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前往花蓮的火車上❤️
接棒服務花蓮以來,除了成立服務處外,我也積極在立院促成跨部會力量一起照顧花蓮人!前瞻預算是關鍵之一!
#花蓮的需求我來要求
#公共建設應兼顧發展與居民權益
#必須務實推動公民參與
花蓮是我負責的艱困選區,長期以來處於城鄉發展不均的情況。已經推動4年、前兩期預算編列3301億元的 #前瞻計畫,正是能發展花蓮的特別預算。
但同時我辦公室陸續接到陳情,前瞻預算的使用,有時候不一定切合地方民眾的需求,或是在發展與居民權益間有所拉扯。
因此這會期審查第3期預算編列共2,300億元,我特別關注這些預算是否有被妥善運用,錢花下去是否對民眾生活有所助益。特別跟大家報告幾個跟 #花蓮地方發展 有關的提案。
1⃣ 花蓮道路工程恐不符居民需求
花蓮縣市區道路有多處需要改善,例如中央路左轉專用道造成的塞車問題、北興路路面品質問題、日出觀光香榭大道路面傾斜問題等等。
「縣道193拓寬計畫」也有地方民眾及專家認為,恐怕不符合必要性原則,無法如花蓮縣建設處所說的有效為台九線分流。
花蓮縣公共建設預算珍貴,又仰賴中央政府補助,在決定如何花費上應該要更謹慎。
因此,我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在補助花蓮縣府市區道路工程計畫之前,應先 #充分徵詢 地方居民意見,確保補助資源有用在刀口上,確實 #解決當地居民交通痛點。營建署與公路總局都同意會檢討並提出改進報告。
2⃣ 花東地熱資源探查影響在地居民生活
花蓮紅葉村的居民這幾個月來,生活因為國際廠商的地熱開發而持續被干擾,我之前與伍麗華委員一起參與他們反地熱自救會的村民座談,發現至少有以下問題:
-花蓮縣政府事前未與當地村民溝通協調也未徵詢村居民諮商同意;
-地熱廠商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就進入部落準備開發;
-村民參與由縣政府主辦的協調會簽到表竟然變成廠商主張的「同意簽名表」。
之後我除了在總質詢請蘇院長推動 #社會影響評估機制 外;這次也用審查前瞻預算的機會,要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的地熱資源探查計畫,應立即將當地居民的意見納入。
地調所已承諾將會蒐集潛能區周遭社區部落對地熱開發的意見,公布於他們的地熱資源探勘資訊平台上,讓廠商及社會各界參考、檢視。
我肯定政府編列前瞻計畫特別預算,帶動國家發展的立意良好,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政府不能悶著頭做事,必須時時刻刻關注在地居民權益保障和實質需求。 #以人為本, #落實公民參與。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126商舖知識: 為何持牌按摩院咁難出牌?》 考考你,作為一間持牌按摩院,間按摩房入面可唔可以有一張床、兩張床或者三張床? 為何香港只有好少量的持牌按摩院,出牌是否好難? 答案在片入面。 .................... 全文: 上次同你講咗如果間鋪做按摩使唔使攞牌...
充分徵詢 在 許修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無人機管理新制將於三月卅一日上路,民航局近期公開「空域查詢圖資系統」,依圖資顯示共有11個縣市採正面列表管制全區禁飛,其中亦包含新竹市,引發無人機玩家及業者強烈反彈,修睿也接到許多民眾陳情反映。
今日會同中華無人機教育發展交流協會岳志忠理事長、交通處倪處長以及綜合規劃科林科長,共同討論新竹市無人機飛行空域管制範圍。
科長表示目前所公布的管制區域並非最終結果,目前尚在徵詢、彙整各單位意見,預計將於下月發布禁航區、限航區及飛航區域。
修睿也要求在管制區域正式公告前,應充分徵詢各方意見,邀請專家舉辦研討會議,建立溝通管道,以實務面進行有效管制,才能真正提升無人機產業發展及安全性。
充分徵詢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蘋果論壇全文照刊
最近臉書上蠻多人在談兒童福利聯盟因花3.7億元買樓爆退捐的爭議,其實NPO(指非營利組織)被房事困擾已經是很久的事實,也的確有其需要。但在我們爭論NPO能否買房的議題時,需要釐清的是這題並非是慈善或助人行為上的社會價值溝通,更不適合以社工專業人員勞動條件加以類比及推論支持。我們對大小組織的責信要求一定有不同標準,尤其是標榜以專業人員組成的大型組織,自然要有更高的標準來加以檢視。
更何況,一個年度預算執行率約60%,年度結餘以億元來計的大型明星組織,如果同溫層只將此次爭議變成指責捐款人退捐是不理性的慈善行為作祟,又拿中小型組織工作人員萬分辛苦的勞動條件差,來推論說應該支持大組織買優質辦公室,哈囉!我想我們是不是誤會了什麼?社工是不是專業和拿大家捐款的錢買房子是兩回事。目前除了中大型組織有能力買辦公室,哪一間NPO不是用租的來提供合用的辦公環境?買房只是增加基金會的資產,但如果用買房的錢來提升社工的薪資福利會不會更好?
