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報新聞也會被罰,是迫害新聞自由嗎?
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在我國的憲法和大法官釋字中,也肯認新聞自由是受到憲法保障的,但如果報導的內容違反法律或是侵害到他人的權益時,仍有許多受到政府機關裁罰的案件,除了滿天飛舞的政治迫害、政府越權的批評外,新聞要受到保障還是處罰的判斷標準到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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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你常聽到的NCC)公布2021年4月份的「廣播電視內容裁處件數及金額統計」,可看到我國各家媒體加起來本月份總共被處罰了17件,而被認定違法的行為種類,總共有下列幾種分類:
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節目與廣告未區分、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廣告超秒、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及其他。
從裁罰的分類中可以看出,其中許多規範,是為了保護民眾而做出的規定,包括避免新聞媒體中的廣告內容誤導民眾、避免報導侵害犯罪被害人的個人隱私、過度報導犯罪事件與嫌疑人的背景導致未審先判的情況,或是為了保護兒少權益不要因鎂光燈的聚焦而有所損害等。
而這些裁罰的法源依據,除了常看到的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和有線廣播電視法外,在許多法規,例如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精神衛生法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也都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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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造更好的媒體新聞環境,以及使產製的新聞報導都符合法律規範,我國的許多媒體都有新聞自律委員會或是新聞倫理委員會的內部組織,來建立媒體自行針對特定類型報導的準則以及自律規範,常見的自律規範包括避免特定族群報導的污名化與刻板印象、災難與意外案件報導應審慎處理畫面、尊重智慧財產權以及事實查核等。
而在看完政府機關、法律與媒體認為的「好新聞」標準後,對你而言,好新聞又是什麼呢?
現在有個機會,讓你自行打造符合你好新聞標準的新聞內容,並且有機會讓更多人看見,
「初聲新聞獎」如火如荼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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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聲介紹
「初聲」希望提供一個管道讓青年初次嘗試為自己發聲,讓世界聽見,為提供學生廣納多元觀點的平台,並鼓勵年輕人勇敢表達自我。
本次第一屆「初聲新聞獎」,是為了鼓勵對新聞製作與優化有熱情、想法及企圖心的新世代,基於真實的基礎上,加重在對象、傳播策略、體驗三方面的規劃,促進優質內容與流量競爭力的結合,推動好新聞的價值轉變。
▍#參賽資格與團隊人數
全球未滿28歲,新聞領域的青年從業人員、#不分科系 的大專院校與研究所學生,對於製作新世代好新聞有興趣者。
團隊可以是1~6人,不分個人、團體組,但非常鼓勵參賽者組成新聞結合行銷、設計等專業,跨領域合作的新聞團隊。
※所有團隊成員年齡皆需於2021/06/30初聲新聞獎收件截止前未滿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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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條件和報名方式
1. 需為2020/01/01至2021/06/30完成,且未得過國內外新聞領域獎項之新聞作品。
2. 新聞作品不論是否公開發布、刊載皆可參加。
報名線上連結:https://forms.gle/NzJZ5rGCNjrsZtvo7
依據作品特點,填寫相應的策略單投報獎項。
不需繳交任何報名費與製作費。同一參賽團隊於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同一作品限報名一項。
▍#獎項種類有三種:
➤「#最佳受眾洞察」
界定精準對象,透過數位工具與調查技巧,
洞察目標族群真正關注的事,具有連結對象與議題的潛力。
➤「#最佳策略創意」
詮釋議題所面挑戰,以突破性思考與創意,
發展出色的切入角度,擁有影響閱聽目標族群的潛力。
➤「#最佳體驗創新」
以目標族群為中心,運用科技乘載創意,
將文本轉化為精彩的體驗,擁有將內容優化的執行潛力
▍#獎勵有兩個:
