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吧!我們不核四」..... 今年底12/18的第17號核四公投,讓我們大家一起投下不同意票!
8月28日原是法定公投投票日,因疫情延期至年底12月18日,在疫情逐漸趨緩的情況下,朝野政黨上週紛紛開始進行公投宣傳戰,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建置「分手吧!我們不核四」網站已正式上線,在公投前提供能源知識大補帖,呼籲民眾為了環保與安全的理由,應投下不同意票。
今年年底,民眾將面臨四項公投,其中一項就是關於核四續建,民眾也許會覺得「怎麼又要再投一次?」「核四不是已經執照過期,停建封存了,燃料棒也都運出國外了嗎?」為什麼核電公投一來再來?什麼時候才能終結危險核四?朝野政黨上週針對公投表態,民眾黨、時代力量都已明確表達不同意核四續建與重啟,只剩國民黨還堅持啟用危險的核四廠。事實上,糾纏台灣多年的核四,可說是全台最大的爛尾樓工程,這座年久失修且問題重重的爛尾電廠,完工尚且不易,真的能夠啟封商轉嗎?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擁核人士僅將公投當作政治工具,根本不顧蓋了二十多年還蓋不完的核四到底還能不能用?安不安全?簡直像是不願分手的恐怖前任情人,死纏爛打,拖延台灣的能源改革,依據經濟部評估,核四至少還要興建十年時間,並追加八百億經費,更別提發現斷層的新證據,以致浪費公帑之後,很可能根本無法有運轉的一天!
遺憾的是,國民黨在野後仍拒絕反省過去的錯誤政策,甚至任由擁核人士惡意扭曲,利用藻礁議題偷渡核四重啟公投,做出公投最惡劣的示範。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是為了減少燃煤的供應,藻礁公投領銜人潘忠政老師多次公開聲明,守護藻礁的能源轉型立場,從公投理由書到對外發言都是「非核減煤救藻礁」,擁核人士不該一再想要綁架、操作輿論風向。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出「分手吧!我們不核四」,呼籲應趕快放棄蓋在斷層上的核四,並不合適地震、颱風多的台灣,讓不安全的老舊核四退場,並架設資訊網站(https://vote4nonukes.tw),網站中說明核四問題與臺灣能源現況--『核四不能解決能源與空污』、『福島核災進行式』、『發展核電不是國際趨勢』、『台灣能源轉型怎麼走』,『台灣如何因應氣候變遷?』,讓公民有更充分的資訊能夠展開討論。同時,也於社群媒體發布「核四公投不同意」懶人包(https://bit.ly/3Cxsg4F) ,說明核四應需要面臨的地質、安全、工程及核廢料存放等問題,根本不可能也不應該續建。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將全力阻止老舊核四復辟,已向中選會申請成立核四續建公投的反方辦事處,未來持續提供台灣、國際的能源發展趨勢、核四議題知識,積極促成公共政策的社會溝通與討論,日前將日本前首相菅直人撰寫的「核災下的首相告白」一書,寄送給台灣當前的65位政治人物,呼籲政治人物不該迴避攸關國民的安全問題,不該只著眼政黨鬥爭,而該負責任地在社群媒體、質詢台上或任何公開場合告知台灣人民「台灣是否有應付核災的能力?」不應讓全民為不安全的核四承擔核災風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強調,任何一位主張要續建核四的政治人物,都必須回答:你能保證核四安全嗎?台灣如果發生核災,要逃到哪裡去?
