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疫情延燒,讓中國人士、中配子女是否享有台灣健保資源再次引發爭議,馬政府時期是以行政命令,放寬中國人納保限制。醫勞盟認為,行政命令牴觸健保法母法,呼籲修法檢討健保制度。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健保不能倒,會依永續公平原則來處理。
根據全民健保法第九條,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且居留滿6個月或在台灣出生的新生兒,才可加入我國全民健保。醫勞盟也建議,不論是中國人還是外籍人士,甚至長期旅居海外的本國人,在兼顧我國醫療資源公平原則下,應回到健保法母法規定,限制「至少在台居住超過183天」才可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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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法第9條 在 蔣萬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陸生納保」吵什麼?
今日衛環委員會審理「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主要討論「陸生納保」以及「陸生納保後,外籍生、僑生與陸生保費負擔比例」問題。我想就爭議說明如下:
1. 現行規定:
現行外籍生、僑生早已納入健保,且21年來政府都補助4成保費(目前健保費每月負擔1,249元,外籍生自付749元、政府補助500元); 陸生則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規定,經許可來臺就學屬於「停留」,不符全民健保法第9條「居留」規定,因此無法與一般外籍生、僑生一樣投保健保。
2. 陸生納保,卻拖僑外生下水
日前蔡英文總統拍版定案「陸生納保」,但為了陸生納入全民健保,卻片面取消 「僑外生」4成保費補助,非常莫名。目前僑外生健保收入遠大於支出,每年淨餘5000萬-8000萬。 健保財政固然有限,但政府應該精算僑外生保費收入與支出負擔,提出不同補助方案,經討論並取得共識,而非為了「陸生納保」,把僑外生也拖下水。我認為,應該讓人數不多的外籍學生、僑生,能安心在臺灣就學,生病了安心就醫,吸引優秀僑外生來臺就讀,也更符合新政府主打的「新南向政策」。
3. 行政機關似逾越母法授權,恣意擴張解釋
「陸生納保」應透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把「停留」改成「居留」;或修改「全民健保法」第九條、第十條增列陸生納保之規範,才符合法律規範。但民進黨版本完全沒有修改上述法條。針對我的質疑,行政機關竟然回應,未來會在施行細則中作解釋,將陸生來臺「停留」涵蓋在全民健保法的納保範圍。行政機關此舉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以逾越母法授權方式,恣意擴張解釋。此例一開,以後任由行政機關恣意解釋即可,完全規避、也無視正常立法三讀程序規範。
4. 說好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呢?
最後,我想無論陸生納保到底要修改哪一條法律;未來陸生、外籍生或僑生是否全額自負保費。都可以透過辯論、討論後取得共識,這也是對選民負責的方式。但很遺憾,本案無法在委員會逐條充分討論審議,民進黨委員提案停止討論,強行表決後,逕送黨團協商處理。這不是民眾期待,想要看到的立法院。
全民健保法第9條 在 傅志遠 Peter Fu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近很愛認真發問...
對於賴著不出院的病人,
Peter Fu有很多方式進行勸說...
但"自費住院"可是頭一回...
理由是過去在其他醫院服務時,曾經幫忙協調過一件醫療糾紛...
一個開完刀但家屬不肯讓病人出院的老人,
主治醫師也是用盡各種方式都說服不了...
最後也是在近乎鬧翻的狀況下改"自費住院"....
一住又是十幾天,突然某天晚上發燒了...
值班醫師幫病人抽血照X光,發現出現肺炎...
加上抗生素治療之後,身份就又改回健保...
這時後家屬就來醫院灰,說還沒好就趕病人出院...
又說還好堅持住下來,才發現有肺炎...
再說那過去的自費要求改回健保身份...
我們都知道住院期間,病人難免會有些小主訴...
哪怕只是睡不著,大不出來,咳嗽感冒...
通常值班醫師就開個藥打發掉了,這當然都在健保給付的範圍內...
一旦身份改成自費,那這些附帶的治療也是全部自費嗎?
這種事情越扯越多...
所以Peter Fu不太喜歡這麼做...
這次被弄到受不了,所以接受同事的建議這麼做,
也翻出健保法第53條,確實有相關的法源基礎...
全民健保法第53條:(不予給付之事項)
保險人就下列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一、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二、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
未依保險人輔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
三、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四、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但為避免發生上述的窘境,這次還幫病人先抽血做檢查,
確定一切都沒問題,才開始改自費住院...
(假設未來有新變化,可以視為新發生事件)
所以在這裡認真發問,還有沒有什麼撇步可以教教Peter Fu,
處理這些困難出院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