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預告 勞動部如何解決「非典勞工」問題
明天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將邀請勞動部進行相關專題報告。日前行政院表示將替公家機關派遣人員加薪至三萬以上,但這是根本解決之道嗎?
💡「非典型勞動」是指從事部分時間、臨時性、派遣、承攬的工作者。在臺灣,有越來越多的非典勞工工作內容幾乎與正職相同,但福利待遇與薪資卻矮一大截。
資方用這種方式降低人力成本,但卻造成勞方勞動條件差、工作不穩、甚至需要再兼職維持生計等「窮忙」的狀況發生。
我們的政府也算是非典人力的愛用者,「派遣人力」前三名是哪些部會呢?(依據行政院主計處 2017 年的數據):
第一、農委會 2,655 人
第二、衛福部 947 人
第三、勞動部 75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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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報導柯文哲辦公室裏有替代役男顏易程進行輔選工作,外界也有些批評的聲音。台北市長是個很重要的職位,競選團隊每一步都要非常謹慎,有不對的地方就要改。役政署是主管機關,他們認為替代役應保持行政中立(也就是不得輔選),但我覺得這件事還是有值得討論的空間。
我上網研究了一下,研發替代役到底是什麼身份?首先,替代役男並不具軍人身份。解釋見台北市政府的網頁: http://bit.ly/1ueWSlp
其次,替代役男算是公務人員嗎?答案就有趣了,內政部的解釋說,替代役男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比較類似『公務助手』的角色。見: http://bit.ly/1nUkjHq
替代役男如果進行輔選工作的爭議主要來自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但如果替代役男不算是軍人也不算是公務人員,那為何會有行政中立的問題呢?役政署不知要如何解釋和其它機關說法上的矛盾。事實上,也不是所有的公務員都受行政中立法不得輔選的限制,只有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才算在內,行政中立法限制的對象不包括政務人員、民選地方行政首長。見:http://bit.ly/1ueYOu8
所以馬英九依法是可以進行輔選工作的,選舉時一天到晚趴趴造喊涷蒜也沒有人講什麼行政中立的問題。這樣說來,領納稅人薪水的總統可以輔選,但一個第三年的研發替代役男,不是軍人不算專任的公務人員,領私人公司的薪水,用勞健保,卻反而不能做輔選工作,不是很奇怪嗎?
在銓敍部的解釋裏,公家機關的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也不在行政中立法的規範裏。替代役男如果說身份接近『公務助手』的話,我想應該可以適用同樣的解釋。
替代役是創新的制度,我覺得應該給新的制度比較大的空間,像網路募款,電子商務也是。柯辦是向顏易程的公司簽約,所以他才被派過來工作,因此也沒有違反替代役男不能在外兼職的規定。要鼓勵這制度,社會大眾給替代役男多一點言論和行動的自由吧。
最後我要說一下顏易程迪迪。我剛到新的柯辦才走進去,他就來找我講話。他很優秀,聰明,懂的東西很多,是個熱血的好青年。太陽花學運時我在立法院認識許多這樣的年輕人,讓我對台灣的未來充滿希望。
公家機關臨時人員兼職 在 公家機關的長期工讀生 - 工作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但契約書後面又有一個具結書,就是不能有親戚在這裡的規定,而且是寫臨時人員,讓我有點困惑,因為我看網路上的公務員禁止兼職規範中臨時人員也包含在 ... ... <看更多>
公家機關臨時人員兼職 在 [請益] 臨時人員可否兼職???? - 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推薦與評價
我下禮拜要去當臨時人員了昨天向我主管提辭呈但是她希望我可以去當臨時人員他那邊先暫時不要急著離職但是我是怕公家單位都有不能兼職的規定到時候我怕會不會因為上一個 ... ... <看更多>
公家機關臨時人員兼職 在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之差別說明- 看板SW_Job 的推薦與評價
2019/5/27再次更新,以下內容太舊,別再使用摟
2019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558965299.A.217.html
以下為2012年寫的舊版文章(資料有比較舊了,建議看上面的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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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工作業務的關係,有接觸一些人事業務
剛好看到很多版友以及剛畢業的新鮮人們時常再問相同的問題
公部門的社工名稱有好幾種,那福利跟薪資等等到底有何差別呢?
