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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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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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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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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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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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好奇,這些二二八的謬論哪來的,至侯漢廷以來,又進展到什麼程度,結果搜尋一下.
發現比侯漢廷當時還糟糕.
變成了理中客當道,開始玩弄一些取巧的謬誤,諸如例外凌駕通則,部分取代整體,移轉責任,去語境的謬誤.
令人驚訝的是,他居然擷取《Formosa Calling》這本通篇描述國民黨暴行的書籍,裡的一個段落,將抗爭者分為主和派和鷹派,主和派成為眾矢之的,鷹派覺得主和派是叛徒,要殺你,對於政府來說,你玩兩面手法,拖住政府的「善意」,所以也要殺你,於是原本國民政府不分青紅皂白的殺人,變成鷹派也有一份,推論「敵人就在本能寺」.
於是陳建仁的說法「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
變成了「當時在殺人的,可不只有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
賦予陳建仁的說法「不一樣的感覺」
而稱「現在我們以為二二八事件就是因為整編廿一師血腥鎮壓、暴力清鄉而平定的,實際上,國民黨沒有那麼業餘.而在另一方面,國民黨也沒有那麼狠,當年大日本帝國強制把台灣人民直接編成保甲,對內自我監視,對外與反抗者對幹,讓台灣人民自相殘殺.」
「二二八事件能迅速恢復秩序的兩大功臣,一個就是跟政府站在一起的台灣人幫忙去策反或勸退頑固的反抗者,一個則是戶政人員趕緊更新戶籍資料,而不是靠什麼強大的武力鎮壓,當年陳儀他們,腦袋還是非常清楚的.」
而有趣的是,《Formosa Calling》就是描述國民黨的武力鎮壓情況.
「在法庭上,利害關係人的證詞,其可信度往往需要七折八扣.二二八事件當然也不例外,我們就暫時將本省、外省的說法都放一邊,看看外國人怎麼說的.」
《Formosa Calling》作者的確是紐西蘭人,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人員,但顯然這個「把本省外省說法放一邊,看看外國人怎麼說」的說詞,依然被套上有色眼鏡,只擷取有利於黨國的論述,並營造台灣人自己害死自己的印象.
其所引述的「第九章 抗暴的最后階段」
https://sites.google.com/view/1-formosa-calling/%E7%AC%AC%E4%B9%9D%E7%AB%A0-%E6%8A%97%E6%9A%B4%E7%9A%84%E6%9C%80%E5%90%8E%E9%9A%8E%E6%AE%B5?authuser=0
書中開頭即描寫了,「當我們再度重返高雄市區時,發現吉普車上的旗子和我們原先預期的作用大不相同..我們的車子不斷被那些因為糧食被國民黨軍隊搶走而挨餓的人攔下求情.每當我們停下來時就立刻有一大群人圍上來訴說他們的痛苦遭遇.」
「其中一名女孩在講述她的遭遇時幾度努力忍住激動情緒,其他人群也保持一片沉靜.女孩的父親是高雄市一名有頭臉的重要人物而且他不贊成武裝反抗. 但是無論如何還是被國民黨軍隊帶走后無人知其下落.這個女孩向所有可能想到的人打聽,但她的父親仍下落不明.
國民黨軍隊洗劫了他們家,擄走了所有值錢的東西包括食物,她的母親因悲傷驚嚇而崩潰.作為獨生女的她只好擔負起找尋父親的責任.但我們又能為此做什麼呢?我只有不得已的告訴她我們實在不可能做得比她已經做出的還多」
這段內容不知為何變成理中客口中「廝殺使得雙方都失去了理性,而初期被狠打的軍方,在殺回市區之後,也並沒有對反抗者的『領導人』客氣.」
腦補的成分特多,不如說,國民黨軍一開始屠殺就不客氣了,強姦婦女,滋擾百姓也沒在客氣,這時候反而有「可以客氣的餘地」,實在令人莞爾.而一個仕紳毫無道理的被捉住,尚不確定他的身分為何,是否為「領導人」,就直接解讀成平等的廝殺,國民黨軍可以對無辜的仕紳不客氣,這種三歲小孩的詮釋,簡直是把歷史當作玩具.
而這開頭的段落跟後續作者的律師朋友顯然是不同的對象,不同的故事,理中客卻把他們合在一起,把他弄成一個「主和派」的故事.
「她的丈夫苦口婆心地勸告暴徒不要用武力,但換來了大家對他的敵意,只得逃亡,暴徒來到他的住處,燒毀了他的房子.當時,這位太太被暴徒打得很慘,她讓我看了滿是瘀青與傷痕的雙腿,並表示她身上也滿滿都是。她處於崩潰的狀態,顯然這當下並不是好時機來告訴她我們在要塞看到的那件事.」
這一段是理中客擷取「主和派」律師朋友的妻子,被暴徒打的經歷,他以此推論出鷹派才是元凶,但整段的原文是什麼呢?
「在希望我們幫忙的要求當中,有一個是我們那位律師朋友的妻子.我們的那位律師朋友曾經反對暴亂,我的翻譯則在要塞認出他遭到國民黨軍隊毆打.我們於是驅車前往他的辦公室去看他的妻子,聽到的又是一樁令人難過之事.
她的丈夫曾經大聲急呼並且勸戒群眾不要鬧事,但是卻引來一片反對而不得不落荒而逃,群眾們甚至包圍他的住宅將之燒毀.他的妻子也遭到群眾毆打.她展示給我看雙腿一片淤青,並且表示身體其他部分也到處是這樣的淤青.
她曾經因此而神經崩潰,但是當我們告訴她我們在要塞見到的那個遭國民黨軍隊毆打的人可能是她丈夫夫時,她的反應還很鎮定.她表示,她丈夫的兩個好朋友也幫了不少忙.其中一人已前往要塞.由於我們的備胎仍然下落不明,我乃認為現在是再去那里走一趟商量商量的時候了.」
「丈夫遭國民黨軍隊毆打」被省略了,而有趣的是,他的丈夫被認為是首領.
「到達那里時,我們立刻和第一天晚上就來拜訪我們的其中一名軍官朋友見了面.他首先詢問我們的來意,當我們表示要尋找這個人的下落時,他的反應是『哦,他是首領.』語調中似乎暗示我們不必對他抱什麼希望.」
我們看看這個中立客觀的紐西蘭人的解讀是什麼,
「雖然我解釋了他曾經試圖帶領人們不要參加暴亂,但沒有效果.很顯然, 任何形式的領導人都是國民黨軍隊清算的首要目標.(在此希望附帶指出,這是我所見國民黨不論任何理由有系統消滅台灣領導人的第一個跡象).此外我也表示希望找回我們的備胎,但所得的答案是一個人推一個人,最后當然是原地打轉,沒有下文.」
「任何形式的領導人都是國民黨軍隊清算的首要目標」
「在此希望附帶指出, 這是我所見國民黨不論任何理由有系統消滅台灣領導人的第一個跡象」
什麼時候變成了鷹派不想恢復秩序,國民黨軍隊反攻,主和派兩面不是人,國民黨軍迫於無奈只好一起槍擊,或者加以逮捕,甚至鷹派還有可能參與殺害台灣人栽贓主和派的故事?
其所根據的,就是他的律師朋友曾經勸群眾不要鬧事,最後被反對,妻子被毆打,腳下一片瘀青.
這個律師朋友的真實故事是什麼呢?
那就是作者對群眾演說,表示受高雄市長的請求,去致力為這個城市促成停戰,然後他前往人民總部,在那裏見到他的律師朋友,而他似乎是主要負責人.
而作者被要求「做為我們代表團的負責人去國民黨的軍事總部要求停火.」
「他們於是告訴我,在過去兩次談判嘗試里,有一名男子受傷,一名被打死,所以我們這次談判也不必那麼急」
顯示開火之前,反抗方試圖派人談判已經出現犧牲者.
當作者去見國民黨軍方的時候,發現遠處有一挺機關槍和五六支步槍在對著他們,而他表明身分,免除危機,見到軍官的時候,與之交談,突然出現槍響,在場的人趴在地上,雖然,沒有跡象顯示子彈射向那裡,而原作者也沒記載是哪一方開火.
在他獨自一人起身開始偵察的時候,又爆發槍響,這一次他確定了是國民黨軍官開火,並且槍擊了一名婦女.
一名年輕台灣人上去搭救,和作者一同將婦女攙扶到國民黨軍事總部,但是軍事總部這邊沒有繃帶或夾板可用,他們做了應急處理後,送往對面的「人民總部」,那裏有一位醫生,然後那名婦女最後被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
作者表示因為因為這個事件打斷了談判,雙方也不願意再恢復.
最後,國民黨軍隊開始佔據優勢,作者並強調了雙方武力懸殊.
「很顯然,國民黨軍隊已經開始有組織進攻這座城市.此刻為止我們所見到抗暴分子擁有的全部武器不過六枝步槍分屬於不到二十名男子.當槍聲逐漸從旅館經過而最后在遠處消失時,不免感到自己相當幸運.」
「從旅館里我們可以看到國民黨的中國國旗飄揚在前面所提的軍事總部和 人民總部頂上,機關槍手則攫取了戰略據點.不時從街角傳來的零星槍聲使我意識到國民黨軍隊掃蕩肅清的程序已經開始.槍聲越來越近,而我們的權宜之計就是再退回到我們在旅館內的避難所里.」
「這位曾經參與緬甸戰役的國民黨軍官駕駛著我的吉普車.在路上我立刻看出台灣人這次反抗注定要失敗.因為街道邊和山頂上到處可見架設的機關槍,有的機關槍口徑還非常大.相對來說完全沒有武裝的台灣人自然一點獲勝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受到要塞里國民黨指揮官禮貌接待.他告訴我們說,因為共產黨煽動的關系,他們被迫攻擊這座城市.但我們這邊卻沒有看到任何和共產黨有關的人或物.隨后他們把軍需官辦公室給我們當臨時臥房,我們的床鋪則是辦公室里的桌子.當時缺少糧食,但幸運的是,由於旅館里一名旅客的先見之明,我們隨身帶了旅館特別為我們買來的面包和奶酪.」
「早上時我們看到幾批人犯被繩索綁在脖子上帶進來.其中一名犯人獨自一人站在入口處,他的雙手手腕被鐵線綁在背后,由於綁得太緊鐵線已陷入肉里.他的兩支上臂也同樣被鐵線牢牢捆綁,同時脖子上也綁了一圈繩索.看起來已到了精疲力竭的極限,但是每當他的頭低下時,國民黨士兵就用綁在步槍上的刺刀背打他的嘴巴.」
「我的翻譯認為這人是我們的朋友,是人民總部的領導人之一而且非常反對發生毆打事件. 我不認為我們認識這人,但我的翻譯堅持認為我沒有仔細體會該男子過去幾天所經受的悲慘經歷.其中証據之一就是他顯然變得非常削瘦.
總而言之,不論這人是誰,眼見一個人遭到這樣對待都是令人震驚的.我們討論是否該出點力,但最后決定如果我們對這名男子展露任何興趣的話, 可能只會給這名落在國民黨軍隊手中的男子帶來更多麻煩.」
這應該就是那位律師朋友.
https://sites.google.com/view/1-formosa-calling/%E7%AC%AC%E5%85%AB%E7%AB%A0-%E9%99%B7%E5%85%A5%E6%9A%B4%E4%BA%82?authuser=0
在福爾摩沙的呼喚第九章裡還有許多針對國民黨軍隊的暴行敘述,包括他們到了一個旅館裡面,被其他人歡迎,他發現裡頭全是女性,唯一一些男子是比他們先到的軍人,他們原本不想住下來,但是那些婦女們面露驚愕的表情,釋出求救訊息,這讓他改變主意.
