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指引自助餐】
昨天,黃珊珊發文表示「中央刪除北市上傳的居隔紀錄」,引起關注
今天北市和中央都正式對外說明。
綜合雙方說法,證實這是一件:
「中央認為部分被匡列民眾不符合居家隔離定義,改列自主健康管理。北市堅持擴大匡列,把民眾列入居隔+PCR」的事件
以下是事件經過:
1⃣️ 文山區裝修工人確診案,北市疫調後,匡列居家隔離的名單。
2⃣️ 中央看了北市上傳的紀錄,覺得其中60人的狀況,跟中央指引居隔的定義不符合
3⃣️ 區管中心找北市衛生局來討論。討論之後,改列自主健康管理
3⃣️ 後來市府高層認為:謹慎起見,還是要預防性隔離五天
所以高層直接拍板,改回居隔,從9/10隔離到9/14
4⃣️ 這60位民眾,依照北市府的居隔通知書,持續隔離中,要等到PCR陰性報告才能解隔離
5⃣️ 中央表示,尊重北市做法,僅在系統對於不符合中央指引的名單做註記。
我對此事最大的感想有四個字:
「還我公道」
每次因為監督市政被攻擊得越猛烈,我就越放心
因為市府很快就會用具體行動證明,我的問政是有憑有據
上星期,因為孕婦拒篩案,我批評當時市府沒有依法開罰單,卻被市府猛烈修理
北市府黨聯手,加上媒體惡意下標,扣我「假消息」的帽子
發言人重複強調「只能依照中央指引,北市不能罰」
今天發生的「擴大隔離案」,北市府覺得有必要,就自作主張,把人關好關滿。
從這件事,能看出二個重點:
⛔️ 地方政府「擴大匡列接觸者」,與中央意見不一致時,中央目前以尊重地方判斷為原則:
如果有公衛理由,不是亂槍打鳥的普篩,中央會尊重地方的判斷。
高雄的鳳山大樓案,以及這次北市預防性隔離案,都是如此
北市列隔離的對象,跟中央指引不符,但中央還是尊重北市的做法
⛔️ 匡列、隔離、篩檢的範圍,地方有權力視情況擴大,不一定只能被中央綁住:
7月初大安區某診所案,和孕婦6月拒篩9月確診的事件,我都提出:
「被地方主管機關匡列有必要篩檢的民眾,應該配合篩檢。若拒絕篩檢,市府可以開罰單」
市府發言人和許多網民瘋狂跳針「中央沒講!」「沒有法源!」「北市府不能罰!」「不能強制!」
現在好了,中央明確認為,北市所列60人「居隔+篩檢」,和中央的居家隔離指引不符
北市有聽中央的嗎?沒有嘛
北市還是按照自己的判斷,匡列居家隔離+PCR啊
居家隔離是人身自由的剝奪,對人權的限制,遠大於一次PCR篩檢
同樣一部傳染病防治法,怎麼六月是「只能聽命中央」,九月就變成「可以自作主張」了?
如果苗博雅說「孕婦拒篩,北市可以開罰單」是假消息
請問,如何解釋「中央認為不符居隔定義,北市可以堅持把民眾關好關滿+捅鼻子」的作為?
我知道,講再多,聽不懂的就是聽不懂,跳針的還是跳針
但至少,以後再遇到「中央沒講,北市不能做」的說詞
可以用這次事件,請跳針的朋友瞭解:市府有地方政府的權限,不要再吃「中央指引自助餐」了
同時也有1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某獅子會遭到民眾檢舉,在餐會上沒戴口罩逐桌敬酒拍照,是否違反防疫規範?副市長黃珊珊指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目前傳染病防治法規範,開罰金額為 3 千到 1 萬 5 千元。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6347 - 由台灣...
傳染病防治法 人權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下班前同事給我看這篇新聞,才知道原來昨晚在政黑嘴砲的文章,居然被拿來當新聞素材了!
媽!我上電視了!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2369216263216024
只是對粗鄙文字敏感的朋友實在抱歉,
為了符合黑特版旨,用字遣詞本來就會粗俗一點,
在八卦板的文章就會正常一點了啦~
但昨天那篇回文,
雖然語氣上是嘴砲戲謔的多
但核心思想只是想請問你各位:
#為了防疫,#你支持政府擴權到甚麼程度?
.
