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很多鄉親朋友在問如何申請紓困方案,以下是轉貼工商時報整理的內容。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4日起陸續入帳,去年未曾領過這項補貼者7日起可在線上申辦,每人領3萬元或1萬元,符合條件的小攤販、小店家、接案工作者等都可以領取,下面八個Q&A吿訴你怎麼領。
Q:申請勞工生活補貼的對象、資格條件是什麼?
A: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000元。
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補助、補貼或津貼。
Q: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A:
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萬4,000元勞工,每人補貼3萬元。
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萬5,200元以上)的勞工,每人補貼1萬元。
Q: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發放?
A:
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未曾請領本項補貼者,請在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錄本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Q: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匯款者,是否有其他領取方式?
A: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以匯入補貼款項者(如有債務問題等),可於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後,於「給付方式」選擇「支票」,並填入收件地址,勞保局將以支票方式寄發補貼款項,惟所需作業時間較長。
Q: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是否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
A:符合。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含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且符合勞動部公告所訂的資格條件者,勞保局就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110年4月同時在二家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一家月投保薪資為2萬4,000元,一家月投保薪資為3萬300元,補貼金額應如何計算?
A:同時由二家以上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勞保局將採有利於勞工認定,如其中一家職業工會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含)以下,補貼金額從優以3萬元核發,但不會再依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萬5,200元以上)的條件,重複發給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109年有請領勞工生活補貼3萬元,110年4月已調整投保薪資至2萬5,200元(含)以上,可以請領多少勞工生活補貼?
A:考量110年疫情較嚴峻,為照顧更多勞工,因此放寬在110年4月有調高投保薪資致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萬5,200元以上)的勞工,也可以請領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
A:可洽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5555。
#轉貼自工商時報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個過程從0到100太困難。我們不是只有最後一哩路,我們是有九十九哩路要走 ~ 幾乎沒有人能走過那九十九哩路。」 2014年8月,台灣立法院舉行了這樣一場記者會。影片中,勞工團體和外交部官員,為了職災勞工的醫療人權問題,發生爭辯。 一段關於台灣要把人(移工)當人看,還是當工具看的爭辯。 爭辯...
「勞保局職災認定」的推薦目錄:
勞保局職災認定 在 林凱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當前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下,嚴重衝擊各行各業生計,而行政院近日即公佈紓困4.0振興補助方案,於6月7日全面開放線上申請,為降低臨櫃辦理之群聚與接觸風險,強烈建議採網路申請為優先。若遇到紓困申請疑難,亦可洽經濟部「1988」、衛福部「1957」、勞動部「1955」、社福機構身障家托/早療機構/托嬰/保母「1957」、勞保/退休金緩繳「2222、3666」等專線尋求支援
以下就與您分享「5大疫災紓困指南」,耐心搜尋是否有合適方案,並瞭解申辦方式,希望各方都能在緊要關頭,獲解套方案,得以安然度過經濟危機
(個人紓困方案)
#中低收入戶
★紓困對象:經濟弱勢之身障、老人、兒少
★補助內容:每人每月1500元,發放3個月共4500元
★申請方式:免申請,直接入戶
#無相關社會保險者
★紓困對象:於110年4月30日前加入勞保、108年度個人總所得未達40萬8000 元、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者
★補助內容:可申請急難救助金1-3萬元
★申請方式:去年有申請者免申請,於6月4日發放;新申請者可於6月7日至30日期間線上或郵局申請
★網址:https://swis.mohw.gov.tw/eip/
#自營工作者/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補助內容:月投保薪資在新台幣2萬4000元以下一律補助3萬元;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上者,可領1萬元
★申請方式:去年曾請領補貼者將直接核撥;新申請者,至勞保局官網辦理
★網址:https://www.bli.gov.tw/
#漁民
★紓困對象:110年4月30日前在漁會投保的甲類會員
★補助內容:108年所得未達40萬8000者,可申請3萬元;108年所得未達50者,可申請1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農民
★紓困對象: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109年曾申請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
★補助內容:可申請 1 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觀光業從業人員
★紓困對象:計程車、遊覽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無雇主導遊及領隊人員
