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應揭露篩選標準,強化公設標示規定,杜絕車道灌水公設虛坪」
實價登錄2.0草案審查中,抽空跟大家報告上午質詢的重點。
今天內政委員會排審實價登錄2.0草案,除了大家都很在意的 #門牌揭露、 #預售屋全面納管及時申報,還有幾件重要的事情,也應該一併處理。
#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的篩選標準應揭露
實價登錄到底剔除了多少案件?標準是什麼?各縣市剔除標準一致嗎?
答案是,大概剔除了8%的交易案,標準從未接露,且各縣市標準不一。這些疑問,長年影響實價登錄的可信度。有人認為高價案件被剃除,有人認為低價案件被剃除,從來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
我具體要求,公布篩選標準與特殊交易類型,並定期公布六都、各縣市的的實價登錄揭露率,讓大家看得清清楚楚。
#公設應標示大公小公
#名列法定必要公設與其他公設面積
再來,實價登錄對於公設,通通標示為「共同使用部分」,沒有區分大公(全體共用)、小公(部分共用),也沒有標示因應消防、避難等法規的必要公設,與其他休閒性公設的面積大小。
公設標示如此不清,難怪消費者會覺得公設灌水,買到一大堆不知道在哪裡的神祕坪數。
我要求內政部,實價登錄修法應一併檢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對於 #公設標示,給予明確規範。
#杜絕車道面積灌入公設虛坪
近來引起討論的實坪制,我認為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弊端,就是 #車道面積灌入公設,讓沒買車位消費者多花好幾百萬買公設的伎倆。
過去有好幾個建商,因為虛灌車道面積到公設,沒有在買賣契約揭露,而被公平會罰鍰的案例。但是,我們仍然沒有任何規定,禁止車道面積計入大公的灌水行為。
儘管有法定防空避難設備面積的規定,但是,把車道面積灌給沒買車位的消費者,仍然是不合理的。
我必須難得肯定花敬群次長,針對上述議題,都給予會積極檢討的正面承諾,就看內政部什麼時候拿出具體方案了。
質詢影片看這裡:
https://youtu.be/ArUBwIZ6E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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