「由於我的翻譯也正忙著找出事情真相,我當然就更不知情了.不過無論如何我還是看到旅館老板娘把一疊紙條塞給這批國民黨士兵為首的一人手里,不久后,這些士兵就離開了.我的翻譯這才告訴我,這些國民黨軍人原來打算今晚帶這些女孩回去睡覺的,但由於我們的到來使他們放棄了這個想法.」
「這天下午和晚上,這家旅館的氣氛都非常緊張,每個人都坐到我們的房間里來.她們異口同聲地訴說著國民黨士兵在這家旅館開槍強行進入的情形.她們表示,除了第一位出面和國民黨軍隊他們打招呼的老板被當場射殺外,她們全都認為,是由於我出面和這些國民黨軍人打招呼才(挽) 救了一些人性命.談話里不斷夾雜著怨嘆和顫栗.在她們離開我們的房間后,我還可以聽到她們談話直到深夜.」
「一個有趣的事實是,在我離開被帶往要塞的那一天晚上,這棟旅館整個被機關槍掃射了一遍,特別是在樓上部分,子彈貫穿了整個房子,有時候甚至穿越四座牆壁,因此這些子彈顯然是穿甲的機關槍子彈.」
「一名國民黨士兵那天早上因為頭部槍傷死亡,國民黨軍隊於是逮捕三名醫生和三名護士.理由是沒有適當救護這名士兵.由於其中一名參與救護的台灣人護士是『聯合國救災及重建署』的護士之一,所以我們全體向市長要求平反這件事.在此情況下,另外兩名加拿大籍護士覺得她們不能因此離開這名台灣人護士,於是決定留下來.」
「但更嚴重的事實是,每天早上總有屍體躺在街頭.這些屍體都是些重要人物.他們往往是在夜晚在家中被拖出去殺害的.國民黨憲兵曾追索一名台東地區的議員.這名議員在高雄發生暴亂時經由花連和蘇澳去了台北.所以他和高雄的暴亂一點也沒有關聯.但他確實曾經一再要求國民黨政府建立法律和秩序,因此自然也就成了國民黨政權追索的目標.」
「在高雄時我們以為我們的處境夠糟了,但比起台北的情況簡直小巫見大巫. 一名『聯合國救災及重建署』的女性官員住處即使在門前掛有美國國旗情況下,也遭到國民黨軍隊襲擊.幸好一名駕駛吉普車的西方人路經此處看到這種情況而(挽)救了她.因此之故,這位西方人到現在還只好駕駛他那車身有幾處彈孔連方向盤都被打掉一部分的吉普車.而這就是當時在台北的國民黨軍隊典型作風.
在國民黨增援部隊從中國大陸扺達台灣前,台灣行政長官陳儀利用一連串保証安撫反抗分子.然后在國民黨增援部隊扺達后就對民眾展開有系統的屠殺.一卡車一卡車滿載配備有機關槍和步槍的國民黨軍隊從基隆港兼程進駐台北.他們對掃射街道上的民眾還嫌不夠,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地對商家和住宅開火.
在台北和基隆之間的一個村子里,有二十名年輕人的睪丸被閹割,耳朵被切掉,鼻子被挖開,然后才被軍刀刺死.他們的屍體和許多其他人的屍體堆在一起達好幾天之久.在河里看到屍體漂來並不是不尋常之事,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孩顯然在警察下令時離開的不夠快,國民黨軍隊於是把他的雙手用軍刀砍下,然后再把他刺死.
在台北也是一樣,國民黨軍隊的習慣做法是,當他們搜索房屋時,一定把首先出來開門的人當場槍殺.
暴亂剛開始時,一群初中學生到萬華車站準備搭火車回家,其中兩名學生先進入車站向站長詢問.國民黨憲兵於是把他們叫過來並且不準他們離開車站.其他等在外面的學生不知里面發生了什麼事,也紛紛進入車站了解.這下子車站里的四五名憲兵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就對這些初中生開槍,最后打死約二十人.
國民黨軍隊繼續續多天追索他們名單上的要犯,持續幾個月的時間不斷有人失蹤.更沒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人遭到殺害.」
「事實上,經過日本五十年統治,台灣人已經得到良好的生活水平,而且法律嚴格的范圍以內,台灣人也可以安全的生活.因此他們想象著,隨著大陸同胞的到來,他們的經濟和社會條件一定會進一步改善.因此之故,當大陸人前來接收台灣時,的確受到台灣人揮舞著中國國旗興高采烈地歡迎.然而,這種情況沒有持續多久.
前來接收台灣的國民黨軍人在迅速建立起簡陋的營舍后,立刻開始有系統的搶劫和強奸.舉例來說,在北投,街道上的女孩子往往被施以麻醉劑后帶往軍營讓軍人發泄,然后再用船送往大陸.其中一名比較聰明的女孩在騙取俘虜她的人的信任后,利用間隙翻牆逃到父親那兒,她的父親向警察求救.然而警察現在已經是大陸人擔任了.這些警察對憲兵十分懼怕,因此當然對這件事置之不理.」
「當然了,所有武器也都必須交出.雖然可能的確有一些步槍被台灣人交出來,但如果我在高雄國民黨軍事總部親眼所見是一標準的話,那麼,這些被台灣人交出來的武器大部分是刀,劍,和長矛.事實上,台灣人對自己沒有武器感到懊悔.而我所見到唯一一些台灣人擁有的步槍,只是一輛在街道上急駛的卡車里的一群年輕人所擁有的五六枝步槍罷了.
據我所知,這些步槍是在暴亂剛開始時國民黨士兵遭到襲擊時丟掉手上的武器逃跑時被台灣人揀來的.但陳儀從大陸召來的增援部隊火力可不一樣了,加上花言巧語和陰謀詭計,那些拿著木棍長矛的台灣人當然不是配備著步槍有組織的國民黨軍隊的對手,更別說國民黨軍隊還有機關槍和手榴彈呢.
在這場事變里台灣人的死亡人數一定非常多,然而這也証明了台灣人是勇敢的,在被迫走投無路情況下不惜決一死戰.」
我們不知道這一部直指國民黨軍隊暴行的《Formosa Calling》,最後怎麼變成人工的「敵人就在本能寺」,只能說這種超譯的方式正在誤導其他人,開啟平行世界.
在這個平行世界裡面,暴民的鷹派堅持要做亂,主和派變成替罪羔羊,國民政府軍策略運用得當,透過詳實的戶籍資料實行連坐法,加上有「不同想法」跟政府站在一起的台灣人幫忙去策反或勸退頑固的反抗者,國民政府是迫不得已,無法施行仁政,會令反抗份子囂張,一切都是為了恢復秩序,維持社會穩定.
這樣的說法,跟如今的中國共產黨「維穩」說有何不同?
沒什麼不同.
前因後果顛倒,先是實行「暴政」使台人反抗,而國民黨軍隊憑藉優勢兵力實行鎮壓,再逼迫人民互相監視,或者協助對付反抗份子,因為他們知道反抗者成功無望,他們害怕被報復,為了生存只能服從.
而這些樣態,被後來黨國高級知識份子們,解讀成台人自己害死自己,台人只想要暴動,不想要和平,暴民害主張和平的人被連累.
事實是,不管是暴民還是主和者,都是被下手的對象,沒有這些黨國軍隊的入侵、掠奪,台人根本不用算計對方,分什麼鷹派、主和派,他們割下年輕人的睪丸、對路過的男孩因為沒聽令趕快離開所以砍下他的臂膀,乃至於抓路邊的女孩施打麻醉劑帶往軍中強姦,送到中國,這根本就不是什麼以鷹派、主和派等抗爭者為對象,而是牽涉其他無辜平民,無差別的發洩中國兵虐待的欲望.
常識來看,鷹派看到統治者的作為,會無條件相信政府軍會履行承諾,主和者會天真的認為,放棄武力,政府軍就會放過他們?
在《Formosa Calling》裡的主和派都被殘酷的酷刑折磨,導致作者連自己的朋友也認不出來,這國民政府軍連且勸戒群眾不要鬧事的人都被如此對待,何況其他人呢?
與其說,主和派的人因為沒有代表性,使得談好的條件無法買單,被政府認為你拖住他們的「善意」,不如想想,這個蹂躪台灣的外來殖民政權所作所為,信度在哪裏?主和派的人被當作是叛徒,被大家討厭,這說法是真的嗎?這會讓鷹派仇恨他們欲置他們死地,大過於對國民黨政府屠殺的罪刑?鷹派真的有蠢到連屠殺他們的人跟想和談的人的行為都分不清楚嗎?鷹派被處死的有比主和派少嗎?還是主和派擁有較多裙帶關係可以逃過一劫,或用曾經反對暴亂來說服敵人保命呢?文中被作者救助的律師不就是最好的一個例證嗎?作者甚至能爭取他的公平審判,並且準備類似良民證的聲明,依靠關係讓他受到較好的照顧.
至於鷹派會有相應的待遇和脫罪的理由嗎?「鷹派不願意恢復秩序」這種觀點實在奇妙,破壞秩序的始作俑者不就是國民黨軍隊?鷹派恢復秩序不就是等同投降然後被屠殺嗎?如果一名議員只是因為「一再要求國民黨政府建立法律和秩序」與高雄的抗爭沒有一點關聯,就被憲兵一路從花蓮追捕到台北,我們應該想的是,「國民黨的秩序」是不是跟一般正常人認知加以脫節?真正想追求秩序應該是抗爭者,企圖維持秩序的也是那些菁英和議員代表吧?
因此,這個吹得天花亂墜的理中客所說的陳儀「捉小放大」,實屬無稽之談,《Formosa Calling》裡記述得很清楚,被當作主和派的律師(原作裡沒有主和派這種名詞),和其他人五花大綁實行拷問,不分鷹派或主和派,是說,如果國民軍採取的方式是「搜索房屋時,一定把首先出來開門的人當場槍殺.」蓄意謀殺的手段,怎麼會去分你是鷹派、主和派?如果對象包含沒聽令趕快離開的男孩(割下他的臂膀),甚至聯合國的女性官員(被襲擊)、旅館老闆一出門就被射殺,甚至姦污婦女不成老闆娘還要塞給他們紙條,初中生只是搭火車就被集體槍殺,這顯示軍紀已經敗壞到一種程度,對於武裝的反抗份子,怎麼可能善待?「一律處以減刑,准予自新,只要不是領導人」簡直是天方夜譚.
只有像是蔡孝乾這樣加入國民黨,成為共犯,並且出賣自己人,做出實質貢獻,才有可能被策反成為黨國高官吧?一般犯人只要不是領導人就能准予自新?直接被殺或判的機率比較高吧?
「反抗者中間,不願意恢復秩序的人,也是所在多有.我們現在以為陳儀在當時枉殺了許多無辜的台灣人,這句話是不確切的,因為除了少部分被明正典刑殺掉的之外,大部分的人其實都是失蹤下落不明.而事實上,比起枉殺的,枉縱的才是絕大部分,這是因為當時官方是為了穩定局勢,選擇了抓大放小的政治操作,只要你不是領導人,那就一律減等處刑或准予自新,表面上好像很合理,但這就給了有心人操作的空間,其中就包括了大家都討厭的主和派反而變成暴動領導人被抓、被殺的狀況.」
屠殺是國民黨軍隊、鎮壓是國民黨軍隊、說你有沒有罪,亦是國民黨,逮捕、判刑、無差別殺戮,亦是國民黨軍,這「有心人士」怎麼操弄?就算實行操弄,這有心人士也是國民黨軍隊吧?《Formosa Calling》已經說明了「陳儀從大陸召來的增援部隊火力可不一樣了,加上花言巧語和陰謀詭計,那些拿著木棍長矛的台灣人當然不是配備著步槍有組織的國民黨軍隊的對手」是誰在操弄實行陰謀詭計?鷹派?明明就是國民黨吧!
