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說明會,協助產業「轉廢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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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法規與時俱進,因應產業運作實務,經濟部日前修法納入能源化相關再利用用途及拓展再利用產品之工程應用,並導入即時追蹤系統(GPS)強化鋼爐碴再生粒料流向管理,「#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已於6月24日修正發布。
為了讓業界朋友更了解這次修法內容,工業局特別舉辦三場線上法規說明會,共吸引超過 500 人參與,重點說明本次修法「興利」及「防弊」內容:
#興利
✅延長高價值(如稀貴金屬)及低運作風險(如水泥等依商品檢驗法規定應施檢驗之產品)再利用產品許可年限;
✅於有機及可燃廢棄物再利用種類新增「生質能原料」、「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途;
✅明定鋼爐碴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可供作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使用,非構造物用預拌混凝土則可供作非構造物及製造業與倉儲業廠區建築物主要構造以外用途使用。
#防弊
✅要求鋼爐碴再生粒料清運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及申報聯單,強化流向追蹤管理,並正面表列各項再利用產品品質標準;
✅增列得要求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廢棄物之違規樣態,及於高風險性再利用種類增訂再利用用途產品貯存量超過前6個月之累積銷售量時,應停止收受廢棄物之規定,避免因再利用產品無市場需求而衍生不當運作。
🙋♀️完整線上說明會影片已經上線囉!
想更詳細了解本次修法內容的朋友們,歡迎點擊下面連結觀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p26LTu67-U
📰經濟部工業局新聞稿:https://www.moeaidb.gov.tw/ctlr?PRO=news.rwdNewsView&id=36622
再利用產品 申報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內政部 強化營建廢棄物再利用管理👷👷
有關 #營建 #廢棄物 強化追蹤處理之議題,#內政部 表示,除既有廢棄物清理法申報及流向管制規定外,環保機關可就違規個案依法予以裁罰,內政部也將加強要求地方政府儘速修正自治法規要求營建剩餘土石方業者採用逐車追蹤(GPS)管理,對於營建廢棄物再利用產品之管理也將著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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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利用產品 申報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電弧爐業的主要產品之一,是鋼筋。1980年代房地產大熱時如日中天,每年產量可達一千萬噸。但它的煉造過程,會產生固體事業廢棄物:爐碴,而排放的空氣污染物,還會含有世紀之毒戴奧辛的集塵灰。
由於集塵灰含有劇毒,依法必須收集後放入太空包內,再交由合法處理廠商固化後掩埋。但集塵灰處理費用高昂,早期流向控管又不嚴格,經常爆發集塵灰混爐碴後被棄置的案件。2014年,特生中心副研究員劉靜榆就在新豐海岸,發現大量爐碴與集塵灰,迄今找不出原凶。
不過,隨著技術演進,集塵灰近年來,已逐漸從廢棄物,蛻變為資源物。
台灣鋼聯總經理方彥斌說,集塵灰會殘留25%的鋅與3%的鉛,只要有妥善技術,就可以將有害事業廢棄物資源化。他們將集塵灰提煉成粗氧化鋅,已和波蘭、日本等國長期簽約,預計外銷提供作為鋅塊原料。
今年初,台灣鋼聯靠著集塵灰再利用,正式掛牌上市、股價看好。但集塵灰的問題,並沒有銷聲匿跡。環保團體在今年五月,又在高雄大寮發現爐碴混集塵灰的棄置案件。
被業者稱為資源寶物的集塵灰,為什麼會被混在爐碴中遭到棄置?這是因為,集塵灰雖可作為鋅礦替代品原料,但處理業者的合理利潤,是集塵灰每公噸至少要含15%的鋅。每減少1%,鋼鐵業者就要多給付三百元。環保團體認為,若遇上鋼鐵市場不景氣,難保產源不會鋌而走險。
根據環保署2017年統計,台灣近三年申報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產生量約有 1430萬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約140萬公噸。就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而言,其中再利用方式清理的比例就占八成。
然而再利用廠商礙於上游給予的處理費用不高,再利用產品相互競爭,往往透過棄置來賺取利潤。儘管環保署提出GPS追蹤系統,遇到有心犯罪的再利用公司,環保單位還是難以防堵。長期下來,一些被反覆棄置的地點,逐漸變成土壤與地下水的高污染潛勢區,並且可能透過都市計畫的變更,把清除、整治的成本,轉嫁在全民身上。
不肖的再利用業者,購買或竊占乾淨土地,傾倒廢棄物,然後種電,或等待都市計畫變更,把燙手山芋脫手。從新豐海岸集塵灰的歷史共業,到高雄大寮、路竹、屏東枋寮非法堆置的現在進行式,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諸多缺漏,像生生不息的爛瘡,一再發作。土地被層層剝削的惡行,如果不能停止,在未來面臨死亡的,恐怕不只是一批富貴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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