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釋字第803號解釋針對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處罰原住民持有獵槍打獵之規定是否違憲做出解釋,並啟發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究竟屬於個人權利或是族群集體文化權之討論。許育典教授在本文中,以加拿大司法判決為例,深入淺出剖析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特殊性,肯認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之重要,並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作為將狩獵文化權作為原住民族文化集體權之依據。
✏關鍵詞: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文化權、狩獵文化權、文化集體權、比例原則
✏摘要:
聲請人王○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等罪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3年度原上訴字第17號刑事判決,所適用之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有關自製之獵槍部分規定、依同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第2項前段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下稱「原住民族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及同條第4項第4款規定等,有關:壹、原住民持有供作生活工具用之槍枝,限於「自製之獵槍」始有免除刑罰規定之適用;貳、系爭規定三至六限制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有違反憲法第15條生存權、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第23條比例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第12項前段肯定多元文化存在價值並促進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發展之意旨。另系爭規定二將自製獵槍定義為「原住民傳統習慣專供獵捕維生之生活工具」、「其結構、性能須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以打擊底火或他法引爆,將填充物射出」等情,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已逾越法律的授權,有牴觸憲法的疑義等語,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試讀
🟧個人權利或集體權利的爭點
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利?還是集體權利?
當然,在這裡我們有必要釐清一個問題,究竟能不能從個人權利出發,藉由體系解釋的方式,讓現有的規範完全實現原住民族的保障,並確保每個人民都能達到最大可能的自我實現?如果有這種可能,那麼,只要透過憲法解釋,讓傳統基本權將原住民族的保障納入即可,而無須採用集體權的模式。對於此一問題,我們可參考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案例:奇爾科廷族對不列巔哥倫比亞省(Tsilhqot’in Nation v. British Columbia)。奇爾科廷族自稱是「河流的民族」(People of river),長期世居在加拿大威廉湖及其週邊流域,並以傳統的漁獵、伐木為生。他們並不完全定居在一塊土地上,而是根據季節、漁群,而進行一種巡迴、半遊牧的生活。在加拿大被英、法二國殖民後,其居民曾多次與政府爆發流血衝突,自1983年起,加拿大政府畫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原住民保留區,使該民族居民可於保留區內營其傳統生活,但由於漁獵生活需要廣大土地,且捕獵活動常可能越界,奇爾科廷族仍常和當地省政府產生衝突。2012至2013年間,省政府與該民族對簿公堂,並要求法院判決當地原住民不得越過其保留區邊界、或進入邊緣區域的公、私有土地內進行經濟活動,只能在其「定居範圍內」進行。而原住民則主張自己應就其傳統的活動區域,有完全漁獵、伐木、或其他土地利用的權利。2013年11月,該省的上訴法院判決,奇爾科廷族可以擴大其漁獵範圍,無需地主或政府的同意,但仍然要求原住民「具體、清楚的將區域邊界定下」。該族人民認為,上訴法院的判決忽視了他們傳統文化的特殊性,企圖以歐美文化對所有權的概念,規範他們的傳統生活。因此,他們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而加拿大最高法院則判決:「奇爾科廷族人就其傳統生活領域,享有土地的『占有權』及『使用權』,而不受限於其『定居』的土地、或因此必須明確的畫分其生活區域」。在這個判決中,我們可以注意幾個特殊之處:
(一)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並非針對「所有權」而是「占有(occupation)權」。由於原住民的文化差異性,當地原住民並不打算取得所有權,而獨占週邊的廣大土地。他們想要得到的結果是「無論誰擁有這塊土地,我們都能在這個區域內經營傳統生活」。因此,他們得到的權利並非排他的、將其他人驅趕出該地的權利。相對的,他們所要求的,是傳統文化、生活模式被尊重的權利。也就是說,開發案並非被完全排除,但必須在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和原住民討論後進行。
(二)此一判決並非將土地判給「一人」或「幾人」,而是給予全族人自治、自決土地利用方式的原住民集體性的權利。在這裡,訴訟的當事人是一個原住民族,而其所得的成果,只能也必須由全族討論、全族共享。
