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紓困,台灣跟上世界,環境零傷害,投資綠產業。 - 台灣環境NGO對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2019-nCoV)疫情的〈第二次聯合聲明〉(05/14/2020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超過四百萬人確診的新型冠狀/武漢病毒(2019-nCoV)仍壟罩全球,感謝台灣政府與民眾共同防疫有成,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無本土病例,令人振奮。而立法院在5/8通過了追加1500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台灣已經從防疫、紓困慢慢走向振興階段。
在台灣諸多關注「綠色紓困」的公民團體聲明下,立法院在1500億的紓困預算增加了排除條款,這筆納稅人的救急錢不補助知法犯法的新增建違章工廠,並要求經濟部應會同相關機關,建立完整查核機制,確保工廠紓困僅提供給合法工廠以及既有未登記工廠。雖然團體希望讓既存的未登記工廠於納管後再行紓困,遺憾未能通過決議,不過,這仍是謹守法律界限的第一步,也是綠色紓困第一階段的重要概念——零傷害原則。
綠色紓困第一步 急難紓困應堅持「零傷害」原則
我們認為,雖然現階段急難紓困之目的,是為生計受到疫情衝擊的企業與民眾提供立即的經濟援助,其關鍵任務是當下的援助而非長期的轉型,但政府的紓困方針亦應堅守「零傷害(do no harm)」的基本原則,不得放寬環境與污染管制,否則將增加健康風險,也會弱化台灣抑制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空氣污染的能力。
舉例而言,日前環保署因應疫情而放寬免洗餐具禁令,不僅對防疫無實質助益,更減損了各界長年來的減塑成果,實為錯誤政策。此外也有立委與業者主張免徵燃油機車之貨物稅,但從發展綠色交通、減緩空污、促進低碳轉型的目標來看,不應為了短期紓困,倉促降低甚至免徵燃油機車貨物稅,甚至應該要放置在能源稅的政策架構下思考。
規模較大的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紓困方案應加入環境條款,例如航空與海運業是台灣碳排與空汚的主要來源之一,政府在祭岀800億元的紓困方案時,應要求業者提出燃油效率提升、潔淨燃料使用占比等具體承諾。
急難紓困的下一步:政府應進行長期綠色振興規劃
救急救難、復甦經濟,無疑是當下首要任務。但是面對氣候危機與環境退化的長期風險,疫情後的經濟發展,需要超越舊有模式(Business as usual),為長期的產業轉型打穩基礎,且透過全面性的轉型與改革。這正是我們選擇在此刻提出「綠色振興」的原因。
綠色振興意味著以更永續、更具韌性的方式來復甦經濟,拒絕導致氣候危機加劇的短期刺激方案,並對我們的經濟模式做出根本性的改革,提升整體社會、經濟與產業面對各種危機的調適能力。
事實上,這次疫情的嚴重衝擊恰恰反映出長久以來人類線性經濟行為的弊病:過度仰賴化石燃料、無度耗用自然資源與能源,並產生大量廢棄物等等。因此綠色振興的目的,不僅訴求「用更好的方式恢復」,更強調「今日的解方應該是對未來的投資」,不再追求剝削式且高污染的經濟成長,而致力於打造高附加價值高、零污染、循環永續的經濟模式。
因此,全球許多環保倡議團體、國際政府組織都陸續提出綠色振興的概念與政策建議,其層面廣涵經濟活動的所有面向。其中幾個被一再提及的重點項目,包括鼓勵綠色交通、發展低碳大眾交通工具、提升建築能源效率、改善工業製程、發展再生能源、建立綠色公共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育、降低或取消化石燃料補貼、推廣循環經濟、扶持生態永續農業等。
前瞻計畫第二期預算應納入綠色振興政策
上述許多綠色振興之政策建議,早已存在於台灣現有的氣候治理架構,例如能源轉型、溫室氣體減量、產業節能等。政府需要做的是:在綠色振興的指導性原則之下,盤點、整合且強化既有的政策工具,廣納各方建議,開放公眾參與,並確保這些政策得以落實。
因此我們認為,近期即將開始審議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預算」是一個將綠色振興概念納入國家長期建設計畫的絕佳機會。以「奠定國家未來30年發展根基」作為長期目標的前瞻計畫,勢必得納入綠色振興所關注的氣候危機調適能力、韌性、永續以及循環經濟的元素,如此既可應對疫情所帶來的全球經濟衝擊,也可推動經濟結構的低碳轉型,創造更多符合全球趨勢的低碳經濟工作機會與長遠經濟效益。
我們呼籲,第二期前瞻計畫預算的討論應納入綠色振興的視野與思維,政府應將投注於綠色振興上的預算視為是對未來的投資,而非花費。例如前瞻計畫中關於綠能建設、數位建設、水環境建設與城鄉建設的部分,便應參考各國政府與團體近期相對應之綠色振興政策建議,運用預算資源引領產業轉型方向。此外,有鑑於第一期前瞻計畫缺乏公眾討論,對於民眾參與缺少制度性保障,預算擬定過程中多有爭議,故第二期前瞻計畫應將經費撥補一定比例資源用於公眾參與並且預留與民眾溝通的時程,無論是中央整體或是地方的個案建設的討論過程,都應有更大程度的公眾參與,以符合更為廣泛的公共利益。
為了留給下一代永續並具有韌性的環境與社會,政府必須立即著手規劃綠色振興政策,來引導紓困方案與前瞻基礎建設的龐大政策資源,以資源可循環再生為方向,發展和環境共生共榮的循環經濟,打造更能展現台灣優勢的永續發展模式。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循環台灣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野鳥學會、桃園在地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350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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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計畫第二期預算應納入綠色振興政策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聯合聲明》
