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雜誌近期「勤業眾信總裁:不卸責,但會計師不是超人」一文,專訪勤業眾信總裁賴冠仲與風控長林鴻鵬。賴總裁說會計師不是超人,我們承認會計師不是超人,但是難道不是超人就可以說謊?一次是意外,二次是倒霉,接二連三勤業眾信簽證之KY股大出包,難道是運氣特別差?難道勤業眾信都不用道歉不用反省,賴總裁一方面表示會計師不是超人,但是又表示不卸責,究竟是要或是不要負責,實在令人費解。筆者認為不是勤業眾信太倒霉,是台灣股民倒大霉,是勤業眾信從上到下審計管理與企業文化都出了大問題,所以養老金血本無歸的善良台灣人到今天等不到勤業一聲慰問,一句道歉。
勤業眾信施景彬、江明南二會計師涉嫌違反證交法不實簽證與會計師法案件,現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檢察官先後多次搜索勤業眾信,扣押相關紀錄,並傳喚數十名審計人員進行證詞比對,二會計師訊後均經檢察官交保30萬元,其後復經金管會裁處停止簽證業務二年,雖說金管會裁處後,不知何故,並未依職權將二會計師移送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停止二人之會計師全部職權,然亦顯見勤業眾信之查核疏失重大,史上罕見,似非賴總裁上開三言兩語所得交待。
茲代表康友公司被害投資人,就勤業眾信以下幾點,就教勤業眾信:
一、勤業眾信真有賠償投資人之真意?
賴總裁既明知勤業眾信及全體合夥人就此一重大疏漏,負有連帶賠償責任,令筆者不解的是,為何勤業眾信遲遲不願意偕同二會計師與保險公司與康友-KY投資人代表洽談如何賠償?又對康友公司新任經營階層多次請求協助提供資料,為何自始至終均置之不理?對外為何始終以「會配合檢調偵查,惟因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等語搪塞拒絕說明。又為何一方面表示不服金管會停業二年之裁處,提起行政救濟,一邊又對媒體說不卸責、不是超人?令人不明究裡。勤業眾信所做、所為,與所說全然矛盾,是否已無自知?
二、勤業眾信除負責簽證查核外,尚負責康友公司的內控專審,豈能推說不知?
勤業眾信坦承在109年7月查核康友公司第二季財報時,即已接獲檢舉一情,言下之意是勤業眾信一直到109年7月始知有異常,之前完全未發覺,與投資人一樣。投資人想問的是,難道之前完全無任何蛛絲螞跡可循?又如果不是因為黃文烈在109年8月6日董事會當天完全不見踪影,勤業眾信會計師會剛好在那一天一起辭職?若黃文烈當天出席,勤業眾信是否還是繼續收簽證公費,繼續簽證下去,一起將投資人矇在鼓裡?
勤業眾信與一般會計師不同者係勤業眾信亦同時負責康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專案審查(即內控專審)。就內控專審部分,勤業眾信有無落實專審,固無庸贅言,然勤業眾信早於109年初即偽以「新冠肺炎」為由,拒絕出具108年內控專審報告,而108年內控專審一般於108年年中即已進行審查完畢,後續僅係資料整理,且當時並無新冠肺炎發生,何以勤業眾信於109年初竟反以新冠肺炎為由拒絕出具報告?是否當時已知有所異常,為規避責任,乃拒絕出具內控專審報告?又勤業眾信既已無法出具108年之內控專審報告,為何對108年財報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對此一問題,賴總裁及林風控長,仿佛與康友投資人一樣是後知後覺,顯然難以令人相信。
三、勤業眾信已知六安華源公司機器設備抵押與無關之第三人,竟長達半年查核失敗?
