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ㄟ~注意唷詐騙來了!!
#勞保局不會主動以電話或簡訊要求民眾退回紓困生活補貼款項
近日接獲民眾反映,有詐騙集團假借勞保局名義,通知紓困生活補貼款項入帳明細註記有「行政院發」,而無「366」之文字者,須退回勞保局,並匯入所指定之帳戶,如不退還,勞保局將提告侵占一事。勞保局特別提醒,此為詐騙集團之犯罪手法,勞保局不會主動以電話或簡訊要求民眾退回紓困生活補貼款項,請勞工朋友提高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勞保局表示,勞工朋友如符合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條件,勞保局會將補貼款項匯入勞工本人帳户或以支票郵寄原留地址,勞工朋友收到的補貼款項僅會附記「行政院發」字樣,但絕無「366」等註記文字,且勞保局亦不會主動以電話或簡訊要求民眾退回紓困生活補貼款項。
勞保局強調,該局如因業務需要,需請民眾提供相關資料或退回給付款項時,會以公函通知或派訪查人員洽辦。民眾如有接獲疑似詐騙之電話,應立即向總局或各地辦事處求證,或撥打勞保局諮詢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5555,或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並可適時運用「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避免遭到詐騙而權益受損。另對以勞保局名義詐騙民眾的不法人士,一經發現將移送檢警單位偵辦,以防杜不法集團假公務機關名義,行詐騙之技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609001285-260410?chdtv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日收到兩宗苗栗縣政府轄下單位發生疑似貪污事件的檢舉,苗栗縣立體育場一位於今年退休的職員於離開職務前未將其名下所保管之縣有財產移交及歸還,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的公務侵占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我們會同苗栗縣政府政風、主計、教育處現場約詢調查,確有上述情事有帶進一步釐清,...
公務侵占業務侵占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議會第四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 「苗栗縣立體育場&三灣鄉衛生所貪污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KvO_UVb4IA&t=4s
近日收到兩宗苗栗縣政府轄下單位發生疑似貪污事件的檢舉,苗栗縣立體育場一位於今年退休的職員於離開職務前未將其名下所保管之縣有財產移交及歸還,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的公務侵占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我們會同苗栗縣政府政風、主計、教育處現場約詢調查,確有上述情事有帶進一步釐清,全案已由政風處移送至廉政署調查。另,三灣衛生所在半年前有一有背景的護理師兼出納業務,透過職務之便中飽私囊高達70餘萬元,遭同僚踢爆後雖已認罪移送司法調查,但所屬上級單位衛生局卻要求不得張揚此事,並且讓該名涉貪護理師繼續留在原單位任職,全縣十八鄉鎮衛生所遭到查帳而雞飛狗跳引發各衛生所的不滿,有衛生所主任就痛批「貪汙的是別人,累死的卻是我」,我完全不能苟同衛生局這樣護短又企圖掩蓋事實的做法,要求衛生局除了依法移送的人員要究責外,衛生局長更應就此事件負起最大責任。
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四次定期會陳光軒議員質詢影音集 :
道路不平,《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檢討之必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7f6Sk7PJxc&t=77s
警察拒當看門狗!頭份分局轄下派出所警勤區調整可行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bmCYGvHXBQ&t=80s
提請修正苗栗縣石虎保育條例第四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XWQqP_EhtA&t=1s
二三讀會保留發言權發言刪除不合理預算三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LMvi6dbqE
苗栗縣生育率下降靠發金鏟子就能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GM5dEpND98&t=14s
連年賸餘是假象?縣府工程承包商請款過程仍艱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dkDSJkYLSc
苗栗縣109學年度國中軟式棒球競賽排名爭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qDRH_NI9SU
販賣狗肉攤販防疫所無力查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CJG3D-tvA
建議增設公寓大廈諮詢服務平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A5hFFuyOtc
請縣府辦理同志配偶收養繼親收養培訓課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C1RtbQgeA
音樂佳餚節記者會使用音樂侵權行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OblWMIEIQ0
不符規格公園遊具應進行總盤點後計畫申請汰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j_53fbnXxg
頭份正興路頭份大橋段人行道設計瑕疵,權責機關苗縣府推給非管養頭份市公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SsWw1uLQaY&t=9s
訓練工作犬解決流浪犬收容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9Uazc2Fzg4&t=7s
主管機關不購置縣長座車讓縣長濫用救災指揮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QFpY6p67w
宣導防禦性駕駛+科技執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Unko_RYU1A
爆竹燃放自治條例修改進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os8ZXKyS-g
