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來問政】
前天我接到茄冬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反映,同聲里集會所頂樓防水層龜裂,造成二樓屋頂嚴重漏水!
昨日與埔里鎮公所主秘 #劉政道 及民政課 #陳光輝 課長一起會勘,發現因集會所二樓沒有使用執照,現在要補照得花幾百萬……,也因為不是合法建物,申請不到縣府補助的整修費用,實在為難😅
主秘提到目前埔里鎮內仍有許多活動中心與集會所並沒有使用執照,希望縣府能逐年編列預算,協助這些建物合法化。
宜君即向縣府民政處 #吳燕玲 處長詢問,處長答覆,縣府已於今年4月將同聲里集會所提報內政部,申請詳細評估的服務費約30萬,待評估後確定補照所需金額,縣府也會盡力協助。
宜君將於10月下旬的定期會提案,建請民政處每年應增加預算編列(目前每年只編180萬元),讓縣內的無照公共建物逐一完成補照,也讓關懷據點或巷弄站的長輩能有安全舒適的活動空間。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 #埔里鎮公所 #同聲里集會所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3/11)】 桃園近年來因為社會福利越來越好,人口持續增加中,所以各行政區在政策調整時將會影響非常多的人,基層窗口所要應對的民眾數量也跟著增加。 #數位身份證換發 根據內政部政策,10月份將開始換發數位身分證,智翔關心的是在10月之前,民政局對於換發業務是否有規劃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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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遭受疫情肆虐,台灣也不例外,各行各業經濟皆受到重大衝擊,基層勞工的日常生計更是每一天都面臨考驗。雖然政府已施行許多紓困措施,但不論是透過發放紓困金或申請補助的方式,仍有許多需要幫助的民眾尚待援助。今天透過新聞報導想帶大家關注,在疫情之下,弱勢女性面對月經所帶來身體和經濟上的無助。
大家都知道月經,但多數人可能不知道什麼是「#月經貧窮(Period Poverty)」,這是指「貧窮導致女性無法負擔生理用品費用,且缺乏取得生理用品的管道,導致出現疾病或對心理健康造成長期負面影響的社會現象」,這是在世界各國皆存在已久的問題,只是在疫情之下,這些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因而再次被凸顯出來,例如:
👉🏻 在台灣,小紅帽Little Red Hood和芒草心慈善協會看見了社會上弱勢女性的無助。流落街頭的女性街友、失業的單親媽媽恐列在「最貧困女性」之內,新聞中描述「有兩個女兒但完全沒收入,房租水電都沒錢,怎能想到衛生棉?」、「很多孩子一開始都不願意講,問到後來才知道,她因為不想被人知道她沒有衛生棉可以用,會穿黑褲子去上學、躲在垃圾桶旁邊……」
👉🏻 日本的弱勢女性也面臨相同的困境,受肺炎疫情擴大影響,導致收入減少與受到嚴重家暴的女性增加,因此日本政府擴大「地域女性活躍推進交付金」,撥款13.5億日圓(約新台幣3.6億元),用途包括對協助無力購買生理用品、陷入「月經貧窮」的女性提供免費生理用品。
👉🏻 非洲、印度等經濟較困難的國家,眾多女性是用廢棄布料、葉子、動物毛皮、塑膠袋等等作為生理用品,導致嚴重的陰部感染問題。
生理期是眾多女性幾乎每個月且長達20-30年都會感受到的切身之痛,不只是身體上的不適,還有荷包上的負擔。根據內政部 2015 年統計,每位女性國人,一生約花費9.12 萬元在經期生理用品上,雖然臺灣的生理用品價格相對歐美國家來的低廉,但女性在選購生理用品時,價格仍是重要考量,且每個月固定的生理用品支出,對於已身處經濟弱勢的女性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在台灣,生理女性每月所需的生理用品,由於被歸類在「非生活用品」的品項,無法與衛生紙、洗衣精等基本生活用品一樣享有較低的稅率。因此,時代力量在上一個會期正式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修正案,明列衛生棉、衛生棉條、衛生棉墊、月經量杯、布衛生棉、月經內褲及生理褲等7項女性常用生理用品 #免徵營業稅。目前法案已通過一讀,交付委員會待審查,時代力量在此也呼籲委員會能儘速排審,朝野共同努力免除生理用品營業稅,改善女性因生理現象而遭受的身體與財務的影響。
生理用品課徵營業稅,不僅提高了女性生活必需品價格,更隱含著性別不平等的現象,彰顯女性權益被忽視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肯亞、加拿大、馬來西亞、澳洲、美國 12 州等,眾多國家均意識到「#月經不平等」現象所帶來的影響,紛紛取消生理用品的營業稅,蘇格蘭政府更成為世界先驅在2020年通過生理用品免費法案、紐西蘭校園也在2021年免費提供生理用品、英國同樣在今年免除生理用品營業稅。希望臺灣也能加緊腳步跟進,讓女性國人可以不用再為了先天生理現象感到負擔,進一步體現性別平等以及政府對於女性的照顧。
#發言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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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無國籍的移工小孩 #在疫情之下的黑戶寶寶〕
