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嗎?我們的特教法,至今已經十年多沒有修法了。
雖然在 2009 年的特教法修法中,盡可能試圖保障特殊生的受教權,但是,十幾年過去後,特教法需與時俱進的面向也逐一顯現,我們更時常收到不同的反映,一再凸顯特教生在學習時遇到的困境。
最近這幾年,發生部分學校以沒有特殊資源為由,拒絕障礙學生入學,或者因為學校無法積極提供特教資源,讓家長及學生最後只好另外尋找其他學校就學;此外,目前各縣市特教資源中心的專業人員多從其它學校商調而來,或增設巡迴班來爭取人力,但是從他校商調特教教師至中心後,原服務學校的人力缺口如何補齊,更是長期以來的困境。
種種問題都顯示了,台灣的特殊教育發展,真的還有許多進步空間。
今天下午,我邀請了同樣關心特教議題的 立法委員林奕華、黃國書 、邱臣遠及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一起召開「特殊教育政策及修法公聽會」,希望能讓特殊學生適性教育的權利,能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我認為,教育部在研修相關法規及政策上,應該更積極協助地方教育局處理此問題,避免影響原校學生的受教權益,此外,教育部雖定期補助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經費,但是,若要讓特教資源中心發展為「專業支援」的角色,那中央補助的經費結構,也應該有所調整,以穩定比例支撐中心發展出特教專業幕僚的空間。
在今天的公聽會中,廖子齊議員也和我們分享,她認為如今特殊教育的發展趨勢,更重視融合的精神,希望讓各年齡的特教生能夠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在同樣的環境學習、互動與成長,因為離開了學校,特教生的孩子仍要學習融入社會,社會也需要接納擁抱這些孩子。然而,目前的特教政策對於許多仍在普通班就讀,但接受特殊教育支援的教學環境,其實還缺乏對於普通班教師的支持,對於未必俱備特教專業知能的普通班老師其實無論在教學和班級經營上都會是挑戰和負擔。
特教法有提供身心障礙生就讀普通班時得酌減班級總人數,以減輕教師工作量的協助;但其他對教學現場的支援則仍很缺乏,特別是對於「非山非市」資源有限的小校,能給教師的支援更加稀少,希望中央也能夠更重視普通班教師端的支持。
除此之外,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教授洪儷瑜也指出,中央目前對於特殊教育政策的規劃及發展,往往流於反應式地解決問題,例如特教心評人員、學前幼教教師加註特教專長等政策,形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顯示 2012 年教育部組織改造後,缺乏長期規劃全國特教工作之中央單位,政策與實務脫軌,亦缺乏整體支援各地方政府的系統,僅聚焦於經費補助與評鑑,缺乏評估不同縣市發展特殊教育之差異需求,未真正以特教學生此權利主體設想,著實令人憂心。
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務理事陳誠亮表示,針對巡迴輔導教師服務人力比,建議能有合理的標準,並以入班協助為原則,且聘用足額師資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陳誠亮強調,未來《特殊教育法》的修法,應明確規範特殊教育中心的人員編制及運作方式,避免以老師兼任為之。再者,專業團隊入校的服務提供方式,亦應以支援教師且需合作為原則,不宜採將學生抽離的方式提供教學輔導,才能協助教師真正了解學生需求,共同擬定合宜的教學輔導策略。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則認為,目前學前階段巡迴輔導的師資代課比例極高,且多數為三招之後不具教師證的代理教師,而正式的學前巡迴輔導老師齊流動率亦高,導致現行鑑定安置專業人力嚴重不足,影響鑑定安置品質;相關輔導與資源配置亦難以有效運用。楊逸飛認為,中央除應健全巡迴輔導教師職場待遇之外,亦應嚴格控管學前巡迴輔導正式缺額比例,使正式教師至少應達八成以上,提高學前巡迴輔導師資穩定性與留任率。
感謝今日各位先進、一線人員們,在即將開學的忙碌時刻仍願意撥空出席,在公聽會上分享的許多意見,未來我們也將提出特教法修法版本。
給特教孩子們更好的支持,是我們責無旁貸的共同目標!
