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同婚週年,而移民署剛剛也在臉書上宣告,開放了 #兩個外國人 在台灣 #有合法居留證,如果 #有一方的原國籍不承認同性婚姻 ,過去無法去戶政單位進行註記,未來可以 #到移民署登記同性伴侶註記。
移民署原文可以見:https://reurl.cc/oLvbA5
這項措施對於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在台灣生活的外籍同志配偶來說,確實可以提供一些彼此關係的證明,但目前看來其實沒有太多實質的權利義務配套,保障也距離婚姻狀態仍很遙遠。 而台灣人與其他國家未通過同婚的同性伴侶,仍可在戶政機關進行伴侶註記,但依舊無法憑藉註記的手續來申請合法的台灣居留權。
面對還沒有完成的平權項目,我們肯定移民署的努力,因為緩步前進是重要的,但 #大平台 還是會持續用各種的方式來與政府溝通,也深切的盼望政府能理解家庭無法團聚之苦,讓權益的保障更全面、更落實,往真正的平權持續邁進。
歡迎大家跟 彩虹平權大平台,一起努力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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