★補助內容: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紓困對象: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的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補助內容: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每人補貼3萬元、一次性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社區大學講師
★紓困對象:符合社區大學講師身份,且110年5月至7月任一個月酬勞因疫情影響較原定課程計畫損失達50%
★補助內容:每位講師最高補助4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大專院校學生
★紓困對象:本國國民且就讀大專院校具有學籍,由學校審核認定110年5月至7月,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受疫情影響
★補助內容:學校依校內評估給予學生紓困助學金,教育部將酌予補助學校經費,以及依租賃住宿所在縣市,每月酌予補助校外住宿租金1200至1800元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藝文工作者
★紓困對象:具本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參加社保或勞保亦可)
★補助內容:每人3萬元+已投入製作或其他費用
★網址:https://reurl.cc/zeW8k7
#運動事業從業人員
★紓困對象:教練、裁判、球評等,本國國民、非任一單位的全職員工
★補助內容: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任1個月酬勞較110年3月至4月平均或108年同月酬勞減少5成,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家庭紓困方案)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紓困對象:家中有國小以下孩童(含國小生及學前嬰幼兒);或國中、高中、五專身心障礙、特教學生的家庭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 1 萬元
★網址:https://1988.taiwan.gov.tw/
#育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紓困對象: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機或初設戶籍之孩童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1萬元
★網址:https://1988.taiwan.gov.tw/
(產業/企業紓困方案)
#服務業
★紓困對象:商業服務業、會展業者等紓困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DgZ92Q
#觀光運輸業
★紓困對象:旅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紓困補貼。航空業者及機場業者之相關使用費及權利金等補貼。北中高機場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紓困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bXn5Kr
#教育業
★紓困對象:運動產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紓困補貼。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停課紓困補貼。高中職以下學校停課影響團膳業者食材損失補償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藝文業
★紓困對象:藝文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藝文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zeW8k7
#農漁業
★紓困對象:農漁經營者紓困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1Yox59
(其他紓困方案)
#照顧服務單位
★紓困對象:長照(居家或社區)、托嬰、早療等機構
★補助內容:營運補貼/停業補貼+員工薪資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
★紓困對象:住宿式機構、社福團體、基金會、復康巴士、長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服務、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補助內容:住宿式機構因書面通知停業,而業務中斷致生損失。社福事業單位加班費、維持費,信用擔保、周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新設單位或新承接復康巴士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紓困貸款)
#勞工紓困貸款
★紓困對象: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年滿 20 歲勞工,未參加勞保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
★補助內容:最高可申請紓困貸款10萬元
★申請方式:於各銀行「勞工紓困貸款」線上申請區申領
#企業紓困貸款
★紓困對象:中小企業
★補助內容:原有紓困貸款,包括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程做紓困貸款、觀光產業與與航空業、大型藝文業、農業也延續
⚠️若之前申辦貸款出現償還困難,本金、利息都能申請緩繳6個月;利息降低部分,央行已降息1碼,透過公股行庫貸款利息再減碼,自用住宅貸款1000萬元以內,利率再降1碼;而信用卡、車貸、信貸等個人貸款1000萬以內利率再降2碼,皆實施6個月。詳細資訊請親向所屬單位進行確認
#凱鈞話重點
#5大疫災紓困指南
勞保局職災認定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員工若染疫,公司以對營運產生影響為由取消「年終獎金」的發放,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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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本土疫情嚴峻,是否能居家上班,以取代可能增加染疫風險的通勤上班,是近期所有上班族朋友都很關心的事情。為了降低感染,無論是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也都鼓勵企業公司行業可以用分流、居家或異地上班來降低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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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5/26)卻傳出有中和某公司下令:「各位主管們:李總指示明天開始暫停遠距上班......