大陸地區之「大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早已明白揭示六安華源公司動產業經抵押擔保「他人」債權,且最高限額高達人民幣2.37億元(合新台幣10億3千萬元),數額相當高。這是一般人都得查詢的到的資料,而且金管會裁處書亦認定,會計師在108年第3季即已知悉抵押之訊息,何以勤業眾信會計師持續假裝不知,故不予揭露?會計師協助黃文烈等人掩飾財報不實,對黃文烈等掏空公司資產之事實,虛偽隱匿未揭露,共同欺暪投資人,對一個全台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這種查核標準賴總裁、林風控長你能接受嗎?即便如此,勤業眾信108年財報仍照出無保留意見,勤業眾信之審計是否已完全失效?甚至可能係故意失敗?公司資料已遭掏空,會計師已明知,財報卻未揭露,對於這段期間勤業眾信簽證進場之投資人,現所有股票價值全部歸零,這些損害該由誰負責?勤業眾信向康友公司收取之公費一年近千萬台幣,此尚不包含境外部分,遠較其向玉山金控所收取的公費300多萬元高出三倍,何以致之?勤業眾信明瞭康友公司主營業場所在大陸地區,風險高、收費當然要高。身為會計師業龍頭的勤業眾信,賴總裁及林風控長,你們有善儘高管的職責嗎?審計公報要求的複查、抽查責任,你們有做到嗎?抑或是你們眼中只有業務收入,而忘了龍頭公司應有的社會責任。
四、康友公司高達50億元的現金查核完全失敗,到底是在查核什麼?
就康友公司最重要的現金查核部分,康友公司之子公司六安華源公司於107年底及108年底,於徽商銀行之活期存款折合約新臺幣48億元及54億元,占康友公司合併總資產一半,此為投資人決定進場投資之重大因素,也是整個財報查核最重要的「關鍵查核事項」。就上開位處大陸地區之銀行存款是否屬實部分,台灣一般投資人無從查證,一切端賴勤業眾信之查核。詎貴所執行如此重大關鍵事項之函證時,竟然不是採取一般之空白函證,而是由公司財務長蔡曉梅等人將帳戶餘額,直接填載於公函內,函請徽商銀行直接蓋章回復勤業眾信,康友公司上開處置已有異常,勤業眾信係基於何種原因,竟故予配合,使康友公司得以操縱期末存款金額之真實性?徽商銀行收受函證,於寄出回函時,僅蓋有銀行公章,並未依函證格式由經辦及覆核人員簽章確認填列金額,銀行回函不符函證需求之格式,何以會計師竟逕予接受採認,而未再採行「銀行存款鉅額測試」及「銀行存款轉撥測試」等其他方式查核確認存款金額是否屬實?於徽商銀行回函之寄件人,與會計師銀行函證控制表所載徽商銀行聯絡人多次不同時,貴所本應提高警覺,竟發生函證回函之徽商銀行寄件人,事實上並非徽商銀行人員之荒謬情節,則當初函證究竟係向誰函證,實屬可疑,勤業眾信何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承認回函之效力?何以二會計師膽敢以勤業眾信之聲譽,為50億元存款之真實性背書?財報最重要的現金、定存查核,都能發生如此重大疏失,其他項目之查核品質如何可想而知。就此,賴總裁也沒有說明為什麼標榜「因我不同惟有更好」的勤業眾信,竟會發生確實不同、更差之重大疏失?再者,康友公司黃文烈潛逃後,因台灣辦公室全無資料可供運作,經透過金管會、證交所向勤業眾信調取工作底稿留存之徽商銀行交易明細,發現勤業眾信竟無銀行交易明細、對帳單等資料留存?莫非勤業眾信過去十餘年來,對現金、定存等會計項目,全未依標準查核,一切僅憑黃文烈、蔡曉梅等人告知即信,並即出具無保留意見?會計師的查核責任如此重大,不是僅僅在一張無保留意見的紙上蓋章之責任而已?
五、勤業眾信的資產賠得起嗎?
