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4)日林佳龍立委在司法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考選部長董保城。林佳龍質詢考選部,「考試報名費一年收多少?」董保城部長回答「七、八億多左右」,林佳龍表示,景氣這麼差,考試錄取這麼低,還收這麼多? 「時機歹歹,把報名費減半! 」董保城竟然回答「只有1100元 」,林佳龍要求,組織要精簡、人事要精簡...
公務人員確定給付制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網友表示:「#勞保 改到哪裡去了?」、「勞保不可能改的,#選票第一優先」、「以後公務員也乾脆直接加勞保,公保廢掉」、「類似 #勞退 的設計,那為何不直接加入勞保?」、「勞保勞退多少錢不重要,重要的是民意不支持改尊重人民選擇就好」、「我說那個勞保呢呵呵呵」、「#DPP 下野勞保才有救吧」、「勞保就丟炸彈啊,反正到時又不一定是DPP」、「沒差吧,公務員本來就不喜歡DPP」、「#民進黨蠢 了喔改這個沒票」、「全部職業都用一個相同的保就好了啊」、「#公務員 慘惹」、「類似勞退的設計,那為何不直接加入勞保?怕公務員可以兼差嗎 真爛」、「無情收割,太無情了」、「銓敘部這麼帶種」、「這樣警消很慘耶」>
新進公務人員退撫新制預計2023年7月上路,銓敘部日前邀集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研商,銓敘部傾向將現行「確定給付制」納入「確定提撥制」,將再與行政部門研商,預計年底提出草案。此事也在網路上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都對此感到十分不解。
公務人員確定給付制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務員退撫制比照勞工 李來希: 年金提早20年破產 成另一場年改災難】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受訪表示 ,年改一改再改,改了再改,沒完沒了,改革越改越不堪,這是什麼樣的改革?
李來希指出,軍公教退撫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本來是世代互助的制度,改成自我了斷的制度,前後制度又欠缺銜接機制,活水斷流,現行的制度提早所謂破產,是必然的結果,這麼簡單的道理也不懂嗎?民進黨當年在野的時候就是反對軍公教改為確定提撥制,現在換了屁股跟著腦袋也換了,為什麼?
這兩年現行改革後的制度,提高提撥費率、降低給付標準、挹注資金、提高投資報酬率,改革讓軍公教人員的犧牲,看起來似乎已經略有起色的制度,怎麼ㄧ夜之間又要改了,莫非民進黨執政得了過動症,沒事不攪和ㄧ下不行?怪了!最最可憐的是我們無辜的軍公教人員,不管是退休或是在職人員,被人家耍了還要替人擦屁眼,可憐喔🥺!
(影片來源: 中視新聞)
#年金改革 #公務員 #破產 #勞工
公務人員確定給付制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4)日林佳龍立委在司法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考選部長董保城。林佳龍質詢考選部,「考試報名費一年收多少?」董保城部長回答「七、八億多左右」,林佳龍表示,景氣這麼差,考試錄取這麼低,還收這麼多? 「時機歹歹,把報名費減半! 」董保城竟然回答「只有1100元 」,林佳龍要求,組織要精簡、人事要精簡、考試也要精簡,請考選部提供成本支出之書面報告。
林佳龍表示,根據主計總處、審計部及財政部資料,我國財政潛藏負債已達24兆左右,其中有7~8兆是新舊制退休金合計併計,尤其每年總預算都達一兆七八千億以上,都固定有至少百分之六十五以上花在人事成本之上。根據資料顯示,光近三年,因五都升格原因,我國公務人員員額增加1639人(達1.75%),人事成本近三年增加318億元(8.07%),台灣不僅部會數目是全世界之冠,簡任官尤其之多,關於這點,銓敘部有何因應?
張部長表示,潛藏性負債第一代恩給制是一兆七, 第二代共同儲金制是兩兆三 ,所以負債是三兆六。林佳龍問,台灣退休撫卹制度從第一代恩給制至民國84~86年開始第二代共同儲金制,以目前退輔基金折現率大約3.5%計算,提撥率要多少才夠?部長張哲琛回答,99年通過公務人員已修法把提撥率從12%調高到15%,但尚未通過軍教人員。林佳龍問,「那還不足多少?」張哲琛回答,公務人員的適當提撥率應為47%、教育人員適當提撥率應為49%,軍職人員的適當提撥率應為35%,目前三者加起來不足百分之20幾。林佳龍追問,這樣還不會破產嗎?我們都希望這輩子不要看到破產。「有沒有甚麼展望、改革的方式?」
張部長公務人員待遇已不比民間差,甚至比民間好,如果再維持這麼好的退休制度,不太可能。未來改進方向,第一,所得替代率要降低,採多層年金制,加一層商業的年金後,不超過80%;第二,公務員退休金支付方式從確定給付未來將改成確定提撥。
林佳龍表示,尤其從最近開始,軍人退休基金當中,每收入100元,需支出107元,已經入不敷出。張哲琛誠實地說: 「今年還會增加!」上次本席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曾針對這個問題質詢過國防部長高華柱,得到的回應似乎如同本席所言,破產就等編列預算來全民買單,這簡直是劫貧濟富!
退休基金財政問題相當令人堪慮。其中軍人退休基金可能在民國105年前後宣告破產,教師退休基金可能在114~116年間宣告破產,公務人員退休基金大概也在120幾年間有機會宣告破產,屆時是否又要編列預算,來讓全民買單嗎?
林佳龍接著再說,以每個人大約30歲當上公務人員來計算,目前退休85制計算,約莫55歲上下接近退休標準,而我國平均餘命來計算,公務人員約還有25年,教師約還有27年,軍人約還有37年。張哲琛說也回應,軍人44歲、教育人員53歲、公務人員 55歲就可以支領月退金,所以支領退休金的條件要嚴格限制。林佳龍表示,應該要慎重考慮新進軍公教人員延後退休之準備。以最近發生歐債最嚴重的希臘為例,已打算將退休年齡從62歲提高到65歲。張哲琛也十分同意林佳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