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文創招商文件公告後歷經2次變更公告,第一次是在97年3月17日公務員午休時間內,趕在下午2點甄審委員會前由文化局聘用研究員ㄧ路往上簽核讓開發權利金從15億降為12億元。(富邦因此以13億權利金符合投標資格)
第二次變更公告內簽公文現在也曝光,原本上簽變更主體、附屬事業比例由80:20降低為70:30,期間一路上簽到吳清基副市長都沒意見,但最後竟由副市長林崇一代郝龍斌決行並直接將主體、附屬事業降為65:35,跳過所有基層公務員分層負責的專業及意見,直接拍板,這樣由上而下的決策過程,不需任何說明嗎?(誠品董事長吳清友在評選會上說是他的建議)
整個招商公告兩次變更的過程「巧合」的都符合富邦誠品的「利益」跟「期待」,這不是「量身打造」嗎?現在富邦跟誠品再來上演內鬨戲碼,是不是ㄧ個扮黑臉ㄧ個扮白臉演給柯P看呢?市府在松菸案從權利金到土地租金讓利了至少70億,該討回的絕不只是一年600萬的營運權利金,還要找回當初扶植小型文創工作者的精神跟初衷,讓文創BOT名符其實,否則就是ㄧ個地上權案用文創BOT來包裝,那市府也該討回該有的70億權利金。
公務員午休時間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松菸文創幾個疑點包括
1、開發權利金底價主動從15億元降低為12億元,而且急著在97年3月17日下午2點第三次甄審委員會開會前,在中午12:20分公務員午休時間內,短短25分鐘從文化局聘用研究員一路上簽到李永萍局長,為何那麼急迫?
2、兩家投標商開發權利金,漢洋建設報價16.5億元,還有1億元的文創創投基金。而富邦建設報價卻只有13億元。而評審分數漢洋建設是80.57分,富邦建設是81.86分,只差了1.29分,但卻給了權利金報價低了3.5億的富邦?關鍵的原因在哪?
仔細閱讀了松菸文創招標時的詢答會議記錄更發現,最初市府BOT的構想是主體事業80%、附屬事業20%,但在誠品董事長吳清友的建議下才改為65%、35%,甚至誠品執行副總吳旻潔(吳清友女兒)在回覆答詢時還說,「松菸產業的文創平台絕對不同於大家認知的一個二房東的概念..」,對委員質疑文創旅館跟精品飯店有何不同,還說「文創主題旅館是要設計有台灣文創的主題,包含台灣的人文影片要在旅館內播放。」、「100個房間是做Design Hotel,不是Boutique Hotel。」,現在看來格外諷刺,誠品不僅是二房東,更變成三房東。
由柯市府公布的公文看來,松菸文創BOT的甄審過程從營運權利金到主體事業比例等,郝市府一開始就是配合富邦誠品的要求不斷調整、量身打造,甚至到最後由富邦得標,還睜一支眼、閉一支眼讓文創會所變成精品、名車發表、名流開趴的場所,文創精神蕩然無存。
或許富邦在合約上站的住腳,但是是誰給了富邦這樣喪權辱市的合約當做護身符?是誰同意讓富邦將文創BOT變成商場、旅館、企業總部?答案很清楚,又是一個貪婪財團跟醜陋政商關係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