勤業眾信為合夥組織,資本額僅900萬元,合夥人現有151人,而合夥財產,除經常性流動現金初估約應不逾5億元,其他如辦公設備外,並無任何不動產,相較於本案投資人人數1萬多人,受害金額達數百億元,勤業眾信之資產,顯不足以賠付投資人。然勤業眾信規模全台第一,每年簽證上市櫃公司之收入約30億元,上開金額尚不包含其他業務收入,於扣除營運成本後,每半年即分配與合夥人,或上繳德勤澳洲,僅留數億元在台灣銀行作為周轉營運使用而已。試問,本案求償果如投保中心董事長所說至少10年,勤業眾信的賠償責任可能高達30至50億元,請問10年後投資人如何取償?現存勤業眾信之財產僅數億元足夠賠償嗎?未來合夥人見情勢不對一一退夥後,投資人要如何跟勤業眾信要一個公道?要如何追索到個別合夥人之財產取償?到時候「因我不同惟有更好」的勤業眾信及合夥人真的會出來面對賠償責任嗎?更遑論除康友案外,勤業眾信簽證之VHQ-KY、凱羿KY、淘帝KY、英瑞KY、勝悅KY、億麗KY等公司接續出現財報不實,勤業眾信職司簽證、查核,又豈無賠償責任?其他勤業眾信簽證之再生-KY、世芯-KY、龍燈-KY、東科-KY、矽力-KY、光麗-KY等公司,近日皆遭證交所列為示警對象,勤業眾信將來亦恐有巨額賠償責任。試問,勤業眾信及合夥人你們的資力夠賠給廣大的投資人嗎?你們確定不會像美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Arthur Andersen)一樣解散、破產,一走了之?還是說,投資人只能祈禱那個從頭到尾狀況外之金管會,與一切都事不關己之證交所負起責任,或者終究只能自認倒楣?
勤業眾信近期提前於110年2月24日提前完成新任總裁改選,已由柯志賢會計師當選新任總裁,賴總裁將交接卸任,值此卸任前接受天下雜誌專訪,說會計師不是超人、不卸責,對重要問題避重就輕,姑且不論是否如此,投資人想問的是,柯總裁、賴總裁、林風控長、洪審計長國田、貴所仍在職之二位簽證會計師與其他合夥人,是否會負起賠償責任?還是像淘帝-KY案一樣,全部推給下面的審計員?(鄭深元律師,歡迎轉載)
內控專審報告董事會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鏡電視新聞台首創「外部公評人」盼通過申設 NCC 仍望釐清如何避免股東干預
「鏡電視新聞台」在 2019 年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營運執照,今(20)日董事長裴偉等人赴 NCC 委員會進行報告。NCC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鏡電視首創「外部公評人」制度,邀請政大新聞系兼任教授翁秀琪專任,翁秀琪今日也到會進行討論,並向 NCC 表示「想建立制度」,不過,其他新聞台也曾設立類似制度,成效卻有待商榷。今日,NCC 委員會議仍認為有包括「如何避免股東介入新聞製播」等諸多問題待釐清,決議「續行審議」。
今(20)日 NCC 第 947 次委員會討論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鏡電視董事長裴偉與擔任鏡電視「外部公評人」的重量級傳播學者翁秀琪到會與 NCC 委員對話,就鏡電視的新聞理念、新聞頻道定位、如何避免股東介入新聞製播,以及外部公評人制度如何落實及定位進行說明討論。NCC 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外部公評人」是國內首創,翁秀琪對於 NCC 委員詢問為何出任,回應「喜歡挑戰」,表示想要建立制度,鑑於國外已有類似制度,翁秀琪期望能開創臺灣首個成功案例。
去年換照申請被駁的中天新聞台也曾為了通過前次(2014 年)換照,主動提出設立「獨立審查人」,但拖延近五年,直至 2019 年才匆匆聘請世新大學副校長陳清河擔任,設立後也仍無法大幅改善中天屢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規範的問題。
而鏡電視的外部公評人與中天的獨立審查人有何不同?翁柏宗轉述翁秀琪的說明,表示兩者的英文名稱都是 Ombudsman,翻譯名稱不同,希望達成的目標包括:提升新聞台新聞製播與新聞工作者素質、確保自律內控機制及客服處理機制落實、建立公眾問責機制,成為媒體與閱聽眾的橋樑。
鑑於其他電視台有成效不彰的前例,為何翁秀琪認為鏡電視的外部公評人制度能夠成功?翁柏宗說明,與中天的「獨立審查人」是兼任不同,鏡電視的「外部公評人」是全職專任,直屬董事會、有專門辦公室及兩名助理,其中一人是高雄科技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的曹琬凌助理教授,能夠全程參與監看鏡電視的新聞製播、能夠在倫理委員會及內部提出意見。