從此一案例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傳統基本權的不足。原住民在這種情形下,單一的個人在一二代人權的體系下,因為並沒有具體、明確的基本權受到侵害(該族人只有在一小塊保留區域內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不具當事人適格。而其所追求的,過傳統生活的「權利」,也無法由傳統的基本權賦予,因為這種權利,只有在整個民族能共同享有自治自決的生活時,他們所爭取的內容才得以實現。在此,我們可以看出,透過社群共有的「集體權利」,而讓一群人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並得以成為訴訟的主體,此一理念具有實益。而應用在原住民族社群,意即他們可以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體,主張其文化、教育、環境……等權利的自主自治,並能以整個部落作為訴訟的當事人,由此觀察,我們可以肯定對原住民族集體權的保障有其必要。
🗒全文請見: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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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權利定義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傳統領域」指的是歷史上臺灣原住民族生活過土地的範圍,除了部落所在地,也包括海域與河流、與部落族人生存息息相關的農耕地、獵場、漁場、聖地等等。在歷史演進過程中,原住民族被迫離開原有生活空間以及維持生計的土地。儘管近年來隨著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推動,傳統領域的界定與使用規範也成為關注的焦點,但時至今日,國家與社會對於傳統領域意涵的理解仍十分有限,在法律上的劃設定義仍存在爭議。
讓我們透過 大學plus 的這篇演講側寫筆記,跟著林益仁老師,從馬告國家公園設立和抗爭歷史,爬梳政府、環境組織與原住民族之間協商傳統領域的衝突與對話過程,看見建構與形塑「傳統領域」概念的不同力量。同時也讓我們思考原住民族文化生活乃至維繫傳統生態知識的重要性,及其與國家政策法律對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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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冰箱被封起來:當代治理下被忽略的傳統生態知識
然而現代土地治理政策,破壞了泰雅族的土地利用,林地歸林務局管、農地歸農委會、河川歸水土保持局管……。不同的地目有不同的主管機關,使得族人們在利用土地時,面對各種規範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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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山林是泰雅族的冰箱,現代的土地劃分與治理,就像是把泰雅族人的冰箱封了起來。這樣的比喻現在聽來或許生動傳神,但卻是講師經驗的累積,「很多東西都是在衝突和行動中得到理解和啟發」他這麼說。而雪山山脈為主要範圍的馬告國家公園設立和抗爭,就是關於冰箱到底要封還是不封的案例。
1998-1999年,環保團體因生態調查,發現有原始檜木林分佈在新竹、宜蘭交界一帶,便提起設立馬告國家公園的計畫。但卻忽略了泰雅族傳統領域和國家公園的空間重疊,保育團體、原住民的立場因此產生衝突。
過程中因原住民不斷抗爭,環保團體也逐漸了解族人的立場,改而提出共管的可能,陳水扁也承諾讓原住民參與共管。但其中還是存在很多問題,有不少的反對聲浪,國家公園最終並沒有成立。但共管的機制被廣泛討論,也進一步帶動2004年森林法的修法,更出現了傳統領域的概念。
另外一個更加諷刺的案例,則是司馬庫斯櫸木事件。2005年的颱風,對新竹尖石造成衝擊,許多櫸木隨著土石滾下山,族人想帶回漂流的櫸木,卻被起訴。森林法看似賦予族人取得森林資源的權利,但在實際行動上,卻難以帶給族人保障。傳統領域的範圍、慣俗依據如何認定?最後經歷五年的訴訟,族人才取得無罪判決。
傳統領域的認定,需要多個部落取得共識,還需要專家學者的協助與佐證,才取得法院的肯認。但族人有使用權利的土地資源在當代法律中,其實只涵蓋原保地,而非整個傳統領域。族人雖然對空間資源瞭若指掌,卻難以取得合法使用的權利。
由以上兩個事件,可以看到國家法律、主流社會對原住民族的了解十分有限,且科學知識往往不包含原住民族的傳統生態知識。學術界中雖然有生態學家、植物學家、動物學家,但族人對環境所具備的知識可能比學術研究為主的專家還深入。而「族人的知識,有沒有可能進入科學內涵的邊界中被討論?」講師認為,傳統知識不一定和國家政策衝突,而是可以互相補充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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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疫情對部落還是帶來了影響,族人不得不去思考新的產銷策略。疫情之下物流業不堪負荷,即便消費者願意負擔運輸成本,也無法提供運輸服務,這才讓族人意識到他們其實沒有想像中自主。「沒有黑貓,我們只好出動山貓!」然而族人之間要如何共享彼此的運輸資源,共識仍有待形成。雖然目前希望發展部落內部的『自主性物流系統』,沒有想像中容易,需要重新建立取部落的人際網絡,但部落的桃子,仍風塵僕僕地送到了每位顧客手中。
在部落中,講師的身分似乎扮演著科學和傳統知識間轉譯者的角色,讓主流社會去理解部落的想法和知識。除了小米方舟,講師其實也在部落推廣「走讀」。因為他認為很多原住民的知識,無法用文字精準表達,而是要透過感官和身體來感受體會,因此透過走讀來串連部落族人,除了讓身體的知識能更精準的被呈現,也能讓族人的主體性有所展現。
(引用自https://ntuplus.ntu.edu.tw/?p=2017)
動物權利定義 在 陳宜君-南投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跟著宜君愛地球🌏】
⛰保護山林是我們的責任!