🎬 公聽會完整直播:https://reurl.cc/j8xg3p
兼任輔導教師編制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私校退場亂象多 師生權益誰來保?莫讓台灣觀光學院淪高教轉型犧牲品
台灣觀光學院在去(109)年12月8日申請自110學年度全面停招,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高虹安委員今(5)日特地舉辦記者會,除要求教育部負起監督責任,不能放任個案學校擺爛、師生權益受損,並表示制度問題應透過民眾黨團版本的私校退場條例解決,以應對少子化情況下教育體制與社會發展的劇烈改變。
今年1月8日校方還表示「停招不停辦」、「只要學生願意留下,就會協助他們完成學業,在台觀畢業」、「目前校務基金還有新台幣3000萬元,用於還清教育部欠款,結清教職員薪資綽綽有餘」。而後卻又因財務狀況及營運能力,於2月9日董事會議決議停辦。從當初答應學生只停招不停辦,到決議停辦,前後也僅是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導致師生們都措手不及。3月4日高教工會與臺灣觀光學院師生召開記者會,訴求教育部駁回臺灣觀光學院的停辦申請,並呼籲教育部應接管臺灣觀光學院,以保障師生權益。臺灣觀光學院學生自救會召集人范同學亦向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表示,「還是希望能夠原校畢業,若轉學到外縣市就讀,將造成學生經濟上困難,也已經侵害到學生權益。」
面對方興未艾的私校退場潮,高虹安委員指出,有三個重要的問題。第一、私校進入退場輔導機制,也不能降低當下的高教辦學品質,更不應用商界經濟的機會成本概念來經營教育事業,以少子化帶來的學費收益減少作為藉口,學校的經營者們意圖將校地校產轉向更有收益的產業;第二、進入退場機制的私立大學、科技大學等高教教職員、學生的權益需要被保障。第三、「停招當年即停辦」之制度恐危害學生受教權利,而「停辦前仍在學之學生,應由主管機關分發至其他學校繼續就讀」之配套,也因城鄉落差,難以確保必能在鄰近的區域找到適當的科系分發。台灣觀光管理學院停辦事件即是制度未能有效保障師生的血淋淋教訓,教育部除應確保個案保師生權益,也應針對退場制度再做檢討,勿使悲歌一再重演。
高虹安委員表示,日前教育部提出並通過行政院會之《退場條例》版本,在輔導管制方面的門檻過高,一間學校必須要達到50%以上系所師資質量違規、財務惡化到影響學校正常運作、嚴重違反教育法規,影響師生權益等條件,才會開始輔導,這樣的高門檻令許多私校的辦學品質過低,各種惡性事件層出不窮。然而私校退場是為了提升台灣教育品質,並非作為經營團隊校產轉為他用營利,更不可讓進入退場機制中的教職員與學生淪為校方卸責、政府束手下的犧牲者。
高虹安委員過去一直非常關心私校退場所衍生的師生權益問題,在上個會期民眾黨團也提出了自己的《私校退場條例》版本。主要內容包括:
1. 針對教育部版本可以「當年停招及停辦」規定,我們更周延了此條規定,規定學校於停止招生前所招收之學生全數畢業後或離校後,於當學年度結束時才能停辦。
2. 透過將註冊率納入,更明確訂定需要進入預警的標準,並加強力度推動大部分在該預警邊緣該退場的學校(註冊率65%上下)進入專案輔導程序。
3. 對於財務惡化的指標,教育部版草案寫得太過籠統,民眾黨團版本中將其寫得更加明確,讓「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預測未來二學年度內」這樣的指標入法,避免模糊空間。
4.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合格教師的比率部分,民眾黨團版本依〈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規定,將教育部版的50%提升到80%,不對教學品質放水。
5. 目前很多學校因為師資不足,學校存在跨系、院兼任兩個以上行政主管職的情形,嚴重影響教學與行政品質,民眾黨團版本也把這個情況納入預警標準中。
6. 為了加強預警的強度與外界的瞭解程度,民眾黨團版本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半年一次執行前項查核。」及「經列為預警學校一年後未改善者,主管機關須對外公告之。」不容立法嚴苛但執法鬆散的情況發生。
高虹安委員表示,希望藉由這個版本的修法,應對少子化情況下教育體制與社會發展的劇烈改變,將原本的私人興學資源釋出轉作社福、教育及文化事業,確保全體人民公益與福祉!
兼任輔導教師編制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私校退場亂象多 師生權益誰來顧😥
教育部上個月底證實台灣觀光學院已申請核准停招,近期又傳學校將申請停辦*1,虹安今日特地邀請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黃子誠理事、教育部技職司柯今蔚專門委員、以及臺灣觀光學院學生自救會范同學*2舉辦記者會。
會中虹安強烈要求教育部負起監督責任,不能放任學校擺爛、師生權益受損,同時針對校方決策反覆之亂象、私校退場之議題,民眾黨團也已提出相對應版本之退場條例,主要內容有:
1⃣針對教育部版本「停招當年即停辦」之規定,可能導致學生受教權受損疑慮,民眾黨團版本規定學校於停止招生前所招收之學生全數畢業後或離校之學年度結束時才能停辦。
2⃣明定註冊率預警標準,加強力度將預警邊緣學校(註冊率65%上下)及早納入專案輔導程序。
3⃣對於財務惡化的指標,民眾黨團將其明確為「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預測未來二學年度內」以減少模糊空間。
4⃣民眾黨團版本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規定,將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合格教師比例要求由教育部版的50%提升到80%,不對教學品質放水。
5⃣目前很多學校因為師資不足或人事緊縮,存在跨系、院兼任兩個以上行政主管職的情形,嚴重影響教學與行政品質,民眾黨團版本也把這個情況納入預警指標中。
6⃣為了加強預警的強度與外界的瞭解程度,民眾黨團版本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半年一次執行前項查核。」及「經列為預警學校一年後未改善者,主管機關須對外公告之。」不容立法嚴謹但執法鬆散的情況發生。
虹安再次強調希望私校退場條例能在這個會期完成審議,以因應少子化情況下教育體制與社會發展的劇烈改變。並呼籲教育部就台灣觀光學院一案,除保障個案學校師生權益外,也應針對退場制度再做檢討,勿使高教悲歌一再重演。
完整記者會影片這邊請👉https://www.facebook.com/DrAnnKao/videos/514813413245656
註1:台灣觀光學院在去年12月申請自110學年度全面停招,110年1月校方還表示「停招不停辦」、「只要學生願意留下,就會協助他們完成學業,在台觀畢業」、「目前校務基金還有新台幣三千萬元,用於還清教育部欠款,結清教職員薪資綽綽有餘」。而後不久卻又以財務狀況及營運能力為由,於2月9日董事會議決議停辦。從當初承諾只停招不停辦,到決議停辦,前後也僅是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導致師生們都措手不及。
註2:范同學今日因另有事不便出席,改以提供錄音檔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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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條文 · 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 ·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 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 ... ... <看更多>
兼任輔導教師編制 在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 ... 的相關結果
五、本要點之補助,以落實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法定編制及辦理學生輔導工作之成效為主;本署得視預算編列 ... (3)各縣市立國民小學之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節數應一致。 2.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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