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選擇電動車的駕駛人逐漸增多,但配套尚未完備,也常常讓許多居住在社區的駕駛人為了設置充電樁而苦惱。
而桃園市政府在109年為此特別訂定📝〈桃園市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注意事項〉,提供各社區參考,當然如果管委會對於該注意事項認為有增減修定的必要,也可以藉由會議討論後進行調整。
但是社區管委會對此注意事項基本多是未作修改、直接使用,也因此發生申請設置充電樁的住戶無論配管穿洞大小都必須檢附建築師或專業技師的安全簽證說明,產生額外花費💸。
接獲陳情後,家齊也請桃園建管處衡酌建物與公共安全,並參考其他縣市做法,針對本注意事項進行修訂。而建管處也已在8月23日完成修正公告,明訂「……開口、穿孔面積未達零點五平方公尺且未涉及防火區劃之變更者得免附。」
雖然本注意事項只是提供社區參考使用,但也是公眾事務的縮影,各種法規必須與時俱進,在符合專業及比例原則下,也應考量社會整體期待,各位朋友你認為呢?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https://reurl.cc/eE1gkM
#社區大樓 #管理委員會 #電動車 #充電樁 #建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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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
公共建築物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Netherlands On Line》(荷蘭在線)7/5
* 【經合組織:荷蘭應利用新冠危機應對長期的經濟挑戰】
總部位於巴黎的經合組織智庫週三表示,荷蘭必須利用其從新冠疫情的復蘇來應對長期挑戰,包括住房短缺、勞動力市場失衡和環境壓力。
經合組織在其最新的荷蘭經濟調查中表示,政府的措施幫助該國相對較好地度過了危機,預計今年和 2022 年的增長率將分別達到 2.7% 和 3.7%。
經合組織表示,短期內應繼續為家庭和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支持,重點是為失業者提供培訓和職業指導。
與此同時,經合組織秘書長馬蒂亞斯·科曼在網上新聞發佈會上說,該國應該借此機會解決荷蘭經濟中的一些系統性問題。這將包括針對擴大數字化的投資和加速向綠色經濟過渡。
* 【阿姆斯特丹的運河可以游泳嗎?】
荷蘭人將運河的功能發揮到了極致。冬天河面一結冰,就會變成天然的冰上運動場;夏天氣溫一升高,又能見到許多荷蘭人跳河降溫。調查顯示,在阿姆斯特丹有三分之一的人在開放水域游泳,每20名阿姆斯特丹人中就有1人在運河中游泳。
然而,荷蘭衛生與環境研究所(RIVM)指出,在運河中游泳被傳染腸胃炎等健康問題的風險較高。阿姆斯特丹運河由於水質問題沒有被官方列為推薦的游泳地點,尤其是在大雨過後,雨水通過下水道溢出、污水排入運河、在炎熱天氣的影響下會促進細菌的繁殖。
除了水質污染以外,阿姆斯特丹運河每年都會有游泳者意外傷亡。運河中的船隻、及其經過產生的強大水流會干擾或傷害到游泳者;運河的深度和寬度會使游泳者在疲憊時無法及時回到岸上;有些游泳者喜歡從橋上跳入河水中,但這樣的做法很危險,渾濁的河水隱藏了水下的雜物,水深也難以預測。
此外,在運河中游泳或從橋上跳入河中會會影響到過往的船隻交通,所以在阿姆斯特丹運河中游泳是不合法的。在禁游泳水域游泳或跳河者將面臨140歐元的罰款風險。游泳愛好者可以通過Zwemwater查詢全國範圍內官方批准的戶外游泳點。
優化水資源的利用,使運河可持續發展,是阿姆斯特丹市政府2040水願景規劃(Watervisie 2040)的目標。為此,市政府計劃在公園及運河流域中創造更多可以游泳的區域。阿姆斯特丹水務局也將有朝一日讓運河中的水乾淨到可以開放給公眾游泳作為目標。
* 【GGD醫生回答荷蘭年輕人接種新冠疫苗時詢問最多的問題】
