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案 稍早進行最後的拆遷工作。不意外地,我有些台北時力粉和柯粉的朋友,非常踴躍發表意見。最常看到的就是把南鐵案跟竹南大埔案相提並論。
還是一句老話,#在地事要問在地人。碰巧在下的姑姑就是三百四十戶拆遷戶的其中之一;因為她不是很熟不動產實務,當初開公聽會、補償作業、選屋和房屋過戶等等作業,大多是我爸媽在幫她處理,所以南鐵的事情我還不算一無所知。
南鐵案和大埔案,很多一知半解的人,或者是社運界,常常把它相提並論。但其實細節差非常多,拿後者來理解前者是大有問題的。
首先,大埔案是「#公告現值徵收」,南鐵案卻是「#市價徵收」。不用到熟悉不動產實務,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台灣的「公告地價」往往是市價的一半甚至以下,公告地價徵收幾乎稱得上是合法搶劫。也因為大埔的悲劇,促成了2012《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改,此後的徵收,包括南鐵案在內,都以市價補償。
其次,是善後安置作業差很大。大埔案當初雖然承諾「會低價賣一塊土地給張家」。問題是公告地價徵收,已經讓張家的財務陷入危境了,要安置和重建還得自掏腰包。而張藥房是竹南公義路/仁愛路交叉口的三角窗金店面,說要找到條件相當的公家空地,談何容易?但是南鐵案是這樣,拆遷物用市價徵收(我姑姑是住青年路巷仔內靠近新樓醫院那邊,印象中當時好像每坪30萬上下)、安置宅用成本價出售(朋友提供的資料:住宅一坪10萬、店面一坪17萬)。拿到的補償費,如果願意拿去二空那邊買安置宅,絕對是綽綽有餘。如果想再換大房型,或是不想去二空想買別的地方,公股銀行也會提供全額貸款(優惠利率比照公教貸款)。
至於安置宅的建物品質如何?當初抽選大樓單位的時候,是我爸幫我姑姑去選的。他的看法是,當然是不可能上到豪宅等級,但品質算紮實,格局也算方正。至少不是那種一眼就看得出偷工減料的販厝。
第三,是公共利益的必要性。大埔徵收的理由,主要是竹南公義路/仁愛路的「外刀」銳角路口,大型車從台13線(公義路)轉入仁愛路迴轉半徑不夠,容易造成事故。但當時就有人覺得,這種事情可以藉由標線改造之類的方法去緩解,而且老早就規劃有科學路、科專路這些又新又寬的替代道路,大車何苦一定要跟張藥房過不去?
但南鐵東移就真的是有其公益必要性。我是生長在高雄火車站附近的人,從小就見證鐵路地下化工程長大的。高雄人很幸運,靠近火車站的部份本來就是四條股道以上的寬度,左營段鐵路是夾在翠華路和馬卡道路兩條超大馬路的中間,即使是民族到鳳山之間比較窄的部份,也至少是鐵道圍牆兩邊各有一排停車格的程度。高雄的地下化工程幾乎不用動到旁邊的住戶。
但是台南就不一樣,多年前我去台南找親戚,借住我姑姑在青年路巷子裡的家,那個真的是跟鐵軌零距離,睡覺會地震的那種。隔著木頭柵欄看過去,鐵道路廊就是雙線那麼寬,柵欄以外也容不下停車格。#青年路平交道 幾乎沒有什麼餘裕空間,事故多發(我記得小時候那個路口還有請一尊地藏王鎮著)。這真的請大家自己去Google Map一下,看看巷仔內長什麼樣子,看完以後你再來說南鐵不用東移沒關係。
徵收案剛進入協商階段的時候,當事人不瞭解,會抱怨是必然的。我姑姑一開始的時候也是幹譙賴清德幹譙到一個臭頭。但是我不得不說,南市府的溝通算是用心的,隨著補償條件在無數次協商當中一點一點調整起來,反彈聲浪就小很多了。連我爸媽這種不動產實務的沙場老將,也認為南市府的補償條件已經是少見的優渥(想當初他們還曾經為了區段徵收的問題跟楊秋興開罵,果真剽悍),再爭下去也爭不出什麼所以然了。
好了,我所知的就這麼多。畢竟黃姓拆遷戶是開元路那邊的人,跟我親戚不是鄰居關係,這個人平常的個性作風,是不是有在做違法套房生意,還有樓梯的必要性,老實說我都不甚了了。只是就南鐵東移整件事來講,我覺得正當性絕對夠,補償條件和善後處置也是少有前例的優渥。僅餘的黃姓等拆遷戶,當初也是簽了字、補償金入帳,現在再說要翻桌,未免也太說不過去了吧?
