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3期
📍由於康友掏空案,檢調約談會計師,因此會計師懲戒的相關規定以及審計失敗,成為社會大眾所關注的話題。本月企劃針對此議題,規劃了四篇相當有深度的文章供讀者參讀。首先,王明勝與楊宜樺兩位會計師先分析審計品質與懲戒原因之類型;由於審計尚有先天限制,難達絕對之結論,甚至各人風險評估之依據不同會有不同結論,因此許柏參會計師亦從財報不實之交易因果及損害因果關係,來解析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此外,為了能提供實務判決為例,周佑達會計師則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461號判決為中心,提醒會計師日後可能面臨潛在臨訟之風險;而郭大維教授亦針對會計師懲戒處分制度進行探討,並提出證交法第32條第3項中可增列一款的建議,實在精彩。
📍本期時論部分,則由王彥鈞會計師就目前成長發展迅速的5G產業為例,說明臺灣的產業究竟有何新契機。另外,有關以遺囑方式成立的信託,常因國人對於相關法令規範的不了解,而造成許多無效爭議與訴訟案件,為此,吳任偉會計師在本期時論中亦有進一步討論。最後,沈碧琴副營運長及陳仕凱協理也與讀者們分享董監酬勞、報酬與業務執行費用三種支出在法令面及稅務面之差異。而在執業進修單元中,本期提供了兩篇文章,其一是由連世昌律師針對租賃專法相關法律疑義進行評析;其二則是由謝金賢副校長與張志揚教授介紹公司重整制度及相關會計處理,使企業重整成為企業真正重生。
📍在「公報釋讀」單元裡,本期由呂信瑩會計師為我們解析審計準則公報第73號「採用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而「國際經貿時論」單元中,則有王樺宇副主任等三人以案例方式,為讀者分析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解決在此期間的用工問題,既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靈活變通,又能有效遵循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此外,在「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中,賈棕凱律師提供企業併購法第12條之公平價格實務見解分析,相當實用。最後,在「函令解析」單元部分,為了因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本刊編輯部提供了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的詳盡介紹。
愛之花開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榮🍀🍀🍀。有《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刊的地方,生活便能更超絕卓越。謝謝讀者們的一路陪伴,請繼續給我們支持與鼓勵。
📍訂雜誌,#實體講座免費參加,#好禮二擇一👉http://qr.angle.tw/eoo
好禮一:#新書兩本,書單➡http://qr.angle.tw/0fa
好禮二:#元照讀書館影音2場➡http://qr.angle.tw/vir
【#本期精彩內容】
《#本月企劃》會計師懲戒的相關規定&審計失敗
✒審計品質與懲戒原因之類型分析/王明勝、楊宜樺
✒會計師審計風險—財報不實之交易因果及損害因果關係/許柏參
✒會計師懲戒與審計品質之評析──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461號判決為中心/周佑達
✒我國會計師懲戒處分制度之探討──以證券交易法第37條第3項為核心/郭大維
【#月旦時論】
✒董監酬勞、報酬、業務執行費用之法令及稅務差異解析/沈碧琴、陳仕凱
✒5G 發展,台灣產業新契機/王彥鈞
✒遺囑信託的法律思維/吳任偉
✒境外電商常設機構的認定問題──以Facebook 案為例/謝如蘭、魏馬哲
【#執業進修】
✒租賃專法相關法律疑義評析/連世昌
✒公司重整制度及相關會計處理/張志揚
【#公報釋讀】
📄審計準則公報第73號「採用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解析/呂信瑩
【#國際經貿時論】
✒疫情時代企業復工復產典型勞動爭議解析/王樺宇
【#學習式判解評析】
⚖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在訴訟上之運用──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738號民事判決簡析/尚佩瑩
【#函令解析】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張本德
📍訂雜誌,#實體講座免費參加,#好禮二擇一👉http://qr.angle.tw/eoo
👨🏫#月旦講座 線上自我進修學習,#隨選上課,#跨領域增進職能實力👉http://www.angle.com.tw/event/media/
📖「元照讀書館」單場9折,任三場 #享合購價2500元👉http://www.angle.com.tw/event/library/media.asp
【#10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i6e
【#9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3et
元照讀書館影音2場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解決複雜問題能力──企業診斷及策略管理
📕訂雜誌,#實體講座免費參加,#好禮二擇一👉http://qr.angle.tw/eoo
好禮一:#新書兩本,書單➡http://qr.angle.tw/0fa
好禮二:#元照讀書館影音2場➡http://qr.angle.tw/vir
🔳企業組織結構由治理單位、管理階層及員工所組成,企業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治理單位能否做出好的決策以領導企業邁向企業目標;管理階層是否可依照治理單位決策訂定相關規範,帶領員工完成決策,創造企業最大利潤;而員工是否可依照管理階層訂定的規範按部就班地完成自我份內事項。若企業全體人員(包含治理單位、管理階層及員工)皆能做到上述要求,該企業即是優質企業,必定在產業上有屹立不搖的本事;然而,很多企業治理單位、管理階層及員工並無法達成上述事項,導致企業存在管理問題或資訊無法上下對通的問題;傅鍾仁及黃瓊瑤講師,於實務上針對企業之企業診斷及策略管理諮詢與解決已有相當豐富的經驗,透過本講座之介紹與說明,讓聽講者能有如身歷其境般的感受,亦提出如何診斷企業問題,並提供企業解決問題的方法。
👨🏫#月旦講座 線上自我進修學習,#隨選上課,#跨領域增進職能實力👉http://www.angle.com.tw/event/media/
【#9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3et
【#8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9v4
元照讀書館影音2場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對質詰問權之容許例外
📕訂雜誌,#實體講座免費參加,#好禮二擇一👉http://qr.angle.tw/eoo
好禮一:#新書兩本,書單➡http://qr.angle.tw/0fa
好禮二:#元照讀書館影音2場➡http://qr.angle.tw/vir
🔳被告質問權之容許例外,以法院已善盡其調查義務而不可歸責為要件,詳言之,「被告不能對證人行使對質詰問權之原因,倘非可歸責於法院,而法院已盡傳喚、拘提證人到庭之義務,因證人行方不明致未能到庭接受被告詰問,且其未對質詰問之不利益業經法院採取衡平之措施,使其訴訟防禦權獲得充分保障者,法院於此情形援用證人未經被告對質詰問之證詞,作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證據,尚難指為違法」。
👨🏫#月旦講座 線上自我進修學習,#隨選上課,#跨領域增進職能實力👉http://www.angle.com.tw/event/media/
【#9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3et
【#8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9v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