老舊核四廠長久以來沉痾難返,至今尚未興建完成,不論是工程、環境、安全、經濟、地質各方面問題重重,都需要嚴正面對,釐清核四過往興建弊案與過失問題,以及核四從未完工、甚至興建在斷層上的事實,同時讓社會知道,核四至少還要十年時間,並追加八百億經費以上才能發電,我們希望接下來的期間,能讓真相呈現,讓有益於國家發展的公共討論可以正向發生。
核四公投反方辦事處 網站:
「分手吧!我們不核四」(https://vote4nonukes.tw)
「核四公投不同意」懶人包(https://bit.ly/3Cxsg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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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電廠在哪裡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們的電力出了什麼問題-上文
《 台電五月大停電,
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
在五月肺炎疫情的最高峰,臺電接連發生513與517兩次大停電。正如同總統所說,讓人無法接受。而在野黨發動的公投在即,擁核勢力蠢蠢欲動,行政團隊若無法徹底檢討,拿出兼顧務實與前瞻的能源發展論述說服社會,恐讓這些年施政的成果,淪為「只打上半場好球」。作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治芬將各種專業意見進行整理,希望與大家共同討論,作為能源政策滾動檢討基礎。
一、 精進臺電管理,政府責無旁貸
今(21)天媒體已經披露,513大停電臺電內部調查報告,源頭指向外包廠商中興電工的工頭未依規定恢復管制狀態,導致設備防呆設計失靈。不過臺電數十年來皆仰賴專業外包商進行各項工程系統服務,出事的時候,卻往往只針對單一事件進行檢討。經濟部與臺電實有必要對於臺電的委外管理機制,徹底檢視,才可能帶來系統性的改變。
而社會大眾更關切的,恐怕是「電到底夠不夠用?」然而這牽扯到的是兩個層次的問題:規劃與緊急調度。513大停電時,一次跳機就少掉220萬瓩電力,而因時間點發生在下午,剛好是太陽能供電量下降時。解決之道原本是透過抽蓄發電所進行的儲能,但是受到水情影響,抽蓄發電減少達100萬瓩。
但從規劃的角度,正如同經濟部長坦承,臺電在安排機組規劃時,並未參考近年的天氣變化,而氣象是個持續變遷的過程。所有發電設施本來就要輪流進行歲修與預檢修,如被在野黨誤為「神主牌」的核電,因為設施老化檢修時間就越拉越長,但這類的歲修與預檢修都是事先安排的行程(並非壞掉了拿去修!)。而作為儲能及應變主力的抽蓄與慣常水力因水情能量不足,今年初即已掌握,為何仍無視主客觀條件進行調整?以能源跨部會級的重要性,行政院應該要好好檢討!
二、 技術日新月異,儲能與調度也該精進
電力基礎設施的新建與維護,都是數以十億起跳的龐大金額,就算如在野黨網軍宣稱的,大舉拉高所謂的「備用容量」與「備轉容量」,不考慮調度的彈性與設備的妥善率,關鍵時刻電才真的發不出來。以先進國家近年配合電力技術革新的成果,除了蓋綠電與新型天然氣機組,也要重視儲能與調度。
根據臺電資料今年臺電儲能目標值是49千瓩,2025年目標值590千瓩。在已實現的部分,設在台電變電所的聯合再生15千瓩與華城電機15千瓩,再加上對外購買儲能服務5處設施,應已達45千瓩,惟2025年綠能裝置容量目標值為25百萬瓩,若以10%即2.5百萬瓩計算儲能需求,超過儲能設施與抽蓄水電加總。
用來維持電網穩定的另外一種方式,是加速傳統發電廠的調整速度。天然氣不但是相對低碳排的發電方式,啟動時間3小時更比燃煤電廠快一倍,然而如麥寮電廠推動煤轉氣就遭到雲林縣政府的冷對,不但不顧民眾健康,其實也有害用電安全!
三、 電源開發相關工程,應得到更多重視
必須要承認的是,各種綠電設備的建立,在工期上與目標值仍有一段差距,我們要給第一線工程人員更多鼓勵,但政府也必須拿出方法,讓民眾與開發單位能夠有效對話、有制度遵循,而不是如許多陸域風機在開始施工後才發現問題,進而影響電源開發進度。
而現在不是威權時代,所有的公共建設都會有不同利害關係人必須要協調,綠電如此,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一樣如此。擁有最多資訊的行政團隊也應該要主動說明提供資料,一切都搞神秘,才是對能源政策許多誤解的起因!
