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外傷專科的醫師,又到了每四年一次的高級外傷救命術(Advanced Trauma Life Support,ATLS)再進修認證的時候了!
今天假新光醫院的場地,又被上了很充實寶貴的一天的課。對於外傷的病人,該如何評估處置,是一項很專門的課題。而且,跟沒有上過醫學專業課程的一般民眾,想的不太一樣唷^^不知道有沒有人好奇,到底考醫生的考題,都是在考些什麼XD
由於考試是全英文命題,就讓我翻譯個幾題給大家嚐嚐鮮,順便猜猜答案是什麼^^
都是單選題,請選最適合的答案!👍
1. 一個七歲的男孩,由於從窗戶跌落,被父母帶到急診室,他的右大腿內側有一個6公分的傷口,請問最立即的處置為何?
a. 綁止血帶
b. 直接手加壓傷口
c. 用紗布填塞
d. 直接用手加壓股動脈
e. 把壞死的組織清創
2."休克" 的診斷必須包括
a.缺氧
b.酸血症
c.低血壓
d.血管阻力上升
e.器官灌流不足
3.一個22歲男性,被槍打中左胸部,被送到一個小醫院,此小醫院無外科醫師值班。在急診室,左胸被插了胸管,立馬流出700cc的鮮血從胸腔內。此病患也準備要被轉診到大醫院了。不料正要上救護車的時候,他的血壓忽然下降到80/68 mmHg ,心跳上升到每分鐘136下,下一步你該如何做
a.把胸管夾住
b.決定不轉診了
c.在急診室緊急開胸
d.重複檢查呼吸道等初級檢查,然後繼續轉診
e.延遲轉診,直到連絡上對方大醫院的胸腔外科醫師為止。
不管你是專業的,還是不專業的大家,都一起來猜猜答案是什麼吧^^
過兩天公布答案唷!
#人生在世,為什麼這麼多考試@@
#還以為考上整形外科專科醫師,是最後一個考試
#技能考時,被考官誇讚很不錯^^
#真正遇到外傷的情況,就是這麼熱血沸騰!
#一個不小心,發現對面坐著好戰友,陳榮堅醫師> <
加壓止血英文 在 小小藥罐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扭傷,怎麼辦?吃白飯?還是找警察?〉
一般而言,遇到扭傷的時候,我們會建議一種處理方案:
RICE。
RICE?白飯?白飯不是用來吃的嗎?為什麼可以治療扭傷?其實,所謂的「RICE」,其實是四個英文字的縮寫,分別是Rest、Ice、Compression、 Elevation。
基本上,這套原則,一般用於處理輕微的運動傷害,作為急救之用的,適用於一般傷患,例如身體挫傷、肌肉拉傷、關節扭傷、脫位,甚至骨折。
第一,是休息(Rest)。一般而言,停止運動,立刻休息。休息的目的,主要是減少關節活動,因為在這段時間內,再度過分使用關節,會促進血液循環,會增加血液流向受傷關節,形成腫脹,所以,休息是為了減少疼痛、出血或腫脹,以防傷勢惡化。一定要休息,否則,會延緩復原的療程,從而延長疼痛的時間。
第二,是冰敷(Ice)。 一般而言,各位看倌可以用布包裹著冰塊、冰袋、冰墊,進行冷敷,切記,不可以讓冰塊、冰袋直接接觸皮膚,避免凍傷皮膚,造成皮膚壞死,冰敷的目的,主要是收縮血管,減慢患處的血液循環,減少血液流往患處,從而減低出現腫脹、疼痛、痙攣的風險。不過,冰敷歸冰敷,冰敷的時間不宜太長,一般以30分鐘為限,避免肌肉、關節、神經等細胞、組織因為過冷而誘發凍傷,因此,一般建議,冰敷15分鐘後,移開冰塊、冰袋、冰墊,休息5分鐘後,再進行冰敷。當傷患的感覺變得麻木的時候,便可以移開冰塊、冰袋、冰墊,進行下一個步驟。
