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身在合法機上盒的盜版問題 公聽會 】
東京奧運期間,台灣運動員的亮麗表現,燃起賽事熱潮,也引發對於影音機上盒與侵權影音內容疑慮的熱議。
繼上個月我曾和 莊瑞雄委員、 蔡易餘 家己人委員共同召開「內容有價,支持合法收視平台」記者會後,今天我們召開公聽會,邀請影視和頻道業者、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從不同角度和觀點出發,共商產業現況和面臨的困境,並探討行政部門相關的配套措施和對策,集思廣益交流解決問題之道。
自就任立法委員以來,我曾就文化影視內容舉辦過幾次記者會,我認為主要應從兩個方向著手,第一,是合法跟非法的討論;第二,希望替業者爭取到相對公平的管道。
舉例在 OTT 這領域,很多節目在台灣未經審查就播送,像是中國兒童節目、戲劇大量參雜中國用語,進而影響到台灣社會。此外,依現行法規定,台灣與中國每年合法可上映的電影作品配額就是十支,基於合法前提下,兩國在電影院或電影平台可看到的電影就是這麼多,這也是雙方皆位在一個對等公平立場,藉此保護我國的影視業者及作品所產生的結果。但是,現在中國透過電視、網路傳遞影視內容,並灌輸中國政府欲讓台灣人知道的各種訊息,雙方已出現不對等的情況。也因為中國毫無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概念,因此要如何讓台灣中國影視節目,回歸到對等談判的立場,是很重要的課題。
除此之外,台灣從二、三十年前的盜版王國逐漸進步,近年民眾對合法管道收視意識逐漸抬頭,現在的問題在於,使用機上盒的民眾不知道他們使用非法的內容,使用合法設備收視非法內容,我們應該要探討哪個單位應負起審查的責任。
因此,透過本次公聽會進行法制面、實務面的討論,希望讓影視業者與作品能保障權益並能互利,並將機上盒亂象納入法制面處理,進而維護台灣本土影視產業發展的環境。
很高興聽到與會的行政部門,包括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等單位,已意識到非法機上盒的危害,並透過跨部會的溝通協調,舉辦研討會、座談會等交流形式,增進和民間利害關係人的合作,盼精進作為,我與立法院的同仁會持續關心,協助台灣的影視工作者在優質環境下繼續產出優秀的作品!
感謝以下出席的各界人士與團體: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 葉志良助理教授、文化大學新聞學系 莊伯仲教授。
中華網路頻道事業協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
三立電視、愛爾達電視、公共電視、中視、龍華電視、滾動力公司、采昌國際多媒體、靖天傳播、博斯數位、亞洲衛星電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1)日林佳龍委員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天然氣事業質詢退輔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能源會及中油。林佳龍表示,退輔會轉投資16家天然氣公司過去3年之平均獲利高達10.57%,能源局明顯失職,縱容退輔會持續向人民卡油。林佳龍也強調,打破分區壟斷,必須進行上中下游的改革方案才能打破價格訂定的黑箱作業,退輔會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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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專案管理的元素:專案的品質取決於 3 個元素:範圍、成本、時間
1.範圍:為了交付專案成果,要完成哪些工作
2.成本:可用於此專案的預算
3.時間:完成專案所有工作所需要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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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管理三角形 Project Management Tri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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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但針對某個元素進行調整,至少會影響到一項其他元素,舉例來說:如果想要縮短專案時間,就要投入更多成本或是縮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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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旅行為例:
1.如果想去更多行程(範圍),就必須增加交通成本或是增加旅遊時間
2.如果想減少成本,就必須減少行程或是增加時間(從高鐵變火車)