充其量這題比較是組織經營上如何調控資源做合理配置的問題,前提是合理性與是否符合我國法規中關於非營利組織財務規劃的比例原則。此外,如果真的非常在意社工們的勞動環境,更該注意的是員工是否有被充分徵詢意見,還是只能由決策高層自行處理?畢竟辦公環境是員工每日的生活日常,交通通勤的遠近涉及到社工所能到達及提供勞務所能負荷的能力,光只是將決定權交給決策高層未與工會或勞資代表協商也未盡合理。
另外,以現金的市值來看待置產的財務規劃,也缺乏風險評估,萬一外部經濟大環境產生了巨大變化,致使募集資源調度產生了虧損,難道沒有捐款者埋單的疑慮?更不用說將資產高度集中化於特定區域,也實質違反了現今社會服務在地化與社區化的主流趨勢。兒盟是社福專業組織,應該更清楚箇中道理。
每當大型公益組織爆出爭議事件時,都是讓我們檢視公益勸募市場是否有資源過度集中化,造成排擠中小型組織發展的機會。依據過去學界與實務界研究,台灣公益勸募市場每年大約接近450億元至550億元之間,而這其中除超大型宗教團體或救災組織吸走了約70%-80%之外,剩下10%左右大概就是給前十大社福基金會,其餘約剩10%左右就是讓幾萬個NPO給搶著分食。而能排上前十大的組織除了募款能力真的要強,但其經營的議題屬性往往也關鍵性的決定了一個組織能否成功吸睛與吸金。
由於募款大餅有限,有人拿走大部分的經費自然就限縮了其他人取得資源運作經營議題與提供服務的機會,更何況越有資源的組織,往往越容易聲稱與透過行銷資源被看見自己的服務經費永遠不足夠。以兒盟這次買房爭議來看,重點並非是它為何可以買房或買了什麼房,或投資是否有效益,真正的重點是一個公益組織每年能剩餘平均1億元的結餘款,但其預算執行率卻比其他大型組織還要低,難怪捐款人會問是否募款超過所需?
健全的公民社會發展仰賴的是生物多樣性,有大有中也有小型組織,分享資源推動各種大眾或小眾權益議題,前提是要能夠共享與共好。個人認為公益勸募的價值在於共益與共善,尤其是取之社會資源最多的大型明星組織及專業團體,更應負起更大的責任透過分享資源,帶動各自專業領域的發展往共好的方向提升,將資源集中在自己身上並非好事。
舉例來說,勵馨基金會每年皆有撥付一定比例支持剛開始發展的弱小組織,因此扶植了包括台少盟、愛慈基金會、沙遊協會等組織的起始發展。另外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每年委託台少盟作為中介組織,透過圓愛計畫及受虐兒計畫,每年實質將資源分配到全台灣各角落認真推動社福工作卻缺乏資源的中小型組織,引導資源配置更加公平,也提供這些組織扮演小而美的角色,提供穩定服務品質給在地需要的弱勢族群。
募款的確是一門專業,但募得款項後,後續如何分配及運用,並如何向捐款者交代清楚更需要智慧。這點倒是我覺得台灣捐款人真正不夠理性之處,通常捐款人缺乏監督NPO如何運用經費的觀念,因此往往就需要仰賴NPO組織自己的責信倫理與自律。
站在專業自律的立場,公益資源的募集,應該要有合理性與共益的效果產生才會比較健康,而專業社群的價值在於自律與共好,NPO當然需要有錢才能運作,但有錢是一回事,有錢到能夠致富又是另一件事。而身為專業團體唯有自律,留點空間給更多團體發展,才能贏得更多尊敬。這是多年來台灣廣大的小額捐款人們教會我們的事!
充分徵詢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第126商舖知識: 為何持牌按摩院咁難出牌?》
考考你,作為一間持牌按摩院,間按摩房入面可唔可以有一張床、兩張床或者三張床?