目前,荷蘭18歲以上的成年人都可以開始預約新冠疫苗接種。荷蘭公共衛生機構(GGD)的醫生Putri Hintaran表示,年長群體在接種疫苗是多是關心針劑與藥物使用是否衝突的問題,而近期開始接種疫苗的年輕人會詢問許多實際的問題,例如注射疫苗後是否可以喝酒,是否可以游泳等。
荷蘭新聞廣播RTL Nieuws向GGD收集了年輕人最關注的問題和答案。
1. 打完疫苗可以喝酒嗎?可以,喝酒不會影響疫苗效果。但是如果接種疫苗後出現副作用,喝酒會讓感受更糟糕。
2. 宿醉可以注射疫苗嗎?可以。但GGD認為宿醉的人在接種疫苗後如果出現了頭暈昏倒等現象,將無法區分是宿醉還是疫苗的因素。所以建議在接種前保持健康。
3. 打完疫苗後可以去曬太陽嗎?可以。
4. 接種疫苗後身體是否會產生磁性?不,這是一個謠言。近幾周在社交媒體上廣為流傳的視頻,聲稱人們在打完疫苗後身體會產生磁性,其實只是一個普通的小伎倆:在身體上塗上凡士林,硬幣放上後就不容易掉落,但看起來像是硬幣被吸住了,這不是真的。
5. 來例假時可以接種疫苗嗎?可以。
6. 打疫苗前可以吃喝嗎?可以,並且建議提前吃點東西,以減少暈厥的可能。
7. 打完疫苗可以游泳嗎?可以,只是有可能接種疫苗後出現手臂僵硬的現象,會使游泳不那麼靈活。
* 【阿姆百名房客有望從房東處收回一部分租金】
近日,荷媒報道稱,法官認為阿姆斯特丹租賃公司 Change 的兩個綜合大樓的房東錯誤地向租戶收取了住宅區的公共設施支付的費用。
阿姆斯特丹西區和阿姆斯特丹南區的兩座 Change 大樓擁有約 1,100 間約 30 平方米的工作室。除了房屋本身的租賃合同外,租戶還必須簽署單獨的公共設施合同,例如看護人、互聯網和工作室的「內部套餐」。除了每月租金和 600 至 700 歐元的正常服務成本外,每月的費用約為 75 至 120 歐元。
租戶因不同意聯合設施的協議而將 Change告上法庭,Change則認為,上述協議是住房概念的一部分,該概念由一個「工作、住房、學習、生活、護理和安全」構成社區。
* 【越來越多荷蘭人愛看新聞,不同年齡段消費習慣呈現差異】
荷蘭媒體委員會(Media Commission)與路透社新聞學研究所(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Journalism)共同編制的一份新報告顯示,荷蘭人對他們所讀的新聞更有信心,且自新冠疫情開始以來,他們的新聞消費量一直在增加。
該報告基於今年年初對2000多人進行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在新冠疫情期間,人們對更廣泛意義上的新聞和政治的興趣有所增加。
然而,不同年齡段的閱讀習慣呈現很大差異:24歲以下人群中有三分之二的人表示,在線新聞和社群媒體是他們最重要的新聞來源,但這只適用於20%的55歲以上人群,因為他們認為電視新聞和印刷媒體是最重要的來源。
過去一年中為在線新聞服務付費的人數比例從11%上升到17%,超過一半的年輕人表示他們願意在未來付費;但是在調查中年齡最大的人群中,這一比例僅為13%。
約40%的人表示,他們在前一周看到了關於疫情的假新聞,對此只有7%的受訪者指責記者和新聞機構,約37%的人指責活動家和運動組織,17%的人指責政客。
* 【歐龍根:下屆荷蘭政府將在住房和基礎設施領域再投200億歐元】
代表荷蘭副首相兼內政及王國關係大臣歐龍根(Kajsa Ollongren)起草的一份新報告顯示,下一屆荷蘭政府將不得不在未來幾年為促進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約200億歐元。
歐龍根在一份簡報中告訴國會議員,如果沒有國家的重大付出,新住房將不會按既往要求的速度建造,而且它們將比計劃的更昂貴。
研究中的14個項目總共涉及在荷蘭較大城市建造44萬套新住房,其中21萬套可在2030年前完工。
此外,該報告還指出,州政府需要支持主要的基礎設施項目,如擴大阿姆斯特丹的地鐵系統到史基浦機場。
* 【《夜巡》曾被切掉一塊?國立博物館將展出完整版】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人們將首次看到原版的《夜巡》。
荷蘭國立博物館(Rijksmuseum)通過重建畫作,讓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林布蘭《夜巡》的最初模樣。
