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補償制度大變革,協助被害人不再冰冷!」
還記得先前我們的案件時,在審議補償時,讓我有很不好的回憶。
事情才剛發生不久,那時我坐在不大的、偵查庭的空間中,面對前方幾位坐在高台上的人,他們問我:
「你現在還會難過嗎?」
「你還吃得下飯嗎?」
「這件事情有嚴重影響你的生活嗎」等問題
不僅是這些問題讓我不舒服,整個空間與氣氛,也給我一種他們高高在上的感覺,讓坐在房間中央的我覺得正在被檢討、被訊問、被質疑,甚至開始反過來檢討自己,「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也因為這些種種不好的經驗,現在我們一直致力於推動犯罪被害補償機制的改變,包括這個審議空間和方式的問題,我和姑姑 王薇君 從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提出,希望能被理解、得以改變,希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在面對這些脆弱的被害人時,應該從建立「有溫度的連結」出發,再多一些體貼、多一些友善。
昨天,看到高檢署發佈了幾項友善審議的流程,包括:
✔️通知格式與刑事傳票區隔
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通知書標題修正為「臺灣○○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設計新的通知格式,與刑事傳票做出區別。
✔️通知內容字體放大、精簡化
大幅刪減非必要的被害人資訊,僅保留地址、姓名及案號,將字體放大方便長者閱讀,同時將內容調整為較白話的用語,並增加通知原因、攜帶文件及溫馨提醒等資訊。
✔️標示承辦人資訊,讓被害人遇到問題時有更直接的詢問對口
將補償金審議承辦人員與犯保協會電話等資訊獨立標誌,讓被害人在遇到問題時,只要一通電話就能即時詢問及確認需要的資訊。
✔️保護個資,郵寄信封去識別
去除被害人識別與透明口洞信封的使用,除可以兼顧個案與補審資訊的保護外,同時也降低被害人收到書類時的緊張與焦慮。
✔️報到地點從法警室改為犯保協會各分會辦公室
將原本的報到地點從各地檢署法警室改為犯保協會各分會辦公室,讓犯保人員能夠即時指引與說明詢問程序,如果被害人認為有需要,犯保同仁或志工也會全程陪伴,避免被害人到庭的無助。
✔️詢問地點從偵查庭改到談話室、會議室、修復式司法會談室
目前的詢問地點將從偵查庭,改到談話室、會議室、修復式司法會談室或其他適當場所,避免讓被害人有接受偵訊的感覺,且摒除具高度的法檯,改以平面式的座位配置,承辦人與被害人同桌進行詢問,除了縮短與被害人的心理距離,也強化對每個審議案件的關心。
以上這些小小的改變,這麼多年來,我們看到對於犯罪被害人的協助,終於在審議機制上,往被害人的角度邁進了一些;不過,除此之外,仍有許多部分還需要改變,包括被害人的經濟安全、犯保協會的健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基金等等,以及整部法法案的修整,未來我都仍會持續努力。
而這樣友善被害人的改變,也必須感謝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姑姑 王薇君、等,許多人一直以來的長期努力,讓被害人的聲音能夠被聽到,也讓冰冷的審議程序,增添一些溫度、再更友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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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偵查庭讓被害人有受偵訊的感覺,現在改為溫馨談話室,縮短與被害人的心理距離......