在此之上,還有一票一知半解的熱血人士,要玩道德高度的社運遊戲,我想台南在地人真的無法接受。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8次會議 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討論會(885) 感謝蔡榮豐議員,針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六條第六項和第七項,接受基地條件,舊市區面積,要超過30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基地面積,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應該調降,要讓市民獲益,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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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現值徵收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8次會議 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討論會(885)
感謝蔡榮豐議員,針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六條第六項和第七項,接受基地條件,舊市區面積,要超過30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基地面積,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應該調降,要讓市民獲益,而不是讓財團獲益。
感謝戴寧議員,針對130條都市計劃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應該利用自治條例立法,提高嘉義市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效率,降低容積移轉障礙,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人權益。
目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是根據中央都市計劃法第83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再經嘉義市都市計劃委員會103年第102次會議審議通過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目前只通過三個案例市政府代金收入為,$56,735,718,成效有限。
本會為最高立法機關,有必要發揮立法功能,比照外縣市成功案例,制定適合嘉義市的都市計劃容積移轉之條例,送大會審查。
公用設施保留地,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有計劃道路,廣場,公園,中小學,兒童遊樂場,綠地,停車場,體育場,及市場用地等。
截至2014年為止全台灣各縣市有27,278公頃的公保地,未取得土地所有權。
由於政府財政許可如果在1970年,可以處理,只要$310億,如果1980年,可以處理,只要新台幣一兆元,拖到今天以土地公告現值,也許要新台幣6兆,若用市值計算恐怕要超過10兆新台幣,這是目前中央總預算四年不吃不喝,都付不起的金額。
在法律層面1964年立法通過,10年內要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保障公共保留地所有人權益。
10年後時序來到1973年,無法解決土地徵收問題,就重新立法再延長15年的法令效期。
最後,在1988年仍然無法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徵收問題,就第三次立法修正,取消政府徵收年限。
1994年第336大法官釋憲案,大法官解釋,基於公共利益,無法完成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沒有違憲。
1996年第400號大法官釋憲案,才確認為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政府必須另外訂定法律條文處理,才有今天各縣市議會通過容積移轉自治條例的法律需求。
如果依法論法目前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採申請制。事實上,這是政府因為財政困難,無法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造成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受損,應全國不分區,統一由中央政府,主動發放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證明,並設立都市計劃容積移轉銀行,在地質條件許可下,全國一個區,讓都市計劃容積移轉需求高的六都,作為主要的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其他各縣市,則作為都市計劃容積移轉主要的送出基地。
另外,非六都各縣市接受基地條件,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可以下降到5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可以下降到100平方公尺,才不會獨厚財團,一般人民無法享受,都市計劃容積移轉的利益。
下個月,都市計劃專案小組會議,要麻煩工務處,針對130條道路的公共設施保留土地面積金額,提出報告。
建設處,針對公園和市場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和金額,提出報告。
交通處,針對停車場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與金額,提出報告。
都市發展處針對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條文建議內容,請先經過行政處法制科諮詢過後,提出報告。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蔡榮豐議員,戴寧議員,市政府各局處同仁,和市議會同仁,共同出席和提供寶貴的建議,我們下次會議見。
公告現值徵收 在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民眾陳情,市府辦理市地重劃查估作業,農地與建地查估結果只差10%,也就是說,農地高估、建地卻被低估。桃園刻正進行的各項重大開發,涉及民眾權益問題,應該更加謹慎,避免與民爭利。
20190412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 質詢【地政局】
今天質詢地政局,提出五點討論:
一、觀音區草漯(第一區整體開發單元)市地重劃區
開發期程是103年4月到109年3月,美英接獲民眾陳情,該重劃案辦理查估作業,農地與建地查估結果只差10%,也就是說,農地高估、建地卻被低估。
美英提醒,不管是各區的都市計畫,還是桃園刻正進行的各項大開發,涉及民眾權益的問題都應謹慎再謹慎。
二、桃園公告土地現值 下跌1.02%
去年12月21日,桃園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通過明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整體平均下跌1.02%,中壢區跌幅達1.81%。其中,高鐵車站特定區向下修正約10%。這份資料指出,住宅區最高土地則位在中壢區中央東路與復興路口麥當勞,公告現值每坪約86.6萬。
美英提醒,鐵路地下化還有7到9年時間,沿線交通黑暗期,所經之處是否會因整體景氣走緩而下修?是否影響到區段徵收作業?高鐵車站特定區向下修正約10%,是參考成交量?還是有其他因素?請就沿線居民權益進行把關。
三、中壢運動公園
工作報告頁11:土地市價及地上物查估作業分別於今年1、2月完成。預計4月接續辦理協議價購及公聽會,6月提送區段徵收計畫書報請內政部審議。針對期程順利與否,局長答覆會延宕兩個月。
四、自辦市地重劃區(申請核准成立籌備會)
頁25:中壢白馬重劃區,107年9月14日申請成立籌備會。提請108年3月15日市地重劃會審議。進度為何?
五、新建中壢地政事務所
據工作報告,新建地政所預計今年11月完工,109年上半年進駐。
有去過現在中壢地政所的民眾都知道,現址中央西路二段的大樓,民眾前往辦公完全找不到停車位,未來新址在過嶺,離市區較遠,美英提醒,停車空間一定要規畫出來。
#地政局 #市地重劃 #農地
#市民麥克風 #謝美英 #議會質詢
#觀音草漯 #土地現值 #建地
#運動園區 #地政所
公告現值徵收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市府專案報告 工務局質詢-瓶頸路段徵收地價
交通瓶頸路段常常受限於土地徵收的協議價構而無法開通,而開瓶計畫共35案,其中17案被地主退回,大部份原因即在協議價購太低。102年龍安路打通案時的協議價購是公告現值的1.4倍,而今107年協議價購卻是公告現值的1.2倍,即使各個地段市場價格不同,但土地徵收的協議價購仍應要合理且更有彈性,才能讓開瓶計畫更有意義。
#補償民眾要合理
#協議價購要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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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告土地現值是怎麼產生的?答:公告土地現值之產生,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規定,是先由地政事務所地價人員調查轄區內土地買賣或收益實例及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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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號將 公告 2020年 公告 土地 現值 及 公告 地價,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今天(23)召開109年地價作業說明會,說明三重區和蘆洲兩區地價,初步判斷大多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