3.如果想縮短時間,就必須減少行程(範圍)或是增加成本(從火車變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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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不同的專案中,對不同的利害關係人來說,每個元素的重要性也不同,也不是每個元素都可以進行調整,舉例來說:蓋核能電廠不能降低品質、奧運不能任意變更時間、客戶最在意的可能是成本預算、開發產品最在意的可能是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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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的經驗中,每個專案都會在過程中進行調整,因為牽涉的因素很多,例如:專案掌握程度、客戶需求變更、團隊成員變動、時程調整等等,而專案成功的關鍵不只是管理專案內容,還要懂得管理每個人的期待,畢竟旅行最重要的不是去哪裡,而是和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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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ACIP與高端的緊密連結】
日前「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集人李秉穎醫師驚爆「很多ACIP委員都參加或主持了高端、國光、聯亞等疫苗臨床試驗」。後續除了我從媒體報導中發現有林奏延與李文生醫師是高端臨床實驗的計畫主持人外,無論是李秉穎、衛福部或指揮中心都不願意再進一步揭露還有哪些委員也是。經過調查,並取得衛福部這份ACIP委員擔任與疫苗有關機構的職務,以及承接藥商委託的研究計畫等資料,正式揭開潘多拉的盒子。
事實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的規定,ACIP成員本來就應揭露以下之資訊:
一、本人接受非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及金額。
二、本人所屬團體接受非政府補助之疫苗相關研究計畫及金額。
三、所擔任與疫苗相關之事業機構或財團法人董、監事或顧問職務。
但業管的衛福部或疾管署對此不僅從未主動揭露,即便是外界詢問也東躲西閃的,完全無視於法律的明文規定,反而讓人感到欲蓋彌彰。而端詳這份資料,也確實存在許多問題與疑點:
一、17位委員中有4位接了高端的研究計畫,1位擔任聯亞獨立監督委員會主委。換言之,有將近三分之一的委員與高端及聯亞有所連結,其中又以高端最為關係匪淺。
二、 包括藥商、醫院、以及學術機構等總計有11個計畫補助單位,委託給17位ACIP委員共計28個計畫案,總金額達41,496,261元。而其中高端就有7個案子,占全部的1/4;其總金額也高達19,227,115元,占所有金額的46%,而這都是單一廠商中最高者。換言之,高端似乎偏好找ACIP委員當計畫主持人,對握有國家疫苗採購及接種規畫之決策權的這群人,特別努力打點與經營。
三、高端共有7件研究計畫給4位ACIP委員當主持人,金額總計約1千9百多萬元,其中屬COVID-19疫苗之研究計畫共有4件,由李文生、林奏延、邱政洵醫師3人承接,金額總計1千4百多萬。嚴格來說,這些委員既然接受高端補助,而且高端自己也生產COVID-19疫苗,因此在ACIP會議上處理有關COVID-19疫苗議題時,都屬於利害關係人,理應迴避。但實際狀況並非如此,例如前述3位委員都參加在7月11日ACIP會議,聽起另一家 COVID-19 疫苗廠商賽諾菲的臨床試驗進度報告。而這似也形同廠商機密被迫洩露,甚至違反同行競業的商業規則。
四、林奏延一個人就接了二件COVID-19疫苗之研究計畫,總計高達1250多萬,勇奪ACIP委員之冠。詭異的是,去年11月林奏延就已經鼓吹政府應優先拿出50億元以上,對本土疫苗廠開發的疫苗預先採購。加上林奏延過去是衛福部長的身分,且一路公開力挺高端,宛如拿錢辦事的門神。
五、日前我揭露李文生與林奏延既是高端計畫主持人,又是ACIP委員,恐有利益衝突之嫌。當時陳時中部長舉例說,如果ACIP討論到國產疫苗議題,林奏延就一定得迴避。而 7月25日的ACIP會議決定將高端疫苗放入公費施打計畫內,被點名有接高端案子的李文生請假,而林奏延也對此案迴避不參與討論。但另一位擔任高端COVID-19疫苗第二期臨床實驗計畫主持人的邱政洵並未迴避,明顯有利益衝突,也打臉陳時中,這種選擇性的迴避機制,詭異難解。
六、 7月25日的ACIP會議的第三個討論案,竟是研議ACIP委員利益衝突迴避原則,顯見該委員會從未有相關規範與作為。根據美國CDC對ACIP的要求,在擔任委員期間的任何潛在利益衝突,或者擔任與ACIP工作有關的機構職務以及商業利益等,都被要求應充分揭露,還要向美國政府倫理局(OGE)提交OGE450表格,申報財產狀況。反觀台灣的ACIP連該揭露的資訊都躲躲藏藏,還遑論利益衝突的規範。事實上,我國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委員於任職期間應謹守利益迴避原則,即便是兼任委員也並準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似也可以參照,總比現在亂無章法來的強。
疫苗打在人民的身上,其採購的預算也是花人民的納稅錢。但疫苗的審查、採購、以及施打政策等的過程卻像是個黑箱,連基本的會議紀錄,政府都要遮遮掩掩,迄今外界都還看不到完整的高端以及聯亞在EUA審查會上的會議記錄。而ACIP的會議紀錄,雖然有公開在疾管署的網站上,但極其簡略,連委員的發言、討論、以及表決等過程的紀錄,通通付之闕如,根本是便宜行事。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的規定,ACIP相關會議應「錄音」,並公開其會議「詳細紀錄」。現在這種不完整的會議紀錄,明顯違法。呼籲陳時中部長,應該依法將完整且詳細的ACIP會議紀錄公開,供外界了解與檢視。
食藥署在8月15日召開聯亞新冠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會議,22位專家中有17人不同意,聯亞的疫苗未能過關。反觀高端的疫苗在7月18日召開專家審查會議,即便不少委員對其在Delta、Beta變異株的保護力仍有疑慮,但仍在21位出席專家中,只有1位不同意下,順利取得EUA。同款國產疫苗,一個像是金孫,另一個卻宛如棄嬰。不知是否如同ACIP一樣,高端也在EUA審查委員上,下的功夫與資源較多,而因此讓它完勝聯亞,順利攀上事業高端?