若有任何員工感染,間接影響公司營運,將依相關損失懲處」、「如果有人感染病毒,今年年終獎金就要全面取消,理由是對公司營運產生影響」。該公司甚至在5/23公告「全面停止遠端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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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求員工必須到公司上班,又要求員工中若有一人染疫,就全員取消年終獎金,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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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要求員工通勤上下班若因此染疫可視為職災請領相關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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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保局於昨日(5/25)指出,若是雇主要求員工通勤上下班,而員工在通勤途中不慎染疫的話,經審查確實就可以視為#職災,並有資格請領#職災相關給付。因此,若上述公司員工於通勤上下班途中染疫的話,就可以自行舉證,請領職災相關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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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染疫是否可取消全員的年終獎金仍須視勞動契約與該公司內部的工作規則而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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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辛苦工作一整年的上班族來說,年終獎金是最讓人最期待的事情。針對上述的案例,新北市勞工局的回應是,「由於年終獎金並非在勞基法的範圍裡,只能請員工和公司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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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依據目前的法規範,大家所拿到的報酬可分為 #經常性給予,以及 #恩惠性給予。前者屬於工資的一部分,是資方應該履行的條約義務,沒有不確定性;後者則是根據員工表現或業績好壞給予,並非工資的一部分,因而資方沒有一定要發放的義務。二者須依據資方與員工所簽訂的勞動契約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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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經常性給予屬於工資範疇,除非資方與雇員之間有協調調整給付條件,否則資方不能片面更改給付標準。但若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契約並未將年終獎金納入「經常性給予」的範疇,則該筆年終確實會不在勞基法規範中,無法強制要求資方必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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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嚴峻的此刻,既未採取分流上班,又強制要求員工必須全面停止遠端上班,則企業若未完備防疫措施,或員工因通勤而染疫,除了員工可請領職災相關給付外,即便依據勞動契約,該公司的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公司也沒有道理因此取消所有人的年終獎金,畢竟企業也有其防疫責任,而強制全面通勤上下班就是讓員工曝露在更高的染疫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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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公司本身還是應該遵守並做好疫情指揮中心要求的防疫規範,針對出勤、給薪與否,以及年終發給等問題,好好地和員工討論協商,集體共度難關,而不是單純地要求員工若染疫就要取消年終,這無論是對整體防疫工作,或維持勞資雙方的向心力、避免爭議等都沒有幫助。
勞保局職災認定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這個過程從0到100太困難。我們不是只有最後一哩路,我們是有九十九哩路要走 ~ 幾乎沒有人能走過那九十九哩路。」
2014年8月,台灣立法院舉行了這樣一場記者會。影片中,勞工團體和外交部官員,為了職災勞工的醫療人權問題,發生爭辯。
一段關於台灣要把人(移工)當人看,還是當工具看的爭辯。
爭辯的背景有點複雜,可以參考昨天PNN的相關報導: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8/07/%E5%A5%91%E7%B4%84%E4%B8%80%E5%88%B0%E6%9C%9F-%E8%81%B7%E7%81%BD%E7%A7%BB%E5%B7%A5%E4%BF%9D%E9%9A%9C%E5%85%A8%E5%A4%B1/
簡單來說,職災受傷的外籍勞工,傷癒之後要在台灣完成延伸的復健醫療,必須向外交部申請轉換醫療簽證。規定是可以,但執行上卻困能重重。為什麼?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 陳素香表示,請求居留證延長的過程很複雜,而且職災勞工必須經歷一段很長的復健過程,復健的時間沒有保障,很多移工因為層層關卡的限制,被迫什麼都沒有拿到、或沒有完成醫療就回國。希望外交部在簽證上能從寬認定,讓他們能比較容易取得簽證。
外交部官員念了一段法條回應:「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外國人與本國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時,正在進行爭訟程序,原居留原因消失,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準以繼續居留。職災方面也辦理相當多的文件,會繼續辦理。」
說來簡單明快,但陳素香說,幾乎每個TIWA協助申請案件,都是吵出來的:「辦理職災居留的程序很複雜,第一個是要醫生證明,而且必須很清楚寫說還需要多久的醫療,但通常很多案子,醫生是開不出這種"他還需要多久"的醫療。」
因為是復建~
醫生證明會寫說:這個勞工什麼時候經過什麼手術 ,後續仍有復健治療的必要。
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就會說:復健不算是醫療。
老闆也在問:你復健就沒有在醫療,為什麼不回來工作?