《Formosa Calling》作者指出:
「但更嚴重的事實是,每天早上總有屍體躺在街頭.這些屍體都是些重要人物.他們往往是在夜晚在家中被拖出去殺害的.」
造一個假想敵,幫真兇卸責,如果暗指「鷹派」私下暗殺這些「主和派」或者是仕紳,而不只是國民黨軍,這就跟「共產黨在裏頭煽動」的說法無異,只不過,把共產黨換成所謂「鷹派」,成為國民黨軍的替罪羔羊-然而,作者所見到的是,每天早上有重要人物的屍體在街頭,被國民黨軍在夜晚中從家中拖出去加以殺害,根本沒有什麼「鷹派」.然後捏造陳建仁的說法「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暗示人民害怕的是鷹派,是暴徒,就連陳建仁的父親也害怕被他們殺害,這無異是在捏造事實.
說這種沒根據的栽贓論述,是會下地獄的.
枉縱的跟枉殺的是怎麼比較?罪刑不確定,任意加之,沒經過審判就逮捕定罪,反抗的人該殺?不反抗的不用殺?但是兩種人皆被殺,枉縱是怎麼個縱法?抓不到的人算枉縱?牢房不夠關是不是枉縱?無法管理,所以後續清算,是不是枉縱?後續發生的白色恐怖以二二事件紀錄為依據,這也叫枉縱?言下之意,不就是暗示或明示陳儀放的人比殺的人多?寬大為懷?
「枉縱」是怎麼個縱法?是不是先假定了所有人都有罪,所以應該被我抓和拷問?「枉死」又是怎麼個死法?在國民軍隊濫捕濫殺的歷史裡,大多數不都是枉死的嗎?難道我們現在紀念二二八,紀念碑上的死者都是罪有應得?
就問一句話好了,以反共之名,加諸的罪,是不是全台人都有可能犯罪?說你有罪就有罪?如同《Formosa Calling》所記載,作者本人為聯合國人員,依舊被軍統監視,並且在他面前展示被殺的人都是共匪,罪有應得的假象,這能相信嗎?作為最大的共匪陳儀,實行抓捕任務和命令,本身又有何效力和正當性可言?
照這邏輯,新疆集中營關押的維吾爾人,逃掉的,都是枉縱,被關的老弱婦孺都犯了真實的罪,他們被暗殺處決、虐待致死的人,不列入紀載數字,所以枉死的人很少?
失蹤的人比較多=都被枉縱?反而不是枉殺?這又是什麼邏輯?
《Formosa Calling》明確記述「國民黨軍隊繼續續多天追索他們名單上的要犯,持續幾個月的時間不斷有人失蹤.更沒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人遭到殺害.」
香港人15歲少女陳彥霖失蹤浮屍海面,香港人被失蹤的人無數,實際上是被殺害到連屍體都找不到,可以說失蹤人口比死亡人口多,所以枉縱大於枉死?這些失蹤的人是被枉縱的,被香港人私下暗殺掉的,反而不是港警殺死的?
謬論.
如果說主和派因為看到有人被割睪丸,便認為會有和平,平民百姓看到少女被強姦,會主動和政府站在一起,我想那真是一個地獄玩笑,台灣人就算內部如何尖銳對立,有不同立場,也不會看到反人類的罪刑視若無睹,或加以認同,認為其他不同立場的人,會比眼前這些阿山兵的作為還要可惡,認為這是政府的釋出的「善意」,這種說法跟你們必須要接收我祖國的善液沒啥不同.
有的,只是對恐懼的服從和被逼迫的意識而已.
「那些在二二八事件中,明明沒有參與暴動,卻被當作暴動首謀被抓失蹤的,以及那些明明有具體事證,他就是參與了,但卻完全沒有被處理的人.他們是怎麼閃過的?他們是怎麼被贓到的?被贓到,明正典刑就好,又何必私下暗殺?這中間出了什麼問題?」
明明沒有參與暴動,卻被失蹤,就說明了國民黨軍無差別殺戮;國民黨軍的具體事證,不可信,參與完全沒被處理,只有幾種可能,第一,就是如同《Formosa Calling》聯合國官員作者,以特殊身分擔保,替其說項,第二,就是如同歐陽可亮在二二八的證言,受害者運用各種管道,無論是委託有力人士打電話給陳儀,或者是用黃金贖身,第三,如同前述對國民黨軍提出特殊貢獻,招供,如谷正文說的,很欣賞蔡孝乾的享樂主義,給予優待迅速變節.
私下暗殺就是找不到事證,或者與國民黨軍有利害衝突,比如你是某某財主,他覬覦你的地,你的錢,你的妻小,或者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別忘了陳儀向支那尋求的軍隊,他們上岸的口號是「陳儀失去台灣,我們要收復台灣!」這樣的「再收復」就足以作為他們屠殺的理由.
我們來問問,如果連一個家中懸掛米國國旗的聯合國官員,女性,都會毫無道理被襲擊,火車站的初中生都可以騙入車站中槍殺,說他們是暴民,有參與暴動,國民黨軍欲加之罪,你何患無辭?還有什麼他們不敢做的?他們襲擊女性官員需要講證據嗎?被他們贓到了,說你是暴徒,和ooxx說過話,他沒辦法明正典刑處理,於是就私下暗殺,正因為大部分「明正典刑」都是虛假的,沒有證據,「沒有道理就是道理」,他可明正典刑你,也可以因為害怕被聯合國官員上訴向南京報告,而承諾保釋他人,在人治的社會裡,被栽贓的人,找不出他的證據,就暗殺他,這不才是獨裁者的常識嗎?對於陳儀之於蔣介石而言,算什麼問題?
「現在我們再回頭看『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這個說法,有沒有不一樣的感覺了?」
神父還是第一次看過,探討歷史居然是憑感覺,不是外行,即是反智,國民黨軍隊開始殺人,人們躲在日式房子裡,若影射他人見到的國民黨軍隊,兇手另有其人,這無疑是睜眼說瞎話,指鹿為馬,蒙蔽他人的視野,《Formosa Calling》紀載了雙方國民黨軍和反抗軍的印象,反抗軍可以向他承諾保證人質安全,國民黨軍的俘虜則每個都悽慘無比,不成人形,無法進行任何保證.
黨國栽贓他人的罪,如今,又有中華民國人將黨國的罪栽贓給台灣人,這就是這篇檢討被害者的論述,荒謬而弔詭的地方,不該懷疑的,你去懷疑,應該懷疑的,你不疑有他,人民手無寸鐵,雙方強弱懸殊,被害的比例也天差地遠,偏偏要從中找出魔鬼的影子,附加在無法說話的屍體上面,老話一句,這種論述會下地獄的,堪稱中華民國版的至道學宮.
「為什麼後來大家不敢談論二二八事件?恐怕跟當時的鷹派反抗者,#透過某種方式,大部分都逃過了死劫更有關聯.」
乃至於說,人民不敢談論二二八,不是因為害怕報復,被判以莫須有的罪,以及面臨龐大強暴的恐懼,而是因為反抗者逃過了死劫,堪稱笑話.
這就跟中國不能提六四,不是因為中國施壓,扭曲歷史,洗腦人民,沒有言論自由,而是因為王丹逃過了死劫一樣,實在可笑、可悲、可憐.
《Formosa Calling》的作者用真正中立的、客觀的,不帶黨國意識形態色彩的人-孩童,來寫下這個改變.
「街道上原來都擠滿了玩耍的孩子,台灣各地的孩子也習慣爬上我們的吉普車來玩,我們在各處總是會遇到歡笑的孩童向我們揮手打招呼,說一聲『Hellook!』這樣的童言童語.」
「但是在事變之後, 不但街道上很少看到人,而滿臉愁苦的孩子顯然也沒有心情再和我們興高采烈打招呼了.有時候我看見一些婦女和男孩在牛拖的犁后面艱難的耕田,心里不禁在想,他們是不是承擔起父親的工作了? 因為他們的父親或丈夫已經為了自己家園重新獲得自由而犧牲了.」
如果說一個聯合國官員,再被黨國的掩飾、阻饒下,依然看見這麼多怵目驚心的事實,我們要問的是,在當時的人們親眼所見的,又是什麼樣血淋淋的景象?以至於惡過於巨大,觸碰了心中最後的一根弦,勒緊它,如同勒緊得自己的喉嚨.
我們不免想到作者在書中說的那句名言,
「如果他們繼續對自己說這場暴亂是由共產黨引起的,遲早他們和整個世界都會相信.」
現在,有活在台灣的人對著其他台灣人說著更加匪夷所思、包藏極度惡意的言語,企圖去竄改歷史,
我希望大家不要輕易相信,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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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一樣以為自己不一樣就算受傷還不想投降 在 寄贅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七宗罪】 (七集全更新) 內含恐怖、成人情節
<你最喜歡哪一宗罪呢?>
【七宗罪 之一】
T 聽朋友介紹,穿過紅燈區,走進一棟舊式大廈的升降機,按7字。升降機緩緩向上,機頂燈泡時明時暗,加上牆壁、地下,發出嘔吐污穢物爛醉臭味,他的確有點後悔走進來。推門進入紋身店,裝潢亮麗得格格不入,總算放下心頭。
「師傅跟我約了二時見面,小玲介紹的。遲了五分鐘,不好意思。」
等了半小時,T 被帶進房內。師傅原來是個老女人,破口便鬧。T 知道遲到理虧,只能啞忍,心中再生後悔,明明滿街紋身店,為什麼偏要聽小玲介紹,來到這兒呢?