三個獎項的得獎作品,將一同獲得數位宣傳版位露出,包括:
1. Podcast熱門頻道「#台灣通勤第一品牌」完整節目介紹一集
2. Youtube時事頻道「#志祺七七」60秒宣傳影片一集
對於新聞傳播有熱忱、對媒體現況有不滿,或是單純想要發揮創意和功力,
趕快來報名參加「初聲新聞獎」,快趁著這一個月產製你的好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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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初聲新聞獎
兒少保護分級分類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國私立兒少安置機構與國家依法委託安置18歲以下兒少的契約關係,長期以來有權責不相符、公私立委外安置服務既不同工也不同酬、少年跨縣市安置人球等剪不斷理還亂的問題,此點我在民間時即透過研究案、修法、社福績效考核等方式持續關注,無奈在國家政策投資不足且缺乏願景的狀況下,進展仍十分有限。
而隨著近幾年勞基法二修,實質保障社工等基層人力的勞動權益後,受到最直接衝擊的便是民間安置單位的行政經營成本增加,在國家對於民間兒少安置機構長期低估合理安置服務成本下,國家非但沒有扛起應有之責任,反而長年坐視各級政府內部成本外部化,無視於機構安置對象已經十分複雜,亟需專業人力及團隊進場方能保障安置兒少權益,其增生之經營成本對於原本募款能力不佳的中小型機構更是雪上加霜,大機構也被高度檢視過去自給自足背後是否實質保障助人專業者勞動權益,導致衍生出近幾年機構回捐或任意資遣或拒收個案或挑個案等爭議問題。
在這場參與質問的會議中,我就過去在民間參與視角,提出報導中有關於針對兒少安置機構進行分級分類之建議,並要求衛福部應有機制與民間團體進行實質精算需委託安置之兒童少年,其基本生活需求及其他生涯轉銜必要之社會支持成本,而不是現行只有納入基本生活費用、學費及醫療費用即認為合理,甚至目前為止司法少年之醫療成本也未被納入,皆由機構自行吸收。我必須說現行私立機構安置成本從未被合理檢視與檢討評估是問題根源之一。
有鑑於目前最大爭議點在於各級政府現行委託經費並未承擔機構的行政成本,導致機構必須運用各種手段透過募款來支應相關支出。如要解決相關爭議,勢必要面對未來的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應將安置個案對象分類、機構進行分級,重新釐清如何制定出符合CRC標準及專業分工的委託安置費用,不能再無視於現行各機構混合收容安置對象造成同工不同酬的困境,更重要的是應重新確認哪些法定服務委託項目是國家要尋求公私協力,哪些應該要由國家扛起責任公辦公營,勿再和稀泥。另外公私協力部分,我也建議應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設計相關審議與輔導管理機制 ,讓民間團體、服務使用者等利害關係人有公開透明參與契約訂定之機會!!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監察院今天說,曾就兒少安置業務糾正衛福部,但並未根本解決,衛福部長陳時中為此5日到監察院接受質問。陳時中說,會與地方合作,重新檢視安置的成本,並建立分級分類制度。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王幼玲及田秋堇調查並糾正衛福部「法定服務如保護性業務,特別是兒少安置,是多重需求司法、社福兒少最後的處遇場所,需要高度人力投入。目前『兒少安置業務』以服務個案數計算委託經費,卻不符成本;補助部分人事經費杯水車薪,工作人員招募困難,安置機構無以為繼。國家應承擔照顧弱勢兒少的工作,卻因為要節省成本,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等案。
多位監委請衛福部重新計算安置的合理成本、依照安置兒少不同的照顧需要,建立分級分類制度,確立機構的照顧能量,建立應有的照顧標準,不因所處縣市財政寬裕與否,而遭到差別待遇。
兒少保護分級分類 在 賴清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出席「疼惜咱們的寶貝 兒少保護醫起來」活動,和醫師先進們共同關心兒少保護議題。
我在擔任行政院長時,提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提供完整且多元的家庭支援系統,以預防為優先,把有風險家庭分級、分類、分流處理,採取「風險預防」、「單一窗口」及「整合服務」等4大原則,進而完善台灣的兒少權益保障。
另外,蔡英文總統也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要讓年輕父母減輕帶小孩的壓力,同時,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宣示落實法制、保護兒童。
讓每個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是一個文明福利國家應做的事,也是台灣這塊民主自由的土地,所應該提供給後代的基本保障。
未來,政府會持續推動兒童與少年的關懷保護政策,也請各位共同為我們的下一代努力,讓在台灣的每個孩童都幸福平安、無憂無慮地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