四、 公民參與電力發展的機制仍待建立
從國際能源轉型的歷史來看,藏電於民的公民電廠、合作社非常重要。然而因其併網調度困難,目前全國僅有5家綠能合作社,其所建置之公民電廠總裝置容量不過約1000瓩。政府對合作社以及社區公民電廠的獎勵推廣真的需要加把勁!尤其社區微電網規模雖小,但臺灣山高水深,「防災型微電網」對許多地區是有用且經濟的。針對經常性災害導致斷電形成孤島的地區,結合當地政府與學校等防災避難處所,打造在沒有外來電源時也能自主運轉的電網,讓在地居民得以安全等待後續生活機能的恢復。
而現在臺灣民間熱錢眾多,民間資金若能引導投入基礎建設、賺取合理利潤,可創造更大的效益。然而針對大型綠電與儲電投資,一般民眾就算有意願,也缺乏完整合理的投資分潤機制,政府在規劃後續能源政策時,也應同步思考。
五、 對新型發電方式欠缺重視
臺灣投入太陽能發電較早,而風力發電則是目前成本效益最高的發電方式。然而除了相對成熟的太陽能與風力外,雖然過去能源國家型計畫從地熱、生質能、可燃冰列舉洋洋灑灑,相對鄰近國家已明顯落後。以地熱而言,目前對地熱資源的探勘,往往仰賴1970年代的探勘資料,這和當前的技術是否相符呢?又比如當前先進國家紛紛投入將離岸風電等便宜的再生能源電力轉成易儲存可運輸的氫能的研究,我國這時的未來發展圖像又在哪裡呢?
改革總是艱辛的,光是相對單純的太陽能饋線,目前就有400瓩、1100個案場在排隊。但改革也是必要的。根據國際知名經濟學家Claudia Kemfert博士的研究,能源轉型顯著有利於經濟發展。在改革的過程中,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引來疑問,管理失當更會引起對改革方向的全面質疑。希望行政團隊要徹底檢討,不要輕忽、不能心存僥倖。(上文)
公民電廠在哪裡 在 黃土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感謝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女士賞臉,之後我會正式行公文函,建請行政院推派閣下擔任第一場核四公投辯論會代表。
Kolas Yotaka:公投是台灣人民珍貴的權利,樂於看見不同觀點的辯論
https://www.facebook.com/kolasyotaka.tw/posts/2863913137209829
無論反核擁核,核廢問題都必須處理、也可以處理,只是有人不希望核廢問題「被處理」,否則每次選舉就無法拿來消費。
以下幾點先行回應:
一、我的答案當然不只有「放我家」,我踏入能源議題之初,向來主張即使核廢安全無害,都應該立即遷出蘭嶼。低放處置場安全要求,早就訂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規定幾乎跟核能電廠一樣嚴格。既然經濟部在100年就已公告建議候選場址,當然就已充分驗證其安全性。
二、講一個真實的故事,之前有立委質詢官員最終處置場的場址在哪裡,官員說還不能公布,立委問為何不能公布,官員回答:「因為公布後會有很多人跑去設籍在那裡。」另外,南韓的核廢料處置場在選址時,當地居民真的是用搶的。當時在數個場址預定地進行公投,結果每個地方的支持度都超過五成,最後是比誰的支持度高而獲選。
三、你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顯然忽略蘭嶼達悟族人、乃至於北海岸反核團體的長年訴求,皆是「遷出蘭嶼」和「最終處置」脫鉤。你與你的老闆蔡總統,從來沒有把蘭嶼核廢問題真正放在心上過!
四、原能會自己的「核廢料最終處置技術及世界各國高、低放最終處置場址選擇與興建近況報告」,從未說國內找不到適合場址或不能安全處置的問題。更何況全世界前前後後已經有106多個處置場,大家都找得到,就台灣找不到,很奇怪吧?
五、關於核廢料處置場難產的政治問題,關鍵在於反核團體不斷煽動輻射恐慌,造成本島和蘭嶼弱弱相殘,更出在主辦機關怠惰不作為:
(1) 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2條,選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以下簡稱處置設施)場址的主辦機關是經濟部,而不是台電。依前揭條例第11條,公告建議候選場址後30天,應在場址所在地縣(市)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不受公民投票法第二條(全國性公投)之限制。
(2) 既然建議候選場址在101年就已公告,經濟部卻將辦理公投的責任推給縣市政府而不執行,顯已失職。或曰,公投門檻高。但是現任政府在108年6月改公投法,讓公投與大選脫勾可快得很,如果有心推動,為什麼不能再修改一次?請你不要忘記,蔡總統完全執政已經五年了,不要再找藉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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