「遲到,多少反映著,你這個人沒有時間觀念。好了,躺下,打開上衣,就紋胸口吧!」
T 呆了一呆,「不不不,師傅,我還沒有說我想紋在什麼地方,紋些什麼。馬上便要躺下紋胸口?我可打算紋肩膀...」
「躺下吧。我這兒跟別的地方不一樣,我相信你也了解。我也不知道,紋出來的是什麼,你亦無法選擇。紋什麼,是由你的皮膚直接告訴我手中這枝紋身針。我只可以跟你說,我這兒不同別的紋身店,通常紋出來的東西,就只有兩種:一,是你最自豪的東西;如果不是,那就是你最害怕面對的東西。我也不知道會是什麼,你身上的皮膚,自行激活出來。所以,你還是躺下吧…」
出於好奇,T 照著師傅說的去做。只見師傅拿起紋身針,不,不是普通紋身用的電針,而是古代符籙那種木製的鈍器。T 感受不到紋身的刺痛,只覺得有力量緩緩的拍打胸部、腹腔。半小時左右,師傅停下手,完成。整個胸腹,都出現紋身圖案。
紋理清楚,簡單表述:有一位壯漢與一條惡龍。只見壯漢拿起大刀,斬斷惡龍的頸;惡龍頭部雖然正要掉落,但依然卻目露凶光,想去攻擊壯漢。無論是人是龍,也都生動得好像會郁一樣,而且從鏡中看清楚,壯漢樣子,和T 完全一樣。
「客人,你試過屠龍?哈哈,這是令你自豪的事嗎?」
T 看到紋身,感到十分驚愕,「才沒有,怎麼會有,不是不是,這個世界哪有什麼龍?我做BBQ燒烤熟食生意的,呀,我趕時間,收費多少?」
「我並不會向你收取任何金錢。走吧,紋身的代價,你自己將來會付。」
T 走在街上,心中清楚知道,這個紋身代表著什麼。T 從前認識過一位姓龍的友人,改變一生,令T 由生意失敗,變至現在BBQ店,無人不識。
當時T 開西餐,只做精品菜。這位龍姓朋友,是T 店舖的業主。早半年時間,龍姓友人,每天也會來店舖追收租金。當時生意不好,T 交不出租金,龍姓朋友每天也會破口辱罵,罵T 廚藝差,叫T 不要再煮東西,干脆讓客人BBQ,比T 煮菜還好。有時罵得起勁,更會拿起廚房菜刀,向著T 指指點點。雖然T 心中不忿,但又真的理虧,交不出租金,只能啞忍。
後來在兩個月前的一天,T 突然想通,干脆真的做起BBQ來。在大街燒起肉,香味撲鼻,果然客似雲來,自那天起,人龍長達100人。
走著想著,便回到BBQ店。BBQ店有特色日本牛肉BBQ,幾乎所有客人,也都只為這極品而來。T 當年被龍姓朋友每天「指導」,自然明白生意之道,刻意列明日式牛肉來貨量少,客人要點多於1000元的其他食物,才可點食3片特色日本牛肉。不過,即使限制多多,照樣客似雲來。兩月不到,已賺了T 五年的生意收入。
在T 心中,其實也很感激,這位龍姓友人在生命中出現過。
不過,他卻不喜歡這紋身。過了兩天,T 走進整形醫院,進行除去紋身手術。手術很成功,一周,紋身已經脫除不見了。
一個月後,BBQ店因為沒有足夠日本牛肉可以供應,T 只能讓客人流失。不過,每天仍有數十人前來,排隊詢問「有沒有特色日本牛?我們已經等候了很久啊。」T 都只能一一婉拒,拖不下去,人流慢慢減少。
生意再次不佳,同時,T 的胸腹又漸漸開始痛起來。
這天,他起床照鏡,竟然看見胸腹,再次出現壯漢屠龍紋身。「啊!我不是已經除去這紋身了嗎?為什麼會自行重新出現呢!」
跑往紋身店,早已關閉了。再去醫院,進行脫除紋身手術,手術成功;可是這次,才一周,紋身又再自行出現。T 好像被這個紋身纏著般,找了不同醫生,就是不停脫除也好,紋身總會再生出來。
而且,更怪異的是,每次新生出來的紋身,圖案也有著輕微不同。最初,壯漢斬掉龍頭,可後來的紋身,漸漸看到壯漢力弱,斬不了龍頭之餘,更見龍纏著壯漢身驅,壯漢無力反抗。
這天,T 回到再次無人光臨的BBQ店,生意不佳,紋身又除不掉,他的精神,終於崩潰。
「我才不信,我才不信不能消滅你!」他失控地拿著刀,開始切自己的皮,從胸腔開始,慢慢割下去,直至腹部,全塊皮也都割下來,腸臟、胸骨,血肉模糊卻又清晰可見。T 還未停手,開了BBQ鐵板,把紋身皮放上鐵板上,用猛火大燒,「看!這樣還可以再生了嗎?我會害怕你?」
T失血太多,終於支持不住,倒在地上。鐵板上的紅燒紋身肉,香氣四溢。客人認得這是BBQ店特色日本牛肉燒烤的香氣,馬上四方八面湧來。
大家來到店舖,紛紛拿起餐刀,分享鐵板上的特色日本牛肉片。總於,有人發現 T 倒在血泊中,把T 轉過來,食客也都明白了。
可是,沒有任何人報警,很寧靜。
互視,再開火點起爐頭,靜靜的微笑。
「這到底是美食,誰人可以抵抗呢?」
【七宗罪一 之 貪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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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二】
她,是一名長跑運動員,樣子甜美。她叫小美,是很多宅男的女神。
小美6歲時,爸媽已經訓練她做運動員。父母本來就入不敷支,還要每天接送女兒上學、訓練,預備最好營養,找最好教練,日子絕不易過,但見女兒漸露頭角,也覺得欣慰。
16歲的小美,開始成為長跑新星,因為樣子標誌,很多報章雜誌也樂意報導她的新聞。不過,好景不常。同年夏天,一次交通意外,小美的爸媽被城中富豪座駕撞到,不顧而去,最終失救至死。年輕的小美,頓時失去依靠。
世界很現實,政府沒有政策支援運動員,教練擔心小美無法支薪,首先離去;部分的雜誌傳媒覺得,小美父母雙亡加上富豪不顧而去的新聞,有賣紙價值,因此連翻追訪,甚至有娛樂雜誌,更以小美在靈堂鞠躬時的走光相作賣點,封面刊出去增加銷量。各方面都只在事件上撈油水,唯獨從來沒有人理會小美的情況。
不過說來奇怪,小美卻沒有太大憂傷。可能因為,她根本從來都不想練習,父母離世、教練離開,反而可以令她得到休息的機會;而走光封面,不單沒有令小美尷尬,相反,她更因為可以做封面而感到興奮。
沒有了父母的教導,小美開始放棄練習。「其實,我為什麼要這樣辛苦?跑跑跑,練練練,我本來就是一個美人胚子,干嗎要去當運動員?根本應該去當明星!」後來,即使朋友們希望小美再跑,她也拒絕訓練。不上課、不跑步,每天鬆散只玩食訓,體能急促下滑,不到三個月,已經跑不回以前水平。
無法再跑,但小美仍然以前美少女運動員、女神自居。不過,她萬萬沒想到,失去長跑光環,報章雜誌也離她而去,兩年多時間,已經沒有人再記得小美。
用盡雙親留下的保險,她只能把爸媽生前的金手錶,拿去押店典當。押店老闆左看右看,都覺得不值錢,「離去吧,手錶分毫不值,無法典當。」
小美無奈想要離去,正要踏出門口之際,押店老闆卻突然止住她。「且慢...其實以你的青春美貌,加上你玲瓏浮凸的身材,都有可以押到錢嘅的東西...」
小美呆一呆,押店老闆接著說:「放心... 不是要你當援交... 我只想拍數張相,典當你的身材、青春、美貌。放心,穿衣的。影這套相片,15張相片50萬,好嗎?不喜歡的話,一年內,你可以用50萬贖回。一年過去,才屬我的,好嗎?」
小美傻了眼,「什麼?50萬拍15張相片?早知一早去當模特兒啦… 年青時為何要辛苦跑步?」她完全沒而想過,錢這麼容易賺。小美馬上同意,押店老闆便拿起古董相機,開始拍照。小美全程穿上衣物,除了樣子,幾乎拍不到一點肌膚,10 分鐘,由頭至腳,15張相片已經拍完。
「Done。50萬,典當完成。一年內可以50萬贖回。」押店老闆嘻嘻哈哈,把押票及支票,放進小美手裡。
在小美走出店前,老闆再提醒她:「好好運用這50萬,當作我幫你的。其實,我記得你,我認識你爸爸。好好運用這50萬,做點下小生意,勤力賺錢,一年內回來贖回吧… 記得比心機呀!」小美支支吾吾,已經走出店舖。
小美並沒有好好運用這50萬。
有了這筆easy money,更加不努力,沒有做點小生意之餘,亦沒有投資儲蓄。每天亂花錢、訓覺、飲酒、吸毒。不到半年,50萬都花得八八九九。
這時,卻剛好有位樣貌平凡的富家子弟愛上小美。雖然小美沒有心動,不過生活逼人,沒有法子,她只好選擇與富家子相戀。男方十分愛錫小美,公主女神般看待。這時的小美,可說衣食無憂,當然繼續無所事事,懶散下去。
再過了五個月左右,有一天,情況出現變化。那天早上,富家子出門工幹,留了小美在家。小美如常睡到中午,一覺醒來,卻發現皮膚開始變老,臉上出現大量皺紋,頭髮花白,體力轉差。下床外出,走一條街的路,也要休息兩次。
「才20歲,怎可能老得這麽快?」小美怕別人知道,便一個人靜靜地去看醫生。無法找到病因,小美無可耐何,只能離開診所,迷迷惘惘下,突然想起了一年前拍照的事。
「回來了?有沒有好好運用那50萬?」押店老闆對小美說。
「我...發生了...什麼事?」小美這時已經變成一個沒有氣力的老女人,聲音沙啞,說話也只能斷斷續續的。
「你忘記了?你典當了你的青春、樣貌、體能嘛?當天押了50萬,不記得了?明天就一年,你要用50萬贖回,否則就失去機會啦… 你沒有錢?我當天多次提醒你的。」押店老闆說。
小美才知發生什麼事。「我要拿回我的青春。快把青春還給我!」
「簡單,明天早上9時才到期,你拿50萬來贖回吧。」老闆說。
小美走出門口,馬上回家,她知道,只要開口,富家子一定會給她50萬。「可惡!他出門工幹去了!明天早上,他不會來得及給我50萬的!作罷,我自己回家找。」
回到家,小美翻天覆地般找,三四個小時,富家子屋裡所有地方都幾乎反轉。「錢呢…錢呢!」一邊找一邊叫罵,沒有為意,富家子剛走進門口。
富家子早上看見的小美,和眼前完全不同。在他眼中,只看見一個老女賊人,正在爆竊。他靜靜的報了警,然後一手捉住小美,「你在幹什麼,我通知警方了!你不要想逃走!」。
小美很驚慌,卻又很清醒。
她心中知道,如果警察來到,到時無論自己怎樣解釋,也無法令警方相信,自己只是一夜變老,回來拿50萬,不是爆竊。她更清楚,被捕的話,會先關起來,關一晚,明天過了9點,有錢也沒用。
她也想過逃去,但走了的話,何來50萬呢?沒有辦法,最好處理手段,就是在警察來到之前,先制服富家子,再拎錢離開。
因為沒有太大力氣,所以她只能拿起最近的煙灰缸,出盡全力,向富家子的頭,敲下去。一下沒有效果,再敲一下,一連敲了13下,才見富家子鬆開手,倒下。
小美見機不可失,馬上拿走剛找到的首飾珠寶,並在富家子銀包中,抽出現金,奪門而去。剛好共有52萬5千元。
第二天一早,小美拿著這52萬多,來到押店。一開口,便說「這兒有50萬,快把青春還給我,我要變回以前一樣,快!」
押店老闆沒有說什麼,只是拿出報紙。A1頭條清楚的寫著:
「富家子慘遭兇殘殺害,
兇手疑似前運動員小美,全民大追緝!」
報章不單印有20歲小美的相片,內容更清楚指出,作為凶器的煙灰缸,有著清晰的血指紋,這個血指紋,正是小美的。
看著牆上的時鐘,8時50分。押店老闆緩緩開口:「你考慮清楚,真的要贖回原來的青春、樣貌和體力嗎?」
放下手上的報紙,這刻的小美,身心都老得再走不穩,只能隨手拿了枝古代木製符籙,當作拐杖,帶著那52萬5千,支撐著,走出去。
【七宗罪二 之 懶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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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三】