為何香港只有好少量的持牌按摩院,出牌是否好難? 答案在片入面。
....................
全文:
上次同你講咗如果間鋪做按摩使唔使攞牌,依家就同你講點申請。 講明先,係好悶,但循例講一次畀你聽聽。
要申請按摩院牌照,其實要去警務處牌照申請,而警務處處長就是《按摩院條例》所指的「發牌當局」。申請人亦都有特定要求,除非警務處處長信納以下幾項,否則係唔會批個牌既:
(1) 申請人是經營按摩院的合適的人;
(2) 申請人會親自對按摩院作充分的監管;
(3) 個舖或者單位本身以及位置均適宜經營按摩院;以及
(4) 按摩院唔會以違反公眾利益的方式經營。
另外,若果持牌人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 章)第 139 條,被裁定罪名成立的話,個牌又會被撤銷;即使犯罪既不是持牌人,但如果嗰個人所犯罪行同持牌人的按摩院有關,處長亦可撤銷持牌人的牌照。
咁《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 章)第 139 條又係咩嚟嘅呢?即係經營賣淫場所,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作賣淫場所。如果係咁,撤銷個牌照都好應該啫!
攞咗牌嘅按摩院,按摩房嘅大細,燈光光度,透明玻璃係有規定的。 例如每間房要有起碼兩張床, 咁另一個人先睇到你做緊乜,因此一房一床係唔得嘅。另外,床與床之間最少有2.5尺, 門口一定要個透明玻璃睇到入邊做緊乜, 門嘅窗口唔可以離地多過4尺,起碼係闊一呎八吋乘一尺八寸,門口唔可以上鎖,同埋每張床起碼要有一個最少25 watt或同等光度嘅燈膽, 唔可以調較光暗等。 總之,好多要求啦。
截至6/2017,全港只有125間持牌按摩院,點解得咁少?因為申請按摩院牌照過程繁複,要經過多個政府部門審批,例如城規會、警務處、屋宇署、消防處等等,需時「快則5個月,耐則搞成年,if you are lucky!」。
點申請? 而家同你講一次,悶到死呀! Summary flow chart 喺道,但唔係寫得咁簡單。
1.首請先去信或致電規劃署,查詢在相關地點開設按摩院使唔使申請「規劃許可」。如確定在擬議地點開設按摩院需要得到「規劃許可」,申請人可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申請,然後才向警務處牌照課申領按摩院牌照。一般來說,城市規劃委員會接到申請後,會在75天內決定是否批准有關申請。 無「規劃許可」就唔使諗喇。
2.「規劃許可」攪掂之後,就可向警務處牌照課交申請書,接到申請書後,警務處牌照課會於兩個工作天內把申請轉交各有關部門評估,並收集該等部門訂立的各項書面規定。一般來說,牌照課會將申請交給屋宇署及消防處評估,以確定擬議地點在結構、消防及其他方面,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然後於21個工作天內把評估結果及書面規定交給警務處牌照。牌照課收到有關文件後,則會於兩個工作天內轉交申請人參閱及遵守。
3.跟住就輪7到按摩院所屬地點的分區警署接到轉介後,會喺21個工作天內回覆警務處牌照課,就有關的申請給予意見。
4.另外民政事務專員接到轉介後,會聯絡有關的區議員、分區委員會及互助委員會委員和業主立案法團的幹事,就所屬地區開設按摩院一事徵詢意見,並會於21個工作天內把有關結果通知警務處牌照課。
5.假如各有關部門對申請沒有異議,牌照課會於35個工作天內發信通知申請人,表示「原則上批准」其申請。
而喺未獲警務處處長簽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唔可以喺擬設按摩院既地點展開任何工程。即係話,如果佢哋審批6個月,申請人一係就納半年空租先,一係就期望地點半年都無人想租,業主等埋你個申請先。仲未講完喎,裝修工程完成之後,各相關部門就會再嚟檢查工程是否符合規格,得嘅先至批呢一個正式按摩院嘅牌照俾你。
成個申請過程快則五個月,一般搞成年,仲有好多都會申請下申請下冇曬音訊添。咁你而家明點解香港咁多按摩院無牌或者違規經營啦! 講一次,我都想死,何況申請!
充分徵詢 在 #充分徵詢各界的意見 - अन्वेषण गर्नुहोस्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1,有徵詢「各方」意見(哪些?) 2,跟進國際潮流(無視美日韓?)… थप हेर्नुहोस्.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