今年六月底,疫情依舊肆虐的時期,聯合報報導指出淡水某檢疫所收治一對新冠肺炎確診母子,相關人員在造冊登記時才意外發現該五歲孩童並沒有戶籍、國籍,是由失聯移工母親所生的「黑戶寶寶」。
今天要向各位壯士們介紹,那些一出生就沒有國籍,也沒有身分,成了法律上透明人的孩子-無國籍「黑戶寶寶」。
▌非本國籍兒童之身分認定
非本國籍兒童狀況歸納為四類型:
第一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台灣人,依照國籍法兒童擁有我國國籍
第二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者,依照國籍法可申請歸化
第三類:生母、生父均無可考時,只要兒童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依國籍法可認定為中華民國籍
第四類:兒童生父不詳,生母遭遣返出境或行蹤不明者,目前只能拿到「居留證」,而第四類就是俗稱的「黑戶寶寶」。
▌黑戶寶寶的現況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為止,我國外籍移工人數已突破70萬,而年齡在25至44歲的外籍移工占總體之比率近八成。屬青壯年時期,也是生育年齡的移工佔大多數。
也隨著外籍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失聯的外籍移工人數也不斷增加,截至110年6月底止,仍有5萬1,976人在臺行蹤不明。
根據移民署統計,從2007年1月到2020年7月之間就增加了941人,雖然已經有622人與生母一同回去母國,但這些孩子,尚未被通報安置社政單位之前,沒有居留證,健保、就學、就醫都成問題。
更何況是私下生產的黑戶寶寶,這還只是政府能夠掌握到的數據,沒掌握到的無國籍兒少可能更多,例如:透過地下診所接生或是在家中生產,都是沒辦法掌握到的黑數。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說:「台灣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多達5萬多人,有孩子被安置在社福機構,但有的孩子恐怕淪為親友間的人球,甚至成為黑市人口販運,粗估僅1成孩子取得國籍,台灣法律的瑕疵,對於黑戶寶寶的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
▌女性移工在台懷孕該何去何從?
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因外籍移工懷孕產子為理由提前解約,並強制外籍勞工出國。勞動部強調懷孕生子是基本人權,也已經取消女性移工入國工作前的妊娠健康檢查,而且她們同樣受到《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應享有產假與育嬰假等福利。
但2020年經勞動部調查,竟查不到一件雇主因移工懷孕而不當解僱之案件,也無移工申請產假、回母國待產之案件;懷孕移工曾向勞動部申請延長移工轉換雇主作業期間60日之案件,也僅有3件。
而移工懷孕後面對雇主不當解雇,雖然可向1955專線申訴,但實務上20案件中,最終結果也都是撤案。
監察院指出,移工無法申請生育給付,沒有待產處所,也養不起孩子,只好選擇「逃逸」,成為「失聯移工」,生下沒有身分、沒有健保,無法就醫、安置的「黑戶寶寶」。
甚至就在今年7月,來台擔任家庭看護工已10年的Marites,照顧過4個台灣家庭。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她卻因雇主以懷孕為由不當解雇。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創辦人杜光宇說,即便性別平等工作法明定雇主不能以懷孕為由解雇移工,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幾乎都遭到解雇,這些移工媽媽必須償還沉重仲介費、扛起家計,語言不通的她們也怕遭受異樣眼光,不敢去醫院求助。
▌結語與期盼
其實,在民國106年時,移民署為保障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在台居留權益,分別在106年1月及6月函頒「在台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及「辦理非本國無依兒童少年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流程」。
裡面針對無國籍兒童,若生母原屬國政府否認該兒少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仍無回應,則將由內政部認定為無國籍人,即可辦理收出養及歸化國籍,保障相關權益。
然而這群移工孩童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依然需由社會局以專案形式開案才能保障。
移民署目前以專案形式,核發「外僑居留證」給予等待尋獲生母的移工孩童,也需要社政單位介入開立個案;以居留證參與健保就醫,至於就學權益也需要各縣市社會局行文至教育局,以寄讀方式讓小孩入學,等待取得正式居留權後再補發畢業證書。
但時間不等人,因為他們也正在成長,在這些公文傳送與個案造冊所需的冗長時間,將導致這些黑戶寶寶可能延後就學、甚至因此延後就醫,或是根本不在名單上。
