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連出現許多豬隻棄置事件
金門海邊漂流豬隻更是驗出瘟疫反應
搞得人心惶惶
在惶恐之餘
我們必須要跟謹慎面對
一起加油守護臺灣的🐷🐷
#我還想要吃 #五花肉 #滷肉飯 #香腸 #水餃 #餛飩 #肉粽 #碗糕 #肉餅 #大腸 #豬血糕 #豬血湯 #培根 #臘肉 #火腿 #肉包 #肉羹 #貢丸 #肉乾 #豬排 #肉鬆 #麵包 #滷味 #油酥 #豬耳朵 #燒賣
#別自國外攜帶肉品回來
#別網購寄送肉品至臺灣
法律補充↓
最新修正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
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者,
應於檢疫物到達港、站前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並繳驗輸出國檢疫機關發給之動物檢疫證明書。
檢疫結果認為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者,
應禁止進口或為必要之處置。
(檢疫物:也就是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的任何物品)
未依規定繳驗動物檢疫證明書,
或動物檢疫證明書記載事項與檢疫條件規定不符者,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得按其情節輕重,
為採取安全性檢疫措施、延長動物隔離留檢期間、
限期補齊必要之檢疫證明文件、將檢疫物退運或撲殺銷燬等處置。
若未依第34條第2項規定申請檢疫者,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
將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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