縣府應制定苗栗縣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以保障行政機關揭弊者免於行政究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7Zu4TTlbk
公務侵占業務侵占 在 林文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資安業務要溝通無阻、農業部組改事不宜遲】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明年的預算,文瑞向李孟諺秘書長針對組織改造中有關資安業務提出疑慮,同時也對農委會究竟何時升格為農業部的進度期程進行追問。
蔡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宣示要研議成立數位發展部,依照規劃,行政院資安處將移入數位發展部且升格為資安署。統計資料顯示,光是107年至今年7月,中央及地方機關共發生了1709起資安事件,其中非法入侵占約4成,加上銓敘部日前發生24萬位以上的公務員個資外洩,造成社會上普遍對政府的資安防護能力存有疑慮,政府的資安成績根本不及格。
資安處從行政院移入數位發展部變成資安署,表面上是升格為中央三級機關,但「資安處」能以行政院秘書長的名義發函各部會統籌資安業務,而「資安署」作為三級機關,該如何要求二級機關的部會配合?這很可能直接造成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在資訊安全上的溝通失靈。秘書長當場回覆,會將這個意見納入考量。
至於農委會升格農業部的進度,文瑞向秘書長指出,先前質詢蘇貞昌院長時已經獲得院長承諾,行政院將盡快把農業部的組改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但這個會期只剩一個月了還沒看到草案,我是農業專業的民意代表,非常關心我國農業發展,所以進一步追問確切進度,到底何時會送來立法院?秘書長馬上承諾,會把農業部的組改草案併同這次其他部會的組改案,加速送交立法院。
公務侵占業務侵占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近日收到兩宗苗栗縣政府轄下單位發生疑似貪污事件的檢舉,苗栗縣立體育場一位於今年退休的職員於離開職務前未將其名下所保管之縣有財產移交及歸還,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的公務侵占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我們會同苗栗縣政府政風、主計、教育處現場約詢調查,確有上述情事有帶進一步釐清,全案已由政風處移送至廉政署調查。另,三灣衛生所在半年前有一有背景的護理師兼出納業務,透過職務之便中飽私囊高達70餘萬元,遭同僚踢爆後雖已認罪移送司法調查,但所屬上級單位衛生局卻要求不得張揚此事,並且讓該名涉貪護理師繼續留在原單位任職,全縣十八鄉鎮衛生所遭到查帳而雞飛狗跳引發各衛生所的不滿,有衛生所主任就痛批「貪汙的是別人,累死的卻是我」,我完全不能苟同衛生局這樣護短又企圖掩蓋事實的做法,要求衛生局除了依法移送的人員要究責外,衛生局長更應就此事件負起最大責任。
公務侵占業務侵占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2016年5月蔡政府宣示推動司法改革的成效如何?根據2019年中正大學最新公布的調查:「高達80.9%民眾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今日蘇貞昌院長也坦承對於成效不滿意。
2.蔡政府列為推動司改最重要的人民參與審判,目前政府力推「參審制」。然而,2011年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與民進黨黨團推動的則是「陪審制」。我進一步詢問:執政黨是否已改變立場?蘇院長並未正面回覆。
3.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引進「人民檢察審查會」,讓社會大眾有權監督檢察官的權力行使。
從2017年初,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及現任部長蔡清祥,就不斷透過媒體宣示要推動。然而,到今日,不僅不見蹤影,法務部長蔡清祥連「草案能否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都無法確定。
4.一個連續貪污詐財6年、貪污次數78次的議員,法院卻大幅減刑、還給予緩刑的恩典,根本不必坐牢。當時判決出爐,我馬上呼籲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結果,不僅檢察署不理會,法務部還說「與法務部反貪污政策無違背」。蘇院長能接受嗎?政府不斷宣示反貪腐決心是在打假球嗎?
5.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侵占公款最後卻沒事。當初朱婉清被起訴後棄保潛逃美國,十年追訴權過去,法院給予「免訴」判決。我發函質疑本案疑點,法務部卻完全不針對問題回答。
→檢察官為何以「業務侵占」輕罪起訴、適用較短追訴時效?
中央廣播電台由政府依法設立、經費來自政府。朱婉清身為中央廣播電台的董事長,侵佔公款,無論依刑法2005年修正前或修正後對「公務員」之定義,均該當「刑法上的公務員」,當初檢察官不以《貪污治罪條例》訴追,是在刻意縱放嗎?法院為免訴判決後,誰決定不上訴?這個責任可以不追究嗎?面對如此離譜的狀況,可以不積極採取改正作為嗎?
6.此外,許多人民關心重要司法改革法案,行政院一拖再拖,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三年過去了,還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人民看到具體作為嗎?
附註:
2019-3-7 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
https://reurl.cc/80mzj
2018-12-1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喊改革 已經淪為放羊的小孩!
https://reurl.cc/97jqd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https://reurl.cc/97j9d
公務侵占業務侵占 在 生活與法律「占便宜就是吃虧」—淺談侵占罪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侵占 罪規定在我國刑法第335條至第337條,具體類型可分為4種,包含 侵占 罪、 公務 (公益) 侵占 罪、 業務侵占 罪、 侵占 遺失物(漂流物∕離本人持有物)罪。 ... <看更多>
公務侵占業務侵占 在 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複習#刑法第31條身分犯的犯罪參與Part1 ... 的推薦與評價
從而,倘行為人(正犯)係無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一般士兵,縱然侵占其經管之非軍用物品,既不能論以上揭陸海空軍刑法侵占罪,亦不能構成刑法公務侵占罪或貪污侵占罪。至於其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