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就是決定犯罪之人如何調查及處罰的案件。
刑事案件概略可分為偵查及審判階段。所謂偵查階段,指警察機關、調查局及檢察官階段,也就是警局、調查局做筆錄及地檢署偵查庭之階段。審判階段則是指法院階段,又可分為一審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及三審最高法院。
刑事偵查階段決定了該案件的走向,若是調查得知有明確犯罪事實,可能會起訴,若是查無實證,則為不起訴。遭遇刑事案件,通常是指收到傳票,傳喚通知書,或是警方上門調查,甚至執行搜索逮捕。
由於偵查不公開,打電話去問警方是什麼案件,一定不會得到答案, 任何犯罪在偵查階段的答辯方向及作法對將來案情影響都甚為重要。輕微犯罪若做法妥當,檢察官調查後可能緩起訴甚至不起訴。不管接到了起訴書、不起訴書、緩起訴書,代表偵查階段告一段落,如果是起訴案件將會移到法院去開庭,由法官決定是否有罪。
偵查階段的筆錄可以說對案情影響起絕對的作用,有句話:【案重初供】。也就是第一份筆錄可能會拿來做為判決有罪無罪的重要參考。在這裡也必須要強調,務必與律師開會討論後再前往作筆錄。如果是突然被搜索逮捕的情況下,也務必在律師到場討論前,保持沉默,緘默權的保障是刑事訴訟法賦予被告之權利。
刑事案件若起訴,則進入法院階段,對於檢察官起訴的證據將加以一一檢視,交互詰問聲請調查證據以及對於案件的答辯,言詞辯論,決定被告究竟有罪無罪,若有罪要判刑多久,都是在這個階段處理。
由於刑事案件是流動的,沒有絕對的做法跟標準,經驗法則居多,法院裁判脫離不了證據價值判斷之自由心證,可謂牽一髮動全身,一錯則全部錯,刑事案件必須要由專業人士評估,才能在當下做最好的判斷,爭取最有利之方式。遭遇刑事案件,能立即的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針對案情比對而評估,配合最新實務的見解與運作才能確保自身最大權益。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偵查庭 緘默權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訊問時想要自保,「米蘭達告知」將給你最強大的權利】
關於訊問,大多數人關切的問題是:「如果被檢警訊問時,我該如何自保?」而且,絕大多數人對警局詢問室、地檢署偵查庭是極度陌生的,感到緊張在所難免。
事實上,在訊問期間的自保方式,就體現在刑事訴訟體制上的「米蘭達告知」,但什麼是「米蘭達告知」?就是警察逮捕嫌疑犯時,一定要對嫌疑犯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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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庭 緘默權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總統馬英九因涉嫌賤賣國民黨黨產,10日被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重刑。但眾所皆知,馬英九在受到檢方調查偵訊時,兩度行使緘默權,絲毫不願意在偵查庭上替自己辯護,反而選擇在13日以發表聲明方式訴諸輿論。其用意極為明顯:習慣操控司法的人,也認為別人會和他一樣。
台北地檢署去年重啟調查國民黨三中(中廣、中視、中影)被賤賣一案,自去年11月到今年4月的三次偵訊中,馬英九在後兩次都行使緘默權,任憑檢方怎麼問,他一路沉默到底。北檢在蒐證後,7月10依法對他及另外涉案的5人提起公訴。檢方認為,馬英九在2005至2006年之間,至少主導賤賣了三中黨產以及國民黨前中央黨部大樓。
馬英九在偵查庭保持沈默,卻公開表示他對法院法庭有期待,他也深信這個案子是政治起訴,多數民眾不能夠接受他被羅織罪名;他說,三中案不是新案而是老案,特偵組從2006年開始查了8年,最後認定他沒有違法;但北檢又說他背信,還替自己準備了6000萬元打官司,但那6000萬元是中投員工的訴訟資金,跟他毫無關係。
不過就眾所皆知,特偵組在阿扁剛卸任不久就急著用偽證、換法官等方式,硬是把阿扁關入大牢;從2008年到2015年,這位台灣人選出來的總統受盡屈辱和不人道的待遇,一個原先好好的人被關到身心俱病,國民黨當局最後才心不甘情不願的讓他保外就醫。
國民黨威權統治台灣超過一甲子,所培養的官僚體系和司法結構牢不可破,初次政黨輪替的阿扁總統一時不察,成立「特偵組」的後果就是把他自己關進去;法院系統更是封閉的黨國堡壘,一句流傳了幾十年「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足以見證,即便已三次政黨輪替的蔡英文總統上台,兩年多來也拿不出什麼司法改革的成績。
這就不難理解,馬英九為何要訴諸輿論而不願在偵查庭為自己辯護;更不難理解,為何他會對法院有所期待。畢竟,曾經操弄司法的人,怎麼有可能信賴司法;而且只要舊結構還在,最終他也有可能全身而退。這個情況不只政府要留意,所有台灣人也要睜亮眼睛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