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隔離檢疫者,因避免自己生命、身體受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的緊急難必行為,不會受罰! #有生命危險可以緊急避難不要猶豫快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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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喬友大樓在6/30深夜發生大火,造成四人不幸罹難,我們要再次向所有罹難者家屬致上最深的哀悼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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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起悲劇中,一位罹難者在自己錄製的影片中說自己既緊張又徬徨:「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跑,怕跑出去,又要叫我們罰錢了?但是不跑,我們會不會死在這火災當中?」沒想到他真的就因此罹難,令人鼻酸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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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無情大火、地震或其他天災,到底被隔離檢疫者(甚至是Covid-19確診者) 是否可自行離開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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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副秘書長 張衞航律師表示,雖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是正在隔離接受治療的確診者,未經允許而外出,則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能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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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張衞航律師同時也要請大家放心,被隔離檢疫者可能被處行政罰鍰的部分,依〈行政罰法〉第13條:「因避免自己生命、身體受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的緊急避難行為,並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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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被處罰!不會被處罰!不會被處罰!(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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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面臨意外災害或天災,逃生可能面臨刑罰部分,依〈刑法〉第24條第1項本文規定:「因避免自己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的緊急避難行為,也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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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被處罰!不會被處罰!不會被處罰!(一樣講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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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遭遇無情大火、地震或其他天災,危及自己生命、身體的時候,即使自己被隔離檢疫(包括確診者),請不要猶豫,以平常經驗法則的避難方式來保護自己,可以逃難時就盡快逃離,若災難現場已不容許往外跑,也請依據一般避難原則,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隔離書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6月26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全國三級警戒至 #7月12日(一)🚨🚨
💡個人紓困方案(中央各部會+基隆)懶人包整理:https://npptw.org/9wr5R5
‼行政院6月24日記者會提到對個人紓困會放寬條件並納入部分工時、鐘點人員等,申請詳細方案我們也會持續追蹤與補上,也請大家一起關注。
*15:00基隆疫情記者會*
CDC6月27日公布基隆無新增確診個案
💉💉72歲以上長輩(原住民62歲以上長輩)將於7/3-7/6日接種莫德納疫苗
💉75歲以上還沒打疫苗長輩(原住民65歲以上長者)(約14088人),可於7月3日(六)、7月4日(日)上下午六個時段來接種莫德納疫苗。
💉72歲至74歲以上長輩(原住民62歲至64歲長者)(約9080人)將於7月5日(一)、7月6日(二)分上下午時段來接種莫德納疫苗。
💉殘劑施打
基隆市長林右昌於6/26(六)表示,基隆市施打只在合約院所,殘劑不多,會依照中央公費疫苗施打對象持續施打(七、八、九、十類已造冊者)優先候補。
💉基隆市孕婦與5/9日前接種第一劑者開放於6月23日(三)起接種疫苗:
♦6月23日(三)起👶孕婦開放優先施打疫苗👶不論是AZ或是莫德納都可以由孕婦來選擇。請由婦產科醫師評估身體健康狀況與體質後,可到基隆市5家指定合約醫院預約接種。
♦5/9之前接種第一劑AZ疫苗者,6/23起開放施打第二劑公費疫苗(第一劑自費或公費,第二劑一律公費施打),可到基隆市指定合約的5家醫院。
🏥基隆市指定合約5家醫院🏥
基隆長庚|2431-3131 分機6119
基隆三總|2463-3330 分機11592、11506
礦工醫院|2457-9109 分機294、343
市立醫院|2428-2146 分機102
新昆明醫院|2426-8106 分機225
💉💉 #疫苗撥補與施打狀況💉💉
◼基隆市長於6月25日表示,已完成基隆市75歲以上長輩(原住民65歲以上長輩)施打,總人施打為10901人,施打率44%(基隆市7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65歲以上長者造冊人數為24989人)
◼經本辦與基隆市衛生局確認,6月16日中央已撥補AZ疫苗7100劑、6月17日撥補莫德納1500劑到基隆。於6月23日、6月24日施打本市75歲以上長輩。另外,6月23日基隆市亦開放孕婦與5月9日前已接種第一劑者(約1460人)接種。
◼日本捐贈的AZ疫苗第一批已於6月11日到基隆,共12000劑,依據中央第一、二、三、五、第六、七類來施打。基隆市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基隆市約有23000多人)。基隆8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是75歲以上長者(總數7258名)。並於6月15日至6月17日針對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二(909人)、第三類(1565人)之港務檢疫、港務運作人員等共2474人(2250劑)。在6月19日至20日,則針對80歲以上、原住民70歲以上之為施打疫苗長者(約8312人)。
◼統計至 6/8 基隆市累計獲配發11,600劑公費AZ疫苗,10,616劑已施打(施打比例91.5%),剩餘數量皆已完成預約,市長表示預計於6/11施打完畢。
◼本市第一類醫事相關人員有意願接種且完成登記者,皆已全數完成接種。(市長6/7表示基隆市第二類與第三類人員還有6086人還未施打)
◼首批莫德納疫苗:基隆市市獲配1,100劑(中央配發至四家專責醫院,長庚:600劑、部基:300劑、礦工及三總:各100劑),提供院內尚未接種之風險等級1、2之醫事及非醫事人員接種。
◼6/2(三)與6/4(五)中央撥補共3800劑,施打對象:1⃣診所及地區醫院之非醫師人員500人2⃣長照機構工作人(含社工)+復康巴士司機共900人3⃣警察外勤人員共200人4⃣環保局外勤一線清消人員共300人5⃣公車處司機(全部人員)260人
◼5/27(四)AZ疫苗3000劑疫苗撥發到基隆市並於5/31日全數施打完畢( 醫療院所醫護及相關人員2000劑、地區醫院醫事人員及診所醫事人員430劑、消防救護警察防疫旅館第一線人員與民政防疫關懷人員570劑。)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23日下午發布新版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二類與第七類開放對象皆有增加,主要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高風險接觸人員等(皆須經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第二類新增處理大體之工作人員;第七類新增如幼兒園、國小安親班教育人員、各類批發市場與屠宰市場第一線作業人員、國家關鍵設施必要工作人員、第一線媒體工作人員、全國第一線郵務處理人員、北北基桃計程車司機、外送員、國道客運司機、貨運司機等、北北基桃傳統市場合法攤商及賣場(超商)收銀人員。預計於7月1日疫苗撥補到地方。
🔥快篩資訊🔥
➡️篩檢對象(限基隆市民)
為確保醫檢量能、避免人潮群聚,目前優先提供以下狀況民眾預約:
◼ 已出現疑似症狀(發燒、流鼻水、喉嚨痛、嗅味覺喪失、全身痠痛)
◼ 與確診個案足跡重疊或自覺有風險應篩檢之民眾
➡️申請方式(二選一即可):請於一至五8:00-17:00進行網路預約 https://reurl.cc/4ykAZv 或撥打電話(02-2428-3844,有疑問亦可撥打此專線)
➡️篩檢請準備健保卡及身分證,主動告知旅遊史、職業別、COVID-19疫苗接種史,全程戴醫用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快篩流程:預約完成,經審核接獲衛生局通知後,於指定時段前往站點採檢,採檢到結果出爐順利約10分鐘
➡️快篩地點:三軍總醫院基隆(正榮院區)、礦工醫院(八堵院區)、市立醫院(院本部)、基隆新市府大樓預定地(中正路)
❗️為避免增加染疫風險,如果沒有接獲衛生局通知,請勿自行前往快篩站點要求篩檢❗️
🏨基隆市防疫旅館防疫補助計畫🏨
1⃣️補助對象(一):基隆市防疫旅館第一線防疫人員(防務部門主管、櫃檯接待人員、房務人員及防疫清潔人員),每月津貼3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2⃣️補助對象(二):市民防疫住宿補貼只要設籍基隆市、因疫情影響需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旅館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每人每晚補助500元防疫津貼(一人上限7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目前防疫旅館有200間房數,使用量74%
🚌基隆市快捷公車與 #基隆市公車 調整班次🚌
因應疫情停課、居家上班等,通勤人數變少,基隆市快捷公車調整班次如下:
▪1088:於平日減少發車次數10班、為38班,假日班次減少發車次數10班、為20班。
▪2088:尖峰發車間距原本是4~5分/班,調整為6~8分/班;離峰發車間距原本為10~15分/班,調整為30~60分/班
▪1579:尖峰發車間距原本是15~20分/班,調整為20~40分/班;離峰發車間距原本為30~40分/班,調整為60~120分/班
🔥🔥基隆市公車處因應疫情各路線6月12日起調整班次
詳細請見👉https://www.klcba.gov.tw/document.aspx?no=6&pageid=178
*5/26(三)起夜間公車停駛!