在這些立意良善的法規與政策底下,落實上卻還有著困難。這些移工母親與黑戶寶寶,需要更多友善的工作環境、更完善、快速的社會安全網,才能避免這類事情不斷的發生。
「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他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發展,對孩子我們不能說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Gabriela Mistral;智利女詩人,1945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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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協會申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3/11)】
桃園近年來因為社會福利越來越好,人口持續增加中,所以各行政區在政策調整時將會影響非常多的人,基層窗口所要應對的民眾數量也跟著增加。
#數位身份證換發
根據內政部政策,10月份將開始換發數位身分證,智翔關心的是在10月之前,民政局對於換發業務是否有規劃配套措施,以利民眾在申請換發時可以更順利,減少窗口的業務負擔,不要因此影響到其他民政業務。
根據民政局的回應,內政部預計兩年半才會完成全部的換發,初期將以小規模試辦,第一個半年會挑選中壢區與桃園區各1到3個里來做試辦,其他區則是在後續兩年內完成,如果非試辦里的民眾在更換戶籍等需要換發身分證時,也可以就各區域戶政事務所辦理。
既然已經有大致上的配套方向,智翔也希望詳細的配套可以盡快訂定出來,包括未來結合自然人憑證等相關業務,也儘早來向民眾說明。
#幽靈人口大調查
桃園市福利政策在全國中佔優,許多人都表示羨慕,為了福利而遷入的新住人口也持續增加,城市光景欣欣向榮,但在人口增加的背後,幽靈人口隱憂也跟著增加,這些無居住事實卻享有福利的人口,將會占用到社會福利的資源。
因此,智翔在議會提出疑問,相較於選舉年嚴謹的調查,更希望能得到非選舉年的抽查數字與調查結果,希望會後民政局再提供資料。
#市民活動中心租借系統
連續兩個會期智翔緊盯的租借系統,終於在現階段有不一樣的風貌,包含現有場館的租借資訊已公開上網,讓民眾能夠一目了然,BUT!在操作以及按鍵引導的優化部分,還不是很順暢,關於租借系統的完善,正、副民政局長皆提到科技管理是終極目標,但現階段仍有許多時段與租用資訊必須先與現有的里長、社區發展協會協調,希望能早日協調完成,而智翔也希望,下個會期我們再來檢視的時候,租借系統能更加完善,期許民政局的同仁繼續努力。
最後提供一下目前租借系統的網址,大家也可以幫忙操作看看,是否順利以線上作業方式完成場地租借了呢?
桃園市政府場地租借系統:
http://place.tycg.gov.tw/TycgOnline/Location/location.action
內政部協會申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3)日林佳龍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被外界稱為最年輕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林佳龍非常不滿意王郁琦整場的回答並表示,「馬英九把兩岸關係這麼政治性的主管賦予你,你卻把它矮化成行政程序跟公務員的高度」,陸委會主委代表的是國家,價值是超越黨派的,竟然回答這麼重要的議題展現出的層次這麼低。林佳龍說,「馬總統把他的名譽堵在你身上」,對外交涉時,中國國台辦要怎麼看你? 沒有展現高度怎麼去領導?陸委會下面的同事會怎麼看你?」林佳龍懷疑,王郁琦能不能經得起考驗得到尊敬?
林佳龍則是史上最年輕(36歲)的任國安會諮詢委員任,王郁琦則在41歲時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林佳龍問王郁琦,在國安會時負責的業務是哪方案?王郁琦答覆,是廣泛參與兩岸、外交相關事務,並不是主要負責。林佳龍表示,有沒有〝主責〞跟〝廣泛參與〞跟總統的〝文膽〞〝主筆〞有很大不同。現在是行政首長大家對你的期待不一樣。
質詢台上林佳龍請王郁琦列出五個在中國的維權人士或異議分子。王郁琦回答:艾未未、 劉曉波。林佳龍認為,認識領導者很重要,認識人權受到壓迫的人也很重要。所以為什麼他這次去美國要特別飛到紐約會拜訪陳光誠。林佳龍問王郁琦,如果陳光誠有意願來台灣訪問,當一個主政兩岸的首長,你的態度是甚麼? 他可以入境的身分是甚麼?你歡不歡迎? 王郁琦四度回答同樣的答案,「凡旅居在海外人士,依照規定通過內政部審查,合法入境,我們通通歡迎」,林佳龍不滿意王郁琦跳針式制式的官話,不滿的表示,陳光誠已經清楚表達並見諸媒體,他很願意來台拜訪律師公會及人權協會,王郁琦以一個主管兩岸事務的主官,只能不斷反覆回答行政程序的規定,不敢表明政策上的立場,完全沒有一個作為陸委會主委的高度,連一句「我歡迎陳光誠來台」,都講不出來,「從你身上就看出一個政務官、政治幕僚、行政官員的展現的高度差異。」
林佳龍再度給王郁琦一個機會去展現馬政府對普世價值的堅持,「馬總統有沒有意願?希不希望看到陳光誠?」王郁琦回答,這要等入境案申請成了以後再談。林佳龍稱王郁琦是在進行邏輯的詭辯,處理兩岸問題只有經貿的利益沒有人權價值。王郁琦馬上回說,「每年六四總統都會發表感言阿」。林佳龍語氣高亢的強調,劉曉波得獎時全台灣媒體都罵翻了,馬總統才不情願地出來講幾句話,陳光誠都跑到美國大使館了,馬總統還默不吭聲。