針對大家的意見我作以下的回應:
1. 會議緣由:此次會議是由鎮公所召開,邀請議員們與會,與會者由鎮公所邀請,會議緣由是因蜈蚣里里民反映,近2 年來他們在蜈蚣崙山作社區生態調查,發現原有的林相和防火林道有了很大的改變,認為如果情況不改善,生態會改變,包括原先可見的山羌、穿山甲這些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會被破壞,蝴蝶生態也受影響,所以希望地主(林務局)及地方民代能為此提供對策。我們透過影片看見目前蜈蚣崙山的樣貌,也發現這條登山古道確實因為人車的進入而受到影響。會議當天林管處基於管理單位說明:他們開闢防火林道的目的是為一旦發生山林火災,可以防止火勢蔓延,三年前就已豎立告示牌: 本區非屬既定通行道路,為避免國有林班地遭破壞,禁止機動機車進入。但這一年來發現有越來越多的車友跨過鐵鍊進入國有林班地,經勸阻不聽後,只好蒐集事證以法律方式來處理。
2. 是否有客觀及科學的方式來證實越野機車造成土質的破壞:這部分由權責機關(林務局)認定,我非權責機關無法代表他們發言,我會將照片中的說明刪除。請林務局委由學者專家作相關研究。
3. 保護山林的定義及作為:每個人對山林保育的理解不同,山友希望有寧靜的登山環境,可以聽見蟲鳴鳥叫;車友希望有陡峭且具挑戰性的林道騎乘,享受快感與刺激;里民們希望保有原來的賞蝶生態;還有無法為自己發聲的野生動植物及林木,我個人猜想他們希望有安心的棲息地;對於地主林管處而言,他們要避免國有林班地遭破壞。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需求,若無法取得共識,勢必造成不斷的衝突。面對不同的需求如何作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對策,需要討論也必須有更多的對話。
4. 一位車友理性而珍貴的觀點:他說:「台灣長期的交通政策都在打壓機車甚至是漠視機車用路人的基本安全及權益,長期下來已經累積許多民怨;政府從未把越野等極限活動認真看待,台灣的山林之美不應專屬於誰,而是要透過教育,讓國民素養提高,大家都有親近山林的活動跟方法……。但我從不希望台灣的山林專屬哪類活動,共同討論共同規劃,探討山林是否需要休息復原的週期,從不管理與一昧的禁止是台灣官員的陋習,並非解決之道,時間久了只會造成族群的對立加深,……」。非常感謝他提出如此有建設性的意見,我也將他的意見轉呈立院及行政院中辦執行長。我個人認為政府需要正視這個議題。政府開放山林,鼓勵民眾親山,也希望藉由親山活動,讓民眾看見台灣山林的壯麗與珍貴,進而愛護山林,但相關的配套與規範不足,這部分地方議員可以倡議,但層級不夠高,需要透過中央行政立法來處理。
5. 創造一個理性對話的機會:民意代表非權責機關,主要作為民意的蒐集和創造對話的機會,以求解決問題。對話不一定就會有讓彼此滿意的結論,但會讓彼此更清楚對方的想法,我與葉仁創議員有共識。
6. 歡迎大家對此議題表達你的意見,但若有不理性的謾罵或詆毀等涉及妨害名譽之言論,本人也會蒐證後保留提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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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山色秀麗,其中埔里鎮的蜈蚣崙山更是通往埔里六秀的必經之地!