首先我們先複習一下聖騎士大大的文章。
https://m.facebook.com/chencj/posts/2747484045332400
整個臺灣,
只有雙北市有進入過社區傳播階段,
而其他縣市最多只有社區感染階段。
社區感染階段,匡列疫調隔離,
是有效的做法,就如同去年我們做的。
但進入社區傳播階段,
這種手段大概只能阻斷病毒的繼續傳播,
而無法抓出潛藏在社區的個案。
更尤其當中有為數不少是沒有症狀,
而如你我一樣正常過日子的。
新冠肺炎病毒可以在人群中藏得太好了!
簡直是完美的病毒,
可以不用發燒、不用咳嗽,甚至不用任何的症狀,
就可以在人群中傳播。
唯一可以揪出來的方法就是靠PCR。
當然,PCR偽陽偽陰的問題會有,
但不在本篇的討論範圍,
現實就是,沒有其他比PCR更準確的方法。
所以社區傳播階段,只能透過大規模篩檢,
試圖抓出個案並隔離,
並且用高強度的管制人與人的接觸,
以阻絕病毒傳播。
只是這兩個手段,
政府到底要做到甚麼程度?
而又到底被允許做到甚麼程度?
篩檢做到極致,
就是廣州式全城強制你媽骨灰式篩檢,
(a.k.a必勝pooling篩檢~)
人流管制做到極致,
就是我們去年訕笑的封小區、封家門,
每個出入口堵死,居民呼天喊地的中國特色封鎖。
(或是高雄鳳山大樓,呵呵~)
但若不這麼做,就又會像現在雙北,
篩檢+管制雖然有效,但在目前強度下,
雖然可以每天壓在10多個,
但仍然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而雙北有沒有可能此時在只有10多個個案下,
恢復到社區感染階段,
靠著疫調匡列隔離,達到清零目標?
我不知道…只能說或許吧?
一旦進入過社區傳播階段,
就會有所謂的『黑數』。
黑數之所以叫做黑數,
就是你再怎麼鼓勵、再怎麼呼籲,
都不會出來驗的那群人。
等真的匡到到,病毒都不知道傳了幾代了…
所以我只能說,或許吧?
若真的可以清零,
所花的時間可能會超出你我的耐性…
而且還沒說疫調與匡列,
本身就是一種政府極度擴權,
而侵犯個人權的做法了。
從去年開始就有一些經典的案例,
例如「主婦變紅牌」的案379,
「一起去飛鏢酒吧」運動的華航案1153跟1154,
還有最出名的「蘆洲獅子王」案1203。
不想讓人知道的職業、
不想讓人知道的人際關係、
不想讓人知道的足跡,
統統攤在陽光下,
把防疫的大旗拿開,請問這跟查水表有什麼不同?
在疫情期間,政府的權力來源,
是基於傳染病防治法
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紓困條例)
裡面的許多措施都是在擴張政府的權力,
而縮限個人權。
其中之前被熱烈討論的,
莫過於紓困條例第七條『霸王條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
但,甚麼叫做控制疫情需要?
甚麼叫做"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每個人的心中可能都有自己的答案。
慶幸的是,
無論是中央或雙北市政府的防疫政策,
大部份都可以看到主事者,
在政府權以及個人權中間的琢磨,
試圖找到一個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平衡點。
想嚴格控制住疫情,
以目前強度,代價就是,要用時間來換取。
而這些時間都是犧牲經濟以及生計來的…
但經濟大開放,如歐美國家般放推,
看看目前精美的疫苗施打率,
真的,我們還沒有本錢把COVID當小感冒。
我一直以為,
如果這個病毒真的是中共製造出來的,
它就是被設計要來嘲諷、或誘惑民主國家的。
『想快速擺脫新冠肺炎?
政府無限擴權好東西不用嗎?』
惡意滿滿啊~』
Re: [新聞] 勸柯文哲放下堅持「別鳥中央規定」!急診醫:X你娘匡爆就對了 https://disp.cc/b/163-dOQ8 |新聞原文 https://disp.cc/b/163-dOL2
【案發現場-當事政黑板文章】 Re: [新聞] 林右昌批柯文哲疫調匪夷所思 北市府澄清:與事實不符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2369216263216024
#強化三級警戒 #武漢肺炎 #新冠肺炎 #COVID19 #COVID2019
傳染病防治法 人權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不知者就不用罰 嗎?
-
新冠肺炎疫情已經開始超過一年了(好險不是封城一年),因應新冠肺炎的相關規定措施,雖然偶有混亂(?)但大致上的規定大家應該也比較清楚了(?)
相信在最近加強防疫的情況下應該有不少人被罵但搞不太清楚規定,覺得被罰得有點冤,通常這種情況就是上網吐吐苦水就結束這一回合(不然怎麼辦🤷🏻♀️(其實可以提起行政救濟啦!)
