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 #親愛的房客
聽說 和 #同志 和 #收養 有關
看了之後,又覺得和
同志收養 很沒有關
或是 和我們同志收養家庭的處境不同
以下微雷,也沒太雷
我們遇到的是 同婚後 無法共同收養 無法同性配偶收養/繼親收養 的狀況
但這部電影 拍攝於106年的樣子 在大法官釋憲的前後 在同婚專法後一年的今年上映
看來電影場景中 61年次的男主角健一
是在2011年以前(兒少法修法之前),在伴侶過世後,收養的對方無血緣子女
最終,電影沒明確交待為何男主角還是和孩子分開了
甚至在想,這個結局也許是於現實法規上,剪得比較不合理的部分
但也讓悲劇的最後得以更悲
這部精彩的是
無血緣關係的親子情 這部分偶爾會觸動我 也許是想到我們和小希
無姻親關係的婆婿關係 這部分偶爾會觸動到我 我們現在仍和對方家人無姻親關係
特別精彩的是
莫子儀的演技、陳淑芳的演技,及白潤音最後的歌聲
以及層層堆疊的劇情與情感
讓電影院打亮的時刻,眼淚仍不停不住
一家三口的畫面 無論是電影中的那一種三口畫面 都很美
會推薦看嗎?
也許會,但喵爸說:要在想也願意感受沉重的時候去看,不要在想開開心心的時候去看
by圍爸
#同志收養家庭
親愛的房客 Dear Tenant親愛的房客 Dear Tenant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60的網紅徐巧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
兒少法修法 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期有許多網友留言分享,希望衛環委員會能盡快排審「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照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以更加維護兒少權益。在此,要特別向大家說明:
一、立法院第九屆第七會期,民進黨團與行政院推動兒少法修法,期望盡速建立兒少保護安全網。此次修法包括四大面向:1.公權力即早介入兒少保護,2.建立兒少機構退場機制和不適任人員資料庫,3.建立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調查,4.提高對兒少不當行為罰鍰。另外也新增托嬰中心應加裝監視器管理規範。對於如此重大之修正,宜給予業者和主管機關適當之運作和檢討時間,俾日後再研擬出更適當之修正草案。
二、目前非立法院法定會期,第二會期法定集會期間為9~12月,屆時召委將重新選出。但不論邱委員是否繼續擔任召委,對於兒少權益之維護我們一定全力以赴。
三、幼照法屬於教育部主管業務,將在教文委員會審查。如屆時教文委員會排審,邱委員一定會特別關注。
四、邱委員行醫三十餘年,對於兒少的身心靈健康照顧相當重視,小英總統對於兒少之權益維護也非常關心,特別是弱勢兒少。邱委員於第九屆第五會期擔任召委時,率先排審小英總統之重要政見「兒少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條例草案」,期望協助未來主人翁多元發展,隨後也順利三讀通過。
五、邱委員長期推動以社區為基礎之醫療體系和家庭醫師制度,因為社區的家庭醫師是最能體察民眾的好厝邊,且更容易在門診中,透過醫事人員之專業和觀察力發現身心異常之兒少,將可盡早提供更多協助。邱委員於2019年,在台北市醫師公會成立「台北市兒童安全守護網」專案小組,更結合基層醫療協會、醫師全聯會、扶輪社、地方政府和中央政策,希望能凝聚更多共識守護兒少健康,未來更要共同建築全國兒少安全守護網。(之軒、東昇)
兒少法修法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前瞻後續預算審查 0-2歲公共托育應持續擴大
減輕家長們在托育時遇到的負擔跟壓力!
在台灣要抽到公幼及公托,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最近各地方都在在報名公幼及抽籤,相信很多家長能感同身受,也有所質疑,我們的公共托育量能,是否能夠擴大?
然而,台灣少子化問題至今仍非常嚴重,以近五年的出生人口數來看,以每年 5 千至 1 萬的遞減,2020 年一到四月統計,至今為5萬3千人,預計會比去年更低。
也因為如此,行政院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其中「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是我非常關心的議題!因為我一直堅信,有平價、安全、普及的公共托育,才能有效地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增加生育的意願。
而在衛福部負責的0~2歲的公共托育部分,我認為還有許多不足之處:
1️⃣ 說好的家外送托目標呢?達成率不到一半!
林萬億政委在 2018 年時,曾數度表示,要在 4 年內將家外送托率達到 20 ~ 30 %,但根據 2019 年 7 月的報告,家外送托率僅 12 %,離政委的目標甚遠。
我期望衛福部審慎思考及規劃達到此目標的策略。
2️⃣ 支持體系公共化的投注不足!