另外原城隍廟公車站也因為施工,102、501、502、503、505、506、508、509、801、802、803於原護國城隍廟前候車站也調整至孝二路85號(國際百貨對面)!
⚠️目前基隆市進行中的防疫措施
【全市】基隆市室內、戶外都要戴口罩,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查緝八大場所假停業,加強巡查力道
◼將至計程車排班處定點宣導「戴口罩,有乘客上下車時,務必落實清潔消毒。」
◼鄰里公園避免群聚(可以運動,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
◼倒垃圾沒戴口罩,立即開罰並且拒收垃圾(民眾等待垃圾車時,請保持社交距離)
◼進入營業場所,不戴口罩,商家可以拒絕(勸導不聽,可以打110)
◼外出全程戴口罩(警察將進行定期巡邏,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必須休業場所嚴格執行查察,若查到假關門真營業,立即斷水斷電,一律重罰
◼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5/26 14:00 CDC記者會公告)
◼基隆市各人民團體及合作社所有大型集會活動如理事長(理事主席)交接典禮、會(社)員(代表)大會、參訪活動、各類頒獎典禮、年度定期盛會等,皆停辦至7月12日(隨疫情發展修正)
◼基隆市環保局無本日(6/27)消毒行程
【學校、托育】
➡️高中以下停課|5/19(三)~7/2(五)|包含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
➡️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照顧者符合要件可請「防疫照顧假」
➡️基隆市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托育(保母)|暫停至7/12(一)
🔥也請家長們注意防疫照顧假,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請見勞動部懶人包):https://npptw.org/SwUI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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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教育部也於5月28日宣布,6月份私立幼兒園停止到園期間,不向家長收取代收代辦費用,復課後再依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收費。私幼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納入紓困4.0。
【社會福利場館】
➡️關懷據點、日照中心暫停至7月12日(一)
➡️親子館、祖孫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暫停至7月12日(一)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輔具資源中心(仍可電話諮詢但暫停開放現場諮詢)、身障社區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暫停、身障家庭托顧服務暫停至7月12日(一)
【夜市、市場停業資訊】
➡️仁愛市場|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基隆愛四路夜市|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基隆廟口夜市|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八斗子觀光漁港 魚貨直銷中心|自主休市至6月30日
💥💥市長已於6/2宣布,傳統市場已於6/1開始進行身分證尾數分流、會嚴格來執行
🔥6月8日起基隆市販賣雞、鴨、魚、豬、牛等生鮮肉品攤商,一律比照崁仔頂漁市防疫規格:採取雙罩一套(面罩、口罩與防疫手套)之防疫措施。採買民眾一律不准徒手碰觸生鮮肉品。
【觀光、營業場所、場館】
➡️基隆全市風景區|至7/12(一)|停業
➡️基隆戶外籃球場|5/19(三)下午起|停止開放
➡️基隆潮境公園內水域活動|5/19(三)起|暫停
➡️釣蝦場採實聯制,並做好入場者防疫管控
🤳場所、店家簡訊實聯制免費申請: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公共服務】
➡️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5/17(一)~7/12(一)|取消公祭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至7/12(一)|暫停
可多家利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為民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電話:02-24652171轉1101或1102或1168)。
以上資訊來源:CDC、基隆市長記者會、基隆市長臉書、基隆市政府各局處公開資訊
*若有錯漏請不吝指教 *請勿傳播未證實訊息
⚠️防疫資訊
🖥疾管署COVID-19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qmMy50
👣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https://reurl.cc/a5661G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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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隔離書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不知者就不用罰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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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已經開始超過一年了(好險不是封城一年),因應新冠肺炎的相關規定措施,雖然偶有混亂(?)但大致上的規定大家應該也比較清楚了(?)