從ACIP、食藥署專家會議、EUA審查會議、相關疫苗協會、疫苗廠商的計畫主持人等……,竟可以發現其成員有高度的重疊性,其中的利益衝突也缺乏配套的規範,形成陽光照不到的陰暗角落。政府應公開化、完整化、可識別化、以及脈絡化會議紀錄,並建立制度性的避免利益衝突之法規,才能取信於民,這種作法與態度,比較健康,國人也才能跟著一起健康。
#黃子哲 #國民黨 #文傳會
利害關係人舉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1)日林佳龍委員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天然氣事業質詢退輔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能源會及中油。林佳龍表示,退輔會轉投資16家天然氣公司過去3年之平均獲利高達10.57%,能源局明顯失職,縱容退輔會持續向人民卡油。林佳龍也強調,打破分區壟斷,必須進行上中下游的改革方案才能打破價格訂定的黑箱作業,退輔會應全面退出公用天然氣公司之投資經營,並於一年內提出對欣隆、欣湖、欣欣、欣泰、欣桃、欣中、欣彰、欣林、欣雲、欣嘉、欣南、大台南區、欣高、欣雄、欣屏及南鎮等公用天然氣公司所持有股份之釋股方案。
而這些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董事長及總經理,根據林世嘉委員的資料,有馬吳醫事團體後援會中區招集人、國民黨新竹市黨部顧問團團長等,退輔會幾乎成了安置少數肥貓的就業。
林佳龍指出,退輔會歷年來不乏發生重大虧損之轉投資事業,包括欣欣電子和榮電公司等,這些發生重大虧損之轉投資事業以榮工公司最為嚴重,從2003年到2011年之累積虧損超過130億元。退輔會一年上繳多少錢給國庫?拿多少天然氣公司的盈餘來填補這些巨大之虧損?曾金陵表示榮工的虧損,是用政府相關預算去弭補,盈餘都放在安置基金內,明年要上繳十億。林佳龍說:「只有十億!」明顯利益被中間的利害關係人搬運而走。
林佳龍表示,退輔會轉投資16家天然氣公司過去3年之平均獲利高達10.57%,這是平均獲利率,是把全部的人加起來平均,真正規模大的在大都市都超過10%以上。林佳龍拿出「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去售價及基本收費計價準則」說,如果按照公式來第 4至8條,合理利潤是不是應該在5%左右?為什麼他們可以賺10%以上,「能源局!為什麼可以容忍他們賺這麼高的利潤?」「公企部門可以合理利潤達到10% 符合經濟部能源局應該管制的政策嗎? 」台中以北欣字頭的獲利率 18.63,在南部也高達13.72,能源局明顯失職,縱容退輔會持續向人民卡油。林佳龍舉出國際上公用天然氣公司之合理獲利率(Reasonable Rate of Return)大都在5%至7%之間,北美投資報酬率是6.6%、英國是5.6%、澳洲是6.8%。林佳龍質問原能會,有任何措施控制利潤在5%,會防止利潤會轉嫁到人民身上。
林佳龍再舉例,同樣在台北,陽明山瓦斯公司的獲利率2.38、大台北瓦斯公司獲利率3.79%,「為什麼我們退輔會轉投資的這麼高?」,分明是好康的拿去,分區壟斷,然後這些公司的賺取利潤再轉移到我們老百姓身上。
林佳龍說,南部要用比較貴的天然氣去補助北部的,退輔會講的熱值表面上都有加權過,公式中,價格等於氣源成本家供應成本乘以各類用戶供應成本結構因子,這都是先射箭再畫靶,把要轉多少錢都先算好了,如果把中間轉移到人民的也算進去,龐大的利潤一年絕對不止十億!
林佳龍也質詢中油,表面上民間可以進口天然氣,但在中油阻擋之下,變成實質壟斷。他表示,會在立法院提修法,做切割,從上游的天然氣進口,屬於油槽、輸配方面,由政府一家來做,類似中華電信固網一樣,而民間都可以進口天然氣。 中游的解決就是改革退輔會的角色,退輔會持有股份懷璧其罪,一定要全民釋股。在下游改革上,欣字頭跟民間競爭要有公平的基礎,天然氣、瓦斯價格自然會降下來。
林佳龍強調,打破分區壟斷,上中下游的改革方案才能打破黑箱作業,「現在價錢都認你們定的,都有一套公式,一番說法,你們賺他們也跟著賺!」這些人都是黨政背景的人,根據林世嘉委員調查的資料,這些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董事長及總經理有馬吳醫事團體後援會中區招集人、國民黨新竹市黨部顧問團團長等。曾金陵表示,「這些名單我們不管」。
林佳龍指出,當初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是所謂「為擴大安置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這些高層名單一公布,我們覺得安置少數肥貓就業,廣大退撫軍人哪有資格在這些公司就業?曾金陵表示,目前有一千多人在裡面就業。林佳龍隨即說:「 那把將級退出經營團隊!」。曾金陵表示,「管得這麼好,賺得這麼多,為什麼要他們退出經營團隊?」 林佳龍指出,是在實質壟斷之下才管得這麼好,如果公平競爭還可管理這麼好,那可以來經營我們的國營事業了。林佳龍也向能源局歐局長也要求過要提出真正改革天然氣的政策方案。退輔會曾金陵表示,若通過政策方案,「我們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