在過去的兩年里,荷蘭國立博物館仔細研究了林布蘭最著名的畫作《夜巡》。例如,研究人員非常仔細地觀察了顏料和繪畫技術。缺失部分的重建是基於人工智能技術和一個較小的原版《夜巡》副本。
當林布蘭在1642年完成《夜巡》時,這幅畫稍微大了一點。它被懸掛在阿姆斯特丹Kloveniersdoelen的宴會廳。
但是,當《夜巡》不得不在1715年左右搬到新市政廳的一個房間時遇到了一個問題:畫布太大了。因此,他們決定簡單地縮小畫布的規模,並從畫的四面剪下一條。那些切下來的碎片便再也沒有找到。
* 【僅一半荷蘭辦公室達到節能目標,烏特勒支最為可持續】
根據房地產咨詢集團高力國際 (Colliers) 的一份新報告,荷蘭政府使用的辦公室中只有一半達到了官方能源目標,儘管到 2023 年,荷蘭的所有辦公空間都應至少達到 C 級能源認證。
Colliers 表示,荷蘭的國家和地方政府、警察和其他政府機構擁有荷蘭約 28% 的辦公空間。
特別是較小的辦公室,例如警察局,迄今為止未能達到能源目標,而靠近海牙中央車站的政府部門則位於節能的現代建築中。
目前全國一半的辦公室達到了目標,38%的辦公室根本沒有獲得能源標籤。 除了列入特定名單的建築物和兩年內將被拆除或改用的建築物以外,100平方米以上的寫字樓到2023年1月至少要獲得C級能源標籤,從2030年開始至少獲得A級能源標籤。
烏特勒支在可持續辦公室的名單中名列前茅——其至少 80% 的辦公空間獲得了C級能源標籤 C 或更高。
* 【阿瑪利亞公主拒絕了160萬歐元津貼,成為荷蘭首位放棄薪俸的王室成員】
近日,剛通過高中畢業考試的荷蘭王位繼承人,國王威廉-亞歷山大的長女,阿瑪利亞公主給荷蘭首相呂特寫了一封信。
她在信中表示,無功不受祿,在正式承擔王室職責之前,自己決定放棄成年後每年有權獲得的合法津貼——160萬歐元(其中約30萬歐元作為收入,剩餘130萬歐元作為人員與物質費用)。她還提到,疫情期間許多學生生活很困難,沒有什麼貢獻卻領取如此高額的津貼讓自己感到不舒服。
在荷蘭,王室的津貼問題飽受輿論爭議,每年高額的財政預算經常受到民眾和政界的質疑。在荷蘭因疫情封城期間,荷蘭國王帶著家人前往希臘度假,引起了群眾不滿。
阿瑪利亞公主的這一決定使她成為荷蘭史上第一位主動拒絕福利待遇的王室成員,此舉受到首相呂特和民眾的贊賞,也對輓回人氣下跌的荷蘭王室形象有所幫助。
* 【這位腦洞大開的荷蘭街頭藝術家,給每一個在阿姆斯特丹的人都送了禮物】
Frankey(Frank de Ruwe)是一位住在阿姆斯特丹的荷蘭藝術家,他每周都會在意想不到的地方進行街頭創作。他的作品中充滿了童趣和創意,恰到好處地點綴了城市的街景。
Frankey希望他的作品能為路過偶然發現的人們帶來快樂,在平常的每一天、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為城市帶來快樂,這就是他想要送給每一個人的禮物。有時,Frankey的作品中也能找到一些溫馨和浪漫。
為了紀念深受市民喜愛的阿姆斯特丹市長範德蘭的逝去,他將範德蘭市長的雕像放置在文化音樂地標Paradiso的入口上,以輕鬆的姿態遠眺這座他愛的城市和人們。Frankey還找到阿姆斯特丹的一個電車車站,那裡只有14號電車會經過,於是他將候車亭改造成了繪有約翰·克魯伊夫和他的球衣號碼彩色玻璃板,來向這位世界足壇的傳奇巨星致敬。
在阿姆斯特丹的街頭走一走,跟著街頭藝術家Frankey一起發現藏在城市角落中的小驚喜吧。
* 【普拉達將男裝走秀搬海灘,與自然超現實相遇】
荷蘭大都會建築辦公室 (OMA) 的創意智庫 AMO 為時尚品牌普拉達 (Prada) 的 2022 年春夏男裝秀打造了一條隧道跑道和紅色浮動裝置。
AMO 的項目建築師 Giulio Margheri 表示,他希望這場秀是「以無限的沿海景觀為代表,回到一個沒有限制的世界。」
在自然海灘景觀中間放置一條鮮紅色隧道的決定應該創造「與自然的超現實相遇」。
該系列已經於 6 月 20 日以數字方式面向觀眾,觀眾還可以觀看虛擬導覽。
公共建築物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都市計劃委員會部門質詢】
高雄市議員陳玫娟(28日)於議會中,再度為左楠地區民眾請命,針對大中路與翠華路園道用地、楠梓區後勁文中11公設、透天厝建蔽率等議題提出質詢及建言,要求都發局等相關單位確實檢討、落實改善!