Ace今天走進地下賭場,再次進行他口中所說的「工作」。
社會學上來說,他這個「工作」稱為「賭博」,不過,對作為職業賭徒的Ace而言,賭大小、賭百家樂,是賭博;但賭poker,只是一項用技術去生財的致富方法。
半小時左右,Ace再次預上討厭的R。R是另一位職業poker賭徒,兩人經常在賭場遇上,只吵架,沒有其他。明明雙方都知道,如能合作,一同殺敗其他玩家,會賺得更多,但偏偏兩人都只想自己獨大,結果一拍兩散,經常大家都「無功而還」。
「我就是不讓你正常地賭博,你耐可以怎樣?我還未有看到牌,就跟你梭哈all in。你要麼跟我賭運氣,要麼就離開。是呀!我相當討厭你,又怎樣!」R當著眾人,用中指指著Ace狂鬧著。
有賭博過poker的都知道,玩家之間互相挑釁,引誘對方發怒,是常見手段。不過,前仇新恨,Ace今天終於忍耐不住,決定要解決一切恩怨。「R,我們現在就賭一把,輸了的,以後要帶著自己的金錢,永遠離開對方世界,好不好?」
「小朋友,我又怎會害怕?不如再賭更大的,賭上所有家當房產儲蓄,好不好?」R說。
「哈,真好笑。你要送我家當,我怎能推卻呢?好,我就接受你的挑戰。怎樣賭?」Ace回應。
「我們用最簡單去賭,A至K,我們各抽一張牌,不計算花式,只比大細,A最大。每一局,賭一根左手手指,再加1/5的家當。如果左手五根手指也都全斬了,就是輸了,怎樣?」R說罷,拿出一把斬骨刀,「啪」的一聲,劈了在枱上。
「這樣賭,沒有人看到我如何把你收拾掉。大家... 大家賭客過來,一起做個見證。大家有沒有興趣,看我把他干掉?到底誰先切掉五隻手指呢?」
賭客們開始走過來,了解他們的情況。當中,開始有人提議,以外圍side bet都方法,大家自己去賭,賭到底誰先被斬掉所有左手手指。這個賭法,雖然血腥,但也好像很有趣,所以賭客們紛紛下注,買R的人較多。
賭局開始,Ace先抽,抽出來,打開,是3;而R手上拿著的,是4。
「嘩!小朋友,你第一滴血呢!」話口未完,R即時抽起枱上的斬骨刀,向Ace的手斬下去,Ace來不及反應,「bom」的一聲,左手尾指、無名指,斷了開來。Ace痛得慘叫,R把握時機,拾起兩隻斷指,掉進暖爐的炭火中。
「噢!sorry,不好意思,斬不準確,斬多了一隻。哈哈,我看到地下有些新鮮香腸,怕不干淨,所以我便把它們掉進火爐。哈哈哈哈... 不怕不怕,這回合你再輸,不用斬,我輸,我讓你斬兩隻。哈哈,其他觀眾,哈哈,準備好勝利了嗎?很快就斬完的了!」R說起來時很風騷。
再來一局,R先抽。這次R抽到的是A,Ace抽到的,都是3。「我不就說過了?上一個回合,沒有多斬你的...」R繼續大笑說。
不過,驕兵必敗,很有古代智慧。接下來的5回合,R全部輸光,看著左手手指,一隻一隻被斬下來,R的笑聲很快變成慘叫聲。最後勝負已定,R左手已變成血淋淋的爛肉。
雖然痛楚萬分,但Ace也留意到,原來觀眾很喜歡看、很喜歡投注於這種血肉賭博,單是斬手指博彩,已經令外圍莊家贏了近20萬。
不過,這時不是考慮賺錢的時候。Ace想把握時機,在R仍然呻吟之時,一次過把對R的所有仇恨,發洩出來。於是,Ace提出:「我給你一個機會復仇。我這兒有一把左輪手槍,6發子彈。我們決鬥,俄羅斯輪盤。在場各位,有沒有興趣看看,我們哪一位,誰會先死掉?」
R雖然痛得要死,但一心希望報仇,也失去理智地大叫道:「賭!為什麼不賭!我就跟你賭!大家隨意下注,看看我怎樣殺了這個廢物!」
沒想到,觀眾反應相當熱烈。一瞬間,賭注金額已達100萬以上,連莊家、R及Ace,也估不到。
「好!開始!」Ace倒出5粒子彈,在槍內只留下一顆,轉動,把槍交給R。「六分一機會,我先讓給你。」
R吸一口氣,用右手拿起槍,把槍嘴對準大陽穴,「啪」的一聲,空槍,沒有事。「到你,五分一機會。」
Ace是個不折不扣的賭徒,一拿槍,即往自己頭上開,又是「啪」的一聲,沒有事。「再輪到你了,四分一機會。」
接下來的一個回合,R、Ace,各一槍,也都沒有事。
現在,只有兩發。輪到R,他有二分一機會。吸一口大氣,慢慢對準自己的頭,所有現場觀眾看著、等待著。「啪」的一聲,R也是空槍。
「哈哈!我沒有事!沒有事呀!廢物,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代表你100%會中槍呀!快快快!拿起槍對準自己頭顱,一槍打進去!再見了啦!廢物!」R再次興高采烈,連左手的血肉模糊,也都忘得一干二淨。
Ace拿起槍,才發現自己從沒想過,這樣的賭局會令自己輸掉性命。如今知道人生到了盡頭,也沒有辦法。
拿起槍,指著自己太陽穴,向著觀眾說「大家拿派彩吧!我輸了。各位再見。」
說罷,Ace突然把槍口指向R的頭。現場所有人也來不及反應,甚至連R也沒有想過,Ace會願賭不服輸,在輸掉的時候反口,把槍轉過來指向自己。
Ace二話不說,「轟」,開槍了,R應聲倒下。「我就是要把你打死!怎樣?我就是反口,你又可以怎樣!起來咬我吧?怎樣起不了是不是!當然啦!你現在已經是死屍了喇!廢物!」
觀眾也都呆了。數分鐘後,現場才有賭客衝上去捉住Ace。再不知過了多久,人群中,突然有人義憤填膺,大叫「沒有公理,要替天行道」,隨後慢慢開始,三四十個人出來,一同毆打Ace一個。Ace沒法還手,很快便失去意識,不消五六分鐘,便被人拾起,掉到山崖下去了。
【七宗罪三之 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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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四】
M看來已經80多歲了,不過她依然很喜歡感受性愛歡愉。因為壯健的日子,她只著眼賺錢營生,好像沒有活過享受過生命一般。如今,財富充裕,有近1億美元身家,卻欠缺枕邊人。反正天年將至,無兒無女,有錢無所用,與其財富陪葬,倒不如用錢買性愛。
「真金白銀買賣,有什麼問題?」所以,每月她也會抽幾天時間,找些男伴共度一宵。
過了多年嫖娼生活的她,最近迷上一位20歲的韓藉男生,同樣是一位牛郎。這位愛人相當健碩,樣子也很俊俏,韓國明星一般。M完全為他著迷,如果愛人要她去死,M也似乎會義無反顧的。現在,她幾乎每天晚上,也要付款去見這位男生;可是,她從未得到過他。
「M姐姐,我知道你很富有,我也知道,你很喜歡我... 我很感謝你... 但是,我真的... 真的... 沒有反應啊... 你要明白,你... 全身都是一層一層的摺紋,看到,比較困難有反應...嘛...」韓男說。
「如果我的樣子更好、更年青,你是否便會愛我,願意跟我做?」M忍住心中不忿,開口說。
韓男點點頭,「是的。但時光不能倒來呢...」
M回到家中,找來友好醫生。醫生告訴她,認識有一位為世人排斥的極端整容醫生,有技術可以換皮,不過代價不菲。M千方百計,終找來這位醫生,求他幫忙。
「我的做法,並不是傳統拉皮,而是換皮。找來一位年輕女仕,把你的皮膚和她的,交換過來。手術後,她的樣貌會變成老人,你則會換了她的樣子。所以你付出的金錢,全部用於給予她的補償。這兒有一位女士,Liza,20歲,樣子甜美,因為她很需要金錢,所以願意和你交換樣子,明碼實價,4000萬美金換樣貌,你決定進行手術,還是不?」醫生指著遠方的妙齡少女Liza說。
Liza看上去,眼大臉尖,幼弱白滑,完全是個二八年華的美人胚子。
「馬上進行,不用思考。」M幾乎接著說。
「好的。那你星期三過來進行手術。金錢,當天交付,4000萬美金,只換臉部。一言為定。」
成功換了臉部後,M變了Liza的樣子,Liza變了M的臉貌。由於Liza原本也是個美人兒,M很滿意。再去找韓男,並告訴他換臉的詳情。這次韓男看到Liza臉蛋的M,覺得很稱心,決定跟M回家。
M急不及待,要韓男抱自己入睡房。正當脫下衣服之際,「嘩!怎會這樣嘔心啊!你樣子這樣漂亮,但...你的身體、手腳,皮膚怎麼還是摺成一層層的呢?我真的不行... sorry。」韓男拋下M,衝出房去。
留下的M,獨自一人飲泣。回過神來,拿起電話,打給醫生。「醫生,我打算把身上的皮膚,也都換過來... Liza願不願意?多少錢?」
醫生來回打了幾個電話,回覆M,要6000萬美元。也就是說,這次換皮,將要用盡M所有的財富。不過,M沒有反對,即時同意。賣了物業後,付上支票,約好換皮的時間。
一周後M與Liza再到醫院,進行換皮。三十小時的手術,全身所有皮膚,都交換過來。手術順利,兩人平安。
經過一個月,M與Liza都已經完全康復,可以出院。出院前,醫生千叮萬囑M,「記著,你只是進行了換皮手術,整個人也變成Liza的樣子;但內裡的一切,也都沒有變,你還是個80多歲的老人來,一樣會有老人病痛。你不能夠把自己當為20歲般,進行劇烈運動的。另外,你的皮膚,的確換了過來,但皮膚下的供水保濕始終還差很遠,千萬別長期在太陽下暴曬,否則會很快變老,再次一層層裂紋的。」
M連聲知道。
醫生再對Liza說:「至於你,換了一位80歲老人的皮膚,所以也要注意保濕,否則會很易有皮膚病。一會兒過來拿支票吧…」變成了M樣子的Liza,亦點頭,表示知道了。
出了門,M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韓男。韓男這次看到M,知道由頭到腳,都從老年皮膚換上Liza 20歲的白滑肌膚,即時能夠有生理反應;M也因飢渴得太久,馬上拉了韓男入酒吧廁所,狂野地進行魚水之歡。
這天以後,M跟韓男過著拍拖般的情侶生活,當然,M要付費的。一晚,M送了一隻名錶給韓男;韓男見沒什麼可以回禮,便在枱上拿起啤酒瓶,撕下瓶上之牌子貼紙,摺成一隻小小的紙鷂,隨手送給M。
持續三個多月,M每天也找韓男。可是,今時不同往日,M已經不是富貴人家,如今身無分文的她,要付費去嫖娼,其實消費相當吃力。不過,她依然希望與韓男在一起。這天,買了蛋糕,希望與他一同渡過第100天記念日。
推開酒吧的門,她看見韓男,陪伴著換了皮的Liza。「為什麼你會在這兒?」M一面迷惑的問Liza。
「我現在這個樣子,不來嫖妓,怎會有人要我?婆婆,我雖然跟你換了皮膚,但我內心,仍是個20歲少女來呀...當時,你還是這個樣子的時候,自己也來嫖,現在你反過來問我為什麼?而且,我現在很富有,要任何人也可以。」Liza開口,的確令M無法反駁。
面前這位Liza,那一層層的摺紋,正是M最熟悉,又最想擺脫的。可是,Liza又剛好揀選了韓男,要這晚陪她。
「不如你不要陪她… 今天是我們100日記念... 可不可以陪我?你不要再做這職業,好嗎?我們以後一起生活,好嗎?佢不適合你的!再者,她這個樣子,你也不會有反應,是不是?」M對著韓男,哀求著。
「我知道,我清楚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這個樣子。Well,我們也都開心過,不是嗎?不過,3個月了,我想得很清楚,你身無分文了… 是的,你有外表,但窮困嘛... 跟你在一起,我才知道,可以選擇,應該選擇金錢。所以,我現在當然選擇她啦。」韓男推開M,走向Liza面前,「你好。我服務很好的,而且...我還很體貼,很持久...想不想跟我...來一次?」
M什麼都說不出口,離開了酒吧。