第三,是加壓(Compression)。 一般而言,用彈性繃帶包紮患處幾吋以下的地方。加壓的目的,主要是透過外力,對血管施加壓力,減少患處的血液循環,減少血液流向患處,不但可以止血,而且可以紓緩患處腫脹惡化。當然,輕輕用彈性繃帶加壓便可,不能包紮得太緊,否則組織會因為血液流量不足,導致壞死,各位看倌可能會問:「那麼,如何知道包紮,是鬆,還是緊呢?」這時候,各位看倌可以觀察患者的手指甲、腳趾甲的顏色,如果開始變得紫色的話,而且陪隨著疼痛、麻痺、刺痛的症狀,這表示包紮得太緊,這時候,各位看倌應該鬆綁,解開彈性繃帶,重新再包紮患處。一般而言,包紮應該維持大約24小時,避免患處出現腫脹。
第四,是抬高(Elevation)。一般而言,抬高患處,略高於患者的心臟水平(所以,當然,患者是躺著的)。抬高的目的,主要是減少出血,減輕腫脹,而抬高患處到高於患者的心臟水平,可以透過地心吸力,抗衡心臟的血壓輸出,減少血液流向患處。值得注意的是,當懷疑出現骨折的時候,應該先固定在夾板後,然後抬高,而且,抬高這步驟,並不適用於所有骨折。
當然,誰也不希望自己會是扭傷的一個。所以,進行運動的時候,還是熱一熱身,做妥預防措施。
但是,如果真的不幸出現扭傷等運動傷害的時候,記住:RICE。
不過,現在,有學者會建議,不要休息,還是開始活動,如果可以的話,盡快求醫,由醫生指導傷患初期的活動動作。所以,口訣上,還是不要吃飯(RICE),乾脆找警察(POLICE)吧!所謂POLICE,便是Protection、Optimal Loading、Ice、Compression、Elevation。
原則上,只要韌帶是第一級傷害(Grade 1)(輕微疼痛、腫脹,關節穩定。--韌帶20-50%斷裂)第二級傷害(Grade 2)(中等程度疼痛、腫脹,關節活動略受影響,走路已經開始出現困難,關節較不穩定。--韌帶50-75%斷裂),一般建議,是不用休息,開始直接開始簡單的活動。
至於,第三級傷害(Grade 3)(嚴重疼痛及腫脹,關節不穩定,無法走路,關節活動受到限制。--韌帶75-90%斷裂)第四級傷害(Grade 4)(中等程度疼痛、腫脹,關節不穩定。--韌帶90-100%斷裂),一般建議,是休息大約10天,10天後,便直接進行復健治療。
加壓止血英文 在 大醫院小故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醫病溝通真的是藝術啊!!!需要非常因人、因時、因地制宜啊。
病歷中文化無助於醫病溝通或病人了解病情:
病人絕對有「知」的權力,這點我相信所有人都認同。但大家應該都看過病。不管是你在國內看病的經驗,或看國外的影集,在醫師解釋病情的時候,其實就是口頭說明、有時候佐以醫學影像或者是圖像幫助說明,而絕對不是拿著一本病歷跟你說明。試想我們期待的是醫師好好跟你說明你的病情,還是丟一本全中文的病歷給你?
若我們要真正落實病人「知」的權力,其實更應落實的是可以用病人的母語說明病情,許多新住民、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等族裔,特別是年長者,往往是聽不懂中文的,醫療院所應該在這部份努力,提供患者更好的醫療品質。這些溝通,遠比推動全中文病歷更有意義!