相信在最近加強防疫的情況下應該有不少人被罵但搞不太清楚規定,覺得被罰得有點冤,通常這種情況就是上網吐吐苦水就結束這一回合(不然怎麼辦🤷🏻♀️(其實可以提起行政救濟啦!)
但不知者就真的不用被罰嗎?
我可以說我不知道有規定所以我沒遵守你不能罰我嗎?
去年就有位民眾主張自己剛回台灣不熟規定不應該被罰,不知者無罪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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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開始🔻
去年1月開始新冠肺炎疫情逐漸嚴峻,雖然都有呼籲大家沒事不要出國,但不下令不准,就總是會有人出國。
判決中的原告就是這樣,原告在去年2月底勇猛地前往日本旅遊快要一個月,回來前台灣就規定了從日本回來台灣要居家隔離14天,結果原告返台回家踏進家門前先去了隔壁送洗衣服還覺得自己好棒棒沒有違反「留在家裡不得外出」的規定因為我還沒回家😙
然後,就被罰了10萬元的罰鍰。
原告覺得很生氣,覺得規定沒寫清楚也沒人講清楚,機場的檢疫人員就跟他說從24:00開始啊!我只是搞錯時間沒有要違反規定!防疫計程車也沒跟我說要馬上回家不能去隔壁洗衣服(誰知道你要去洗衣服啦)
台北市政府就說,嗨,我們有說。
一入境你就簽了居家檢疫通知書,2月初你出國前就已經公布居家檢疫的機制了好嗎?你回來都三月底了還說不知道??
而且居家檢疫這些措施是為了避免傳染病透過各種交流管道傳播,這些規定當然是從入境那一刻就要開始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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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這樣說🔻
我就問檢疫措施從入境後的午夜12時才開始,入境的人第一天都還可以趴趴走,你覺得這種防疫措施有用嗎?這樣有在防疫有符合居家檢疫的目的?
而且疾管署從1月就開始每天直播記者會,你2月底才出國自己應該要注意一下相關規定吧?你這樣是應該要注意而且你可以注意但是卻沒有注意到,有過失好嗎!你入境的時候還有在居家檢疫通知書上簽名,怎麼會不清楚規定?
從疫區返國的人被嚴格管制從機場回家的路徑跟移動方式,就是要防止任意移動造成病毒傳播,結果你搭防疫計程車回家,在進家門口前去別的地方,這不就是要被管控的移動嗎?
更何況防疫計程車本來就沒有要告知防疫規定的義務。(編:人家願意開已經人很好了齁)
結論就是:被罰10萬元沒有問題。不是說你不知道不清楚規定就能不用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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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法官一開始就有提出《大法官釋字第690號》來解釋有關強制隔離限制人身自由是否侵害人權。
#強制隔離乃為保護重大公益所採之合理必要手段,#對受隔離者尚未造成過度之負擔,#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 38 條第 1 項(現為第 48條第 1 項)規定的強制隔離,雖然有限制人身自由,但這措施的目的不是要直拘束人身自由,而是為了阻絕新型傳染病或法定、指定傳染病的蔓延,避免造成國民死亡或重大傷害等重大公益,而且沒有更好侵害更小的方法可以用了。
而相關規定的細節應該讓主管機關衡量狀況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意見,在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來決定。而強制隔離,並不像拘禁一樣會對人格權有重大影響,還可以維護生命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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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
主管機關對入、出國(境)之人員,得施行下列檢疫或措施,並得徵收費用:
四、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
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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