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吐出獎金、不扛刑責,這些『官』還有什麼骯髒事做不出來?(天編)
85年12月19日發生 #太極門冤案,經查判例,行政法院29年判字第13號判例及32年判字第18號判例,須「參照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既判事項」之要旨,就可以照判例撤銷稅單。
最高法院在96年7月13日判決 #沒有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 #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 #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任何欠稅問題。國稅局就應將太極門目前僅存的81年度稅單撤銷。
然為何行政官署國稅局一直不肯撤銷呢?陳逸南認為,此明顯與 #查稅獎金 有關,國稅局雖已將太極門六個年度稅單更正五個年度為零了,卻獨留81年度,如此一來,查稅獎金就不用退回了!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太極門案 國稅局應依最高法院判決 撤銷違法稅單
https://times.hinet.net/news/23442684
同時也有3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69的網紅羅致政,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院會質詢,向蘇院長及陳部長陳情,期望衛福部對基層院所的「未8補8政策」能夠延續,並且相關計算方式儘速擬定,即時幫助、解決基層院所的困境,另外,亦爭取今年的防疫所得比照去年模式一樣可以免稅。...
免稅所得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太極門稅案源於刑案,國稅局未等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就開單,而行政法院未依 #行政訴訟法第177條 裁定暫停訴訟程序,造成枉法裁判。#黃坤光 指出,世界各國的法院只有民事及刑事法庭之論辯判決,惟我國還另有行政法院,且其定讞之不法判決還不受民刑法庭定讞判決拘束,堪稱是 #世界奇觀!
#非法課稅 #違背民主法治
稅務人員無法理依據的「非常態課稅思維」,竟能凌駕立法、司法、監察及大法官解釋。公平租稅正義無法實現,談何民主政治、依法課稅和司法改革?
一般刑事兼有民事之訴訟中,民事法庭須視刑事判決確定方能審判,豈有民事判決可早於刑事判決,而不受拘束又仍然有效。
太極門弟子獻呈師父的敬師禮,乃隨俗隨喜供奉,全無補習班收入之表徵,卻在檢察官壓力下,僅憑稅務員 #史越生 一人之說,而將受贈免稅所得變為補習班應稅所得。 連不懂法律的尋常人都知道,詐欺非法收入和補習班合法收入絕對是不可能同時並存。國稅局卻全然不查有無補習班核課所得依據,逕以檢察官起訴資料核定鉅額虛無補習班所得,「實質免稅所得卻被 #檢調 及 #國稅局 聯合構陷為詐欺和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
黃坤光認為各種法律都在追求真相,以給予法律主體及客體正確之法定權責,而 #誠實 是檢驗政治人物之唯一標準,租稅公平正義則是檢驗民主法治的治國標準,更須以良知良能維護。
太極門案倒行逆施,偵查起訴及核定課稅都與 #舉證責任法則 及 #經驗法則 完全悖離,侵害納稅人權莫此為甚!
稅務人員無法理依據的「#非常態課稅思維」,竟能凌駕立法、司法、監察及大法官解釋。公平租稅正義無法實現,談何民主政治、依法課稅和司法改革?黃坤光語重心長地指出:「不論古今,執政能流芳者都是仁民愛物,而朝代更換或政黨輪替之最後一根稻草則是 #貧富不均、#租稅不公。」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公平租稅正義無法實現談何民主政治?
https://user106399.psee.io/3jkw6c
圖: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直指太極門案都是自擬虛構,侵害納稅人權莫此為甚!
免稅所得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據報導,財政部公布2019年所得差距,所得最低5%平均為3.9萬,所得最高平均則為507.8萬,差距再次擴大,達130.2倍…
雖然財政部官員強調,所得申報的資料統計,沒有包含政府的補助款、免稅所得或分離課稅等資料,不能作為貧富差距分析。
但說真的,若納入這些資料統計,就代表加上股票、期貨所得,以及債券利息後,實際上的貧富差距,應會比所得差距還要來得大…
此外,據FED統計,去年美國家庭財富增加13.5兆美元,為30年來最大漲幅,因為2020年QE和紓困的關係,使幾乎所有美國人的財富都有增加,其中,使美國家庭財富暴增的原因,股票就佔了約50%。
接著,由於富裕家庭大多早已持有股票,所以當股市上漲時,他們的獲利就會更多,導致股市創造的收益分配不均,使超過70%的財富增長,都流向了收入最高的20%人,代表即使所有人財富都在增加,但仍然無法阻止貧富差距擴大。
由此可知,2020年的台灣也會如此,貧富懸殊問題將快速惡化,因為有錢人靠著資本利得,獲得財富的速度會更快,即便有愈來愈多人都搶著開戶進場,差距仍然不會縮小。
所以說,活在資本主義世界,靠資本利得增加收入,將是每個人為了存活所需的必備技能。
除非你每年收入的增幅,都能超過大盤的投報率,否則,領死薪水的你,只會不斷被物價和帳單,甚至債務追著跑,一輩子都會活在窮忙中...
免稅所得 在 羅致政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天院會質詢,向蘇院長及陳部長陳情,期望衛福部對基層院所的「未8補8政策」能夠延續,並且相關計算方式儘速擬定,即時幫助、解決基層院所的困境,另外,亦爭取今年的防疫所得比照去年模式一樣可以免稅。
免稅所得 在 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在前幾個禮拜我發了一支影片『紓困4.0重點整理』
很多留言都有提到『明明有錢卻領到紓困』的這個問題
但明明有申報所得40.8萬以上不得領紓困的這個設定
很多人質疑為什麼高收入族群明明收入和資產都不低
卻能夠讓自己的資產持續成長,還享受那麼多政策優勢?
很多人質疑,這到底是什麼世界?根本是獨厚有錢人吧?
今天我會跟大家分享收支、資產以及稅務的基本管理方式
00:00 前言
02:13 為什麼有人有稅務優勢?
03:33 讓稅金繳超少的專業
05:17 贈與額度內免稅的陷阱
06:07 兩種有錢人和他們的避稅方法
07:33 從收入檢核稅務關鍵點
08:39 從資產持有檢核稅務關鍵點
09:20 繳極低稅金容易誤觸的雷區
10:41 如何創造優勢、擺脫高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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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 #節稅 #富人的秘密
免稅所得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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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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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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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主角:
專營商用不動產
大管家房屋
商仲達人小紀0985008928
店面出租【歡迎屋主委託】
展店規劃【歡迎業者委託】
苓業國際 執行動力288期、Eagle領袖行動學院104期、精英會學院2004期
實踐家 Money&You631期
粉絲專業請搜尋: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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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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