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提升病人「知的權力」,設定合理的門診量,落實轉診機制,增加醫病溝通的時間,降低文書作業處理的時間,都是更具體且直接的方式。
病歷中文化無助於降低訴訟或有助於病人訴訟:
修法案由提到「病歷若以外文撰寫,容易衍伸醫療爭訟問題。若病人獲得其病情資訊與其病歷上以外文記載之資訊不同,法官僅能採信病歷上所載之內容,又病人無法理解其病歷上所載之內容,無法及時要求醫師更正之,實務上確實對病人有失公允。」
這是個以法界觀點出發的想法,但並不周全。尤委員想像的可能是,我在看病的時候,醫師紀錄都用我看不懂的文字,那萬一醫師故意寫跟我說的不一樣怎麼辦?最好的方法應該是跟去警察報案的時候一樣,全程錄音,然後印出病歷(筆錄),給我確認內容問題之後雙方簽名蓋章。這樣病人的權益最能確保。
但實際上,這牽涉到病歷製作目的。實務上沒錯,病歷可以用來訴訟用,而且病人也有取得病歷的權力。但是實際上涉及訴訟時,自然就會翻譯,並且有醫審會專業人士介入判定。
另外,現在早就已經可以寫中文病歷了。
很多病人的主訴,我自己都會用中文描述,因為更精確。而有關邏輯的推導,理學檢查的發現、診斷等等我則會用英文,原因也無他,就是因為比較精確。
但規定「只能」用中文寫,小弟實在未見其明。
病歷多數時候是用來給醫師自己紀錄,還有醫護人員彼此溝通之用。在這些紀錄中,呈現的除了主觀敘述、客觀事實的描述,還帶著許多醫師的推理過程,讓彼此知道為什麼我作這個檢查而不作那個檢查,為什麼懷疑是這個病而不是那個病。這些東西往往是非常複雜,而且是最難以說明的部分。
<<敬告尤美女委員,病歷修法「只能」用中文書寫,真的大錯特錯!懇請分享,並讓更多人知道!>>
近期尤美女委員提案,要求修法日後病歷「只能」以中文書寫。看到新聞當下,我原本以為是搞錯了,畢竟尤美女委員一直是我們對於人權價值追求的同路人,在許多法案上也都看得到他的用心與專業。但這次尤委員的提案,真的大錯特錯了。
看到修法案由,主要是『希望病人應享有基本之資訊人權,且有權以其所能理解之方式獲得其診斷、治療及癒後情況』。
但這問題的解法,絕對不會是病歷「只能」用中文記載。
第一,病歷中文化無助於醫病溝通或病人了解病情:
病人絕對有「知」的權力,這點我相信所有人都認同。但大家應該都看過病。不管是你在國內看病的經驗,或看國外的影集,在醫師解釋病情的時候,其實就是口頭說明、有時候佐以醫學影像或者是圖像幫助說明,而絕對不是拿著一本病歷跟你說明。試想我們期待的是醫師好好跟你說明你的病情,還是丟一本全中文的病歷給你?
另尤委員說:『事實上,我們只要在任何搜尋網站鍵入「醫療人權」,都可以看到世界衛生組織、世界上所有開發和開發中國家的醫院、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甚至我們台灣自己的醫療倫理委員會,都可以看到類似「病人有權從醫師得到以其可輕鬆瞭解的詞語記載之完整有關診斷、治療和預後資訊」的宣示。』
嗯?這我就真的不懂啦!尤委員說的不就是『中文病歷摘要』嗎?現在早就已經可以申請中文病歷摘要啦!尤美女委員是從哪個國際人權宣言推衍出整本病歷應該中文化呢?
若我們要真正落實病人「知」的權力,其實更應落實的是可以用病人的母語說明病情,許多新住民、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等族裔,特別是年長者,往往是聽不懂中文的,醫療院所應該在這部份努力,提供患者更好的醫療品質。這些溝通,遠比推動全中文病歷更有意義!
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提升病人「知的權力」,設定合理的門診量,落實轉診機制,增加醫病溝通的時間,降低文書作業處理的時間,都是更具體且直接的方式。尤美女委員何以捨本逐末?