再過兩個月,M經已山窮水盡。這天,在出門取政府救濟時,撞到韓男。他拉著Liza的手,走進名店,就在店門前,三人對望了一眼。韓男先開口:「M,你在取政府救濟?還好,當時我沒有跟你離開。不過,既然你是我的熟客,那就讓我提醒你,幫助你吧。其實你現在個樣,根本沒有人知道,你已經80多歲... 你樣子又這麼漂亮,20歲的外表、身材,加上...你又這麼喜歡做那件事...,有沒有想過,出來當妓女?」
M聽到,呆了一呆,最起碼她怎也想不到,韓男會說這樣的話。
韓男繼續說:「我是認真提醒你啊!你先想一想,你也都80多歲,沒有什麼所謂吧?反正,過幾年可能也都要去世了。不過,你的外表,才20歲,必定會有很多恩客。去騙下那些臭男人也好嘛?等他們以為,自己跟個美女...。哈哈,一者懲罰他們;二者你有生活費;三者你還可以滿足的慾望。啊!還有還有,還有第四,我知道你討厭Liza,拿了你所有金錢,還搶走了我,但是你明白我啦,我只是糊口工作,誰給我更好更多,我便跟著誰,真金白銀買賣,是你教我的!哈,你去當娼妓,其實就是用Liza的外表,你那麼討厭她,當報復也好,讓每個嫖客也以為跟她有一腿也好嘛!是不是?」
這個報仇論,雖然無稽,但M已經失去原有理智,聽到報仇,便認為有理。「好,我一於用這個王八的皮囊去當娼妓,讓你每天也給不同的男人折磨!」
就這樣,M做了妓女。由於樣子甜美,生意很不錯,她也不揀擇,有時更去拍AV小電影,有點名氣,總算可以維生。
半年後的一天,有一位中年男士按鐘,希望嫖妓。這位男士,希望M可以跟他去戶外交易,並且加入少許性虐原素。談了很久,本來M不願意,但聽到「性虐」二字,便覺得算是報復Liza的皮囊。再者,反正80年來自己也未試過玩性虐,有膽一試。所以,最終開了一個很高的價錢,便跟了中年男子上車出發。
車子一直開,開至沙漠中央。中年男子停下車,對M說:「脫衣吧,所有衣服也脫得一干二淨,內褲也都脫掉,只留著你原本那小白襪。」
M寬衣後,走到車外。男子繼續說:「嘩,你樣子漂亮之外,身材還這樣好,不單白滑,而且胸部還...」突然,中年男子拿出手扣,鎖住M的左手,而另一邊手扣,則鎖住自己的右手。
M除了小白襪之外,一絲不掛,現在左手又鎖住中年男子的右手,十分徬徨。「你是警察?」
「哈哈哈,不是…,你沒有看新聞?最近這麼多妓女失蹤,你完全不知道?well,全部所有!都是我做的,29個,沒有人捉到我,我是不是很利害?哈哈哈!今天,你將會是第30個。放心,我用槍的,這兒也沒有刀,不會肢解你,我保證你能夠留住全屍。」男子說。
M意外得很。但是,又說不上害怕。
畢竟,這個20歲少女的皮囊下,是個80歲老婦人。以M的情況,自己都不知何時病死,如今遇上連環殺手,只是加速去世而已,談不上有什麼好驚恐。
不過,在中年男子眼中,卻極其意外。面前這位20歲全裸美少女,對自己將死一事,不但不害怕,還有點平靜,反而點不知所措。「你不害怕?我說,我一會兒會殺你啊!」
M沒有什麼反應,「那殺我之前,我們還做不做愛?」
中年男子被這樣的一問,反而不懂回答。「...不... 不用... 都是不好,還是做吧...」
M跪在地上,拉開男子的褲頭,張開口親近上去。男子正要閉眼享受,M的右手,從男子的褲襠移開,直接伸入他的褲袋,一抽,就抽出了男子的小鎖匙包。
小鎖匙包內只有兩條鎖匙,分別是車匙及手扣的解鎖匙。
中年男子這時知道,M不是真心想在死前提供服務。於是,拿槍指著M的頭,「你打算做什麼,以為這樣,就不用死了?」
M很平靜,「數十年人,總會想過有天會死。不過,今天在死之前,仍想幹點好事,例如,把一個殺人兇手處理掉,不讓他再害人。」說罷,M馬上把小鎖匙包吞下肚。
中年男子亦在此時,對著M的頭,開了一槍。「你這個大蠢材,我也不知你做什麼,笨蛋... 啊!可惡!」
中年男子這時才發現,車匙在M的肚內,沒有車,在沙漠之中,只能用步行的方法,走回城市。不單如此,自己的右手正扣著屍體的左手,也就是說,如果要走路回去,要抱著這條裸屍,走過122km的沙漠,根本不可能。這時,他才明白,M所說的話。
「三八,我不信你可以把我困住!但...我又不能致電找警察救我... 可惡,大不了便步行回去,抱著你的屍體又怎樣,走不了嗎?!… 122km,步行一天就回到市區了... 沙漠又怎樣!... 不行!瘋子!現在怎回去!可惡!抱著你的屍體怎樣行啊!走得慢,我不就一定渴死了嗎?刀刀刀,刀在哪?啊!我沒有刀!」中年男子好像瘋了般叫了出來。
三天後,警方在沙漠中間,發現了兩具屍體。男性40歲,右手鎖上手扣,手扣另一端則鎖上一具全裸女性屍體,頭部有槍傷。
法醫到場:「死者死去3天,不過很奇怪,女死者的屍體乾得比平常快得多,一層又一層摺紋的,正常屍體,在沙漠中間,曬三數天也不會這樣啊...」
此時,一位警員跑來:「長官,前面10公里處,發現一輛沒有人的小貨車,車子附近,埋藏了很多女性屍體,長官快過去看看!」
搜證警員聽到後:「好的,我一會過去。這單案件很古怪,全裸女屍,只穿上小白襪。白襪裡面,收藏著一個小布袋,小布袋之內,還有一張用啤酒紙摺成的紙鷂。什麼事,怎會有人好像寶物般,收藏這些垃圾呢......」
【七宗罪四 之 淫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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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五】
「我是一個職業賭徒。不對,正確說,我是一個全方位的賺錢機器,我願意為了賺錢,做任何事情。」 Ace 張開眼睛,這是他第一句說的話。
「啊?這兒...是什麼地方?我為什麼會在這兒?明明上一秒鐘,我還在賭場...為什麼...?」 Ace極努力回想一秒之前發生的事。
已經是七天時間了,只是Ace自己不知道。
在他面前,出現一位科學家。「讓我告訴你,你原本已經死了,是我令你復活的。你不會明白我說什麼,但是,七天之前,你還是一個殺人犯,殺人後,再被人打死,是我救了你。」
科學家揚開枱上的白布,指著布內一條黑貓屍體,說:「我們國家和別人打仗中,你也知道的?對手用了很多方法,希望打勝這場戰爭,包括研究神秘力量。」
「他們研究所有方法,甚至,連漫畫內容,也用以去研究武器。例如:控制蝙蝠、麻雀,讓牠們帶著小炸彈去炸軍艦;又例如,用原力做出一個小光波炸彈,爆炸威力,可以毁滅一個城市。哈哈,漫畫說笑還可以,真正研究?傻傻的,這是浪費時間。我軍很不一樣,實事求事。你看?」
科學家接著,拿出一幅照片,道:「對方研究天方夜談,我方則研究新派科技。兩年前,我軍步兵隊,進入了一處森林,發現一個部落,裡面存在了很多我們科技仍然無法解釋的東西。例如:有一枝可以反映人內心恐懼的符籙、也有可以吸收別人青春的磁石、還有一項對於我軍非常有用的技術... 這個技術,現在就用了在你的身上作測試。」
Ace:「你指... 復活?」
「大約是的。不過,其實不是復活,是移植。貓,有九條生命,你聽過吧?... 當地村民有項技術,可以把貓的九條生命,轉到人類處,令到移植者,擁有九條生命,也就是可以死去共九次。」科學家翻開貓屍,打開頭骨,指著說:「秘密,就在這個貓的腦下垂體。枱上這隻黑貓,可以說,是你的救命恩人,牠給予了你九條生命,由於你之前已經死去一次,應該尚有八次...」
科學家停一停,露出詭異的眼神,再接著說:「其實,我並不是想救你。你只是實驗品。反正你剛好死去,殺人犯當實驗品,亦不會有人會異議。你只是剛好成功了。」
Ace呆了一呆,驚叫插嘴道:「哪...我還要讓你切開來研究...?」
科學家大笑:「哈哈,你大可以放心,我要的,是技術,不是你。有了這項技術,我方就可以發展出不死戰士。你跟我去和國家元首見一次面,報告我的研究成果,跟著,你便可以自由了...」
科學家果然沒有反口,隨後,Ace跟隨他見國家元首,被其他軍官指指點點一陣子後,便再次得到自由,可以離開。
離開研究院前,科學家私下叮囑Ace:「要留意,你應該還有八次復活機會。不過,復活不等於復原,如果跌斷手腳,是不會重新長出來的。」
Ace支支吾吾回應了,便離開研究院。得到復活機會,他知道,不能再浪費在賭博上了。「我一定要賺錢,不能夠再浪費人生。」
不過,講易行難,怎樣賺?這幾乎是數十億人每天都在思考的問題,如果輕易做到,一早便解決貧窮問題了啦?
Ace決定出去打工,做礦工。掘了整天煤,賺到8元。習慣賭數千元一局的Ace,覺得很不是味兒。「認真打工,只賺幾元,以前賭一局也等於一年人工了,不值得當礦工...」
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看到一個廣告。Ace 頓時大悟,心中盤算起一項賺錢大計來。
為實行這項大計,他從新聯繫上暗戀自己十多年,樣貌平凡的小梅。很快,兩個多月,便結成夫妻。Ace每天早出晚歸,打三份工,小梅知道丈夫辛勞工作,也不願花費,更在家紡織,幫補生計。勤儉半年,兩口子儲了5000元。
這天Ace,終於開口對小梅:「其實,我現在有九條命......」一五一十把被殺、復活的事,都告訴了小梅。
小梅是個簡單人,總之丈夫平安無事,無論他怎樣奇怪、犯過什麼錯,也沒所謂。
Ace慢慢向小梅道出,這個盤算很久的賺錢大計:「這個城市,有20家保險公司,我想為我自己買保險。我問過保險公司,我這個年齡,5000元保費一年,可以買到5萬元人壽保險。受益人,是你。當我死了以後,保險公司作出賠償,我復活。這...這不算是騙保險,我真是死去的,只是... 我...會復活而已!哈哈」
小梅有點擔心,因為她從來沒有相信過Ace曾經復活,如果要以死來呃保險,根本說不出有任何信心。「不如還是不好了… 好像你剛才一直說,難得可以重生,為了金錢,好像不太值得吧。不如…」
Ace很清楚小梅的憂慮,其實,甚至連Ace也沒有把握。「我明白你害怕,但,我真的不想再窮下去了。我本來就已經死掉,還有什麼可以再失去呢?」說罷,衝出門口,直跑到保險公司,買了一份5萬保額的保單。
回到家,Ace清楚吩咐小梅,他只能復活,不可復原,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解剖,亦要保持屍首完整。由於他不懂游泳,故此揀選了以意外溺水的致死方式。一來,只要發現得早,屍體幾乎100%完整;二來,對於不懂游泳的他而言,較不痛苦之餘,執行起來也較可信。
他們到了一個工廠旁的海邊,Ace假裝要出海釣魚,坐了租回來的小船,飄到海中心。
小船翻到,小梅大叫「救命!我先生不懂游泳的,快來救他啊!」工廠工人紛紛跳下水,游向Ace,當日海浪大,用了差不多20分鐘,才把Ace救上來。再半小時,醫生來到,證實Ace已經死了。
有了醫生證明,很快便發出死亡證,小梅也能認領屍首。保險公司方面,一確實死亡,五天已經出保險支票,第七天中午,支票兌現。當晚,Ace在家中醒了過來。
「成功了!!我說過一定成功的,是不是!!Yes!!5萬元拿到了嗎? 到了?哈哈哈哈!太好了!」Ace開心得尖叫起來。小梅看到Ace甦醒,眼中也高興得流下眼淚。
這是Ace第二次復活,第一次以死來賺保險賠償。
由於沒有電子記錄制度,所以Ace只要去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再在另一個海邊溺斃,另一位醫生簽發死亡證,計劃已經可以天衣無縫。