但不知者就真的不用被罰嗎?
我可以說我不知道有規定所以我沒遵守你不能罰我嗎?
去年就有位民眾主張自己剛回台灣不熟規定不應該被罰,不知者無罪啊大人~
-
🔻故事開始🔻
去年1月開始新冠肺炎疫情逐漸嚴峻,雖然都有呼籲大家沒事不要出國,但不下令不准,就總是會有人出國。
判決中的原告就是這樣,原告在去年2月底勇猛地前往日本旅遊快要一個月,回來前台灣就規定了從日本回來台灣要居家隔離14天,結果原告返台回家踏進家門前先去了隔壁送洗衣服還覺得自己好棒棒沒有違反「留在家裡不得外出」的規定因為我還沒回家😙
然後,就被罰了10萬元的罰鍰。
原告覺得很生氣,覺得規定沒寫清楚也沒人講清楚,機場的檢疫人員就跟他說從24:00開始啊!我只是搞錯時間沒有要違反規定!防疫計程車也沒跟我說要馬上回家不能去隔壁洗衣服(誰知道你要去洗衣服啦)
台北市政府就說,嗨,我們有說。
一入境你就簽了居家檢疫通知書,2月初你出國前就已經公布居家檢疫的機制了好嗎?你回來都三月底了還說不知道??
而且居家檢疫這些措施是為了避免傳染病透過各種交流管道傳播,這些規定當然是從入境那一刻就要開始遵守。
-
🔻法官這樣說🔻
我就問檢疫措施從入境後的午夜12時才開始,入境的人第一天都還可以趴趴走,你覺得這種防疫措施有用嗎?這樣有在防疫有符合居家檢疫的目的?
而且疾管署從1月就開始每天直播記者會,你2月底才出國自己應該要注意一下相關規定吧?你這樣是應該要注意而且你可以注意但是卻沒有注意到,有過失好嗎!你入境的時候還有在居家檢疫通知書上簽名,怎麼會不清楚規定?
從疫區返國的人被嚴格管制從機場回家的路徑跟移動方式,就是要防止任意移動造成病毒傳播,結果你搭防疫計程車回家,在進家門口前去別的地方,這不就是要被管控的移動嗎?
更何況防疫計程車本來就沒有要告知防疫規定的義務。(編:人家願意開已經人很好了齁)
結論就是:被罰10萬元沒有問題。不是說你不知道不清楚規定就能不用被罰。
-
另外法官一開始就有提出《大法官釋字第690號》來解釋有關強制隔離限制人身自由是否侵害人權。
#強制隔離乃為保護重大公益所採之合理必要手段,#對受隔離者尚未造成過度之負擔,#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 38 條第 1 項(現為第 48條第 1 項)規定的強制隔離,雖然有限制人身自由,但這措施的目的不是要直拘束人身自由,而是為了阻絕新型傳染病或法定、指定傳染病的蔓延,避免造成國民死亡或重大傷害等重大公益,而且沒有更好侵害更小的方法可以用了。
而相關規定的細節應該讓主管機關衡量狀況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意見,在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來決定。而強制隔離,並不像拘禁一樣會對人格權有重大影響,還可以維護生命身體健康。
━━━━━━━━━━━━━━━━━━━━━━━━
《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
主管機關對入、出國(境)之人員,得施行下列檢疫或措施,並得徵收費用:
四、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
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時事 #行政判決
#比例原則 #新冠肺炎 #武漢肺炎 #Covid_19 #居家檢疫 #居家隔離 #強制隔離 #傳染病防治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台北市政府 #文森佐 #宋仲基 #黑道律師文森佐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傳染病防治法 人權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北市某獅子會遭到民眾檢舉,在餐會上沒戴口罩逐桌敬酒拍照,是否違反防疫規範?副市長黃珊珊指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目前傳染病防治法規範,開罰金額為 3 千到 1 萬 5 千元。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6347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 點擊【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傳染病防治法 人權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台北市某獅子會遭到民眾檢舉,在八月底會長交接晚宴時,沒有遵守防疫規定,有賓客沒戴口罩逐桌敬酒拍照,對此衛生局表示會進行調查,如果確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會依法開罰6到30萬元。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6231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 點擊【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傳染病防治法 人權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全台仍是三級警戒,新北三峽卻發生聚眾鬥毆案件,多達26人因為債務糾紛在街頭打架,涉案人被依妨害秩序等罪移送,衛生局則依傳染病防治法共裁罰252萬元,創下新北群聚開罰最高紀錄。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6114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