鏡電視也承諾不會在黃金時段播出政論節目,時段內容將以調查採訪新聞為主。會上,鏡電視也表示與鏡週刊互相獨立,股東、法遵都不同,董監事也有半數以上不同,鏡週刊的影音內容也不會與鏡電視共用。
不過,今日 NCC 委員會仍要求鏡電視再多做說明,委員會議決議「續行審議」。
另外,今日 NCC 委員會也討論東森亞洲衛視台、東森亞洲幼幼台、東森亞洲新聞台等 3 個頻道申設案,翁柏宗表示原本在海外營運的業者希望「出口轉內銷」 、上架 MOD,不過委員會議同樣決議「續行審議」。
而 52 頻道已經空置 2 個多月,NCC 今日表示已經完成地方政府的意見徵詢,將續行審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已經提交的 52 頻道替補討論案,根據《有線電視廣播法》第 29 條,參酌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多元內容、公共利益等面向進行審查。
------
#沃草需要你 #定期定額募集中
每月 199 元,留下守護台灣的力量! https://waa.tw/fRm7DF
FB/IG_watchout.tw|TG/YT_WatchoutTW|TW_watchoutTW
內控專審報告董事會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光人壽內控缺失遭罰2760萬 壽險業還有多少吳東進們?】
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被金管會發現長期無視風控及董事會、投審會,自創並主導資負會(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進行毫無專業評估,完全由吳東進主導的高風險投資。
例如今年一月第一周連兩天砸九六六點六億元,追高美股ETF與國外股票,罔顧風險管理部門提出警示與建議。更爆出2011年新光人壽在宏達電最高價1100元時就高價買進6000張,到140元才認賠殺出,導致新光人壽損失金額飆破55億元!
代表新光人壽從2011年到現在長期以來都有這樣的狀況,但金管會卻到現在才處理!這段期間保戶所損失的錢,新光人壽的風控、內控失靈,金管會是否也該追究責任?
這些都是保戶的錢!!保險局說,壽險業的資產30兆元中,有90%是未來要支付給保戶的準備金,投資更應兼顧安全性、流動性及收益性;但新光人壽卻無視保戶利益,長期進行高風險投資!
今年嘉瑜就在財委會質詢台灣壽險業有66%都在海外投資,曝險率極高,希望資金能逐年回流,未來利差損、投資、現金增資都要公開透明。
嘉瑜也呼籲金管會整頓台灣壽險業、揪出這些長期無視保戶權益的「吳東進們」,更要追究新光人壽在吳東進授意下所進行的投資虧損及賠償責任!讓保戶們知道新光人壽無視法令的「違法」投資到底有多少!讓保險業的「吳東進們」一一現形,公諸於世!
🔺 長期破壞公司內控機制,
新光人壽董座吳東進遭停職
金管會昨(15)日宣布,新光人壽在投資決策、風控、資產配置等有六大投資缺失,因此祭出三大懲處,包括:一、處罰鍰2760萬元;二、停止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職務;三、要求新光人壽調降國外投資比率,由現行43%調降至39%,且公司須在三個月內完成投資部門組織重整與究責報告。
據媒體報載,吳東進本人對此感到相當錯愕,甚至覺得自己「罪不至此」、停職處分來得莫名,若此報導為真,顯見吳東進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更不知道對於保戶來說他的行為有多惡質!
🔺 吳東進一手掌握資負會,
肆意拿取保戶保費進行高風險投資
金管會裁罰公告指出,吳東進一手掌握新光人壽資負會,不僅擔任主席之位、更有指定資負會半數成員之權力,資負會未作會議記錄、也無記載委員發言,會議怎麼開的、投資決策如何形成,完全看不出來,但這樣的資負會所作成的投資決策,卻可以無視風控部門的示警,並且凌駕於投審會及董事會之上,嚴重破壞新光人壽的內控機制,讓吳東進可以肆意妄為,拿保戶的保費來進行高風險的海外投資。
吳東進過去執掌新光人壽就曾因投資失利躍上新聞版面,2011年新光人壽以每股1100元的高價大力買進6000張宏達電,後來宏達電股價一路崩跌,吳東進卻始終不肯認賠停損,直到2015年才在新光金股東會上坦承自己被套牢,損失金額飆破55億元,新光人壽更得因此出售新光三越百貨A8館以平衡財務。從該事件就可看出吳東進的投資策略有重大缺失,且嚴重干涉企業內控機制,否則新光人壽的風管部門怎可能放任股價由1100元崩跌至2015年股價約140元上下才肯認賠殺出?