第一次成功後,Ace可以說是再接再厲,把5萬的保險賠償,全都放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人壽,而這次保額,已達50萬。過後,再次遇溺、死亡、賠償、復活。
一如預期,Ace的死亡賺錢計劃,再一次成功。
一次又一次的死亡計劃,令Ace及小梅的身家資產,高達1250萬。這時,Ace已經第七次復活,第六次以死來賺保險金。
1250萬,在當年,已經是超級富豪級數。
「再來一次吧!」Ace遊說小梅說。
「其實我們已經非常富有,為何還要再這樣下去呢?況且,已經沒有保險公司,會接受這麼大的投保額了。現在,最多也只能買到30萬,保額賠償300萬,我們已經擁有1250萬,多300也不是什麼… 不如算吧,下次已經是你的第八次了...」無論怎遊說,小梅也不同意。
過了三個月,小梅在孤兒院當義工,遇上8歲的小孤兒M。由於小梅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有個小孩,看到乖巧的M,十分喜歡,當晚回家,便立刻詢問Ace,要求領養M。
可是,Ace不喜歡小朋友。小梅多次詢問,Ace都一直不同意。「你可以不同意我買多一次保險,我也可以一樣,不同意你領養M。領養小朋友,是使用金錢,而不是用來賺錢,那領養來做什麼...」
說到這裡,Ace突然止住了。「好了好了,不要傷心,好吧,你明天去領養吧。」小梅聽後,歡喜若狂,翌日立刻去申請領養手續。不過,她不知道,原來Ace心中另有盤算。
「我下一次,已經是第8次了,之後不就沒有機會再死?想不到,小梅提醒了我。領養一個小朋友,有什麼好處?當然沒有啦… 哈哈,不過,等到M慢慢長大,我便可以為M買大額保險,之後... 又可以賺錢了!小梅小梅,哈哈,你一生人也這樣簡單,怎會想到,我同意領養,是因為這個原因呢……哈哈哈哈……」Ace心中反覆沉思著。
「且慢,小梅也都可以買保險!如果我和小梅一同出意外,應該會賠得更多。屆時,所有賠償歸M,待我復活以後,換個身份,便可以再次變成M的親人。到M長大,M死去,還可以再多一次保險賠償。既可以取回所有金錢,還可以再賺一次,到時家財還不止2000萬?」Ace一邊想,一邊笑,並開始部署這項大計劃。
就這天,Ace約小梅到沙灘漫步拍拖。「將來M住在一起,我們便沒有機會再這樣浪漫了。我們今天一同去沙灘走走好嗎?」
小梅跟隨Ace多年,也沒有真正外出浪漫一次,自然甜絲絲的跟了Ace到海邊。「那邊不是有一隻小艇嗎?都這麼多年,我出海也只是去死去騙保險的,真正坐小艇,反倒是沒有試過。我們不如一同試坐小艇出海浪漫一下?」Ace說。
「好呢!」小梅主動拉著Ace,一同推艇出去。
到了海中央,Ace突然伸出手,推小梅落海,並按住她的頭。將要溺斃的小梅,終於聽到Ace開口說:「我買了我們二人的保險,受益人是M。加上我們原來的資產,很快,M便會變得很富有,放心吧,我會復活,會變成Ace的弟弟,繼續去照顧M。當然,哈哈,之後便會輪到M投保,那時候,我便可以很快再次更富有起來!」
在水中央,小梅根本無法呼吸,「你可以復活...那我呢...?」死前的一刻,留在小梅腦中的,就只有這問題。
解決了小梅,Ace開始破壞小艇,假裝意外。不多久,艇身入水下沉,Ace亦落到水裡了。滿臉笑容的Ace,繼續盤算其賺錢計劃:「這次是第8次復活,過後,將沒有機會復活了,到時便要利用M的保險了。這樣便有2000萬,太好了!哈哈!岸上面的人,開始發現有意外,出海過來了,半小時才到,剛好來不及,一切盡在計劃中!剛剛好...」
就在這時,Ace的腦中突然閃過科學家與那隻黑貓屍體的畫面。
「黑貓...屍體?且慢...牠移植時,不也是死了嗎?那是不是說,牠已經死過一次了?不好,那我這次不就沒可能復活了?!」「救命!救……」Ace慢慢的沉沒在海中心,再也沒有醒過來。
律師來到孤兒院,簽署文件。善心的院長,對修女們說:「有誰想到,這個剛被領養的8歲小女孩,會繼承1250萬身家,與及600萬保險呢?以後,這個小女孩,不用再受任何苦了。」
說罷,看著M那一臉無知的微笑,大家的心,都暖和起來。
【七宗罪五 之 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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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六】
遲數分鐘出生,決定長幼之序。這8分鐘,註定約瑟夫永遠當哥哥,佐治只能是弟弟。
雙胞胎出生,從來都較辛苦。所以媽媽自小便教導約瑟夫、佐治,兩兄弟要和睦相處,相親相愛,永不分離。
因為戰亂,父母都在孩子們9歲時過身了。約瑟夫很生性,盡力擔當兄長責任,照顧佐治。幾乎每天,也會確保佐敦睡好休息夠,自己才溫習、休息。
家境清貧,約瑟夫的衣著相當簡陋。長期穿上爸爸生前留下的闊身衣服,看起來永遠衣不襯身。不過,因為約瑟夫聰明伶俐,樣子俊俏,加上為人勤奮、積極樂觀,而且讀書成績一直優異,考試測驗全部滿分;故此,就算衣飾簡樸,學校的老師同學,仍無一不喜歡他,絕對是個人中龍鳳般的優秀人物。
約瑟夫自小有個夢想,就是要當個科學家,在醫學、生物學上有所成就。因此,不停鑽研相關知識,並會經常在空閒時間進行研究,十六歲便得到國內不少大學青睞,招他入學。
相反,弟弟佐治,卻有著跟哥哥截然不同的性格。佐治為人孤僻、善妒、負面、希望全世界都失敗,甚至對照顧自己無微不至的哥哥,也恨之入骨,希望他會最終失敗收場。
十六歲生日的這天,約瑟夫要去大學發表研究論文,如果順利,將會獲得大學收錄,成為醫藥生物學的學生。由於住得比較遠,所以約瑟夫早了兩小時起床,預備出門駕駛。
「弟弟,你一會兒會支持、鼓勵我的是不是?我等這天很久了,我真的很希望會成功,將來成為醫藥生物學學生。我很緊張,真的很緊張...」約瑟夫捉著佐治的手說。
佐治點頭頭,俯身向前拿起前方的一對玻璃杯,倒了清水,對哥哥說:「哥哥,不用擔心。你一定可以成功的,一直以來,所有人都知道,你是聰明絕頂的呢!而且今天又是我們的生日,不如出門前,飲這杯水,慶祝生日之餘,也預祝你成功吧!」
約瑟夫、佐治兩人一同碰杯,一飲而盡。然後,一同出門上車去。約瑟夫駕著車,十五分鐘不到,已經覺得頭暈,看著前方,左搖右擺,車子根本走不了直線。「佐治,剛才你哪杯是什麼,為什麼我會醉掉...」
佐治雙眼通紅,充滿酒意:「哈哈,哪杯?不就是伏特加嘛!」
約瑟夫氣結,「那我...怎樣去大學演講論文?」
佐敦半醉半醒的說:「是呢,你不行呀!… 停車吧,哈哈哈!」
血液充滿酒精,約瑟夫實在無法駕駛下去,只能停在路邊休息。一睡已經六小時,演講時間已過,約瑟夫知道再去大學也沒有用,只好駕車,與佐治回家。
忿怒嗎?必然的。約瑟夫期待已久的機會,就這樣白白的給佐治破壞了。不過,約瑟夫為人樂觀,加上母親教誨:兩兄弟要和睦相處,相親相愛,不分離;所以他也沒有動氣,更反過來說:「哈哈,去不了也好,可能去了演講,會失敗呢?在眾多學者面前失敗,比現在失約更慘淡呀!」
佐治看到約瑟夫連錯失大好機會,也能這樣積極面對,心中更加妒忌厭惡,只是沒有說出來。
又過一年,約瑟夫終於考入醫藥生物學系,一如以往般日夜苦讀,成績優異。佐治亦繼續當其負累角色,無理地要求約瑟夫照顧之餘,更時常在重要關頭拖約瑟夫後腳。
有一次,二年班考試。佐治在考試前一天晚上,偷偷在約瑟夫的肚皮注射安眠藥,結果約瑟夫整夜入眠,沒有做好試前準備。不過,約瑟夫聰敏過人,考試一樣以滿分完成。「沒有影響呀,我真的感激佐治,為我緊張心情,帶來足夠休息。」
另外有一次,期終考試,要做精細手術。佐治又在當天的早餐中,加入大量咖啡因,令約瑟夫在手術時間,雙手震動,開不了刀。最終,約瑟夫無法完成手術,不能成為醫學院的外科醫學博士研究生。不過,卻又因為沒有進入外科,約瑟夫轉為進行藥理研究,在往後的日子,有更大發揮。
可能,約瑟夫都習慣,習慣了佐治因妒忌帶來的破壞。不過,他繼續對這位兄弟,不離不棄,依然好好照顧佐治,相親相愛不分離。
因為國家將要戰爭,對優秀人才相尚重視,所以在約瑟夫20多歲時,便成為了國家的重點科學家。政府甚至想為他介紹一位樣子標致的夫人,只是約瑟夫都婉拒了。因為約瑟夫知道,他,還有一個弟弟,需要照顧。
不過,另一邊廂,弟弟卻再也忍受不住這位天才哥哥。
「為什麼,為什麼你這樣聰明,而我卻不可以?為什麼上天這樣不公平?為什麼!?我討厭你,我討厭父母,為什麼你一定會成功?我卻注定失敗?」說罷,拿起充滿山埃的針筒,向著自己手臂,準備注射入去。
幸好,約瑟夫這時剛從夢中醒來。看到弟弟正要注射山埃,馬上把針筒打跌。
「唉,佐治,為什麼要注射山埃自殺呢?」約瑟夫邊進廚房,邊向佐治問道。
「我不想做人了,我也不想再看到你成功了...」 佐治抬起頭,向著約瑟夫說。
約瑟夫:「所以你注射山埃?」
佐治點頭,哭泣不成聲:「為什麼我們流一樣的血液,卻只有我失敗?為什麼我只有一隻士多啤梨大小的手、一個橙這麼大的頭,還要永遠生長在你腰腹之上,而你卻俊俏優秀、高大威猛?我不忿氣!」
約瑟夫冷冷地回應一句:「我們是骨肉相連,不分離嘛。哈哈哈... 」
佐治快要瘋了:「約瑟夫,雖然我只有一隻手及一個頭,但你不要忘記,我們的身體、血管,全都連接在一起。你記得嗎?當年,我讓你喝水,我喝伏特加,倒頭來你一樣會醉倒。所以,剛才我注射山埃,你也一樣會死的!好,骨肉相連,永不分離,我們一起死!」
約瑟夫看著佐治,卻表現得很平靜。「佐治,你想要妒忌我到什麼時候呢?是的,我們是連體嬰,我在母胎時,已經搶掉你的養分,所以我身心發展都比你好。你妒忌我,我明白。不過,你又知不知道,我為什麼一直這樣努力,去做醫學研究?」
佐治顯得很迷惑,約瑟夫繼續說:「每次看到其他人,可以游水、跑步、陪女友,你知不知我有多妒忌?為什麼他們這樣平凡,都可以有太太子女;我這麼優秀,卻因為要隱藏你,而不能有正常生活?我一生不分離地照顧你,為什麼上天要對我這麼不公平?所以,我一直努力去做醫學研究。因為只有這樣,學好醫術,才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為自己做切除手術... 哈哈... 你看著我做什麼,是呢,我要切除你的手... 及頭… 哈哈哈...」
佐治嚇得面如死灰:「哥哥... 你切了...的話,我會死去的...不會的... 你一直這麼照顧我... 一直以來,只有我妒忌你,你... 你不是自小也很好人嗎?不會的,不會的... 笑話,說笑是不是?... 媽媽教我們要永不分離,是不是?」
約瑟夫走到餐枱前,右手拿起手術刀,向佐治笑著:「你剛才不是想死嗎?是呢,我一直也很照顧你… 是因為時機未成熟嘛... 哈哈...... 啊,最後最後,不妨告訴你,我是好人?傻瓜...你怎樣做人,我其實也都一樣的。你一定忘記了,我和你,身體正流著同一條血的呢... 」
這晚,佐治永遠消失。因為從來沒有人,知道他存在過。