第二,病歷中文化無助於降低訴訟或有助於病人訴訟:
另外在修法案由,也提到「病歷若以外文撰寫,容易衍伸醫療爭訟問題。若病人獲得其病情資訊與其病歷上以外文記載之資訊不同,法官僅能採信病歷上所載之內容,又病人無法理解其病歷上所載之內容,無法及時要求醫師更正之,實務上確實對病人有失公允。」
我在想,這是個以法界觀點出發的想法,但並不周全。尤委員想像的可能是,我在看病的時候,醫師紀錄都用我看不懂的文字,那萬一醫師故意寫跟我說的不一樣怎麼辦?最好的方法應該是跟去警察報案的時候一樣,全程錄音,然後印出病歷(筆錄),給我確認內容問題之後雙方簽名蓋章。這樣病人的權益最能確保。
但實際上,這牽涉到病歷製作目的。實務上沒錯,病歷可以用來訴訟用,而且病人也有取得病歷的權力。但是實際上涉及訴訟時,自然就會翻譯,並且有醫審會專業人士介入判定。
另外,現在早就已經可以寫中文病歷了。
很多病人的主訴,我自己都會用中文描述,因為更精確。而有關邏輯的推導,理學檢查的發現、診斷等等我則會用英文,原因也無他,就是因為比較精確。但規定「只能」用中文寫,小弟實在未見其明。
病歷多數時候是用來給醫師自己紀錄,還有醫護人員彼此溝通之用。在這些紀錄中,呈現的除了主觀敘述、客觀事實的描述,還帶著許多醫師的推理過程,讓彼此知道為什麼我作這個檢查而不作那個檢查,為什麼懷疑是這個病而不是那個病。這些東西往往是非常複雜,而且是最難以說明的部分。
例如有個病人流鼻血到急診。我試著把這段病歷中文化:
39歲男性,主訴單側流鼻血不止來到急診,於冰敷及局部加壓後順利止血。根據病人描述,今天下午四點左右,他突然開始流鼻血。流出的是鮮紅色血液,沒有透明或黃色的液體。病人沒有任何外傷。鼻腔內檢查,沒有看到腫瘤或異物,黏膜呈現乾燥。病人沒有頭暈、眩暈、劇烈頭痛等症狀。病人沒有抽煙、喝酒、嚼食檳榔的習慣,家族亦無鼻咽癌病史。因此初步判斷,應是天氣乾燥導致黏膜破損導致流鼻血,但鼻咽癌的可能性無法排除。
這下好了。病人看到這段中文化的病歷,馬上就會出現以下的問題:
為什麼會問有沒有透明或黃色的液體?(其實我是想排除腦脊髓液漏出的可能性)
什麼是腦脊髓液?(我:XXXXXXXXXXOOOOOO努力解釋完orz)
你提到鼻咽癌,我這個會不會是鼻咽癌?(通常的狀況是,聽到這三個字,病人馬上就出現他的人生跑馬燈,接下來我講什麼他都不會聽了)
這樣的中文化病歷,真的有助於醫病溝通嗎?醫病溝通真的是藝術啊!!!需要非常因人、因時、因地制宜啊。
這種狀況下,我跟病人的解釋通常會是:初步看起來是黏膜太乾了導致的流鼻血。回去應該要八拉八拉八拉,注意這些八拉八拉八拉的情形。不用太擔心,真的需要擔心的事情我都會幫你注意。然後拍拍他的肩膀,給他一些支持跟鼓勵。
如果以法律人的觀點,我就沒把「鼻咽癌」這件事情講出來,就是沒有善盡告知義務。事實上,除了鼻咽癌,還有其他一大堆可能的診斷我都沒講咧,照這樣,全台灣的醫師通通都要進監獄了啊!但為什麼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我不關心病人嗎?是因為醫者父母心啊!
第三,我們到底要跟誰接軌?
台灣的醫學基本上是跟英、美接軌。日本有自己的系統,他們也夠大,他們的拼音文字也可直接把專有名詞翻成日文。但舉凡其他華人國家、地區包含香港、新加坡,用的都還是英文啊!如果我們只能用中文書寫病歷,那代表從醫學教育開始,我們就要全中文化。那代表的其實就是跟中國接軌,往中國的系統靠攏。(我自己是認為,如果現在大家這麼強調英文的重要性,甚至把英文列為第二官方語言都是可以探討的方向。)
最後要告訴大家的是,中國的病歷就真的是全中文化,而且病人可以直接把病歷帶出醫院喔!但是他們的醫療有比較好嗎?中國的醫鬧、醫糾可是世界有名的!
總歸一句,要增加醫病溝通、強化病人知的權力,這我完全完全沒有意見,而且舉雙手贊成。但是規定病歷「只能」用中文寫,絕對會是災難!!!
p.s 什麼都中文化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啦!要先想清楚你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啊!不然我們也來呼籲程式碼中文化啊~~~~~~~
(感謝陳豐偉醫師一起討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