【綠色紓困,台灣跟上世界】
【環境零傷害 投資綠產業】
#台灣環境NGO對新型冠狀病毒/ #武漢肺炎(2019-nCoV)疫情〈第二次聯合聲明〉
超過四百萬人確診的新型冠狀/武漢病毒(2019-nCoV)仍壟罩全球,感謝台灣政府與民眾共同防疫有成,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無本土病例,令人振奮。而立法院在5/8通過了追加1500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台灣已經從防疫、紓困慢慢走向振興階段。
在台灣諸多關注「綠色紓困」的公民團體聲明下,立法院在1500億的紓困預算增加了排除條款,這筆納稅人的救急錢不補助知法犯法的新增建違章工廠,並要求經濟部應會同相關機關,建立完整查核機制,確保工廠紓困僅提供給合法工廠以及既有未登記工廠。雖然團體希望讓既存的未登記工廠於納管後再行紓困,遺憾未能通過決議;不過,這仍是謹守法律界線的第一步,也是綠色紓困第一階段的重要概念——零傷害原則。
#綠色紓困第一步 #急難紓困應堅持「#零傷害」原則
我們認為,雖然現階段急難紓困之目的,是為生計受到疫情衝擊的企業與民眾提供立即的經濟援助,其關鍵任務是當下的援助而非長期的轉型。但政府的紓困方針亦應堅守「零傷害 (do no harm)」的基本原則,不得放寬環境與污染管制,否則將增加健康風險,也會弱化台灣抑制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空氣污染的能力。
舉例而言,日前環保署因應疫情而放寬免洗餐具禁令,不僅對防疫無實質助益,更減損了各界長年來的減塑成果,實為錯誤政策。此外也有立委與業者主張免徵燃油機車之貨物稅,但從發展綠色交通、減緩空污、促進低碳轉型的目標來看,不應為了短期紓困,倉促降低甚至免徵燃油機車貨物稅,而是應該要放置在能源稅的政策架構下思考。
規模較大的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紓困方案應加入環境條款,例如航空與海運業是台灣碳排與空汚的主要來源之一,政府在祭岀800億元的紓困方案時,應要求業者提出燃油效率提升、潔淨燃料使用占比等具體承諾。
#急難紓困的下一步:#政府應進行長期綠色振興規劃
救急救難、復甦經濟,無疑是當下首要任務。但是面對氣候危機與環境退化的長期風險,疫情後的經濟發展,需要超越舊有模式(Business as usual),透過全面性的轉型與改革,為長期的產業轉型打穩基礎。這正是我們選擇此刻提出「綠色振興」的原因。
綠色振興意味著以更永續、更具韌性的方式來復甦經濟,拒絕導致氣候危機加劇的短期刺激方案,並對我們的經濟模式做出根本性改革,提升整體社會、經濟與產業面對各種危機的調適能力。
事實上,這次疫情的嚴重衝擊恰恰反映出長久以來人類線性經濟行為的弊病:過度仰賴化石燃料、無度耗用自然資源與能源,並產生大量廢棄物等等。因此綠色振興的目的,不僅訴求「用更好的方式恢復」,更強調「今日的解方應該是對未來的投資」,不再追求剝削式且高污染的經濟成長,而致力於打造高附加價值、零污染、循環永續的經濟模式。
全球許多環保倡議團體、國際政府組織都陸續提出綠色振興的概念與政策建議,其層面廣涵經濟活動的所有面向。其中幾個被一再提及的重點項目,包括鼓勵綠色交通、發展低碳大眾交通工具、提升建築能源效率、改善工業製程、發展再生能源、建立綠色公共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育、降低或取消化石燃料補貼、推廣循環經濟、扶持生態永續農業等。
#前瞻計畫第二期預算應納入綠色振興政策
上述許多綠色振興之政策建議,早已存在於台灣現有的氣候治理架構,例如能源轉型、溫室氣體減量、產業節能等。政府需要做的是:在綠色振興的指導性原則之下,盤點、整合且強化既有的政策工具,廣納各方建議,開放公眾參與,並確保這些政策得以落實。
我們認為,近期即將開始審議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預算」是一個將綠色振興概念納入國家長期建設計畫的絕佳機會。以「奠定國家未來30年發展根基」作為長期目標的前瞻計畫,勢必得納入綠色振興所關注的氣候危機調適能力、韌性、永續以及循環經濟的元素。如此既可應對疫情所帶來的全球經濟衝擊,也可推動經濟結構的低碳轉型,創造更多符合全球趨勢的低碳經濟工作機會與長遠經濟效益。
我們呼籲,第二期前瞻計畫預算的討論應納入綠色振興的視野與思維,政府應將投注於綠色振興上的預算視為是對未來的投資,而非花費。例如前瞻計畫中關於綠能建設、數位建設、水環境建設與城鄉建設的部分,便應參考各國政府與團體近期相對應之綠色振興政策建議,運用預算資源引領產業轉型方向。此外,有鑑於第一期前瞻計畫缺乏公眾討論,致使民眾參與缺少制度性保障,預算擬定過程中多有爭議。故第二期前瞻計畫應將經費撥補一定比例資源,用於公眾參與並且預留與民眾溝通的時程。無論是中央整體或是地方的個案建設討論過程,都應有更大程度的公眾參與,以符合更為廣泛的公共利益。
為了留給下一代永續並具有韌性的環境與社會,政府必須立即著手規劃綠色振興政策,來引導紓困方案與前瞻基礎建設的龐大政策資源,以資源可循環再生為方向,發展和環境共生共榮的循環經濟,打造更能展現台灣優勢的永續發展模式。
#聯合聲明團體: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循環台灣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野鳥學會、#桃園在地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350 Taiwan、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台南市野鳥學會、台灣青年氣候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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