#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審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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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庭流程 在 林佳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早我也幫鬼王分享一下這篇,畢竟鬼王愛扯但說起事來一向不鬼扯(就看說什麼事,私下還是蠻扯的)不過老實講佳新也深覺這件官司很扯,江醫師的玻璃心顯露無遺之外,還被猛打臉,我最喜歡看這種熱鬧了。
【江守山豐功偉業之零CD裝精選集】
還記得多年前常被媒體稱為腎臟科名醫的江守山先生曾在自己的臉書粉專上以一種看了讓人不寒而慄的語氣向鬼王說哈囉,且於文末寫著:「另外請教魚販江是誰?」:
https://www.agripister.com/%e9%ad%9a%e8%b2%a9%e6%b1%9f%e5%90%91%e9%ac%bc%e7%8e%8b%e8%aa%aa%e5%93%88%e5%9b%89/
以下文章來自
文青別鬼扯
鬼王當時頗納悶,奇怪哩,我叫你「魚販江」又怎麼了?你自己開店賣魚做生意時,不管是網路文宣或是書籍簡介,都自稱自己同時是醫師也是魚販了。既然你姓江,又認為自己也是魚販,叫你「魚販江」基本上完全符合你的論調。說穿了,你被叫魚販江也只是剛好而已。
不過,當時鬼王身邊的長輩就曾告誡,魚販江的PO文有警告的意思。鬼王若繼續使壞,魚販江就會出手了。長輩就是長輩,行走江湖多年,吃過的滷蛋比鬼王玩過的Pachinkoc還多。果其不然,就當魚販江鬼扯濾掛性咖啡會致癌、鬼王出來砲轟他之後,法院傳票就來了。
魚販江先告鬼王誹謗,鬼王到警局作筆錄、又去地檢署法院開了兩次偵查庭。檢察官最後宣判不起訴。結果魚販江不服,再提訴訟,然後被駁回。
原先以為刑事訴訟不成,魚販江就會打住了。沒想到,他又提出民事訴訟,說鬼王導致他商譽受損。他要求「賠償1元」,並在自由、蘋果等媒體上登報道歉。
「賠償1元」是啥意思呢?就是他自己根本也無法證明鬼王對他的生意是否有產生影響,以及損失多少。
當時曾有許多鬼友曾私下建議,打個民事官司,不算出庭費,通常至少也要花個10萬。既然魚販江有錢可以找律師這樣玩,我們乾脆也搞個群募、聘律師幫忙打官司。但鬼王還真不想浪費社會資源,所以決定自己應戰。自己出庭,自己寫答辯狀。
唉呀,從刑事訴訟開始,光是做筆錄、出庭就至少跑了10趟以上。當然,魚販江自己從未出庭過。而鬼王每次看到他的律師,都覺得對方好衰好可憐。律師們的表現感覺都心不在焉,時常連案件的來龍去脈似乎都不太清楚。
還記得有次鬼王陳述到濾掛式咖啡都是用不織布製造,並不是紙,所以上面不會出現魚販江所鬼扯的「濕強劑」,更不會出現碰到熱水溶出致癌物的風險。當時法官依照程序請原告律師表達意見時,那位生嫩到感覺似乎連替代役都沒當過的年輕小律師居然如同機器人般回答:「請被告舉證」,鬼王當時就氣到在法庭上開罵了:
「你們江守山鬼扯濾掛式咖啡的袋子是用紙做的,鬼扯上面有濕強劑,這應該是你們自己要去舉證的工作,怎麼會變成我要來舉證?你律師到底怎麼當的!」
後來纏訟將近一年,法官宣判魚販江敗訴。本以為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但沒想到魚販江又繼續提出上訴。而這次更瞎了,二審第一次開庭時,不但律師沒到、連訴狀也沒送到。之後結果是啥,不用猜也知道,二審當然被駁回了。
經過為其將近兩年的訴訟與纏鬥,鬼王首先得感謝魚販江讓鬼王終於弄懂法院審理的流程。其次,鬼王也衷心佩服江守山,居然還能帶領一幫子善男信女繼續擁護著他。
近日針對魚販江於擔任新光醫院醫師期間涉嫌詐領健保乙案,士林地院經過近3年審理,終於從重依詐欺罪判處徒刑。
大家都知道,2020全年的狀況並不是很好。但鬼王看這個消息,突然覺得曙光乍現,彷彿台灣不再只是台灣,而是每天都會有七仙女輪流排班跳鋼管舞免費歡迎大家觀賞的極樂世界。因此鬼王特地將過去曾歌頌過魚販江的各篇文章重新整理集結,好讓鬼友們一次看得爽。
煩請鬼友們點進細品,順便傳給周遭親友老人家們,多多學習知名腎臟科醫師江守山的人生事蹟。
至於魚販江以前常說,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醫師還是魚販。如今鬼王終於確定了,你江守山究竟是醫師、生意人、還是魚販都已經不重要了。重點是,你就是法院宣判詐領健保費的詐欺犯!
健保詐欺犯!
健保詐欺犯!
健保詐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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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因控被告妨礙名譽,被告2次都沒來…我原告都有去…而且都在原傳票上寫下次偵查庭日
期
檢察官通知被告第3次沒到就得拘提,所以該次有到…
開完3次偵查庭後,也沒在傳票改下次出庭日期……
請問:
1.第3次偵查庭後,檢察官就會決定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嗎?會掛號通知雙方嗎?還是會有
怎樣情形?
2.若判起訴之後,原告日後該怎麼走刑事附帶民事流程?
3. 若判不起訴之後,原告日後該怎麼走再議流程?
因小弟第一次走法院地檢署告人,判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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