口罩自 12/31 起,
調整為 14 天 10 片 40 元,販售通路不變
實名制口罩政策將進行以下調整:
1.藥局自 109 年 12/31 起、超商等販售通路自 110 年 1/4 起,無論成人口罩或兒童口罩,銷售片數及售價均調整為 14 天 10 片 40 元。
2.實名制口罩將由廠商統一包裝成 10 片/包,並依藥事法規定,於包裝袋上明確標示許可證字號、廠商名稱及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等相關資訊後,再配送至藥局及超商(市)銷售,方便民眾辨識。
🔸指揮中心指出,本項政策在藥局通路自第 20 週期(109 年 12/31 至 110 年 1/13 日)起開始實施,口罩售價為 10 片 40 元。超商通路則自第 24 期(預 / 續購 109 年 12/21 至 12/30;取貨 110 年 1/4 至 1/17 日)起開始實施,販售價格為 10 片 47 元(含 7 元運費)。民眾可上網至 eMask 系統或健保快易通 APP 登記預購繳費,或持健保卡到四大超商機台登記預購繳費,再於指定時間至八大超商 / 市 / 藥妝等通路門市領取口罩。
🔸另為因應本項新政策,口罩配送及電腦系統程式將配合進行調整及修改 / 轉換等作業,因此第 23 期取貨及第 21 期補領口罩(仍為 9 片 45 元,另再外加運費 7 元)之取貨及補領時間,將由原先 109 年 12/21 至110 年 1/3,調整為 109 年 12/21 至 12/27,請民眾多加留意。
🔸指揮中心表示,未來實名制口罩將由廠商統一於工廠完成 10 片 / 包之包裝作業,並依藥事法第 75 條規定於包裝袋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品名、藥商名稱及地址、製造廠名稱及地址、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資訊;而藥師仍會持續提供口罩使用相關衛教諮詢專業服務。另為保障民眾健康及權益,民眾未來若對 10 片包裝口罩品質有疑問,或於必要時須辦理退換貨事宜,可依包裝標示之製造廠商資訊,向該廠商詢問辦理。
🔸提醒秋冬專案已自 12/1 起實施,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構)等八大類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共同配合防疫措施。
#市議員張桂綿關心您💗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健保卡領口罩規定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個政府」規劃把健保卡拿來做與醫療無關的領卷使用?!阿這樣不就帶頭違法了嗎?且人民個資該如何保障?>
行政院規畫的三倍券發放方案,包括沿用健保卡領口罩的方式,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昨質疑,恐讓民眾個人資料有外洩風險,也逾越健保卡使用目的,呼籲政府透過合理管道發放。民眾黨也公布振興券民調,約7成受訪者支持馬政府消費券,蔡政府的振興券支持率僅5.2%。
此外,政府規畫民眾若要領取紙本振興券,將比照口罩實名制,可持健保卡至郵局購買,或透過網路預購並於四大超商取貨,蔡壁如質疑健保卡內含醫療個資,如何避免個資外洩?
蔡壁如說,《健保法》第16條規定,健保卡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全民健保服務無關的內容,三倍券並不符合任何醫療使用目的,也和任何醫療服務內容無關,政府卻帶頭違反相關規定。
持健保卡領券 民眾黨轟違法濫用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603000461-260118
健保卡領口罩規定 在 健保卡領口罩-推薦/討論/評價在PTT、Dcard、IG整理一次看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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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領口罩規定 在 中華民國財政部- ‼️ #口罩實名販售免開發票‼️ 因應武漢肺炎 的推薦與評價
因應武漢肺炎,為了讓更多有需要的民眾買得到口罩,採實名制讓資源更公平透明,2/6起,民眾改憑健保卡到健保特約藥局買口罩。 財政部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向大家說明!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