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工作是我沒做過的
#公布答案
㊙️國中英文家教🙅🏻♀️
竟只有三人猜中🤣 我會抽一位送我的親筆簽名書
🔜 #記者不是你想的那樣
其實我可以再寫20個~🤣
🔎詳解如下:
1. 補習班電話招生✅
🔜高中畢業那年暑假在南陽街補習班打工,電話招生做了兩週。
2. 餐廳洗碗工✅
🔜同樣高中畢業考完大學的夏天,閨蜜找我去吃時時樂(還有人記得這家連鎖buffet嗎?)吃到一半看到旁邊有徵計時工讀生,吃貨閨蜜說妳要不要來這打工?說不定以後我們來吃就可以免費!
所以我就起身去應徵,經理一聽我是準大學生露出不可思議表情,因為店裡從沒有過大學生,所以我立馬錄取。我只問了一個問題:「請問員工親友可以免費嗎?」經理說會有七折券~然後我坐回位置繼續吃,閨蜜看起來很開心🥳。
上班第一天就洗是洗碗,碗槽超深!從地板到我的腰部!我兩隻手幾乎整條泡在泡泡水裡,人都快栽進去了。
洗了三天,兩隻手都是破皮。第四天去上班,經理突然叫我不要洗碗了,去當帶位員。其他同事超錯愕!因為每個人進來至少要洗碗一個月才有機會調其他工作,但我只洗了三天😅
3. 總經理秘書✅
🔜大學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是在一間小公司當總經理秘書。工作是幫總經理跟客人泡茶,並幫總經理寫運動教學錄影帶的行銷企劃。
4. 重考班夜輔老師✅
🔜大學聯考完在補習班上班時,一開始其實是當重考班夜輔英文老師。就是晚上7-10點坐在輔導教室裡,學生有問題就可以來問我。
但我當時等於是高三剛畢業,重考生都比我大,而且來問的通常都不是英文問題⋯🙄
一個月後我就被班主任調去打電話招生~🤣
5. 成人影片包裝員✅
🔜前面說了我曾任某運動教學錄影帶總經理秘書,總經理是個很有理想的人,在當時發行了各式運動包括:羽球、游泳、高爾夫球⋯等等的教學錄影帶,但賣得很不好😶。
公司約有8人,我老是想不透老闆怎麼養活這麼多人?直到有一天倉庫說忙不過來,叫我去幫忙,我心想老闆的堅持終於有回報了!沒想到一去才發現,大家忙著在包日本盜版成人影片⋯就是用吹風機吹、讓外面包膜縮起來。
原來這才是老闆的主業⋯某種程度這也算得上是「運動教學錄影帶」啦😅
6. 陌生開發推銷員✅
🔜大四課少,我想找些事來做做。所以到蕭爸爸的老同事(也是我乾爹)的公司看看能幹嘛。乾爹是個發明家,發明了許多很有趣(但不實用)的東西。那時他就叫我去附近店家一一拜訪,介紹他的發明產品,看看有無店家有興趣購買。
天哪這真的是非常痛苦的工作😖⋯還好店家都對我都還算客氣,沒把我轟出去。應該是我都笑咪咪+嘴甜😶
7. 國中英文家教❌
🔜唯一沒做過的就這個⋯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政大地處偏遠、我又不會騎車,所以根本沒想過要當家教。(重點是我覺得自己會誤人子弟)

8. 發傳單✅
🔜國中時跟表妹曾經在台大附近發傳單,現在想想這根本就是違法⋯我當時才14歲耶!
因為老闆規定發完才能回家,但我們是小朋友、根本沒人要理我們,有時發了好幾個小時手上還一大疊,眼見天快黑了、都快要哭了。後來一位「前輩」看我們,說哪有人這樣一張張發的?教我們一次一定給一疊😂。如果時間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整疊塞到信箱裡就好🤣

9. 補習班導師✅
🔜大一到大四都在南陽街一間相當知名的物理補習班擔任導師。連勝武也曾是我班上學生唷~

10. 廚師✅
🔜時時樂的工作經驗非常有趣!我是以跳級方式更換工作,洗碗工-帶位員-顧自助吧台的外場,一個月後就直接被經理調做內場,當主廚的助手,也就是二廚😁。
同事一樣很不平衡,因為有人做了一年才能進內場。後來因為開學在即,木柵離忠孝東路實在太遠,只好跟經理辭職,我覺得他眼眶含淚🤣。還交代我有空可以回來吃飯~
(噢對了我才做一個月就獲選當月最佳員工😁,這是顧客票選的)