勞保局會說:復健不是醫療,所以你這個傷兵給付我們不給。
申請ART的時候,他也說:復健不是醫療,所以沒有給你們展延醫療簽證的必要。
陳素香說:「這些都是關卡,每個個案都需要花很大的力氣去爭取。有NGO團體協助的個案都這麼辛苦,才能夠好好幫他們爭取到留下來治療的可能。沒有人協助的個案,像2013年職災發生的個案有810人,申請的只有5個人,其他人都是在合約裡就醫療完整了嗎 ?」
復健是不是醫療?這個問題吵了很久,但就算不是,難道沒有必要?
「這個體系是有可能爭取到,但這個過程從0到100太困難。我們不是只有最後一哩路,我們是有九十九哩路要走 ~ 幾乎沒有人能走過那九十九哩路。所以不要徒具形式說:我有保護外籍勞工、職災勞工;實際上大部分人都在這個制度下被犧牲。希望外交部在簽證認定上,有比較多的體諒與包容、從寬認定,讓他們能比較容易取得簽證。」
勞保局職災認定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勞委會已經去年底修法放寬過勞死的認定標準,現在還更進一步計畫放寬職業病的認定,只要能證明疾病的猝發是跟工作有關,地點不再限定於工作場合,就算在家裡或出差,也可以請領職災給付。
日前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判定,去年1月南亞科技徐姓工程師在家中猝死,是因為加班超時長期疲勞,導致心因性休克,也就是所謂的過勞死。不過這起案例,家屬去年向勞保局申請過勞死給付時卻被駁回,關鍵就在於勞委會去年12月修正通過新版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大幅放寬認定標準,不管是在什麼地方,包括家裡或是出差地點,只要能證明疾病猝發是和工作有關,就能請領職災給付。
不過這項原則是要進到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審核時才會適用,第一關在勞保局審查時,如果不是在工作場合發病往往就會被打回票,關鍵就在於勞保局採用的審查準則還沒有修改。
勞工團體期待勞委會要對相關法令同步進行修改,也呼籲要加強對勞工工時的勞動檢查,以提醒企業正視勞工超時工作影響健康的問題,畢竟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勞工寶貴的生命。"
勞保局職災認定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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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去年有一位徐姓南亞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這起案件當時被勞保局駁回,曾引發很大爭議,勞委會後來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今天重新召開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依據新的標準,這起案件翻案成功,認定這名工程師,的確是因為超時工作,導致心因性休克死亡,這也是放寬過勞認定標準後,第一起成立的案件。
去年1月南亞科技徐姓工程師在家中猝死,當時勞保局依據舊制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排除是過勞死,引發社會議論,家屬申請爭議審議,送交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重新鑑定,勞委會也在去年12月修正通過新版認定指引,大幅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鑑定委員會經過兩次審查後,在14日上午判定,這起案確實是因為加班超時,長期疲勞,導致心因性休克,也就是所謂的過勞死。
這也是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後,第一例過勞死成立的案件,全案將轉報勞保局核發45個月的職業災害給付,徐姓工程師的家屬得知判決後表示,這項遲來的正義對他們來說,沒有任何喜悅。
南亞科技對此表示尊重,將協助家屬申請勞保給付
徐姓工程師的家屬正考慮,是否要再對南亞科技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徐家也希望經由這起不幸案例,提醒各界多關注勞工過勞死的問題。"
勞保局職災認定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臺北- Q: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的推薦與評價
另外,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 為職業災害,雇主應補償您不能工作期間的工資,但如雇主有替您投保勞保,勞保局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