跟大家分享一下
公部門的社工,大約有三種,
1. 約聘
2. 約僱
3. 約用(或稱專案)
我個人認為約聘>>>>約僱>>>>>>>>>>>約用
各項比較及說明如下:
1. 約聘
約聘人員的法令為「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政府單位除了正式公務員之外,就屬約聘人員的福利最好~
雖然還是一年一聘,但人事資料需送到銓敘部備查列管
這人視為公務員,如果有轉任或考上公務員時,最多可抵5年的高考(薦任以下)年資
薪水有調升空間跟機會,但近年因為地方財政困難,一堆縣市沒再調整
南部某地虎國,更是全面凍漲,只肯用最低的薪水去聘用人員
完全不給調升的機會
薪水等級可以參考:「聘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doc」
最低等的約聘比照六等,薪水奉點為280點,目前調薪過後為每月33,908
2. 約僱
約僱人員的法令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約僱人員的人事進用只需要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人事資料由地方人事主管機關列管,無須上報銓敘部
但還是算公務人員
如果有考上或轉任公務人員的話,抵用之公務人員年資為「委任」
簡單來說就是普考的年資
薪資可以參考「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奉點最高到六等,薪點最高為280點,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每月33,908
3. 約用(或專案)
主要法條依據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這跟一般所謂的約聘社工適用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不太一樣
約用人員就是臨時人員,地方的人事主管機關不會理你,也不會把你資料放進人事系統
通常縣市政府都是秘書處、秘書室等等庶務單位在管理你的差勤跟薪水
約用人員不適用公務員所有法令,人員進用也是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薪資範圍原則上就看方案怎樣寫以及編列,多數會比照約聘僱人員的奉點給
但有時候地方財源以及補助來源不太一樣,所以就會有很多不一樣的薪水數字
比如說每個月34,000、32,000等等
約用人員因為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所以無法累積公務人員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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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福利與相關措施對照表:
投保保險:
約聘:勞保
約僱:勞保
約用:勞保
人事進用法令:
約聘: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約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
約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作要點
現行(民國101年)薪資
約聘:280俸點起跳,最少33,908,看地方規定與財政,有機會調升,
非主管職最高可到六等七,月薪大約45K
約僱:最高薪資為280俸點,也就是33,908
約用:看方案而定
退休金
約聘:離職儲金<--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僱:離職儲金<--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用:勞退新制退休金<--存在勞退新制帳戶,雇主強迫存6%
工作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另外存6%,等你退休才把錢還你
是否有月退
約聘:依勞保規定,98年以前有勞保者可選勞保年金或勞保一次退
98年1月1日後才有勞保紀錄者,只能選擇勞保年金
約僱:同上
約用:同上
是否適用勞基法?
約聘:不適用
約僱:不適用
約用:適用
地方人事管理單位
約聘:人事處、人事室
約僱:人事處、人事室
約用:秘書處、秘書室、業務科
抵用之公務人員年資
約聘:薦任
約僱:委任
約用:沒這種東西
休假年資
約聘: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是勞基法
約僱: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是勞基法
約用:比照勞基法
就業保障
約聘: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
約僱: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
約用:一年一聘,但方案結束或是老闆不喜歡你就掰掰
國民旅遊卡
約聘: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僱: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用:沒有
交通費補助(直轄市)
約聘:有
約僱:有
約用:看方案編列
年終獎金
約聘:有,比照公務人員規定給1.5個月
約僱:有,比照公務人員規定給1.5個月
約用:看方案設計,最高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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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大概想到這麼多,有疑問的可以推文,或是請各夥伴踴躍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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