【七宗罪六 之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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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七】
「我真的不可以再忍耐下去了!他這樣帶領著我們,只有一條死路!不只他,整個政府、整個黨都出問題,必定要把他除去,國家才能有轉機!」史提芬巴達,怒罵著相片,指著酒杯,在酒吧大叫著。
「千萬不要太高聲…你也有公職,亦是軍人... 怎可以這樣...」愛斯特低聲地提醒史提芬巴達,「我明白,你為什麼會這樣說... 不過,不要公開說出來,去辦公室,去辦公室再談吧...」
這時正值戰爭時間,兩軍互攻,史提芬巴達雖因戰功當上上校,但戰事亦令他受傷致殘;加上戰爭醜惡,領導兇殘,都使他對領導十分不滿。
「再任由他帶領我們,我們國家所有人,真的會全部死去的... 而且,他當自己是神,一不高興不喜歡,便馬上把人殺掉,不停殺人... 愛斯特,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不如... 由我們... 由我們去推翻他?」史提芬巴達說。
愛斯特回應:「但...推翻他,也只是改由第二位上台,根本問題也一樣... 而且,這是叛國罪...」
史提芬巴達吐出淡淡的煙圈:「是,推翻他,任由第二位上台,可能結果都一樣。哪不如我們自己找人來,去做國家領袖?最低限度,戰爭可以和談,不用任由他亂殺無辜...」
史提芬巴達越說越激動:「對!做這件事,我們的確是叛國,是叛徒;但如果我們不做,我們背叛的,就是我們自己的良知!」
就是這樣,史提芬巴達與愛斯特,決定推翻國家領導,阻止戰事繼續打下去,亦阻止暴君胡亂殺人。不過,只有他們兩人,又怎能成事?於是,他們仔細找尋,共同有意願叛變的軍人。結果,只能找到十數人。
「我們人太少,怎政變?」愛斯特說。
史提芬巴達沒有一點動搖:「一不做二不休,人太少,根本推翻不倒政權,不如干脆點,刺殺領袖好不好?刺殺他,國家一定大亂,還怎樣去作戰?到時必定投降,可以議和… 好,一於刺殺領袖!」
愛特斯也同意:「好,刺殺領袖。我們要讓全世界人知道,不是所有子民,也支持這位傲慢的暴君!我們一定要做!」
千想萬計,原來刺殺計劃,極不容易。領袖為人小心,加上相當傲慢,可以見他的人不多。惟一有機會的時間,是戰爭策略大會,但與會人少,大多是高級將領,要混進去並不容易。
不過,這才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因為會議內,全都是高級將領,領袖自然會放下戒心,刺殺變得很容易,而且可以順便一口氣除去數位主要將領,對往後議和、政變更有幫助。
終於,機會來了。作為上校的史提芬巴達,這天可以參與戰事簡報會。
「只你一個,怎殺那麼多人?不如使用公事包炸彈... 我一會兒,交給你兩個炸彈,你收藏在公事包裡,放置在他們面前。爆炸之前,你離開,不就行了?!」愛斯特提出這個大膽的建議。
就是這樣,史提芬巴達帶著裝有兩個炸藥的公事包,走進會議室。在開會之前,他進入洗手間,準備用鉗子,剪斷電線開始計時。
「不好!剪不了!我之前打仗受傷,只餘下3根手指,為什麼還為我預備這種鉗?」用了很長時間,史提芬都不能成功。啪,終於剪斷一條,成功開動第一個計時。
正要啟動第二個炸彈,門外突然有人拍門:「你為何這麼久?在做什麼!快出來!」原來,有一位衛兵見史提芬巴達進去太久,心生懷疑,拍門問他發生什麼事。
史提芬巴達不理了,放棄啟動第二個,決定只使用一個炸彈,便開門出去。「沒什麼,放心,傷殘人士,只有3根手指,小便當然比較麻煩啦。」說罷,便直接走進會議室,漠視門外的衛兵。
史提芬巴達走上前,與領袖敬禮,並借故在領袖身邊,放下那個裝上炸彈的公事包,扮作忘記拿走,便回到自己預設的位置上。
幾分鐘後,史提芬巴達藉口接電話,離開會議室。一出會議室,便直奔向車子,開車離去。
才走了20米,便聽到「嘭」的一聲巨響,全個會議室都是火光濃煙。史提芬巴達開心得很:「成功!一次性把所有人炸死!一個不留!」
車子逃到機場。
史提芬巴達正想告訴世人,「領袖已死,無需再戰」的時候,卻傳來廣播,是領袖的聲音:
「史提芬巴達,你不是以為,炸彈能把我炸死嗎?神,怎可以讓你這樣的低智凡人炸死呢?現在,我沒有死,卻輪到你的同謀、朋友、親人,全部都要下地獄了!我告訴你,我保證,一個不留。」
廣播還未重播第二次,史提芬巴達已經被捕。第二天,他的朋友、同謀、家人,全部一同被無情地槍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學家約瑟夫,揚開枱上的白布,指著布內一條黑貓屍體,對著剛復活的Ace說:「我們國家和別人打仗中,你也知道的?對手用了很多方法,希望打勝這場戰爭,包括研究神秘力量。」
「他們研究所有方法,甚至,連漫畫內容,也用以去研究武器。例如:控制蝙蝠、麻雀,讓牠們帶著小炸彈去炸軍艦;又例如,用原力做出一個小光波炸彈,爆炸威力,可以毁滅一個城市。哈哈,漫畫說笑還可以,真正研究?傻傻的,這是浪費時間。我軍很不一樣,實事求事。你看?」
科學家接著,拿出一幅照片,道:「對方研究天方夜談,我方則研究新派科技。兩年前,我軍步兵隊,進入了一處森林,發現一個部落,裡面存在了很多我們科技仍然無法解釋的東西。例如:有一枝可以反映人內心恐懼的符籙、也有可以吸收別人青春的磁石、還有一項對於我軍非常有用的技術... 這個技術,現在就用了在你的身上作測試。... 把貓的九條命,轉到人身上,令移植者擁有九條命。而你,就是成功實驗品。」
科學家約瑟夫,終於完成這項技術。「你知不知我殺了多少人去研究?為了這個實驗,國家領袖給了很多人讓我去殺,再去嘗試復活。現在有了你這個成品,我可以有所交待。你馬上和我,一同去見國家領袖,而馬上!」
得到國家領袖接見,科學家約瑟夫隨即展示復活成果。領袖很滿意,再叫科學家進行研究。
領袖指著一份名單,拋在地上,「我再把一萬人交給你,任你喜歡怎樣殺也可,怎樣研究!這些人污穢不堪,令人厭惡,任憑你隨便殺掉。你繼續研究復活術,下星期再匯報。」
一星期過去,科學家約瑟夫殺了420人。不過,由於根本沒有貓,所以被殺者當中,沒有一個可以進行任何移植手術,當然沒有人會復活。
再次進行匯報之前,科學家終於找到一隻黑貓。科學家沒有用來作復活研究,反而把貓帶來見領袖。
「我聽說你再殺掉了420人,也沒有一個成功復活一個。well done,你不殺一些,他們太多太污穢,會令地球蒙羞。哈哈哈!你拿個貓來做什麼?」領袖一看到科學家便說。
科學家明白抬舉之道:「領袖,那些低下乞兒,死,沒有所謂。可是,你卻大大不同了,你比一眾都偉大得多。所以,只有你,才配得上這個復活技術,因此,我帶這隻貓過來...」
領袖始料不及,心中又覺得有道理:「可以復活當然好,但...有沒有風險呢...」
科學家連翻遊說,最終領袖完成貓腦下垂體移植手術,並得到復活的能力。
對此,領袖很高興:「做得好!哈哈,如果所有我方的民族、人民都有這個技能,戰爭又怎會輸呢!!哈哈!!不過... 還是不好了......從今天起,你不能再幫助任何人去完成這個手術。這個世界,就只有我,和你之前那個實驗品,可以復活,有沒有問題?如果我知道,你跟別人說起這件事,又或你再做這個手術,我必定把你殺死。你出去,再為我們國家、民族,研究些新技術來!我再交10萬人給你,你去做實驗,希望你有成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在史提芬巴達離開的一瞬間,會議室爆炸,炸彈就正正在領袖腳邊爆開。幾乎所有人,也都炸死炸傷,領袖站得最近炸彈,當然無法幸免。
不過,沒有人想到,十多分鐘,領袖已經爬了起來。
「領袖,你沒有事吧?領袖果然超然於人,是神,是天命,炸彈爆炸也不能傷你分毫!」坐得遠遠的受傷將士,紛紛走上前來慰問。不過領袖好像沒有太大反應,只是坐著休息,過了良久,才慢慢的說:「你們為什麼不作聲?」
原來,爆炸影響了耳膜。領袖雖然可以復活,但聽力卻不能復原,從那天起,他也失去70%聽力。
定下神,領袖走出門外,命令衛兵找來無線電作廣播。心水清澈的他,知道史提芬巴達一定有後著,亦怕戰爭對手會承機進攻,所以二話不說先作廣播,告訴全世界,自己沒有死去,穩住陣腳。
同日,他命人拘捕史提芬巴達一干人等,翌日槍決。
當然,機不可失,領袖順便也把一些功高蓋主的將軍、將士,一併列作刺殺關聯同謀,一同槍決掉,以保住自己地位。
「先處理內部,才有能力打出面更大的戰爭,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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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殺後的一年,戰況急轉直下。領袖的一方,已經變到全無勝算。
他知道,是時候,要思考往後的道路。
「這場戰爭,再打下去,亦支持不了太長時間......我應該怎樣做好呢?如果戰敗,敵人捉到我,我亂殺了這麼多人,一定會把我槍決掉。接著...... 便會發現我不會死去...然後,不停折磨我... 我一直永遠地受折磨?... 現在...我又不想擁有復活能力了......」
領袖靈光一閃:「且慢...我既然不會死,那我在全球所有人面前自殺,全世界也只會以為我已經死去,那我不就可以安全離開,沒有人知道?!」
領袖向太太遞上一杯清水,太太欣然喝下,只是她不知道,水中混和了氰化物,三分鐘不到,便已經離開世界。
領袖看著太太的屍體說:「我的一家,死,也令人驕傲,哈哈!」隨後拿出手槍,對自己,開了一槍。
數小時後,領袖自殺的新聞,震撼全球。雖然很多醫生都確認領袖心臟停頓,但從來沒有人清楚,領袖的屍首埋葬在哪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來到阿根廷生活,都已經60多年了。
開了家小押店,靠著以往的財產,生活總過得不錯。
當年對手的研究,「用原力造出小光波炸彈,希望威力可以毁滅一個城市」,雖然很漫畫,很可笑,但又怎會想像到,戰爭對手的科學家,竟然最終,真的能夠做出這種小光波炸彈?而且還投下兩個小光波炸彈,一下子就毁滅了廣島、長崎?
幸好我自殺在先,否則如果要繼續戰爭下去,我方也都必敗無疑。
不過,世人就是很奇怪。
不少人說我主張優生學,邪惡;哪現在你們不也是用基因工程,去進行更過份的優生系統?
你說我殺害、歧視其他民族,你不也歧視、殺害黑人、異色族群嗎?
說我屠殺太多人?你小光波炸彈,不是殺更多,傷害影響更多人嗎?
不過,指控我過去做什麼,也都沒有所謂了。
有什麼比冷眼看著世人的愚昧,更能消磨時間呢?
當然,我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夠生存至今。
所以說,凡人啊!你們又耐得我怎樣?
應該,元首我,仍有6次復活的機會啊…
【七宗罪七 之傲慢】
(七宗罪 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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