https://youtu.be/g7uuLGsLEgk
https://taiwan-reports.com/archives/559038
質詢內容:
高雄市議會(28日)進行都市計畫委員會業務報告及質詢議程;陳玫娟議員指出,本席上個會期曾提出大中路與翠華路園道用地公設解編議題,也有民眾陳情提出相關機關單位辦理實地會勘、將原公設規劃解編還地於民、伸張土地正義造福地方繁榮等訴求;感謝都市計畫委員會納入檢討,不知目前進度如何?
都發會主委林欽榮副市長表示,已於3月份會議中同意釋放正式解編,全案已送往內政部審議,最快今年8月或9月就可公布。
陳玫娟議員又針對楠梓區後勁文中11公設解編範圍及狀況提出質詢;副市長林欽榮回覆表示,也於3月底專案會議中討論中,認為以市地重劃方式較可行,同意解編,並於會後送往內政部審議中。
陳玫娟議員又詢問林副市長建蔽率意義後表示,建蔽率管制的意義是通風、採光、消防安全距離;放寬建蔽率有不增加都市發展強度、不增加容積率不影響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讓建築型態設計更增加彈性、徹底解決二次施工問題、因應在地老化創造無障礙居住環境等5項優點,但其中後3項最為重要,都發局不必太拘於形式及條文。
高雄市建蔽率管制是依據民國72年8月29日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60%、商業區80%;另82年11月11日細則又規定住宅40%~60%,商業區40%~70%;本席曾於第二屆第三次定期大會中提案,要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蔽率規定通盤檢討,建請市府體察百姓生活環境需求,檢討建蔽率等相關法規,以符合居住環境事實與還地於民權益。
陳玫娟議員表示,由於土地資源有限,在住宅長期開發、人口結構改變,以及大環境影響下,民眾購屋已不容易,必須有限空間謀求最大利用價值,為符合民情、市民生活需求及都市發展的必要,建請市府檢討建蔽率,開放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地面層的使用效率,除防火避難必要措施及生活品質基本要求外,不要拘限建蔽率的規定。
應檢討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務實面對各地發展屬性,避免不必要的限縮制度等相關建築法規,已符合居住事實,並兼顧市民權益,建議住宅區透天建築建蔽率,全面提升至70%,以解決居民住宅的基本需求。陳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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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公共建築物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在 江志銘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江志銘:台北市的停車獎勵是「假獎勵、真圖利」
江志銘議員於今(5)日交通部門詢答時,針對建商申請停車獎勵增設的停車位,絕大部分都沒有開放給公眾使用提出質詢。他表示,依據監察院去年糾正台北市政府的糾正文,至2008年台北市有6萬5千多個停獎車位,但真正開放給公眾使用只有9千多個,將近5萬6千多個停車位變相被建商「吞掉」。如果一個停車位以一百萬元來算,總市價就超過560億新台幣。他質詢市政府建管處針對這些應該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停車位,是否定期進行清查?又有什麼具體的措施要求業主開放?如果仍然不開放,是否可以要求繳納回饋代金?
江志銘議員指出,依據「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第11點,因為停獎而增設的停車空間,「應於建築基地明顯位置設置停車空間標示牌,且應提共公眾使用,並於適當位置設管理員室、警示燈、圓凸鏡等設施」。建商申請停車位和容積獎勵,但增設的停車位絕大多數都未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也無設置開放停車的標示,但市政府長期對於相關規定完全不予以要求也不去落實,不僅怠忽職守,根本就是「假獎勵、真圖利」。
江志銘議員強調因為停車獎勵的浮濫,監察院已經糾正內政部與交通部,他要求市政府交通局和都發局要負起責任,將所有因申請停車獎勵而增設的停車位做全面的清查與列管,並要求業主予以開放或提供回饋,不能說給了獎勵以後就撒手不管,任由公共利益就建商所吞食,如果市政府再沒有積極的作為,他將請監察院進一步調查,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