對比教育部在公共化幼兒園積極的擴展量能,目前公共化機構(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約佔 36 %~ 37 %,反觀衛福部負責的0~2歲公共化機構的比例(公共托育家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則只有 27 %,不到 3 成。
綜合以上兩個指標,可看出台灣目前在公共托育上的問題:家外的支持體系不足,而支持體系公共化的投注也不夠。
對此,我昨天也在質詢時提出數個政策建議,希望衛福部能考量,並改善前瞻計畫目前的推動方向:
🔹 每年應設立公共托育家園擴編人數目標
以「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1年)」中的資料來看,教育部已明確訂定每年擴編的目標人數及園數,反觀衛福部僅公布園數。
建議衛福部應有每年擴編的人數目標,以協助檢討目前推動的策略。
🔹 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也應納入補助
過往衛福部僅補助公共托育家園,對於「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衛福部僅表示「尊重地方政府」。然而因為家園政策的托育規模較小,在非都市區,相對難找到團體委託。
因此,我認為衛福部應該多管齊下,將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納入補助的範疇。
🔹 補助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應訂定每班人數上限
目前疫情雖然趨於穩定,但仍必須做好未來可能流感化的準備,為了降低交叉感染,我認為被補助的托嬰中心,應訂定「每班人數上限」,對此這部份今年三月我就曾提出兒少法修法法案,而民團也在去年呼籲「托嬰中心小班制」、「要合理人數分班,拒大型集體化托嬰」。
其次,考量公共托育家園跟托嬰中心的收托量不同,應思考不同規模的補助。
🔹 補助項目應視實務需求,增加誘因!
針對目前的補助依據《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建構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我們可看到,補助的項目大多為開辦的硬軟體,但我們看了地方政府的計畫後,發現地方政府補助的項目,還包含了開辦前的規劃及搬遷費用,甚至能運用至其它硬體空間的整理,並且包含了運行時相關經費等,不只更彈性,也更貼近實務需求,增加政府單位配合開辦的誘因。
以上四點,我呼籲衛福部能好好思考。
少子化是國安問題,而台灣在這部分一直不見好轉的跡象,也因此,我們更應該認真思考,如何讓政策運作的更順利,讓公共托育能更有效地擴大,讓父母敢生、願意生,減輕家長們在托育時遇到的負擔跟壓力!
兒童節前夕,提出《兒少權法》、《幼照法》修正案!:https://reurl.cc/pdvgda
打造更好的托育環境!/2020.04.07總質詢:https://reurl.cc/X6ReOE
托育相關政策想法:https://reurl.cc/Qdanp5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https://reurl.cc/vDL3nN
親子政策:https://reurl.cc/b5m45E
兒少法修法 在 徐巧芯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而非以臉書內文沒有涉及金錢問題,就直接判定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她要求,市警局加強員警同仁在兒少法的知識與常識、社會局加強民眾對出收養新制的政令宣導。
徐巧芯指出,在民國100年11月30日的兒少法第16條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養都必須透過衛福部社家署或各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辦理。她也提到,101年5月30日起,凡是透過親朋好友私下所收養的案件都是不合法,希望透過這個法令,防止過去收養衍生的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的弊病。
徐巧芯詢問市警局,有人在臉書po文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員警當下的回覆是正確的嗎?婦幼警察隊副隊長曾逸群表示,若受理相關案件,會先查明此案是否有涉嫌人口販運,若涉及人口販運會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他也認為,員警以內文無對價關係判斷無法立案處理極為不妥。
社會局長周榆修補充說明,事實上兒少法第15條、第87條明確指出,若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財團法人或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機構進行收出養媒合工作,主管機關可裁處新臺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且要公布姓名。
徐巧芯提到,以往只要收出養雙方約定好至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裁定,收養契約即成立,但兒少法修法後,無法再以私下約定方式進行,雖然該案最後結果是不予出養,但該民眾在兒少法舊制前也曾進行出養行為,顯示該民眾並非初次進行出養一事。她詢問社會局長,該如何加強民眾相關的出收養教育觀念及是否會從嚴處理?
周榆修表示,只要法律上站得住腳,社會局都會採取較為嚴肅的角度來面對,他也提到,雖目前臺北市有兒童少年收出養中心,108年也有收出養的諮詢服務與教育課程的相關工作在辦理,但還是有不足之處,這是社會局要努力跟加油的地方。
徐巧芯說明,此案在經過調查前,有可能是中介商用po文的方式,以私下人脈的方式要讓小孩收養成功,其中是否有涉及金錢問題、是否為掮客,旁人不得而知,因警方當時也未立即調查,雖然此案最後並未出養成功,社會局就以行政指導方式處理,她認為下次若發生類似的狀況,社會局應從嚴處理,她也要求社會局,針對收出養新制應加強對民眾的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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