沒想到吳東進未能記取宏達電事件的教訓,又故態復萌干擾新光人壽投資策略,光是在今年1月初,新光人壽就曾在短短兩天內砸下966.6億元,追高買入美股ETF與國外股票,結果全球金融市場在三月受疫情衝擊重挫三成,新光人壽此筆投資的未實現損失就超過300億元,更導致新光人壽淨值比縮水至2.33%,代表來自股東口袋的自有資金甚少,新光人壽是拿保戶的錢在進行高度槓桿化操作,只要金融市場再有一股大波動,就可能會發生嚴重投資虧損,而這些錢,都是保戶放在保單裡的血汗錢。
✔ 金管會應徹查吳東進過往不當投資紀錄,若涉背信應移送檢調
嘉瑜今天已經行文給金管會,要求徹查並公告自2013年吳東進任新光人壽資負會主席迄今,新光人壽資負會有多少起造成公司及保戶利益受損的投資案、以及虧損金額總數;此外,吳東進利用資負會繞過公司內控制度,無視公司風控單位警示,屢次導致公司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除了嚴重破壞新光人壽內控機制、也嚴重影響保戶權益,這些行為是否有涉及刑法「背信罪」或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之虞,都需要金管會進一步釐清,嘉瑜也呼籲金管會若有相關事證應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以捍衛保戶之權益!
🔺 我國壽險業海外投資比重過高,若遇「黑天鵝」恐大額虧損
金管會昨(15)日針對新光人壽祭出三大懲處,以及保險局局長在記者會後對壽險業高層喊話,希望保險公司體認到公司主要資金來源是保戶保費,任何投資決策皆需嚴謹,嘉瑜認為無非是在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我國的壽險業有兩現象是世界第一,一是國人愛買壽險、「壽險滲透度」已連續13年居各國之首,二是壽險業資產的海外投資比重將近七成,高居世界第一,這兩項世界之最加總起來的結果是,國人把大量儲蓄都擺在保單內,而壽險業者則大量利用這些資金到海外進行金融商品投資,這也導致我國壽險業的整體匯率錯置風險與平均淨值比,與歐元區、美、日、韓等世界各國相比後,明顯置身在高風險地帶,只要匯率或金融市場有大波動,壽險公司就可能產生大額虧損。
✔ 2025年保險業需接軌IFRs17號公報,保險局應輔導業者提高風險耐受力
所幸國際金融市場在4月起快速回升,否則對於我國壽險業的經營結構,以及相對高風險的海外投資部位可能造成重創。然而,保險業在2025年起需適用IFRs17號公報,屆時從資產、負債到整個系統都需要更新,其中最重要的改變之一,就是保險業「損失要馬上認列,利益要逐期分攤」,對於我國保險業者衝擊甚大,金管會的監管力道必須相當確實,嘉瑜也呼籲保險局應引導保險業者調整商品結構,加強保險業海外投資匯兌風險控管,並鼓勵業者自行增提以厚實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才能逐步提高國內保險業的風險耐受力,並健全經營體質,以確保保險業對保戶的承保承諾。
壽險海外曝險率高 高嘉瑜促漸回流
https://www.anntw.com/articles/20200521-Pv7g
0521嘉瑜財委會質詢
https://youtu.be/Rdxab1ETRJk
內控專審報告董事會 在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會計師受公開發行公司委託專案審查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應由符合本會所定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之資格條件之會計師二人以上共同審查簽證。 ... <看更多>
內控專審報告董事會 在 證櫃審字第10400274171號函 的相關結果
五、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時,應檢視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董事會通過、會計師 ... 三)內部控制制度及其聲明書與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 承辦人員應檢視 ... ... <看更多>
內控專審報告董事會 在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問答集 的相關結果
八、 公司設計及執行,或自行評估,或會計師受託專案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時,應 ... 與監督機制,稽核主管應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報告,若因故無法列席可依公司相關職務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