林務局為了保護山下居民生命安全,在山上開闢了一條防火線以預防山林火勢波及民宅,然而近3年來蜈蚣崙山陡峭的山徑竟成為越野機車玩家挑戰的路線!
越野機車的進入不但破壞野生動物的棲息地,也改變原先防火林道的路面;越野機車的車痕造成很深的山溝,致使大雨來臨時加速土石鬆動,危害水土保持!
林務局雖已於去年六月在不同入口共設置五條鐵鍊及告示牌,明示:禁止機動車輛進入,但越野車仍無視警告,違規進入!
今日宜君會同林管處余啟瑞主任、埔里鎮長 #作伙生活廖志城 、蜈蚣里黃美玉里長、葉仁創議員、林芳伃議員、埔里警察分局、跑山獸、埔里數位機會中心一同到鎮公所共商阻擋機動車輛進入蜈蚣崙山的對策。
會中決議:
1. 林管處日前已搜集相關事證,並將於近日把違規進入者移送法辦,以示執法決心。
2.埔里分局將會同保七總隊,嚴格取締違規進入防火林道的越野車騎士。
3.呼籲埔里鎮民針對近日到蜈蚣崙山拍攝越野車的影片,請大家到該頻道留言,以表達我們愛護山林的決心!
⛰️ 還給蜈蚣崙山清淨自然的環境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蜈蚣崙山
#山林保護
#南投縣議員陳宜君
動物權利定義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在風氣守舊的香港,一間大碼女裝店My Rules創先河,公開招聘兼職大碼模特兒,吸引500位胖女子應徵,最後選出四位素人,身材介乎L至XXL碼,個性各異,有嬌俏的可人兒,也有冷艷的性感尤物 。她們四人在鏡頭前搔首弄姿,除了是為大碼女裝店拍硬照外,還同時在挑戰社會「瘦即是美」的標準。「希望其他大碼女生,見到這些模特,會發現自己也能有扮靚的權利,藉此鼓勵她們。」店主Gloria如是說,更讓記者跟訪四位女生初試啼聲,記錄她們如何在鎂光燈下表現真我。而更重要的是,這班另類美女不是來展現一種高不可攀的美麗,她們不屑迎合瘦身潮流,想說的其實是:所有人都能定義自己的美麗。
https://hk.appledaily.com/lifestyle/20190421/R7GBBRW27VKUOWZ3NKN76R3YZY/
27歲的胖女Kaman與31歲的瘦男Roy,一個內向而不擅言詞,一個外向而滔滔不絕,南轅北轍的兩人之所以走在一起,只因幾年前透過微信隨機交友;搖一搖,同住油塘的他們便開始拍拖,一年後即閃婚,雖然興趣迥異,卻能個性互補。Kaman婚後做家庭主婦,為Roy打點家務及煮飯;而Roy則閱歷甚豐,總能指點深居簡出的Kaman,更會在妻子因身材被歧視時,為她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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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這個字,對不少女生來說是個魔咒,巴不得狠狠擺脫它。27歲的吳小燕,廿多年因為情緒、工作及男人,體重曾經來回地獄又折返人間,先後4次突破200磅,高峯時更高達250磅。聽盡冷嘲熱諷,甚至一度想放棄自己。如今清減了不少,體重約150磅的她,終於學懂愛惜自己,兩個月前更開專頁分享自己的「黑歷史」,為鼓勵其他肥仔肥妹,也為報答家人,揚言不會再為任何人「糟蹋自己」,決心要快樂積極地活下去。
https://hk.appledaily.com/lifestyle/20190108/3DVTCMVL322M443TTATMAJSDGM/"
影片:
【我是南丫島人】23歲仔獲cafe免費借位擺一人咖啡檔 $6,000租住350呎村屋:愛這裏互助關係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XSugNPyaX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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