林佳龍質詢王郁琦對兩岸互設辦事處的立場、態度。王郁琦回答,這是陸委會未來的方向,現在還在研究階段,細部規畫尚未出來。林佳龍表示,他也希望台灣在對岸設辦公室,但要記取香港的經驗,未來中共派駐台代表就像新華社當初在香港的情形,必須謹記中共是一個很特別的政權,當我們門戶洞開時要如何保有國家安全,陸委會應詳加規劃,在政策上要非常穩健。
林佳龍再問王郁琦,對於第四波的中資來台開放第一類電信的立場是甚麼?王郁琦表示,開放低一類電信牽涉到基線設備,是比較關鍵的部分,別的主管單位皆有表達保留的意見。林佳龍隨即幫王郁琦下結論,「所以你不會贊成」。林佳龍追問「那你同不同意中資投資101大樓?同不同意中資入股高鐵?同不同意中資建造金門大橋?同不同意中資收購壹電視?」王郁琦不改官樣重複回答要考慮,要考慮有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經濟上會不會造成壟斷行為。林佳龍回復王郁琦,「主委不要再給跳針的回答了。」
內政部協會申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23)日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議,林佳龍委員就今年初我國兩名留日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遇害乙案質詢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林佳龍委員表示從年初以來便積極協助被害者家屬赴日處理調閱資料等後續事宜。而此一個案,也凸顯司法互助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在實施之後出現了一些適法性問題。林佳龍委員已提出相關條文的法律修正案,及提案要求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以單一窗口協助被害者家屬進行法律等相關事務之交涉,並酌予補助部分費用。會議中多數委員相當認同林委員的提案,並決議建請內政部和法務部會同相關機關研提具體措施,以完整保障國人權益。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三條删除互惠原則後,非我國國籍而在我境內被害者,如外國遊客,甚至非法入境者都可能申請被害補償,然如本案擁有我國籍而在國外被害者,卻無法適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被害者家屬而言,需強忍傷痛,花費心思和資源去面對漫長的司法及求償過程,林佳龍委員要求外交部和法務部等相關單位應建立單一窗口,以專案整合的方式積極協助家屬,他也委託專家學者研議修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除了希望能及時協助此一個案,針對法條中對於國人於境外遇害卻無對等保障的情況也能予以改善。
林佳龍委員表示兩名被害者的家屬都非常善良,也很為他人著想,對於加害者一直相當包容,故讓外界誤以為本案已解決,但事實上加害人張志揚的父母卻對此事不聞不問。政府相關部門的態度也十分消極被動,如被害人家屬想取得加害人的身份證字號以進行假扣押等求償程序,外交部和法務部卻以保護個資為由互踢皮球,致民事求償的作業延宕至今。林佳龍委員強調,賠償金額並不是求償重點,而是藉此釐清責任及恢復當事人的名譽。本案純為一件謀殺案,而非感情糾紛,與部分媒體對本案的報導有所出入,新聞報導逕冠以情殺案件,對被害者名聲和其家屬已造成二度傷害。
日本的偵查調查報告業已出爐,大致確定本案為謀殺性質。林佳龍委員詢問吳次長,是否能夠成立單一窗口來協助家屬處理善後?另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法方向,林佳龍委員提出為避免犯罪被害補償金之支付對象範圍過廣,建議參酌戶籍法第十六條第二項除戶規定的精神,將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之犯罪被害人,如長期旅居海外之僑民,即使仍具我國國籍,仍排除於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之對象範圍。
同樣地,凡非我國國籍而在本國領域被害者,宜排除偷渡等以不法方式進入我國領域者或是短暫停留者,如觀光旅遊,限縮為「合法居留或定居」之非中華民國國籍,始屬得申請被害補償的範圍。對於國人的在境外與非我國籍人士在我境內的法律保障將形成較為對等的狀態。吳次長答覆按現行法律,國人在境外遇害死亡或重傷目前無法獲得補償,但法務部願意提供心理輔導與法律諮詢等相關協助。法務部無法赴日直接提供協助,只能在國內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給予扶助,他認為成立單一窗口並無必要。委員會仍堅持成立專案小組來做好跨部會的分工與協調,以協助家屬進行司法求償作業確有必要性。吳次長亦提到法務部正在研議修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條文中有關犯罪被害的補償對象,另對於林佳龍委員提議在我國境內非合法居留應排除於補償範圍之外等相關意見,均會納入研議修法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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