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勞動部校園巡迴列車網路問答活動』今日開獎啦🎉
得獎者可得超級大禮:Apple Watch一支⌚
抽獎資格是要答對所有的題目喔:
Q1:現行基本工資時薪是150元,月薪是23100元?
A1:對⭕
Q2:明年(2020/1/1起)基本工資調漲為時薪158元,月薪23800元?
A2:對⭕
Q3: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A3:錯❌。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Q4:勞動三權指的是結社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
A4:對⭕
Q5:懷孕期間的產前檢查假,生產時的產假、陪產假,或是之後的育嬰留職停薪育兒減少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假……這些都在性別工作平等法裡面有規定?
A5:對⭕
恭喜得獎者為
台中市立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黃O翔同學
劇團會與學校主任聯繫
再請同學完成接下來的手續唷!
勞動基準法留職停薪 在 拳能律師詹傑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小編愛說話_勞動法系列】
今天當事人挺著大肚子👼👼來所諮詢和簽約(當事人說她從新北騎摩托車來..所長都嚇壞了),重點可以用以下兩個問題說明:
1. 雇主可否解僱懷孕婦女、分娩婦女或育嬰留停受僱者?
👄👄原則上不行喔~
2.雇主可否解僱欲申請復職之育嬰留停受僱者?
👄👄原則上不行喔~
🤜
所謂原則上,意思是說法律上原則是保障懷孕之勞工婦女,但也不能無限上綱。
舉例來說,如果有勞基法第12條規定之情形(像是有無故連續曠職3日)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之資遣事由(還要主管機關同意喔~)時,雇主還是可以依法解雇喔。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勞動基準法留職停薪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受ETtoday新聞雲邀請提供法律上的初步見解
Quote:「律師陳禾原表示,實務上雖然有雇主會跟員工簽署合作契約書這類名稱的文件,試圖規避勞基法相關規定的責任,但雙方是否存有勞動關係,還是看必須實際工作內容是否受到雇主指揮監督而定,例如以員工可否私自接案、決定接案價格或雇主有無懲處權限等標準來認定。
因此,即使合約名稱為「合作契約」,如果實質上員工仍受雇主監督,並非真正的合夥、承攬等關係,那麼雙方間就仍屬於勞動關係,契約條款如果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強制規定,都是無效的。例如: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員工任職滿6個月後,在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且留職停薪期滿後可以申請復職,雇主原則不得拒絕,因此合作契約就不能有拒絕育嬰留停此類牴觸性平法的約定。
同時也提醒民眾,如果遇到雇主有上述規避勞基法相關規定的情形,建議可蒐證後聲請調解或起訴,並就雇主違規的事實向勞動局等單位檢舉,如對於合約內容有疑義,應攜帶契約洽專業人士諮詢,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勞動基準法留職停薪 在 從勞工缺勤,談曠工、請假、留職停薪與終止契約(洪鶯娟法律 ... 的相關結果
身為雇主者,都不希望員工缺勤,尤其是經常請假、請長假或根本不請假就沒來上班,都會讓雇主很傷腦筋,甚至想除(開除)之而後快,但在勞動基準法(以下稱勞基法)的 ... ... <看更多>
勞動基準法留職停薪 在 所有條文友善列印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的相關結果
二)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約定之工作時間而未達勞動基準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之 ... 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 基於母性保護之精神,部分工時勞工懷孕期間經醫師診斷 ... ... <看更多>
勞動基準法留職停薪 在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本辦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十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職務。 二、留職停薪 ... ... <看更多>