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持續延燒的本土疫情,施打疫苗跟完善的防疫措施是防堵疫情擴散的不二法門。特別在疫苗施打部分,由於目前疫苗是為戰略物資,因此,如何制定疫苗優先施打對象,必須考量病毒特性、群體接觸密集度、及感染風險高低(例如無法避免群聚的國軍、監獄)等問題,具有高度專業、複雜性。
而國內負責疫苗政策的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主要是由專家學者組成,作為在防疫指揮中心背後的諮詢角色,給予決策者最專業、超然的建議。
然而,根據ACIP網站上公開的會議紀錄,可以發現,至今僅開過4次會議,若進一步比對指揮中心歷次的優先接種對象順序的調整:
1. 2020年7月6日ACIP紀錄→首次公布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2. 2021年2月8日ACIP紀錄→第一次調整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3. 2021年3月19日ACIP紀錄→無調整疫苗接種優先順序
4. 2021年6月9日指揮中心公布→第二次調整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5. 2021年6月20日ACIP紀錄→第三次調整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6. 2021年6月22日→上午蘇貞昌院長拍板定案「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高風險接種人員等專案對象」的接種對象內容、下午指揮中心記者會正式公布。
從上述幾次的調整,可以看到3月19日、6月9日、6月22日的變更、調整內容,沒有ACIP的角色存在。而指揮中心的解釋是ACIP下的covid-19疫苗工作小組(3位ACIP委員加上4位疫苗與流行病學專家組成)會提出建議,指揮中心先採納,再由ACIP追認。指揮中心更進一步說明,ACIP的性質只是建議,仍需要由院內(行政院)拍板,再行發布。
這樣的決策過程,也衍生出一個關鍵問題:#疫苗優先施打順序究竟由誰決定?
#疫苗施打順序由誰決定為何重要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規定,防疫資源的統籌整合是指揮中心的重要任務之一,而指揮官並得指示各級政府機關徵調、徵用及整合相關機關(構)的資源、設備或人力。
因此,從法規上,指揮中心及指揮官應才是疫苗政策上做出決策的人。但6/22上午蘇貞昌院長的拍板定案,形同架空指揮中心。而指揮中心的「需要由院內拍板說」,更是遺忘自己的法定職責。
#參考歐美作法 #別讓疫苗施打決策成為亂象來源
自疫情爆發以來,疫苗作為重要戰略物資,如何妥善規劃施打順序,是政府應該嚴肅面對的課題。然而,目前台灣的疫苗施打決策既不公開,且一再爆發越類施打疫苗、打順風車疫苗的特權施打爭議,諸多亂象已造成國人在疫苗施打產生嚴重的相對剝奪感。
若以英美的疫苗施打決策為例,無論是英國的JCVI或美國的ACIP,這些相近功能任務的委員會,在章程及組成人員、利益迴避規範、議程、會議資料、所審酌的科學證據及會議紀錄,均公開於網站上。甚至連會議過程在網路上對公眾公開,還有開放一名民眾或消費者代表能夠參與會議,呈現一般民眾可能有的觀點。
有鑑於此,時代力量公開呼籲衛福部與疫情指揮中心,儘速公開ACIP會議及covid-19疫苗工作小組所有討論的會議紀錄,方便國人了解整體疫苗政策之決策過程;並參考歐美制度,開放非專家的民眾參與,讓疫苗施打政策確保真正更需要的人,可以在有限的疫苗資源下,能夠有次序的優先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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