是不是真的很難猜?😁
但這真的是一個回顧自己人生的好遊戲💕
傳單信箱違法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亂塞競選文宣,該怎麼處理?】
選舉要到了,如果你跟我一樣,想必也對信箱、門口或路邊塞滿各種「競選文宣」感到不耐。我不是不喜歡政治,只是這種視覺系、影響環境整潔(心情)的競選方式,有沒有辦法處理?
🎸看文宣放在哪,有可能構成「汙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汙染定著物」、「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汙染環境行為」,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1200到6000元不等的罰鍰。
(指定清除地區,基本上會是全行政區,例如台北市的指定清除地區就是台北市的全部行政區)
目前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廣告物管理規則,想在路旁設立廣告(也就是競選宣傳),基本上都要申請許可才行,唯一的例外像是張貼在自宅之外(ex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才不須取得許可。如果競選人擅自「#張貼」廣告於「你家 #巷口、路旁 #電線桿」,都算是第10款的污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如果不是「張貼」,而是放、夾、塞在你家,就要看文宣放在哪,決定是不是廢棄物。
像是台北市政府在90年依照第11款公告,即便不是張貼、懸掛,而是用「#夾附、#放置」的方式發送廣告,也有可能構成違法的污染環境行為。
例如夾放廣告在「#門牌、#對講機、#信箱外框、#信箱上方、#門框、#門縫、#門把、#門首、#交通工具」,都屬於台北市公告的污染環境行為,台北市政府也可以處罰。
舉例來說,台北市的A里長候選人派支持者塞競選傳單(或是那種競選衛生紙包,有夠難用)到你車子的雨刷上,讓你不得不重新開門就為了拿起傳單,構成污染環境行為;塞到你家門把上,讓你開門以後還要彎腰下來撿不然好像是你亂丟垃圾一樣,也構成污染環境行為。
(類似案件請參考: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簡字第164號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簡字第00830號簡易判決)
🎸確定是污染環境行為之後怎麼做呢?當然是打電話檢舉啦!
怎麼檢舉我應該不用多說,看你是要打電話還是線上舉報都行。不過我要多提的是「檢舉獎金」!
地方政府會給予檢舉污染行為的獎金,像台北市「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濫貼廣告或是濫發廣告者,檢舉人只要具名、盡速並附上證據,就有機會獲得罰款的50%做為檢舉獎金。
(如果最後環保局沒開罰的話就拿不到)
假如你要檢舉,別忘了走政府的正式檢舉程序,才能確保自己除了拿到生活的安寧以外,還有一點實際的填補。
🎸比較麻煩的是「信箱」,投到信箱裡還真的無法可管。
環保署曾有一個函說「廣告紙夾放置信箱,地方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污染情況自行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環署廢字第54754號)
但目前各地政府的公告,最多也就像上面一樣公告到「信箱外圍」,像是外框或信箱上方,才算污染環境。投到信箱內,目前看來不屬於污染行為。
至於其他法律途徑,投個競選文宣很難主張會受到什麼損害,也找不到類似的犯罪行為去定義,因此民事途徑、刑事途徑似乎都很難有所幫助。
這種情況,只能說碰到一個「有點煩又沒那麼煩」的人,你除了討厭他並且敬而遠之以外,法律上不能做什麼。
但選舉日快到了,看是要投給他的死對頭,或是投廢票都行,用你手中最有力的選票來對付他,或許比起任何法律途徑都來得有效!
傳單信箱違法 在 CUP 媒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Kaleidoscope
有趣的英國大選(一)(文:康春女)
三月末,我們一搬回英國,就趕上了英國五年一次大選前的宣傳攻勢。報紙、電視、收音機、網絡及各種媒體,五花八門有關選舉的各種節目鋪天蓋地。有當地英國朋友抱怨「煩死了,趕快結束回到正常生活吧!」我說他們實在是「飽漢不知餓漢飢」,我們從沒有民主選舉權地區來的人,是多麼盼望有一天,也能和他們一樣有自由選舉我們行政長官的那一天。而不是被視為弱智,去為無關人士的選擇劃勾。
英國區議員也比香港特首好
我們住的地區是英國保守黨的鐵桿支持區,沒甚麼大意外的話,工黨或別的小黨肯定是進不來的。儘管如此,區保守黨議員仍毫不懈怠,每隔兩三天就往各家各戶信箱塞宣傳單張。通常有清晰的競選者照片,旁邊一條一條清楚列明他們在過去一年為當地選民們做了甚麼工作,如果這次投他們一票令他們可以再次當選的話,他們會繼續做那些工作,也就是他們的競選綱領。大選投票前一個週末晚飯後,幾個區議員挨家挨戶按鈴,和選民面談,也就是香港所說的「洗樓」。你可以不支持議員們的綱領,但是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說服力,一個區議員的口才水準和氣質已經把前任和現任香港特首甩到萬里長城以外。香港回歸後,被自己人管到今天這幅爛田地,怨誰呢?
英國到底是成熟的民主國家,和香港那些喜歡誇大其辭、不符實際的亂叫口號的政客很不同。譬如,人們關心區政府辦的老人院將關閉一事,議員們如何解決這虧本的生意,如果繼續辦下去,應該怎麼辦;關閉的話,如何替代。還有,區政府是否應增加交通監督人員,避免一些人胡亂違法泊車卻不被罰款。這些雖然都不是立刻置人於死地的婆媽小事,但卻是普通民眾關心的實際問題。區議員畢竟不是一國之首,你不需要甚麼國際關係經驗,只把所在區選民服務好就可以了。而香港區議員的綱領好像要成為下一屆特首似的,我記得一個香港的區議員提出甚麼「解決中日釣魚島爭端」,以為自己是誰呀?把自己當成中國政府外交部長了。「釣魚島」是中日政府之間的事務,一個香港區議員不懂就別跟著起鬨、瞎摻和。
今年選舉除了保守黨和工黨兩大主要黨外,還有自由民主黨、英國獨立黨和蘇格蘭國家黨。另外一個澳洲女人組成的「綠黨」是典型的胡鬧。她能被允許組成一個黨派,並可以得到幾張選票,看出英國政府和國民的寬容心。這個女人認為全社會要對殘疾人、弱勢群體、學生等給予大量的免費待遇,經濟難民可以隨時來英國。但她不提最重要的「錢從哪裡來?」她要是掌權,英國不出一年,一定破產。讓她組黨是一回事,但英國人對她是否適合成為英國首相還是有智慧的。
(全文見 CUP Magazine 161 期「英國大選與你」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