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備取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09/11/02~109/11/07
資格條件:
1.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嫻熟電腦文書操作,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50個字以上者為優。
4.本職缺擬優先進用身心障礙者,限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
工作項目:
辦理文書、打字、整卷、歸檔等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含第二辦公室及左營辦公室)。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whisky103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中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具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如有公家機關服務證明請附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錄事)」字樣,並於109年11月7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符合人員將擇優以簡訊通知面試,並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甄試名單;未獲參加面試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未檢附電腦中文輸入速度證明者(最近五年內),需加測電腦中文輸入。甄選結果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遇有同職稱需約僱職務代理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
4.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人員預計110年3月1日復職,亦有可能提前復職);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2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7,434元;另依規定須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5.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2161468轉3872謝小姐。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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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34916元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7/03~108/07/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景觀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景觀設計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同法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景觀設計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amy1119@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備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養護科五等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08年7月31日前逕寄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8-7893456分機1505。
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將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月28日(惟以該職員實際銷假日為準);上開職缺於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5.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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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支31175元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6/20~108/07/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電力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電力工程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同法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電力工程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amy1119@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備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四等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08年7月3日前逕寄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8-7893456分機1505。
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將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6月29日(惟以該職員實際銷假日為準);上開職缺於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5.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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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公務員(高考及格)菜鳥想請較大家!
聽說公務員如果離職(不管理由),過一陣子甚至數年甚至十年後,
想再回公家機關上班,因為已經有資格所以不用考試。
姑且不論難易度,這件事是正確的吧?
另外,如果是,好像也很難~要看人脈跟能力等等,
有想各位版上的大大有成功回鍋的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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